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江湖本无主,能者居其中(4000)
一声声惨叫陡然打破了夜的深,夜的静。
没有谁面对死亡会无动于衷,那些人自然不再藏着掖着,各自使出看家本领。
一时间,酒楼中惨叫声已连成了一片,到处是刀剑交锋之声,到处是急促脚步声,冷冽杀机如泛滥的潮水一般铺开。
刀破空而来,不偏不倚,每一次,都掀起一个脑袋。
刀势犹如一条栩栩如生的黑色长龙,迎着冷风猎猎作响,张牙舞爪,凶残的吃掉每一个人,观者无不悚然。
深处酒楼中,丁文淼只觉得一阵恶寒,并不清楚那便是杀机,只感到自己浑身汗毛立起,脸更白了。
她现在无比后悔自己偷跑出来,只想回到家中,回到床上,躲进被窝里发抖。
她是如此,那些正在被杀机笼罩之人,亦是如此。
“碧血蛇君,还不出手相助!”
有人大声喊道,喊一个曾经要杀自己的人,帮助自己去杀另一个人。
碧血蛇君深吸一口气,他迫切的想熬过去,想撑过去,活过去。
可光他一个人,绝对熬不过去,撑不过去,活不过去。
碧血蛇君轻吐一声:“杀!”
刚踏出一步,刹那间,一股腥风吹了过来,血雾在脚边弥漫,一具具尸体横七竖八。
只是片刻之间,那些人就全死了。
即便是碧血蛇君见到宛如地狱的一幕也不禁失声动容,脸色煞白,瞳孔骤缩,连鬓角都见了汗。
丁文淼也吓得不轻。
她曾未见过死人,这么多死人,同时死了这么多人。
如今她见到了,可真是太幸运了,幸运得快要哭出来了。
丁文淼眼中含雾:“秦大哥,我们快走吧。”
秦青松却站在原地没动,苦涩道:“走不了,若他不发话,这里谁都走不了。”
丁文淼胆颤心惊的望向那个人。
一道身影傲立在堆积的尸体中间,洁白月光从窗户照射进来,映衬得他宛如神魔一般,衣衫猎猎,眼眸冷得像刀锋。
那是一种歇斯底里的冷。
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冷的人,没有人敢与其对视,正如没人敢去触碰刀锋。
阎信沉眉低眼,面容阴戾,像一头穷途末路的独狼,好似要择人而噬。
眼里泛着光,那是一种幽暗的光,犹如深不见底的寒潭,埋葬着人的生机,散发着滔天寒意与杀意。
只是看上一眼,丁文淼就在一瞬间绷紧了身体,哆嗦一下。
阎信望向吓得立在原地的碧血蛇君,他虽然没有说话,但是他眼里的寒光比外面的冷风还要冷。
碧血蛇君手心冒汗,阎信刚往前半步,他一张脸全都扭曲起来,不知是哭是笑。
一只手甩着掌中软剑,另一只手用力扯着自己的头发,连同身上衣服也全撕碎了。
他哭嚎道:“好热!好热!”
简直像个疯子一样
李振安啧啧两声:“想不到他竟然被你吓傻了。”
阎信却眯起了眼:“我看他很正常,只是有一些傻。”
李振安一怔,看向碧血蛇君,不解道:“一个傻的人,怎么会正常呢?”
阎信冷声道:“一个知道装傻求生的人,怎么不正常;可是他想借着装傻杀我,就有些傻了。”
碧血蛇君依然很疯,真的疯,当然,也有可能是想让阎信认为他的确是疯了。
在身临绝境之时,就算再老实的人也会戴上面具,更不用说碧血蛇君压根没那么老实了。
“好冷!好冷!”
碧血蛇君此时额头大汗如雨,牙齿咯咯打颤,搓着胳膊,原地转着圈。
突然间,他暴起发难,手上软剑一甩,直奔阎信手中的刀而去。
尽管他心觉自己胜算渺茫,但是他必须要趁机出手。
出手是死,不出手亦是死,岂能不出手。
碧血蛇君无所顾忌,搏命拼杀,顿时杀气冲霄。
软剑缠在刀上,碧血蛇君脚下奔走,变换方位,手腕不间断旋绕,软剑将刀缠得越来越紧。
另一只手猛得向前一甩,从袖中发射出一排如牛毛细雨般的飞针,喷吐而出,冲着阎信罩去。
这才是碧血蛇君真正的杀招,只有到万不得已,万无一失之时,才会使出。
因为见过的人都死了,所以除了聚义庄的庄主之外,江湖上自然没人知道碧血蛇君居然还会这一招。
阎信若躲,就必须放弃手中的刀,一个用刀的人若没了刀,一身实力恐怖便少了一半。
可他若不放刀,自然会因中飞针而死。
除非,阎信会捕风捉云手这等专门克制暗器的功夫。
“破阵子·滚滚魔势东潮涌!”
