第4章 此前(1)
那是6月底的一天,可摆在我面前的礼物却是用圣诞礼品纸包装的。我们家有好多没用完的节日礼品纸,因为外公在山姆会员店买了很多卷,尽管妈妈跟他说了无数次那根本不划算。
我把包装纸一层一层拆开——千万不能撕哦,因为我知道妈妈喜欢把每件礼物的包装纸都收起来,撕的话纸就会破,而妈妈想要的是一整张完好无损的纸。达斯汀说妈妈是个有囤积癖的人,但妈妈说她只是喜欢留存事物的记忆。我一层一层把纸拆开。
每个人都看着我,我抬头看了看他们。扁鼻子的外婆顶着一头蓬松的卷发,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看到有人拆礼物她总是这样。哪儿买的?多少钱?打折没?她对这些问题非常感兴趣,不弄清楚她决不罢休。
外公也在看,边看边拍照。我讨厌别人拍我,但外公就喜欢拍照。老头子要是喜欢上什么东西,没人能拦得住他。比方说,妈妈叮嘱外公晚上睡觉前不能吃满满一碗蒂拉穆克牌香草冰激凌,因为他心脏已经开始衰竭了,这么吃对心脏不好,但他就是不听。冰激凌照吃不误,照片照拍不误。还好我很爱他,不然我八成会被他气死。
爸爸也在,跟往常一样昏昏欲睡。妈妈一直在轻轻推他,低声说她不相信他甲状腺没问题,爸爸恼火地回了一句“我的甲状腺很好”,五秒钟没到就又开始昏昏欲睡。这就是我们一家人的日常相处方式。要么是这样,要么是个个儿扯着嗓子吵嚷个不停。比起吵架,我还是更喜欢现在这样。
马库斯、达斯汀和斯科特也在。我爱他们每一个人,原因各不相同。马库斯很有责任心、很可靠。按理说他也该这样,他毕竟15岁了,基本上算是个大人了。但他身上似乎有一种我在周围很多成年人身上所看不到的坚定。
我爱达斯汀,尽管大多数时候他似乎都嫌我烦。他擅长绘画、历史和地理,我喜欢他这一点,这三样我都很逊。对于他擅长的事,我总是大夸特夸,可他却说我是个马屁精。我不清楚马屁精到底是什么意思,但从他说话的语气来看,那肯定不是什么好话。不过我敢肯定,他心里其实受用得很。
我爱斯科特,因为他很恋旧。“恋旧”这个词是从妈妈每天念给我们听的那套《词汇卡通》书里学来的,我们几个没去学校上学,妈妈自己在家教我们,这个词我现在每天至少要用一次,因为我怕我会忘。用“恋旧”形容斯科特真的很合适。“对于过去的感伤情绪。”他确实会有这样的情绪,虽然他才9岁,谈不上有多少过去。过完圣诞节、过完生日他会哭,过完万圣节他会哭,平常日子过去了他也会哭。他哭是因为那天结束了,就算还没结束,他已经渴盼它的结束。“渴盼”是我从《词汇卡通》里学来的另一个词。
妈妈也在盯着我。哦,妈妈。妈妈多漂亮啊。可她并不觉得自己漂亮,所以她才会每天花上一个钟头的时间打理头发、化妆,哪怕出门买菜也要打扮那么久。我不能理解。我发誓,她不化妆更好看。那样看着更自然。你能看到她的皮肤、她的眼睛,最真实的她。可她把它们全盖了起来。她往脸上抹美黑液,沿着泪腺画眼线,给两颊涂厚厚的粉底,再往上面扑一堆粉。她把头发梳得老高。她穿高跟鞋,这样她看起来就有5英尺2英寸[1]高,因为她说4英尺11英寸[2]——她的实际身高——太矮了。其实这之中有很多东西她根本不需要,我也希望她别去用,不过我能看清楚她本来的模样。而她本来的模样才是最美的。
妈妈看着我,我也看着她,我俩总是这样。我俩总是连在一起,缠绕在一起。一个结。她朝我笑了笑,示意我快点,我也笑了。我赶紧把包装纸一层一层拆开。
在看到6岁生日礼物的那一刻,我心头立刻涌起一阵失望,或者说是惊恐。没错,我是很喜欢动画片《淘气小兵兵》,但是这套T恤和短裤两件套上面印的是孖辫妹[3](我最不喜欢的角色),孖辫妹的周围是雏菊花(我讨厌衣服上有花)。袖口和裤腿一圈镶的是荷叶边。要是让我准确说出一样与我的灵魂格格不入的东西,那一定是荷叶边。
“我太喜欢了!”我兴奋地大叫,“这是我收到过的最棒的生日礼物!”
