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太史慈
目光所及之处,杳无人烟,刘华翻身下马,检查马蹄,检查马牙,到底是宝马。
杜瑾瑜学着刘华的样子拎起了马蹄,又捏开了马嘴,然后被马儿一蹄子踢翻了,幸好穿的厚,要么这一下就交代了。
刘华急忙将他扶起来,检查了一下,道:“你干嘛?没事吧?”
杜瑾瑜很尴尬,道:“我看您那么干,好奇。”
刘华上前把他扶起来,道:“尽瞎扯淡,我看看马蹄的磨损,看看它累不累。”
杜瑾瑜挠了挠头,道:“公子,你是真博学。”
“如果这年头也有抖音,你的脑子里也会装满奇奇怪怪的知识。”
阳光很好,但是冰雪一点儿都没有消融,气温还在零下,天地之间一切都仿佛凝固了。
或远或近的山谷、平川、树林在雪光的映照下,银装素裹,分外妖娆,加上阳光的镀金,若人间仙境,刘华张开嘴狠狠喊了一嗓子,道:“贼老天,我日你娘!”
杜瑾瑜本来想学刘华,可是一听刘华骂老天,顿时怂了,老天那是能骂的?
蓦然,远处雪地里传来一阵犀利的嚎叫,杜瑾瑜竖起来耳朵,道:“这叫声,如泣如诉啊,甚是动听!”
“动听?”刘华看向杜瑾瑜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傻逼,他从马背上取下弓箭,警惕着看着周围,不一会儿,就窜出来几条白狼。
杜瑾瑜吓的连翻带滚,躲到了刘华身后。
刘华目光冷冷的看着围上来的狼群,很快找到了发号施令的狼王,开弓射箭,一箭射出,狼王开始奔跑,自然射空了,他还没学过箭法。
射是射不死了,他从马背上取下了两把短刀,这是灭犷平县的时候自己收下的兵器,长度正好当八斩刀来用。
今天和这狼群拼了,连它们都斗不过,怎么和公孙瓒斗?
就在此刻的,远处忽然飞来三支羽箭,第一支逼狼王走位,第二支判断狼王躲闪方位,第三支就是要命。
刘华眼睛一亮,道:“好箭法,是谁来救老子了?”
那个人明显放水了,本来准备要命的一支羽箭明显放水了,羽箭贴着狼王咽喉飞过。
狼王顿时立住不动了,仰头嚎叫,狼群也不再进攻。
杜瑾瑜惊恐的看着这一切,瑟瑟发抖。
刘华看着一片丛林,一个人骑着高头大马跑了出来,这人红衣红甲,身高一米八,两条胳膊奇长,手持长弓,纵马而来。
到了切近,那人翻身下马,道:“这么冷的天,你们二人何故在野外游荡?”
刘华信口胡诌道:“我和我媳妇儿出来转转,感谢英雄救命之恩,不知高姓大名。”
杜瑾瑜脸色羞红。
“好说,东莱黄县太史慈,字子义。”
“卧~槽!”刘华眼睛顿时亮了,狼见了都怕,太史慈,他怎么会在这里?
刘华又陷入了回忆,太史慈是166年生的,现在是188年年底,他二十二岁。
史书记载他二十一岁的时候在洛阳毁了州官的奏章,害怕吃罪,就跑到辽东避难。
这是碰到了。
太史慈可真是三国一员震烁古今的名将,陈寿评价,太史慈信义笃烈,有古人之风。
这个人必须跟自己,他必须跟自己,太史慈后面那是江东鼠辈的T0大将,刘华始终不渝地认为,太史慈的水平和壮年黄忠差不多,若不是跟了孙策,他的前途不可限量。
刘华对太史慈抱拳,道:“大恩不言谢了兄弟,我叫刘华,祖籍东海郯县,现在和我父亲定居蓟县。”
“啊呀,你就是大名鼎鼎的刘华公子?”太史慈眼睛亮的跟贼似的,登时跪倒在地,道:“能得以见到公子,实乃三生有幸。”
现在来幽州走动的人,哪个人没听说过刘华的大名?
