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大奴湖
平原上的湖泊,举目望去,给人一种无比辽阔之感,碧蓝色的海水光滑如镜,仿佛有两个天空交错,宛如置身幻境。
岸边绿树如荫,动物成群,骄阳洒下金辉,更添三分耀眼辉煌。
“真是个好地方啊。”
罗根瞬间就喜欢上了这里,心中冒出在大奴湖边建座别墅的想法,春夏之际,在此冥想锻炼,好的环境,必然能提升效率。
反正以小火马惊人脚力和恐怖弹跳,漫漫草原内,来回于大奴湖与伊丽莎白农场间,实在太过简单。
罗根迫不及待解下小火马身上的包裹,拿着鱼竿,找了个好位置,开始了他的养生旅程。
农场有佛朗克统筹管理,无需他操心。
安全方面,亡灵骑兵昼夜巡逻,庄园潜藏剑齿虎、雷米……在这偏远西北,实在想不出还能有什么危险了。
呼!
猛地一甩鱼竿,鱼钩坠入波光粼粼的湖面,罗根坐在岩石上,盯着晃动的鱼鳔,满脸的享受。
跳动的心脏,让他这个死灵法师,渐渐回忆起了人的喜好。
小火马悠闲的在岸边吃草,时而追逐花间飞舞的蝴蝶。
钓鱼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黑夜降临。
罗根运气不错,收获两条白鱼,开膛破肚清除内脏,撒上盐巴,放在篝火边炙烤。
提起浸泡湖水的白兰地,咬掉瓶塞,使劲灌入喉咙,从怀里掏出雪茄,用木炭点着猛吸,罗根躺在草地上,欣赏着忽然出现在天边的绿色极光。
这才叫生活!
啃完鲜美鱼肉,罗根赋予鱼骨灵魂,随手扔进大奴湖,两只骨鱼摇晃着尾巴,朝湖中心游去。
“真是丰富的鱼类资源啊,可以养活不少人。”
通过灵魂连接,罗根脑海里构筑出令人难以想象的湖底世界,种类不同的鱼群连成片,自由的穿梭。
大奴湖,他势在必得!
接下来,罗根悠闲的钓了五天鱼,吃着鲜美的烤肉,每夜观赏极光,有些厌倦后,便骑着小火马,沿着湖边观赏风景。
来到东北岸时,一个原始与现代结合的城镇出现在眼前,甚至,在湖湾上,矗立着一座哥特风格的古堡。
“这是什么地方?”
罗根惊讶,远处的城镇规模很大,超出橡木镇很多,混合了印第安土著的深色帐篷和欧洲国家的木制楼房,看上去不伦不类。
“果然,好地方肯定会有人定居,不知道他们识不识时务?”
罗根眸光闪动,西北地区迟早是他的地盘,当地土著要是肯臣服,自然能过上发达国家的生活,如果冥顽不灵,那就只能作为骷髅兵帮他征战天下了。
“希望别逼我出手……”
罗根骑着小火马,慢悠悠走进城镇,里面居住的人,几乎都是印第安土著,街上玩耍的小孩们,兴奋的跟在他后面,嘴里说着蹩脚的英语,好像是在乞讨。
哗啦啦……
罗根随意丢了几个铜币,小孩们顿时欢呼着争抢起来。
大人们停下手中活计,眼神呆滞的盯着他,罗根忽然被诡异氛围包裹,有种被监视的感觉。
超乎寻常的感官,让他发现这里的人不仅呆板,而且浑身散发着酸臭味,一些奇怪的虫子,在他们衣服上游走。
罗根找到家招牌是英文的酒馆,把小火马栓在门外,自己走了进去。
酒馆客人寥寥,老板是位当地人,看年纪应该在三十上下,见到罗根明显楞了下,但很快调整表情,口吐流利的英文:“这位客人想喝点什么?”
罗根走到吧台前坐下,熟练的掏出雪茄点上,漫不经心道:“威士忌。”
酒馆老板将酒杯放在罗根身前,倒满威士忌后,深色皮肤下的脸庞流露出淳朴:“请问先生从哪里来?”
罗根混合着烟雾,将辛辣酒水灌入腹中,砸吧嘴道:“魁北克自治省蒙特利尔。”
酒店老板露出羡慕神色:“蒙特利尔……那可是个好地方啊。”
“确实是个好地方,距离纽约很近。”罗根示意继续添酒。
酒店老板拿起酒瓶:“不过,先生怎么会从如此遥远的大城市,来到我们耶洛奈夫这样的偏远小镇呢。”
罗根反问:“这个城镇叫做耶洛奈夫?”
酒店老板憨厚的笑:“不错,耶洛奈夫在成为大英帝国殖民地前,属于彼得.邦伯爵的领地,法国战败后,彼得.邦家族的人撤离了。现在是我们克里人的定居点。”
罗根恍然:“原来如此!”
“先生,你还没回答为什么来耶洛奈夫。”酒馆老板安静的看着罗根。
“大奴湖风景秀丽,还能看到极光。”
罗根拿出一枚金币,按在桌面,对上酒馆老板的目光:“男人有了钱,就会欣赏风景,你说对吧?”
酒馆老板无视金币,保持微笑道:“那得很有钱才行,像我这样的,只能一辈子留在耶洛奈夫。”
“哈哈,能待在仙境也是件美事啊。”
酒馆老板居然对金币无动于衷,这让罗根警惕起来,试问,这个世界上,会有人不喜欢金币吗?
大概只有死人不喜欢,只要是人,金币绝对是最具诱惑的东西。
“你这的酒不错,再见老板,我要回家了。”
罗根清空酒杯,起身离开。
酒馆老板望着罗根背影,眼白钻出九条红色虫子,咬住漆黑的瞳孔,注入丝丝血液,立刻扭曲变化成骷髅形状。
“为了九头蛇……”
酒馆老板浑身颤抖,身材咯咯的膨胀,嘴里发出野兽般的嘶吼。
……
罗根骑着小火马,缓慢的走向湖湾,却发现通往古堡的路上,竟然有当地人在守护,不仅拿着长枪,腰间还有左轮。
“大奴湖已经被人占据了啊。”
罗根郁闷不已。
漫威世界战力高得离谱,他三级变种人的身体还在缓慢觉醒,死灵法师的手段对付实力差的到是好用,但遇到强人,貌似有点不够看。
毕竟,死灵法师属于需要长时间发育的后期英雄,如果古堡里的家伙过强,不得已要放弃金刚狼的身体,就有些划不来了。
古堡散发出的危险气味,不断刺激着罗根。
想了想,他决定先离开,等有足够的骷髅兵,再来探查大奴湖究竟被谁捷足先登。
然后抢回来。
罗根自认乃是当世俊杰,这算不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