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被嫌弃了
桃林幻境中,夜无殇眼睛微眯,瞧人的眼神透着怪异。
“小兔崽子,你凝炼出神识了?”
齐方折扇轻摇,笑道:“那是,也不看看我师父是谁。”
“少拍马屁,你小子这回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吧?”
嘴上骂着,脸上的笑容却带着得意。
“怎么会,几日不见,我对师父您老人家可甚是想念。”
“少跟我耍滑头。外面那丫头怎么回事?”
夜无殇轻哼两声,相处多年,他还不了解自己徒弟。
都挑明了,齐方也不再绕弯子。
“师父,我不是想让您帮忙看看。外面的丫头学些什么,有资格追随你天赋异禀的徒弟。”
“那俏丽、乖巧的小模样,你眼光真不错。就是给你当媳妇,有些白瞎了。”
夜无殇的话,换来齐方满脸黑线。
老子才是你徒弟,怎么还胳膊肘往外拐呢!
再说,超灵根鸿蒙五行莲、上丹田先天开启、翩翩儒雅少年,这么多好条件怎么就换来一句白瞎。
“谁家师父不希望自己徒弟找媳妇往好的挑,您还想我找个又老又丑的不成?”
夜无殇郑重点头,叹息道:“这倒也是,那就只好委屈人家姑娘了。”
“我……”
正要埋怨,突然脑筋一转。
然后,笑了。
“嘿嘿,您老人家说得在理。”
“您看,你徒弟我倾尽所有弥补的,也赶不上您老一两句指点不是。”
“再说,您老人家什么身份,这头一回见徒媳妇,总得表示下吧?”
夜无殇顿时气得吹鼻子瞪眼。
“你个兔崽子,绕来绕去被你给绕回来了。”
“得,老头子我就出出力,谁让是我徒弟的媳妇呢!”
轻喝一声,魂力蔓延开来。
夜无殇虽在桃林幻境,却借用魂体力量把樱桃状况审视个遍。
渐渐,他的眉头皱起来。
慎重、不解、惊喜。
“徒弟,这丫头你从哪诓来的?”
齐方连连摆手,可不白当坏人。
“什么叫诓?那丫头叫樱桃,是我爹娘在世时从外面带回来的。”
“记得他们讲过,樱桃是普通农家人,因家里遭灾,就剩下她一个。”
“爹娘见她年幼,我又正好缺个伴,就把她带回齐家服侍我。距今,已有七年了。”
夜无殇用怀疑的目光看过来,弄得好像很不相信齐方。
半晌,他终于开口。
“你小子算是走了狗屎运了。这小丫头片子跟你一样,是个奇才。”
“她挥舞扫帚的动作,透着一丝刀劲,是天生练刀的好材料。若当刀修,晓以时日必有所成。”
“另外,这丫头全身覆盖一层七彩流光,遮住丹田灵根。若不用特殊手段,化神期以下无法探查。”
“我只是化神魂体,魂力又所剩不多,探查她灵根的事我帮不了。”
说到这,夜无殇露出深思的模样,似在努力回忆。
他嘴上还嘟囔道:“这七彩流光,好像在哪里见过。可惜我魂识不全,有些东西记不清了。”
听着夜无殇的话,齐方心中大喜。
谁能想到日夜被戏弄的小樱桃,却是个藏在身边的重宝。
想了一会想不起来,夜无殇不再耗费心神。
他看向齐方,不满地哼了两声。
“我说徒弟,你怎么不早点带她来见我呢?”
“早知道有她这个先天刀胚在,我就收她做徒弟了,何必在你身上费功夫。”
“不是,你徒弟我还在这呢,这么说好吗!”
