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新的笔名
我的新笔名叫警幻狐仙。我很喜欢这个名字,每个字组合起来都显得那么的和谐。
并且我是真心打算开始写作,要出书的那种。我认为我出书也不是问题,只要我自己真心开始研究和实践。
当一个作家也是符合我的性格的,我从小初中的时候就有当作家的想法,只不过那时候受电影梦的影响,我想做编剧。但其实那个时候我不是很清楚编剧到底是做什么的,还以为是电影类型的小说。其实作家和编剧,根本就是完全不一样的两种职业和行业。
我不会只写文学,我更想写的是小说。其实很多时候小说和文学是不分家的,文学也不见得只是美的,文学是这个人间的各种真实。
之前看星盘,宋姐姐说,我以后可以写东西,也能赚到钱,但是不适合一整天都蹲在家里写的那种。也就是说,我只能当个爱好,而不是靠写作谋生。
其实我当时就觉得不一定,但是我没说什么。现在看来,可能是她的认知不是很清晰,因为作家不一定只是在家里才能写作的,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能写作,因为写作和生活是融为一体的,在我看来那样的人才能叫作家。
看郑钦文的网球比赛,觉得网球运动员是个不错的工作,郑钦文的工作我觉得挺好,就像我觉得我的工作也挺好一样。我不是全职作家,因为我是不会只做一种工作的,我是一个很容易觉得无聊的人,就像我读一本书,就算我再喜欢这本书,我也不可能一直读它,我必须穿插着读其他的一本甚至多本书才行。
我很容易感到无聊,而我一旦开始感觉到无聊,我就会慢慢不想干这件事了。所以,无聊对于人生来讲是最可怕的杀手。
我发现我这个人多少有些奇怪,我只有在自己认为难的事情上做得好,我才能有成就感,且这件事必须还得是我感兴趣愿意做的。我愿意征服高山,前提是只是一座有意思的、值得我征服的山。
所以又有了更多的借口去买键盘和键帽了,我觉得我真的是一个很古灵精怪的人。
要说起来,产生要做作家的决定的,还是今早在读《岛上书店》这本书的时候。第118页,丹尼尔说,做一个作家,只需要读书和一把好的椅子就可以了。这让我突然觉得,好像做一个作家,写书,其实也不是那么难的一件事。
《岛上书店》这本书真的很好读,因为很治愈,虽然都是些稀松平常甚至有些不幸的事情,但是作者用一种轻松幽默的视角去淡化了不幸的痛苦,让人觉得读起来心里很踏实。
但这本书我大概率不会读第二遍,因为有的书只适合读一遍,你感受到了那种能量,那种心灵的共鸣,那种作者灵魂里闪烁的东西,你就可以放下它去找下一本了。所以这本书我看完就会卖掉,但是我会一直记得它。
人有的时候很奇怪,越是珍视的东西,越是想要保持距离,生怕心里的完美产生一丝一毫的裂痕。毕竟完美是极度易碎的,在这个凡事总是不确定,总是在变化的婆娑世界。有时候,当下即完美,当下即永恒。
为了适应我的新职业,我需要把一切粗俗不堪的东西从我的心里踢出去,本来那些也不是我喜欢的。生命力不一定要通过粗野展现,文艺唯美的事物,照样活力四射。我会用我的行动证明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