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电脑唯一的合理用途就是玩游戏。
——尤金·贾维斯,《防卫者》游戏制作人
我正望着教室的窗外发呆,满脑子都是关于冒险的黄粱美梦,就在这时,我看见了一架飞碟。
我用力眨了眨眼,再定睛望去,它还是在那里——一个泛着金属光泽的闪亮圆盘在天空中曲折回转地飞来飞去。飞碟做了一连串不可思议的加速急转,我的眼睛竭尽全力才能跟上它的速度,如果有人类在那上面的话,身体一定会散架的。飞碟朝着遥远的地平线疾驰而去,却猛然间来了个急刹。它在远处的一排树木上方悬停了几秒钟,仿佛在用一种看不见的波束扫描着下方的区域,随后又毫无征兆地突然向上升起,还做出了一系列在速度和轨迹上都违反物理定律的飞行动作。
我努力地保持着镇定,尽力对刚才看到的一切保持怀疑。虽然我的科学课成绩只拿到了“C”,可我还是知道要相信科学。
我又向它望去,依然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不过我可以肯定那不是流星,也不是气象气球、沼气[1]或球状闪电。不是的,我此刻所见的这个不明飞行物肯定不属于地球。
我脑子里的第一个念头是:“真活见鬼了!”
随即我又想道:“真不敢相信这事终于发生了!”
自从上幼儿园的第一天起,我就盼望着能发生一些惊天动地的神奇事件,可以彻底粉碎没完没了、千篇一律的学校教育。我经常眺望环绕学校的郊外的静谧景色,心里默默地渴望着僵尸病毒的大爆发,或者来一场能使我拥有超能力的离奇事故,又或者一帮盗窃成瘾的矮人能穿越时空蹦出来。
我细数着这些阴郁的白日梦,大约有三分之一是外星人突然到访的故事。
当然了,我从不相信那些事真的会发生。就算是外星人果真决定要顺道拜访一下这颗不起眼的蓝绿色行星,有点儿自尊心的天外来客也不会选择我的家乡——美国俄勒冈州的比弗顿(这里又被称作“无趣镇”)——作为他们与地球人首次接触的地方。除非他们打算在摧毁地球文明之前先铲除所有索然无味的地方。如果宇宙有一个璀璨夺目的中心,那我所处的行星就在最偏远的角落。“请把蓝乳递给我,贝鲁阿姨。[2]”
但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却真的发生了——就在此时此地!窗外有一架该死的飞碟,而我正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它。
而且我相当肯定,它离我越来越近了。
我悄悄朝身后瞥了一眼,后面坐着的是我最好的两个朋友,克鲁兹和迪尔。不过他俩正在低声地争论着什么,谁也没朝窗外看。我想叫他们看过来,又担心飞碟会随时消失,我可不愿错过这个亲眼见证的机会。
我回头继续看窗外,只见飞碟化作一道银色的光,疾驰掠过外面的田野,接着它又停了下来,悬在邻近的一片土地上方。它就这样悬停、移动,再悬停、再移动。
它离我明显又近了一些。现在,我能看清飞碟外形上的一些细节了。它的身体倾斜了几秒钟,我第一次能由上自下地审视它的轮廓。我发现其实它一点儿也不像一个碟子,从这个角度看上去,它那对称的机身就像是双头战斧的两条锋刃,一根黑色的八边形棱柱从修长的锯齿形双翼之间伸出来,反射着早晨的阳光,看上去就像是某种黑色的宝石。
看清了不明飞行物独特的外形之后,我脑子里一阵发懵。在过去几年里,我几乎每天晚上都能从瞄准镜的十字线里见到它。这是一架苏布鲁凯天刃战机,那是我最喜欢的电子游戏《无敌舰队》里反派外星人的一种战斗飞船。