齐方有些无语,想想自己的天赋,突然有点不服气。
“师父,我可身藏鸿蒙五行莲,连天都妒忌。”
“屁,能拥有两种至极之力者,百世难寻。单论你将剑意修至极致,那丫头的天赋不弱于你。”
“那我上丹田先天开启,所有剑招只需看一遍,就能熟练掌握。”
“那丫头是天生刀胚,练刀的速度不会比你慢。不对,确切说是比你更快。”
一时语塞,不知如何反驳。
但夜无殇的打击还没结束。
“若当初收的徒弟是她,这会不说青出于蓝,起码肯定出师了。”
“再看看你,教了这么多年,现在才……”
话没说完,但那嫌弃的眼神已说明一切。
齐方顿时绷不住了。
妈的,太侮辱人了。
老子是刚练剑,刚正式开始修仙,刚准备不当闲鱼,刚,刚才说话有些太大声了。
换上笑脸,凑到夜无殇身前。
“师父,您都这么说了,那就开始教吧。”
夜无殇脸色一黑,骂道:“你小子,翻脸比翻书还快。”
“抱大腿不丢人,何况自己媳妇的大腿不仅能抱,还能贴呢。”
“你个兔崽子!”
轻捋着白胡子,夜无殇沉默片刻。
随后,他方道:“实话说吧,我曾发誓,此生只收一名弟子做传人,绝不教第二人。”
“再者,我魂力所剩不多,就算想教那丫头怕也是有心无力了。”
“这,如何是好?”齐方疑问道。
闻言,夜无殇噗嗤一笑,道:“这个也好办。你上丹田开启,学刀学剑一遍就会。我把刀招传给你,你到外面可以慢慢教。”
齐方略一思量,不失为好办法。
虽说用刀不符合儒雅气质,但樱桃不能不帮,辛苦些也值得。
“那就请师父赐招。”
半个时辰过后,齐方走出石塔。
脑中所记,乃夜无殇压箱底的最强用刀功法。
《刀歌十三叠》。
单看夜无殇传招时那毁天灭地的气势,就知这十三刀不输《六轮灭剑》。
带着樱桃出了齐家,漫步古镇长街。
既然要练刀,当然得先弄把刀来。
家族里稍微好点的刀,基本都被挑走了。
余下的那些刀若是自己用,还能对付,但给樱桃用,就完全看不上眼。
齐方要为樱桃寻把趁手的好刀。
镇上卖刀的兵器铺子不少,估摸下手头的碎灵,把目标锁定东街的千年老店“寒铁铮鸣”。
刚进店门,伙计立马就热情地上前招呼。
经营千年,寒铁铮鸣的服务在镇上可是响叮当。
哪怕穿着打满补丁的烂衣裳进店,从老板到伙计都不会表现半点嫌弃。
一楼的兵器都是烂大街的,直接登上二楼。
三排货架,满满摆着长短不一的刀。
齐方开始认真挑选。
“公子不是用剑吗,怎么看起刀来了?”
询问着,樱桃的目光也在各种刀间晃动。
“不是说过吗,你家公子会的东西多得很。”
说着指了指刀架,道:“瞧瞧,你喜欢哪一把?”
樱桃翘起嘴,一把接着一把地挨个瞧。
“这把太重,拿着不方便。”
“这把太长,不好出刀。”
“这几把都太难看,样式也不好。”
“这一把嘛,刀刃太宽了,不符合公子的个性。”
经过排除之后,最后只剩刀鞘一红一蓝两把凡器上品。
红刀稍短,蓝刀稍长。
“我觉着这两把还可以。公子乃是雅士,用这把蓝色的更为合适。”
齐方颔首,若是他用,选择的对象倒是一致。
“那这把红色的呢?”
樱桃皱了皱眉头,摇头道:“好刀是好刀,就是秀气了些,女子用更好。”
齐方当即做出决定。
“嗯,那就选这把红的。”
“啊?”
樱桃眨了眨眼睛,一时以为自己听错了。
但看着齐方的目光,她确定自己没听错。
“傻愣着什么,你的了。”
拿起刀,随手丢到樱桃怀里。
直到此时,樱桃才反应过来,齐方从一开始就在为她选刀。
“公子,我只一个婢女,用这么好的刀,怕是不合适吧?”
樱桃轻抚刀身,她心里喜欢,却忘不了自己卑微的身份。
而且这把刀要两百碎灵,齐方把刚得来的灵石花光都不够,还得再添进去不少。
“知道是婢女,就该懂得该听谁的话。我说你用得,你就用得。”
樱桃低下头,笑得很甜。
下楼到柜台结完账,正要回去,却跟一伙人撞个正着。
为首那一人,齐方见过,吴家吴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