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林深处的暗夜
——《乌暗暝》新版序
我最早的两个短篇小说集子《梦与猪与黎明》(一九九四)和《乌暗暝》(一九九七,均为九歌出版社)出版迄今都接近,甚至超过二十年了。虽然偶尔有人在二手书店还会见到一两本,在书肆确实断版已久。卖完的可能性不大,多半还是被磨成了纸浆,转生去也。
两本书出版虽有三年之隔,《乌暗暝》内大部分小说且发表于一九九五年,印象中多篇初稿与《梦与猪与黎明》所收诸作同时,也就是大学迄研究所期间,因不满意而反复修改者。因此这些作品都可以说是同期的习作,时间介于一九八九—一九九六年间,将近十年;空间上,从台大男一舍,到淡水、新竹、台中,包含了南下定居埔里之前的所有歇脚处。那是留台、写作的第一个十年,总共二十一个短篇,也不算多。那些年的写作,半数和文学奖甄选脱离不了干系。但一九九五年后,我的“文学奖”参赛时期也差不多结束了。
那同时,在修学位、写论文、学习当一个学者,为长期留台做准备。因而与这批小说同时的,是我的硕论,及《马华文学与中国性》里的大部分论文,几篇台湾文学论文。接下来的一个十年,也没写多少小说,在台湾学院谋生也没有想象中轻松。而今到了第三个十年的末尾了,却难免于病。
相较于某些留台前辈之可以立志一辈子只做一件事,我别无选择,至少得做两件事。况且,在我们的“文学的加拉巴哥群岛”,写多写少,意义可能也差不多——究竟有多少作品留得下来呢?
一转眼,五十岁了。重印这两本三十岁前的小说集,聊为五十之年的纪念。
这里头的小说,除了少数曾被选入各类《小说选》的篇章外,其余诸篇大概出书之后就不曾重读。这回为了重印,校对时仔细看了一遍,竟发现有不少冗词废字,表达欠简洁达等,那是初版时没校出来的(《血崩》最多),或竟是小说本身的问题,又譬如叙事上有缺漏(如《死在南方》),角色名字不统一(如《M的失踪》)等,一改再改留下的痕迹。不知道为什么竟不曾有评者指出。凡此种种,修正不下百处。有一处明显的史实错误,多年前经潘婉明指正,趁这难得的机会做了更正。
《胶林深处》最后的部分做了较大的更动,那原是为二〇一四年《蕉风》为我做的一个专号而修的,因为其初版就刊于一九九四年的《蕉风》,到二〇一四年该文恰发表满二十年。而我一直有点遗憾,原来的结尾没处理好。主编后来为什么没用我不知道,也没被告知;两位朋友被邀请为该专辑而写的评论,甚至没在当期刊出,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蕉风》到南方以后就变得更奇怪。这版本后来收进我与友人合编的文集《胶林深处——马华文学里的橡胶树》(大河,二〇一五)。
小说里的两个人物都有真实的蓝本,也都呼之欲出,议题也颇清楚,但似也没专业读者有对话的兴趣。可能因为它确实不好看
。
这次重新结集,仍以《乌暗暝》为题;“胶林深处”也许是另一个选择,较一般的选择。“乌暗暝”,彼时书名英译为“Dark night”,标准中文为暗夜,确实不如闽南语乌暗暝有意味。当年第一本书以“梦与猪与黎明”为书名,是编辑的建议,和商禽的诗集《梦或者黎明》只差几个字(那篇小说写得很痛苦)。而我自己属意的,也许是“意念先行”的“大卷宗”吧。
校对时,可以发现年轻的自己徒手搬石头似的揣摩小说的语言及尝试不同的叙述方式。有时会出现当代大陆小说的词汇、腔调;时而是“台湾式”的,或“本土马华”,有的揣摩得很辛苦(指掌脱皮见血)但未见成功(譬如《梦与猪与黎明》和《血崩》的尝试用闽南语——枯涩之至)。偶见大马前辈谈到生活的语言难以转化为小说语言的痛苦,我也颇能体会。有时甚至因苦于无法充分转换而宁愿不写,但与其裹足不前,不如和既有的书面语妥协,不要太过分就好。写作无非就是这么一回事。