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就像你不可能看见“钛战机”[3]或是“克林贡战鸟”[4]在天空中翱翔一样。苏布鲁凯人和他们的天刃战机是电子游戏里虚构出来的。它们不会也不可能在现实中出现。在真实世界中,游戏不会变成现实,虚构的飞船也不会出现在你家乡的上空。这种难以置信的科幻情节只会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的蹩脚电影里,例如《电子世界争霸战》《战争游戏》和《最后的星空战士》。我那死去的老爸就是这类电影的忠实粉丝。
熠熠生辉的飞碟再次倾斜了过来,这次我看得更清楚了——毫无疑问就是它。我看到的就是一架天刃战机,机身上有独一无二的爪状凹槽和尖牙状双管离子炮。
对于这东西似乎只有一种合理的解释,那就是我产生了幻觉。没有毒品或酒精的影响,只有一种人会在青天白日里产生幻觉——真正的疯子。
鉴于我从父亲的一本旧日记里读到过的一些东西,长久以来,我一直觉得他就是这么一个疯子。日记里的内容让我觉得他在生命走到尽头时得了妄想症。他可能已经分不清游戏和现实了,就像我现在所经历的一样。也许就如同我心里一直所害怕的——龙生龙,凤生凤,疯子的儿子也会疯。
难道我被下药了?不,这不可能。今天早晨来学校的路上,我只在车里囫囵吃过一块草莓饼。把幻觉怪罪于一块速冻早餐饼恐怕比看见游戏中的宇宙飞船还要疯狂吧?我觉得自己的遗传基因更有嫌疑。
我意识到出现这种情况只能怪我自己,我本应该尽早注意的,然而我总是像老爸一样沉迷于逃避现实,心甘情愿地让幻想侵入我的生活。而如今,我也因为缺乏先见之明,像老爸那样付出了代价。我正在踏上通向疯狂的列车,几乎能听到奥齐[5]在大喊着“全体上车!”
“别这样,”我在心里恳求着自己,“现在可别发疯,离毕业只有两个月了!这是最后冲刺了,莱特曼!振作起来!”
窗外的天刃战机再一次横向飞掠,在经过几棵参天大树的时候,它猛地向上急升,枝叶随之颤抖。接着它又穿过一道云堤[6],它的速度实在是太惊人了,以至于云团的中央出现了一个完美的圆洞。从云团另一边冲出来的时候,它的身后还拖着几条长长的云气。
片刻之后,它在半空中停顿了一下,紧接着垂直向上冲入了云霄,就像它突如其来的出现一样不留痕迹地消失了。
我原封不动地坐了一会儿,痴痴地望着空旷的天际——眨眼之前,它还在那里。我瞥了几眼身边的同学,没有任何人在看向窗外。就算是天刃战机真的出现过,也没人注意到。
我再次望向辽阔的天空,祈祷着那架奇异的银色飞船能再度出现。但它确实已经飞远了,而我只得待在这里,面对它给我留下的震撼。
亲眼看见天刃战机或是在臆想中见到了它,这件事在我的脑海中就如同一块小石子所引发的一场巨大雪崩。悲喜交加的情感和支离破碎的回忆都汇聚到了我父亲身上,还有那本在他遗物中找到的旧日记。
事实上,我都不敢确定是否真有那么一本日记。当时我根本就没有读完,它的内容令我十分困惑,似乎说明了老爸的精神状态很不稳定。因此我把那本发黄的笔记本放回了原处,尽力忘掉它的存在,至少在几秒钟之前,我的努力还是成功的。
不过,目前我的脑袋里能想到的就只有它了。
我忽然间有了一股冲动,想要立刻冲出学校,开车回家找到那本日记。这花不了多长时间,我家离学校只有几分钟的车程。
我瞄了一眼教室的门口,有个男人守在那里。那是上了年纪的赛尔斯先生,是我们综合数学二的老师。他把满头银发理成了板寸,鼻子上架着一副厚厚的牛角框眼镜。他总是穿着同一套服装——黑色船鞋、黑色宽松长裤、白色短袖衬衫,还系了个黑色的方便领结。他在这所高中任教已经超过四十五年了,从学校图书馆里旧年鉴上的照片看,他的服装样式未曾有过任何改变。赛尔斯先生今年终于要退休了,这可算得上是件好事,因为他似乎在20世纪就已经耗尽了所有的教学热情。今天上课的时候,他先用五分钟布置了回家作业,其余的时间就让我们自己完成这些作业,而他则关掉了助听器,专心致志地玩起了填字游戏。不过就算这样,要是我想溜出去的话,他还是会有所察觉的。
