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城乡融合的内在特质及实现动力研究
1.城乡融合的内涵界定
作为描述城乡关系变化的一种特定状态,城乡融合的概念自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之后便引发了学术界的热烈讨论和研究。关于对城乡融合内涵的科学理解已有很多成果涌现,总体来看,对于城乡融合本质的界定和把握主要侧重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从城乡关系角度来阐释城乡融合。该观点强调城乡融合是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促使城乡经济和社会生活协调发展,逐步缩小直至消灭城乡差距,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过程(黄渊基,2019)。二是从系统论角度来理解城乡融合。该观点将城乡融合的科学内涵解读为一个有机整体,放在开放的、公平的、公正的发展环境中,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许彩铃,2018)。三是从结构论角度来把握城乡融合。该观点将城乡融合视为城乡功能、城乡要素配置和城乡权益相互渗透的统一体(涂圣伟,2020)。总体来看,对于城乡融合概念的界定需要放在新历史时期和改革背景下,尤其要注意与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概念的区分。
2.城乡融合的实现条件及动力机制
关于如何推进城乡融合过程,理论界同步做了大量探索。其重点在于研究城乡融合的实现条件和动力机制,代表性观点有四。其一,制度条件论。该观点将城乡融合的实现条件归纳为一系列制度安排,包括双向流动制度、产业融合发展制度、公共服务均等制度、生态环境共治制度和收入分配公平制度(蒿慧杰,2019)。其二,内外要素论。该观点认为推进城乡融合必须借助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镇化发展、城市的现代化发展、市场主体的不同利益诉求等内外要素的共同作用(唐琼,2020)。其三,技术变迁论。该观点强调工业技术变迁对农业的改造及工业对农业的进一步反哺,促使农业劳动生产率及农业发展实现后发赶超,推动城乡结构并轨(金成武,2019)。其四,内源刚性结构兼政府主导论。该观点认为后发国家需要在长期发展中协调城镇与乡村关系、工业与农业关系,以及地区关系。必须依靠政府机制将资源配置于效率较高的地区以实现局部工业化,而后再利用优先发展地区的发展成果实现城乡融合发展(Wang,2009;蔡昉,2016)。
3.城乡融合的测量方法
理论界对城乡融合水平的实证测量方法,可以归纳为单指标法和指标体系法两大类。单指标法主要包括使用城乡泰尔指数、威廉逊指数、熵指数、基尼系数等不平等系数来间接测量城乡融合度,重点关注城乡分割程度(Kenneth,2005)。指标体系法则重视在把握城乡融合的本质和科学内涵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多层次、多维度的指标体系集来系统测度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目前已逐步演变为学术界较为认同的测量方法。目前主流的城乡融合指标体系测量思路包括三种。一是使用全局主成分分析法(GCFA),通过建立包含人、经济、社会、生态、空间的多维指标体系测度城乡融合水平(周佳宁,2019;谢守红,2020)。二是使用熵值法、横纵向拉开档次法,通过构建涵盖前提、动力、后果等全过程层次的指标体系度量城乡融合水平(温涛,2020;赵德起,2019)。三是使用空间计量工具,通过城乡融合的空间效应进行甄别分析,此类研究主要集中在跨区域乃至跨国比较研究中(He,2019;Kun,2020)。
4.城乡融合发展的推进策略
在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考量方面,学者们给出了大量建设性意见。如有学者指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应以实现人的自由迁徙与社会融合、工农部门“效率收敛”、要素市场化配置为基本导向,畅通城乡人口双向迁徙、资源要素双向流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三个循环”,筑牢市场、法治、信用三大根基,推进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产业发展融合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联通化、居民收入均衡化(Chen,2018)。也有学者认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需要重塑制度创新理念,突破路径依赖效应,进行系统化的制度安排,进一步优化和改进城乡融合发展制度(蒿慧杰,2020)。还有学者认为:现阶段稳定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必须要与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相衔接,持续深化市场化改革,提高土地、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有效配置;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激励机制和创新财政支农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等基础建设和农村产业技术进步;推进城市“扩散效应”和乡村内生动力融合发展(文丰安,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