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在创新过程中的六项激励
传统观点简单地把机构定义为保持社会结构稳定的黏合剂。这种静态的观点忽略了机构在创新过程中的作用,更忽略了技术、工程和社会之间的复杂、动态的相互作用。从功能方面来看,机构在创新中的作用涉及不同活动:提供信息和减少不确定性、管理冲突和合作、提供激励机制、引导资源和保持连续性。
社会机构至少履行六项主要职能。
第一个职能是使社会适应变化,通常通过产生和传播新知识和新技术实现。促进创新的机构在社会经济演进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第二个职能是协调并促进不同参与者之间的合作以实现具体目标。社会承担着各种各样的生存任务,这些任务通过从政府部门到私营企业等具体组织实施。从生产食品到维持国家安全,完成这些任务涉及相当多的协调工作。
协调工作包括将具有多种知识、技能、兴趣和观点的人聚集在一起,以实现特定的任务。但这往往是不同参与者间冲突的根源。因此社会设计了机构的第三个职能——管理参与者之间的冲突。
若没有可用的资源,尤其是人力和财政,很多任务就不可能完成。为了完成各种任务,每个社会都创造出各种机构,以产生、调动和分配必要资源。这就是机构的第四个职能。其中最常见的是资助机构,它们分配资源以支持新兴领域的研究。
仅拥有资源还不足以最大限度地激励人们。为了实现这一点,社会创造了机构的第五个职能,即为实现目标提供所需的激励。这些激励措施包括知识产权、研究经费的回扣或给社会相关领域的先驱者奖励等多种形式。
当社会发展出保证新技术生存的各种方法后,要确保它们尽可能地被广泛应用并世代相传的压力会相当大。因此,社会机构的最后一个职能就是维持连续性。法治、治安、住房法规和各种社会习俗是各机构旨在保持连续性的具体表现。其主要的结果之一是路径依赖或路径锁定的现象,即过去的事件往往预示着未来的发展轨迹。在政治制度上,相关的惯性为新一代创新和寻求保持现状连续性的力量之间的紧张关系创造了条件。
上述大多数职能都是互补的且通过为实现某些职能而创建的组织实施,实际上,它们也反映在公司或政府部门的各类管理人员的职位说明中。然而在更广泛的社会层面,创新以适应变化的需求和保持持续性的压力是大量紧张关系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