我看了一眼嵌在黑板上方灰绿色砖墙中的老式挂钟,不过它还是像往常那样冷冷地告诉我离下课还有三十二分钟。
我无法再傻坐下去了。目睹刚才那一幕之后,我能保持三十二分钟不发疯才怪。
在我左边,道格拉斯·诺切正在羞辱坐在他前面的凯西·考克斯,他每天都要欺负这个脸上长满粉刺的腼腆男孩。平日里,诺切对凯西的欺侮还仅限于言语上,可是今天,他决定用纸团来代替脏话。诺切在课桌上弄了一大堆用口水沾湿的纸团,像发射炮弹般一个接一个弹到凯西的后脑勺上。凯西脑后的头发已经被唾沫给弄得黏糊糊的。每当诺切命中目标的时候,他那几个坐在后排的狐朋狗友就会窃窃发笑。
我一看见诺切欺负凯西就会火冒三丈,我想这也是诺切乐此不疲的原因之一:他知道我对此无能为力。
我瞄了一眼赛尔斯先生,他依旧沉迷于填字游戏之中,诺切每天都利用这段时间来干坏事。我每天也只能强忍着把他打得满地找牙的冲动。
自从初中那次“意外”之后,道格拉斯·诺切和我在大部分时间里都尽量躲避着对方。直到今年,残酷的老天又把我们分到了同一堂数学课上,更过分的是,我们俩的座位居然只隔了一条过道。仿佛是命运想要让我高中的最后一个学期过得生不如死。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我的前女友埃伦·亚当斯也在这个班里。她坐在我向后三排再向右两行的座位上,那正好是我眼睛的余光无法顾及的地方。
埃伦是我的初恋,我们还把自己的第一次都献给了对方。虽然两年前,她为了邻校的一个摔跤手把我给甩了,可每当看见她鼻翼两边的雀斑和鬈曲的红发,我还是会重温那种心碎的感觉。我总是想尽力忘掉她也在这间教室里。
每天下午第七节数学课都和自己的死敌还有前女友共处一室,这让我感觉就像是参加了残酷又无法通过的“小林丸测试”[7]来检验自己承受压力的底线。
也许是命运为了平衡这段噩梦般的经历,它把我最好的两个朋友也分到了这个班上。假如克鲁兹和迪尔没来的话,我也许在学期的第一周就精神崩溃了。
我又回头看了他俩一眼,瘦削的迪尔和敦实的克鲁兹有着相同的名字——迈克。从小学开始,为了避免混淆,我就直接用姓来称呼他们。这两个迈克还在喋喋不休地争论着“电影史上最酷的冷兵器”,我竖起耳朵听起来。
“‘刺叮’[8]根本不能算是一柄真正的剑,”迪尔说道,“它更像是一把会发光的餐刀,霍比特人用它在烤饼或兰巴斯面包[9]上涂果酱和黄油。”
克鲁兹翻了个白眼说道:“大麻让你的脑子变迟钝了。‘刺叮’是一把精灵匕首,是在第一纪元的贡多林[10]制造的!它几乎能够刺穿任何东西!有兽人或地精接近的时候,它才会发光。雷神之锤能探测到什么?假惺惺的口音还是硬邦邦的发型?[11]”
我想把刚才看到的一切都告诉他们,但就算是好哥们儿,他们也绝不会相信我的。他们会认为那是他们的好朋友扎克又犯病了。
也许我确实是犯病了。
“雷神才不需要事先侦测到敌人,也不会像霍比特人那样抱头鼠窜逃回自己的小洞里!”迪尔低声说道,“雷神之锤的威力足以排山倒海,它能放出能量冲击波和力场,还能召唤闪电。即使要撕裂整个星球,雷神之锤也会自动回到托尔手中。别忘了,只有托尔才能挥舞雷神之锤!”说完,他向后靠在了椅背上。
“老兄,雷神之锤就是一把有魔力的瑞士军刀!”克鲁兹反驳道,“比绿灯侠的戒指还要扯淡!为了让托尔脱离险境,他们隔一阵子就给雷神之锤加一样新属性。”他得意扬扬地继续说道,“还有,其他好多人都曾经使用过雷神之锤,包括《跨界》增刊里的神奇女侠!到网上去查查吧!你说的都是废话,迪尔!”