飞针在前,阎信自有应对之法,他人手臂一振,酝酿的刀势正在急剧攀升,宛如来势汹汹的铁骑。
如洪流般奔腾而出,又如雷鸣般震撼大地,此刀势不可挡!
这是一人一刀便可破军阵的刀法!
区区一个人,岂能挡得住!
劲风掠过,带出一阵呜咽之声。
缠住刀身的软剑寸寸而断。
刀身一抖,将那破空暗器尽数挡下,一连串激荡金铁之声回响不断。
阎信如铁骑冲锋一般,到了跟前。
碧血蛇君发出一声惨叫,双眼圆睁,求饶声卡在半截,他已注定说不出话了。
从喉咙中喷出一抹热血,随即跪倒在地。
现场,除阎信和李振安外,只活了两个人。
正是方才出声提醒的秦青松,以及丁文淼二人。
眨眼间,酒楼中埋了一地尸体。
秦青松和丁文淼一身冷汗湿透了衣服,气喘吁吁,心脏砰砰直跳。
随着阎信内力渐长,身揣一年内力,他施展得魔功越来越可怕。
李振安走过来,悠然道:“想不到君子剑之子居然会落得这等下场。”
“大侠的孩子并非一定是大侠,魔头的孩子并非一定是魔头。
后天的教育远比先天的血脉更重要。
一个孩子十年间无人管教,自会走上歪路。”
阎信一面施展《太上拘魂祭天大魔功》,一面点评道。
李振安皱着眉:“你是说,他会变成这样是因为现在的聚义庄庄主放纵的缘故?”
阎信放下最后一个人的脑袋:“正是聚义庄庄主刻意放纵。”
管不了和故意不管属于两回事。
李振安出自大家族,自然一下子便想明白怎么回事。
他点点头:“一个整天惹事生非之人怎么能当聚义庄的庄主呢。”
阎信沉吟道:“你不觉得太巧了吗,那个女人不去别的地方,只来这个酒楼;她不找别人求救,只找你求救。”
李振安闻言,脸色轻变,感到身后刮起了一阵阴风:“奔我来的?”
阎信诚恳道:“大概如此,又或者是奔我来的。”
“不知他所谋何事。”
“不惜连兄长之子都当作代价,想必所图甚大。”
“好狠的心啊。”
用自己的亲侄子当作鱼饵,此代价不可谓不惨重。
能做出这等决定之人,心不可谓不狠。
阎信眯了眯眼,推测道:“大概是为儿孙操劳。”
李振安皱了皱眉:“如何肯定?”
“若无子,赵长英则是聚义庄的少庄主,自会好好培养,即便再怎么扶不上墙,也不会让他来白白送死。”
“我好像没怎么听说聚义庄的庄主有个儿子。”
“要么,他儿子与赵长英一样,免得消息传进江湖,影响名声;要么,他儿子太过惊才绝艳,担心惹来他人迫害,养晦韬光。”
李振安闻听此言,不禁点一点头:“莫非如此,当真如此。”
聚义堂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是相较于四大世家,依旧差了不少。
至少,阎信敢去找聚义堂的麻烦,却不敢去找李家的麻烦。
似聚义堂这般好不容易出现一个有天赋之人,自然要当作继承者好好培养,唯有小心谨慎,方可避免早早夭折。
而李家之所以广为宣传,起因有二。
一是不怕小人迫害。
二是积攒声势,为日后李家成为武林至尊做铺垫。
在江湖上若想成功,可以没银子,可以不会武功,但是,唯独野心不能少。
借势登天,自此崛起!
江湖本无主,能者居其中!
阎信和李振安你一言,我一语聊着,全然不管旁边还有两人。
秦青松目露悲伤,忽然道:“难不成江湖上的大侠,都是这样!”
