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国商学院管理的主要特征
(一)决策模式行政化
我国商学院(这里指中国大陆公立学校的商学院和经管类学院)管理模式与所有中国大陆高校管理模式没有本质上的差异,都属于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管理体制和运作模式,自上而下的权力运作和资源分配是其共同特点。由于计划经济体制对高校的长期影响,我国商学院呈现行政权力主导型的决策模式[3]。这必然要求商学院的招生、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大纲、培养方案等必须依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进行部署,接受教育部和相关行政机构的教学评估和学科评估。同时,无论是组织评估人员、审核评估方案,还是批准评估结论,以及接受处理高等学校对评估工作及评估结论的申诉,都直接体现了国家高等教育最高权力机构的意志,评估指标体系也较少涉及高校外部利益相关者(比如企业雇主、毕业生等)的信息。
这种以行政权力主导的决策模式和评估方式影响了商学院的自主决策权和自我评估能力,导致商学院管理缺乏战略意识,无法形成自己的特色,定位不清,目标不明,只能盲目跟着上面的“指挥棒”走。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不断推动着商业理论迭代更新,商业管理实践也在塑造大批符合时代发展的商业管理人才,这一切的关键源于始终不渝的创新。综观国际上知名的成功商学院管理,无一不是以独立、创新为其管理理念和行动宗旨。而行政权力主导的决策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商学院的自主创新能力的形成和发挥。
(二)战略管理意识薄弱
战略管理是现代化管理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指的是企业以实现战略目标而开展的一系列管理活动。就企业发展的计划、模式、定位等层面而言,企业战略管理指的是企业基于时代特征,及所处的市场环境制定的适应自身发展情况的目标,并通过实施和评估战略来验证目标的达成情况。战略管理的制定、实施和评估是一项长期工程,同时也会受到企业领导经营理念、观点以及对风险的敏锐程度等相关因素的影响。
在战略制定上,由于我国商学院普遍采取行政权力主导的决策模式,这就决定了商学院在制定学院战略规划时,更多考虑的是教育部下达的指令和文件,较少考虑到对学院使命、战略、价值观和未来发展真正有意义的计划。
在战略实施中,我国商学院财务拨款主要依据政府和学校拨款,这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商学院基于自身目标在财务战略上对主要使命相关的战略举措进行财力支持。
在战略评估上,传统的教育评估更多强调国家计划和政府指令,缺乏主动适应社会经济需要的能力和机制。
缺乏战略管理意识的商学院管理一定是缺乏合理自我定位、目标模糊、缺乏特色的商学院管理,必然造成千校(院)一面的局面。
(三)缺乏纠错意识和持续改进的机制
不断发展的外部世界要求现代商学院明确自身定位,秉持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动教学质量、教师资质、影响力等方面的持续更新和进步。我国商学院受到传统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定式思维影响,习惯于根据国家计划或政府指令开展工作,接受被动评估。因为没有自身组织定位和目标设定,商学院管理必然存在盲目性,各项教学、科研、服务社会的工作必然难以按照学院目标进行目标分解和落实分工,责权不明确导致纠错能力弱,更谈不上持续改进。
在国内没有专门商学院评估的情况下,更多是采用一般的学科评估对商学院进行评估,这很难体现商学院与商界紧密联系、培养商界精英、专注于严谨的商业分析等商科教育特色,也就很难从评估中发现商学院管理中的独特问题,导致评估难以实现“发现问题、持续改进”的宗旨。
此外,用一般的学科评估对商学院进行评估,难以推进商学院形成主动适应社会经济需要的能力和机制,在很多方面存在着突击性、应对性和被动性的特征。一旦评估活动结束,相关测评和检查工作也会终止,缺乏持续性和长效机制,评估成为走过场的短期行为。
(四)商学院特色不明显
目前我国商学院传统教育评估并没有形成专门的评估标准,比如工商管理专业与其他专业共用一套评估标准,这难以体现工商管理专业的特色性[3]。并且同一套评估标准涵盖多种不同层次的学校类型,由于各专业所在高校的历史起点、学科构成、财政资源等方面有很大的不同,使得各校追求的目标不可能完全一致,而且实现目标的方法、途径、手段以及达成目标的程度各不相同,它们在不同阶段、不同层次、不同环节和不同领域都有各自的最佳及最优,因此将它们纳入同一标准进行评估显然不合理。这不仅难以体现出评估的科学性,还抑制了国内商学院的个性化发展,忽视了国内商学院的办学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