郑重声明,我个人对于电影中最强冷兵器的选择是亚瑟王的王者之剑。不过,我可没心情参与到这场辩论之中。我的注意力又回到了诺切的身上,他正在把一个巨大的唾沫纸团弹向凯西。纸团准确地命中了凯西的后脑,随后掉在了地板上一大堆湿乎乎的纸团中间。
被打中的凯西愣了一下,不过他并没有转过头来,只是把身体尽量地向下沉,想避开下一发口水炮弹。
诺切的行径与经常酒后虐待他的父亲有直接的联系,不过在我看来,这种联系不能成为欺凌他人的借口。我老爸很早就去世了,但我却没有因此而欺负其他人。
话说回来,我在情绪控制方面有一点儿小问题,还有点儿暴力倾向,这些曾被学校记录在案。
噢,对了,外星飞船从我钟爱的电子游戏里飞出来,差点儿忘了这码子事了。
所以说,我大约没有资格对别人的精神状态评头论足。
我环顾四周,发现周围的同学都盯着凯西,大概想看看他会不会站起来面对诺切。然而凯西只是抬眼看了一下赛尔斯先生——他依旧聚精会神地玩着填字游戏,对面前的这一幕毫无察觉。
诺切又发射了一枚口水炮弹,凯西拼命向下缩着身子,仿佛他的下半身正在融化一般。
我尽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想把注意力转移到其他地方,并告诫自己别管闲事。但是我忍不了了。
诺切在折磨凯西,而其他人都冷眼旁观,这不仅让我讨厌自己,还对人类产生了一种厌恶的情绪。如果宇宙中果真存在其他的文明,为什么他们会想要与人类接触?如果我们是这样对待我们的同类,那还会善待远道而来的外星人吗?
一幅天刃战机的画面清楚地浮现在我的脑海中,使我的神经又紧绷了起来。我默念着德雷克方程[12]和费米悖论[13],想放松下来。我知道宇宙中可能存在其他的生命形式,但鉴于宇宙的广阔,从天文学的角度上来说,我也知道我们几乎不可能接触到任何地外文明,更别说是在窗外看见飞碟了。也许我们只能一直待在太阳的第三行星上直至灭亡。
我感到下巴上一阵刺痛,这才意识到自己正在拼命咬着牙关,后槽牙都快被我咬碎了。我费了一番工夫才让牙关放松。我回头张望着埃伦,想看她有没有注意到发生的一切。她也在盯着凯西,脸上带着无能为力的表情,眼睛里却充满怜悯。
就是这种表情让我终于崩溃了。
“扎克,你在干吗?”我听见迪尔紧张地小声说道,“坐下!”
我向下扫了一眼,才发觉自己已经站了起来。我的视线始终锁定在诺切和凯西的身上。
“是呀,别管闲事!”克鲁兹的声音从另一边传来,“别冲动啊。”
但到了这个时候,我已经是怒不可遏了。
我原本想走到诺切身后,抓住他的头发,把他的脑袋一下又一下砸在课桌上。
可是我没有那么做。我只是弯下腰,从凯西椅子后面的地上拾起了所有纸团。我把这些纸团都用力揉在一起,捏成了一个湿漉漉的大纸球,然后直接朝诺切的头上砸了下去。纸球发出的撞击声让我感到非常满足。
诺切一跃而起,飞快地转过身来。但当看到我在瞪着他的时候,他迟疑了一下,脸色变得有些发白,但依然圆睁着双眼。
教室里爆发出了一阵嘘声。同学们都知道我和诺切在初中时的过节,看到我们要再干一架,他们激动不已。第七节综合数学课的同学们顿时兴奋起来。
诺切用手把黏在头顶上的纸球抓了下来,愤怒地扔到教室的另一头,纸球里掉下的小纸团落在了其他几个同学的身上。我们俩怒目相对,我注意到诺切的口水顺着他左边的脸颊流了下来。他抹了一下脸,眼睛依旧死死地盯着我。
“终于决定要为你的男朋友出头了,莱特曼?”他嘴巴里嘟囔着,无法掩饰话音中的颤抖。