我赶紧挤出最灿烂的笑脸。妈妈没看出来我是装的,她还以为我真的喜欢这套衣服。她叫我穿上这身衣服参加生日派对,说着就动手帮我脱睡衣。我感觉她更像是在撕,而不是脱。
两个小时后。我穿着孖辫妹那套衣服出现在东门公园门口,几个朋友围在我身边,更确切地说,我接触的同龄人只有他们几个。他们都是我在教会的儿童班[4]认识的。卡莉·雷泽尔来了,她戴着她的波浪形发箍。麦迪逊·索玛也在,她有语言障碍,我希望我也有,那可真酷。还有正聊起粉色的特伦特·佩奇,一谈到粉色他总是没完没了,并且他只爱聊这个,闹得大人们很不高兴。(一开始我也搞不懂为什么大人们这么介意这个,后来我大概明白了。他们以为他是同性恋。而我们是摩门教徒。要知道,同性恋做不了摩门教徒,摩门教徒也不可能是同性恋。)
蛋糕和冰激凌被推出来了,我兴奋极了。从决定要许什么愿开始,我已经为这一刻等了整整两个星期。许生日愿望是我拥有的最大的权力,也是我掌控自己的最好机会。我绝不能浪费这个机会,一定要好好利用才行。
唱生日歌时每个人都唱跑调了,麦迪逊、特伦特和卡莉每唱完一句还要喊三声“恰恰恰”——烦死人了。我知道他们以为“恰恰恰”很酷,可我觉得生日歌就不那么纯粹了。干吗多此一举呢?
我和妈妈对视了一眼,让她知道我最关心她、最在意她。妈妈没唱“恰恰恰”,对此我很感激。她皱起鼻子冲我开心地笑了一下,这让我觉得一切都很美好。我也冲她笑了笑,努力想要记住这一刻。我的眼眶一下子湿了。
我2岁那年,妈妈被诊断出患有第四期乳腺癌。我几乎什么都记不得了,只记得几个画面。
我还记得妈妈给我织了一条绿白相间的大羊毛毯子,她说她住院时我可以随身带着它。我讨厌这条毯子,确切地说,我讨厌她给我毯子时的样子,讨厌她当时给我的感觉——我也记不清到底讨厌她什么,但在那一瞬间,我确实非常讨厌。
我还记得我握着外公的手走过草坪,那一定是医院的草坪。我们本来是要采些蒲公英送给妈妈的,可我却拔了些不起眼的棕色草梗,因为我更喜欢这些杂草。妈妈把这些小草放在玩具架上的塑料蜡笔杯里,放了好多年。为了留住记忆。(也许斯科特天生就那么恋旧是遗传了妈妈?)