刘华急忙将他扶起来,道:“子义信义笃烈,我也是如雷贯耳,起来吧,没想到咱们能在这里碰面。”
太史慈下意识看向了刘华身边的杜瑾瑜,道:“沿途听说公子要来辽西,是要解决乌桓叛乱的事情吧?”
“别提了,萍水相逢,一起吃顿饭吧。”
刘华捡了许多柴,点了火堆,将马儿身上的棉布都取了下来,抓出一把盐炒的豆子,分别给马儿吃了一些,然后取出一个铁锅夹在火上,烧化了一些雪,撒了一些盐,将事先切好的羊肉片放在锅里。
吃饭的时候,刘华将自己怎么被丘力居迷倒,姐姐和兵马怎么被丘力居抓住,他怎么逼自己站队的事情全盘告诉了太史慈。
“我特么做梦也没想到丘力居是这么个操蛋玩意儿,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戎狄志态,不与华同,也许公孙瓒是对的。”
刘华盯着火堆,火焰就在他的眼眸中燃烧,他开始思考这一路的经历。
东汉末年的战争,说打就打,死几个人都不算事儿,豪族其实还好,但是地主恶霸真不把人当人,那冻死的成片的百姓,尤其让他难受,宫阙万间都做了土,兴亡百姓苦。
虽然姐姐现在没事儿,但是他感到了被算计,连这区区一个乌桓大王都会玩儿如此手段,那中原地区得是一番什么景象?
幽州别是神仙土,路有冻死骨。
来日董卓进了洛阳,那得是一副什么场面?
刘华的脑子里浮现出了自己曾经看到过的二战照片,一个母亲抱着孩子死在地上,浑身是满满的刀伤,肠子被拉了好几尺,不满周岁的孩子,嘴里还在吃奶,就被捅死了,他们糟蹋了妇女还不算完,便将他们绑起来用刀捅……
考古学圈儿内有一个看法,就是董卓的残忍程度和鬼子差不多,他们都是有兽性没人性的人,董卓甚至更残忍。
一般在历史上留名的人,只有立场之分,没有好坏之别,董卓就不是,他身上有一股天然的邪恶兽性,他的所有行为都是动物本能,曹操驭人靠权谋,刘备驭人靠忠义,孙权靠名望,唯有董卓,靠血缘关系,给他守家的是女婿,给他出主意的是女婿,给他打仗的是义子。
他的动物性在于,第一,会摇尾乞怜,灭黄巾军之后,和朝廷求得封赏,第二嗅觉灵敏,何进灭十常侍,董卓没有费一兵一卒就窃取了袁绍的劳动果实入主洛阳,第三就是以武为尊,根本没有仁义道德。
他和所有人站在了对立面,他的方法就是以武力威慑。
在他觉得没有人是他的对手的时候,奸淫宫女,夜宿龙床,滥杀无辜,草菅人命。
刘华记得董卓有一次出门,看到有一群百姓正在祭天,百姓都没招他,他上去就把男的都杀了,把妇女和财物拉了一车美滋滋走了。
“董卓进洛阳,就是灾难。”走神的刘华嘴里轻声呢喃了这么一句。
杜瑾瑜轻轻拍了一下刘华,道:“公子,您又走神了不是?这位将军是说,如果不嫌弃,他愿意和你一同前往。”
“对不起哈,思维有点儿发散,文科生就这个毛病,想象力丰富。”刘华抬起头,擦了擦嘴角,道:“别了,九死一生的活儿,你别去了,我现在有点儿分不清楚,公孙瓒对游牧民族的强硬手段是对的,还是我父亲对他们的怀柔政策是对的。”
太史慈是一名武将,是一个忠义之士,军事家也算不上,更想不明白刘华说的这个政治问题,不给出意见,他只是听着刘华说自己九死一生,不带他去冒险,心里有些感动。
杜瑾瑜也不懂政治,但她是从最底层爬出来的,寻思了寻思,道:“公子,为什么要想那些游牧民族呢?他们虽然是异族,可早已归顺了大汉,咱们不应该要去想,怎么做才能对自己更好吗?”
嗯?刘华看着杜瑾瑜,迷茫的眼神清澈起来。
不是那种无知的清澈,是那种想明白了的清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