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洪荒写日记,通天赢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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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上品先天灵宝

返回五庄观,队伍里面多出来一个红云。

一回到五庄观,镇元子就拉着通天和红云到屋子里面畅谈,青玄就跟清风明月留在了外面。

里面三人聊天,外面三人斗地主。

青玄直接拿出了一副牌,将斗地主的规则告诉了清风和明月。

于是乎,三人就在人参果树下面玩起了斗地主。

“对五。”

“对六。”

“看我对十!”

清风看着明月的牌,忍不住骂他:“明月,我们是一伙的,你打我做什么!”

明月挠了挠头:“没注意,我下次注意。”

青玄则是饶有趣味的看着他们两个,有这样的队友,真是够惨的。

这一把的结局,青玄作为地主获胜了。

“我赢了,给钱。”

清风和明月各自拿出一份仙草递给青玄,然后开启了下一把对局。

三人一打牌就是半天的时间,清风和明月二人是输惨了,而青玄则是靠着运气,赢麻了。

输了太多把,两人都没什么兴趣继续打牌,就到五庄观的门口继续看大门睡觉了。

而青玄见四下无人,拿出日记本写今天的日记。

【今天不知道什么原因,通天竟然带着我到了五庄观访友,然后遇到红云被妖庭的人围攻。通天插手直接改变了红云身死的结局,就是不知道未来的截教三霄还有没有。】

【红云没死,但他想要成圣也不是简单的事情。有鸿蒙紫气也只是有了成圣的资格,他想要成圣还需要海量的功德。】

【就目前的洪荒来说,红云想要获得足够的功德成圣,那就只能在人族身上布局,最简单的就是在人族传道,发展人族。】

【红云要真是在人族传教,不知道老子会是一个什么态度。】

随便写了点,将今天的日记写完,奖励也是立即就发放了。

【日常写日记,奖励上品先天灵宝镇元钟!】

看到出现在面前的上品先天灵宝,青玄发出一声惊呼。

“出金了!”

自从写日记开始,自己得到好奖励的次数屈指可数。第一次写日记奖励了混沌魔神的资质,只要自己不死,那绝对可以成为混元大罗金仙。

第二次奖励是写日记千年,奖励了自己一门顶级的遁术,名为越光瞬闪。这是一门速度比金乌化虹速度还要快上几分的顶级遁术,当属洪荒第一遁术!

现在是第三次,给了自己一件上品先天灵宝,还是主防御的那种!

将大道日记奖励的先天灵宝炼化,只是一会的时间,就将这一件上品先天灵宝给彻底炼化了。只能说,不愧是大道日记出品,就是快!

“我终于也是富裕起来了。”

作为顶级的先天生灵化形,青玄只有一件下品先天灵宝伴生。这放在先天生灵之中是很不错了,但对比那些先天神圣伴生两三件先天灵宝,那就差多了。

将镇元钟收入体内,青玄也是美滋滋拿出躺椅就睡觉。

正经人谁修炼啊,写日记就能获得修为,而且比修炼获得的修为更多。修炼不如写日记,这就是开挂的快乐。

屋内,通天三人相谈甚欢。

三人聊着聊着,话题就到了如何成圣上面。

聊到这个话题,红云也是直接询问通天。

“通天兄,这鸿蒙紫气已经跟我融为一体,再无取出的可能性。我也不想整日被别人惦记着,不知道我该如何成圣。”

通天说道:“我兄弟三人和西方二位都是依靠立教成圣的,而女娲则是靠着造人的大功德成圣。成圣必须大量的功德。”

红云苦笑:“功德我有不少,但距离成圣那还差的远,不知道还要积攒多久。通天兄有没有快一点获得功德的办法?”

通天这个时候感应到日记更新,立即查看最新的日记。看到这些内容,当即有了办法。

“我确实有一个想法,但不能保证绝对成功。”

“不知是什么办法?”

“红云兄弟可以前往人族传道,指导人族修炼,帮助发展人族。”

“去人族?”

通天点了点头:“不错。女娲师妹创造人族成圣,而我大兄也是在人族立教成圣。两位圣人成圣皆与人族有关,说明人族潜力很大,谋划功德说不定会更容易。”

红云有点犹豫:“可人族在东海之滨,我现在恐怕不方便出去。”

通天也想到红云现如今的处境,一出现就会遭到围杀,确实不方便出去。

“红云兄弟本体没法出去,那可以派遣三尸出去啊。”

“没了,得到鸿蒙紫气之后,三尸已经开始相融,没法分离出去。”

这一下子就让通天没法了,本体出不去,三尸也出不去,这真是个难题。

旁边的镇元子思考片刻后说道:“红云贤弟,你大可塑造一个分身前往,修为不用太高,但放在人族也算修为高超了。”

通天这个时候也想起来,人族除了三千先天人族外,其他的人族全是后天生灵。而那三千先天人族,除了被自己大兄收为徒弟的玄都外,修为最高的也不过是玄仙。

“不错,人族除了玄都,修为最高也不过玄仙。红云兄弟制造一个金仙修为分身前往人族,那就足够了。”

红云点了点头:“如此甚好!”

解决了分身的问题,红云又有新的担忧:“通天兄,我要是在人族传道,那不知太清圣人会如何?”

“放心,大兄那边我会去说的,依照大兄的性格,他不会在意的。”

“那就好。”

解决了这些事情,红云的心也是彻底的放了下来。

镇元子这时候拿出了一坛灵酒出来,“为了表示感谢,这是我珍藏了十万年人参果酒,通天兄可不要嫌弃啊。”

通天一听是十万年的好酒,当即就来了兴趣。

他通天以剑道和阵道出名,少有人知道他喜好美酒。

“当然不会嫌弃,十万年的人参果酒,那我可要好好品尝一番!”

一杯灵酒下肚,通天细细的品尝其中滋味,当真是美妙!

“好酒!”

镇元子笑着说:“通天兄若是喜欢,我送你三坛。”

“我可不会客气,我就收下了。”

喝完酒,聊完天,通天也就准备离开了。走的时候还不忘打包一些人参果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