我咧嘴笑了笑,往前迈了一步,并把右手举了起来。这一招的效果很理想,诺切蹒跚着向后退了一大步,他被自己的椅子绊了一下,差点儿摔倒在地。虽然他立刻就重新站稳了,但却尴尬得涨红了脸。
教室里变得一片寂静,只听见老挂钟发出的滴答声。
“来吧,”我心里想,“给我一拳,给我一个打你的理由。”
不过,我发现在诺切的眼中,恐惧渐渐盖过了愤怒。也许他从我的眼神中发现我正处在精神失常的边缘。
“疯子。”他轻轻地嘀咕了一句,接着就坐回了自己的座位上,还隔着肩膀对我竖了一下中指。
我意识到自己的右拳依然高举着,当我把它放下之后,全班好像都松了一口气。我看了看凯西,希望他能至少点头表示一下谢意。但他依旧像一只挨了打的狗一样蜷缩在座位上,瞧都不敢瞧我一眼。
我又偷偷地瞄了一眼埃伦,她也正巧向我看来,但立刻就望向别处,不愿意接触我的目光。我扫视着教室里的其他人,只有两个人——克鲁兹和迪尔——向我投来了关切的眼神。
与此同时,赛尔斯先生终于从填字游戏中抬起头来,他注意到我正像一个连环杀人狂一样瞪着诺切。他笨手笨脚地戴上助听器,打开电源,来回看着我和诺切。
“怎么回事儿,莱特曼?”他边用弯曲的手指指着我,边问道。见我一言不发,他皱了皱眉,说道:“快回到你的座位上去。”
但我却没有听从他的命令。如果我在这里再待上一秒钟,我的脑袋就要爆炸了。我只能从赛尔斯先生的面前径直走出了教室。他难以置信地看着我的背影。
他在我背后大声叫道:“你现在最好给我到办公室去!”
我向着最近的出口跑去,运动鞋底在走廊打蜡的地板上发出尖利的摩擦声,惊动了一间又一间正在上课的教室。
我似乎跑了很久,终于冲出了学校大门。跑向学生停车场时,我的眼睛在天空中四处搜寻着。看见我的人一定会以为我已经疯了,我的动作就像是在观看两个隐形巨人打网球,又像是作势冲向风车的堂吉诃德。
我的车停在停车场的最后面,那是一辆1989年生产的道奇欧姆尼。它浑身布满了刮痕、凹陷和锈斑,曾经是我父亲的座驾。十六岁生日那天,妈妈把车钥匙给了我,在此之前,它一直套着油布,闲置在我家车库。我怀着复杂的心情收下了这份礼物。它样子难看,旧得几乎无法开动,而且妈妈正是在这辆车里、在学校停车场如今我停车的这个位置怀上我的。那年情人节,老妈溜了出来,喝很多酒之后又连续看了几遍《情到深处》——俗话说“酒能乱性”,而且她特别喜欢卡梅隆·克罗威导演的爱情片。
不管怎样,这辆欧姆尼现在是我的了。人生就是不断这么转圈吧。不值钱的车总比没车好,特别是对于穷高中生来说。我尽量不去想青春期的爸妈放着彼得·加布瑞尔[14]的磁带,在车后座上干的好事。
是的,这辆车里的磁带卡座还能正常工作。虽然我有录音机转接线,能在汽车音响里播放我手机上的音乐,但是我更乐意听老爸留下的那些集锦磁带。他最爱的乐队也成了我最爱的乐队——ZZTop、AC/DC、范海伦、皇后。我发动了欧姆尼那“动力澎湃”的四缸发动机,发电厂乐队翻唱的名曲《兴奋起来》就从破旧的扬声器里喷薄而出了。
我以最快的速度疾驰在郊区迷宫般的街道上。这样开车很危险,尤其是我一面开车,一面还要注意天空。现在是下午五点钟,一轮满月已经若隐若现了,我牢牢地盯着它,总觉得它是别的什么东西。结果,我闯了两个红灯,还差点儿撞上了一辆越野车。
在那之后,我打开了双跳灯,缓慢地开完了到家之前的最后几英里路——我的意识依旧探出窗外,紧盯着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