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人物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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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近几年在报纸副刊陆续写了一组围绕若干自成一格的《水浒》[1]人物的短文。题目随意到而来,不苛求非谈某人不可,更不以所讲梁山人物与非梁山人物之比例为虑。苟自觉有所得,所言又非人云亦云之语便写。写来也没有预定的长度,讲完要说的话即止,故有蛮长的,也有真短的。这些文章虽然各自成篇,串联起来尚成系列。现在合为一书,仍保留各篇独立的格调。排次起来得有秩序,就以涉及的人物在《水浒》书中首次出场的先后为据,而以讲众军官、所谈人物较多的一篇殿后,希望借这安排增加各篇之间的连贯性。

各篇选讲的人物既不以梁山诸人为限,凡在招安以前的情节内出现者,不论角色,不计分量,只要觉得他(她)在某方面足称为“最”,有话可说,就可以谈。招安以后才首次出现的人物虽不在讨论之列,招安以后的情节有时还得带上几笔,以便把事情说清楚。即使人物的选谈以招安为止限,可选讲的人物仍几无穷尽。不过现在既在已发表各篇外又添写了讲王伦、宋江、阎婆惜、栾廷玉的四篇,篇数已相当,况且不少没有分列独立篇章的人物其实可说的话已讲得差不多了(如施恩值得讨论的地方全包括在武松和蒋门神两篇内,有关晁盖最重要的事情在卢俊义篇中已有足够交代,鲁智深和李逵的讨论也分见于不少篇章内),工作正好告一段落了。

为了说明符合“最”的条件的人物尚有不少待发掘,而我有一名为杨轩的学生刚交来一份题名《最无男人气概的人——杨雄》的习作,分析得颇佳,不妨选录几段精彩的(文字代其稍修改),既可使本书增一话题,复可表明工作真可以续做下去:

杨雄是公门中人,任蓟州的两院押狱,同时兼充行刑刽子手。他的背景和戴宗差不多,两人的遭遇却有极大的差别。戴宗不兼充刽子手,故杨雄应比他更具杀气。戴宗在牢中收常例钱(这反映梁山人物对正义感的诠解),杨雄却被流氓欺负勒索。“踢杀羊”张保率众来欺,先抢去杨雄的花红缎子,再“劈胸带住”杨雄,更拖住其手,令他动弹不得。争执间杨雄仅叫了声“这厮们无礼”,什么都“施展不得,只得忍气”,无能之极,又何来“一身好武艺”?

流氓在街上欺负公人,不是小事,怎也不该常见。杨雄的丈人潘公得悉此事,并不惊愕,迅即领五七人来帮忙。看来这种场面潘公已看惯了。还有,潘公见到石秀时,心中欢喜,说了句:“我女婿得你做个兄弟相帮也不枉了。公门中出入,谁敢欺压他!”这岂不是说,杨雄这个公人经常在公众场合被人欺负!

入赘潘家此事对杨雄的心理亦必有负面影响。何以说杨雄是入赘的?出嫁从夫,潘巧云却居娘家,与父同住;家中还为其死去的前夫放牌位,做法事。此种事使杨雄在外人面前男性尊严大损。

等到妻子与人通奸一个月了,街知巷闻,甚至有编为歌唱出来的,杨雄竟没有主意致问石秀:“贤弟,你怎地教我做个好男子?”荒谬透顶!

潘金莲通奸且杀夫,武松为兄报仇,一刀了结她,然后取心割头来祭武大。虽够恐怖,总算是快刀处理。潘巧云仅犯通奸罪,杨雄可以休之,怎也不致要动用凌迟极刑。杨雄杀妻所搬出来的理由,一是“坏了我兄弟情分”,本已牵强,二是“久后必然被你害了性命”,更成罗织将来的罪了。杀妻之法复极变态之能事。先把潘巧云的衣服头面剥光(在场的石秀和时迁岂非未见证杀人,先享眼福),再绑在树上,斩迎儿示威,然后挖她舌头,再以刀从心窝直割到小肚子下,取出五脏,挂在树上,最后还把她的尸骸剁成肉泥。恐怖程度无以复加。这样做绝非英雄好汉泄愤的表现,而是懦夫掩饰自己胆怯无能的低招。

这样读《水浒》,自然不会堕入陈陈相因、拾人牙慧的窠臼了。

讲完这些,还得交代一下参考资料的情形。

此书不是学府式的著作,写来主要凭感受,故不加注。需要引用参考资料来说明之处不多,也都可以在文中交代清楚。其中一本参考书,情形较复杂,就在这里说明好了。讲述时,偶涉及事件所经历的时间。何心(陆衍文,号澹安,一八九四至一九八〇)曾替《水浒》编年,功夫做得不错。遇到需用此等资料时,我依据他的研究。这些编年资料在他的《水浒研究》中统归一章,用来方便。要指出的是他这书有出版日期相隔颇长、内容有别的三版:一九五四年上海文艺联合出版社(上海)的直排繁体字初版;一九五七年古籍文学出版社(上海)横排简体字修订本;一九八五年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横排简体字增订本。代表作者最终意见者当然是一九八五年版;可惜市面流通的此书海盗本竟是用早已作废的一九五四年版影印的。

插图的来源也得讲一讲。那些插图风格各异,很易分辨,故每个来源举一例就够了:

(一)万历后期容与堂刻百回繁本《李卓吾先生批评忠义水浒传》,如页005。

(二)万历间尚不知总回数的简本《京本全像插增田虎王庆忠义水浒全传》,如页059。

(三)万历二十二年余象斗双峰堂刻一百零三回简本《京本增补校正全像忠义水浒志传评林》,如页006。

(四)明版袁无涯、杨定见一百二十回本《忠义水浒传》,如页065。

(五)明末陈老莲(名洪绶)《水浒叶子》(李一氓藏明末清初刻本),如页012。

(六)明杜堇《水浒人物全图》(朵云轩刻本),如页078。

(七)金圣叹七十一回本《绣像第五才子书》(顺治十四年醉畔堂本),如页178。

(八)俞万春《结水浒传》(即《荡寇志》)(咸丰三年初刻本),如页003。

我不懂电脑,写的草稿又潦乱,幸赖系中秘书黎梅笑贞女士替我小心处理,做出一份漂亮准确的打字稿来。特此一记,以志感激。

正话杂话都讲过了,还得加添一句:读者一定会发现其他合称“最”的人物的,欢迎继续写下去。

二〇〇三年一月十四日晨序于宛珍馆

注释

[1]《水浒》为《水浒传》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