我还记得我坐在教堂角落房间里一块凹凸不平的蓝色地毯上,看着两位年轻英俊的教士把手放在妈妈光秃秃的脑袋上,给她做圣职祝福,而家里其他人都坐在房间四周冰冷的折叠椅上。一位教士将橄榄油祝圣[5],大概就是要把它变得非常神圣,然后把油倒在妈妈头上,这下妈妈的光头看着更亮了。随后,另一位教士说了些祝福,他说若是上帝的意旨,妈妈的生命就能延长。外婆从座位上跳了起来,说:“哪怕不是上帝的意旨,该死的!”外婆的这番话搅扰了圣灵,教士只好又祈祷了一遍。
那期间发生的事我基本上什么也不记得,但其实记不记得也没多大关系。在麦柯迪家,那些事经常被提起,就算你没亲身经历,它们也会深深地刻在你的记忆里。
妈妈逢人便讲她的抗癌事迹——化疗、放疗、骨髓移植、切除乳房、植入假体,第四期乳腺癌有多可怕,她当时只有35岁……无论是摩门教徒、街坊邻居,还是在超市买东西时碰到了谁,只要对方愿意听。尽管这些事听着叫人悲伤,但我敢说,那段经历给了妈妈深深的自豪感,以及深深的目标感。黛博拉·麦柯迪,她这样的人之所以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得癌症并活下来,向每一个人讲述她的故事……至少讲上五到十遍。
妈妈喜欢追忆这段经历,就像大多数人喜欢追忆美好的假期。她甚至每周都要重看一遍她在得知自己患癌后不久拍的家庭录像。星期天从教堂一到家,她就吩咐马库斯、达斯汀或者斯科特放录像,因为她不知道怎么用录像机。
“好啦,你们,嘘……安静。咱们看录像吧,妈妈能有今天,你们得懂得感恩才是。”妈妈说。
尽管妈妈说看录像是为了让我们感恩,可我总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我看得出来,哥哥们不好受,我也不好受。我觉得我们兄妹几个谁也不想回忆起生命垂危的母亲头发全都掉光、受苦受罪的样子,但我们谁也没说什么。
录像开始了。妈妈给我们四个孩子唱摇篮曲,我们围着她坐在沙发上。每周放的录像都一样,妈妈说的话也一样。每次看完录像,妈妈都会说它太沉重了,“让马库斯承受不了”,所以马库斯只能三番五次地走到门廊那边,等心情平复了再回来。从妈妈说话的语气来看,我们知道这是她对孩子的最高赞美。马库斯因为妈妈患了绝症而心烦意乱,这说明他是个了不起的孩子。她还说我是个“讨厌鬼”,她说这个词时口气很恶毒,听着像是咒骂。她说她怎么也不相信,气氛那么悲伤,我居然还能扯着嗓子一直唱《铃儿响叮当》。她不相信我是真不懂。周围的一切明明很沉重,我怎么能那么高兴呢?那时我才2岁。
年龄不是借口。每次重看家庭录像时,我都非常内疚。我怎么那么不懂事呢?真是个白痴。怎么就没感觉到妈妈需要什么呢?她需要我们每一个人都严肃起来,对这件事十万分认真,十万分难过。她希望我们没了她,什么都不是。
尽管我知道妈妈在抗癌过程中所接受的治疗——化疗、骨髓移植、放疗——这些词别管是谁听了都会大吃一惊,都无法相信妈妈到底受了多少罪,但对我来说,这些词就是医学术语,毫无意义。
对我来说,有意义的是麦柯迪家的整体氛围。从我记事起,这个家里的空气就像是屏住的呼吸,这是我能想到的最恰当的形容。每个人好像都憋了一口气,就等着妈妈癌症复发。我们不断地重演妈妈确诊后的场景,再加上医生经常上门随访,家里的气氛说不出的沉重。妈妈脆弱的生命是我生命的中心。
而我觉得,我可以用生日愿望做点什么。终于,生日歌唱完了。机会来了。重要时刻。我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在脑海中许下愿望:
我希望妈妈能再活一年。
注释
[1]约合157厘米。
[2]约合150厘米。
[3]该角色原名“Angelica”,人物形象为一个扎着两个小辫的女孩。
[4]摩门教会的儿童班由信仰摩门教的18个月至11岁儿童所组成,通常在礼拜日开课,由教区的志愿教师授课。
[5]祝圣(Consecration)是摩门教会内施行的一种礼仪行为,借着这一行为,某个人或某种物件最终服务于天主或被用于对天主的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