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 28—2018)的要求,立项文件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相关材料评审意见、批复文件等;项目咨询、评估、论证文件;项目审批、备案申请报告及批复,项目调整变更请示及批复文件;项目规划选址、环境影响、水土保持、职业卫生、节能、消防、建设用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专项报审和批复文件;涉及基建项目的还有建筑工程的水、电、暖、通信、排水等审批及相关协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