阎信平淡道:“大侠也是人,只要是人就有私心。
那些自命侠义之辈的嘴脸一向如此,只有自家人的命才值钱,别人的命则连路边野狗都不如。
只许自家人杀别人,却不许别人杀自家人。”
李振安叹了口气,劝道:“江湖不适合你们,趁早回去吧。”
阎信既然留了他们一命,那么自然是不想杀,若想杀,又岂会等到现在。
秦青松嗓音沙哑道:“我不信!我要亲眼去看一看!”
阎信深深看了他一眼:“随你。”
❀
雨,下个没完。
二人走在长街上。
“你要去聚义庄?”
李振安略微惊讶的打量着阎信,从头看到尾,眼前这个人让他感到陌生。
阎信一面在脑海中简单梳理了一下,一面道:“聚义庄付出这么大的代价,绝不会就此收手,与其等着我被算计,不如将主动权握在自己手里。”
李振安蹙着眉,摇了摇头:“不对!”
阎信面色不变:“哪里不对?”
李振安认真道:“我觉得没那么简单,你不会是在关心那个小子吧,又或者,你看上了那个丁姑娘?”
微风细雨透骨寒。
两人皆没打伞,顶着绵绸的雨霏。
二人已走到了桥上。
桥下烟雨行舟。
有一叶孤舟随波逐流。
阎信没有反驳,大大方方承认道:“若想走得长远,跻身绝顶,踏雪而至看那山巅风光,览天下之小,身边岂能无人相扶。”
这是一条最艰难的道路,亦是江湖人必须要走的道路,中途注定要赢很多人。
这偌大的江湖群雄并起,人才辈出,倘若没有立足资本,不仅仅是无法再往前一步,甚至还会往后退。
如同阎信一般有野心之人是万万不可往后退的,一步也不能退,亦没有后退的余地。
退,便是死!
李振安停下了脚步:“你是不是太自信了一点,我觉得那俩人不会愿意。”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们会愿意的,不得不愿意。”
阎信脸上挂着冷笑,眯起的长眸中含着冷芒,李振安面色变换连连。
在长桥前方堵住了一些人,在长桥后方也堵住了一些人。
那些人中有男有女,有胖有瘦,有高有矮,有老有少。
女子中有良家的妇女,亦有放荡的妓女,还有童女老妇。
男子中有锦衣的公子,亦有恶臭的乞丐,还有童男老翁。
这群形色各异的人撑着伞,黑色的油纸伞,缓缓而来。
来得不紧不慢。
来得暗藏杀机。
李振安倒吸了一口冷风,不只是因为面前这群人,还因为阎信方才那番话。
自己届时会不会也不得不愿意。
“黑蜂会。”李振安瞥了眼一旁的阎信,道,“想不到聚义庄一刻也不愿意等。”
阎信眸子已然阴戾:“黑蜂会专干杀人的勾当,而江湖传言,黑蜂会就在我等身边。”
“尽管听得可怕,但尽是一些虚名。
之所以如此,不是因为黑蜂会多么善于潜伏,而是因为黑蜂会来者不拒。
就算是缺胳膊少腿,也一样可以加入黑蜂会中,成为一名工蜂。
许多走投无路之人,都曾在黑蜂会中呆过。
许多平庸之人,都是从黑蜂会中学得第一门功夫。”
李振安却颇为不屑。
阎信恰恰相反。
个体再弱,可一旦足够多,也会相当恐怖。
岂不闻蚁多咬死象。
更何况,就算是一个人的武学再深奥,内力再深厚,也不可能整日警惕着。
上菜的小二、路边的乞丐、看病的医生、摆摊的小贩、甚至新婚的妻子......身旁路过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掏出一把刀子,杀死自己。
光是想一想就感到不寒而栗。
这种事太可怕了。
大多工蜂其实并不需要杀人,只需要每个人做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事,在某个时辰路过某个地方,在某个地方大闹一通,便可领到赏钱,从而掩护杀人者。
难怪黑蜂会可以存在这么久。
谁会嫌自己钱多呢。
毕竟这是举手之劳就可以拿到钱的事。
只要欲望不绝,黑蜂会就一直存在。
至于自己间接导致了谁的死亡,谁会在意呢。
到了这等程度,黑蜂会已成大势!
即是大势所趋,岂能轻易被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