一九九六年在台中写《乌暗暝》的序时,家人已搬离我们从小生活的胶园;书于次年初出版,年底父亲就过世了。那之后,我离家赴台后魂萦梦牵的那个世界,逐渐烟消云散。然后,二十年过去了。
几代人赖以为生的广袤的橡胶林,转眼为油棕所取代。对我们的下一代而言,胶林生活兴许已如天方夜谭那般渺远与不可思议;就好比父母辈曾经直面过的地球上最古老的热带雨林,我们这一代已很少人有机会亲自体会它的狂野苍郁。
两本书原有的序都移作附录。写序时的心情已不可复现。一九九四年春天写《再生产的恐怖主义》时,硕士只剩下口试,五六年内发表的小说结集成册,也是阶段性的总结。序文的语调高亢,那是事情告一段落的放松,也是年轻的不知天高地厚。为看来并不复杂的“后设”形式辩解,却是不得不然之事。那是台湾八〇年代末曾一度蔚然成风,被轻便地视为“后现代”小说的指标之一,但也很快地被耗尽,且弃如敝屣。对我而言,那表面的简单其实蕴涵着复杂的可能,不纯然是“形式”问题。它同时是一种压缩器,也是一种“省略”的方便法门,可以避免无谓的冗长。我可没有那么多时间。
当然,关于互文与用典,序文里的明示或暗示,有时也有误导性,不能太当真。
十多二十年来在台湾,马华文学的读者应该没有增加多少,即便是专业的读者。我甚至怀疑,它的大马读者究竟增加了多少。
比较出乎我意料的是,《非法移民》曾被两位同乡批评为歧视、污名化非法移民①,这些年马来半岛治安大坏,大马政府偏袒穆斯林非法移民的政策也绝对脱离不了干系。
《非写不可的理由》也许透露了太多自传性材料,对自己却不无纪念意义。写序时博士班的学分已然修完,甫找到工作,将南迁埔里,生命即将进入另一个阶段。序里有若干争辩:烧芭、告别传统、身份困境、重写马华文学、重写马华文学史、个别作品对我个人的特别意义等,都做了颇为直白的解释。对我(们)这样的写作者而言,身份问题将是无尽的困扰。
如果那年我就返马“为国服务”(彼时不乏有人在报纸副刊上公开呼吁我们回马②),《乌暗暝》出版后,也多半不会有下一本了。可能这就是我写作的全部。要不就等到退休,孩子都长大以后,如果还心有余力的话。留台时曾有志写作的学弟妹,返马后,多未见作品能出版——二十年就那样地默默地过去了。即便能继续写作,也是稀稀疏疏的,不难想象那背后的生活压力。
但那序竟把我自己的赴台之年写错了。
这次重印,有的篇章(我认为较弱的)原考虑拿掉。后来想想,还是算了,何苦为难年轻时的自己。
小说的排列顺序也重新调整过了。大致把《梦与猪与黎明》原来的顺序颠倒,从始于《M的失踪》终于《落雨的小镇》,到始于《落雨的小镇》到终于《M的失踪》。原《乌暗暝》顺序大致不变。于是整本书的次第,始于《落雨的小镇》,终于《鱼骸》。中间少数篇章位置略有调整,这样的叙述顺序应该是比较合理的。
感谢杨照、张锦忠、张贵兴诸先生慨允转载当年的书评,以为本书之附录。
重读这几篇书评,可以看出同乡与非同乡读者的深刻差异。杨照虽然敏锐地辨识出“文学史的附魔”状态③,但同样让他印象深刻的,是那对他而言唯一的功能
是瓦解单一叙事声音之霸权的后设形式本身绝望的在场——除此之外,小说中思考的其他问题,因评者大马在地知识的不足,就好似不存在似的,“文学史的附魔纪录”其实已经是一种窄化的解释了。没用上后设技巧的更只好存而不论。这种认识在台湾应该相当有代表性,更多的台湾读者会选择不看,略过。不得已必须一读的,也多选择沉默。以致二十年后,一位台文所出身的青年学者读了《南洋人民共和国》后,因小说思考的对象物(“马共”)对他而言是透明的,文本策略对他而言只可能是无意义的空转,而有“黑影开枪到不知伊于胡底”的评断④。之所以如此,在于我采取的策略,一定程度的妨碍和读者之间的沟通(《文学史的附魔纪录》即已指出这一点)——意谓:那些小说不是为此间读者而写的。那样的设置,可以说是在作品和读者间设置了一道认识的栅栏。这样的判断,身为同乡,知情者,二张的书评也从不同的角度指出了,也解释了何以如此。如张贵兴言,“即使M失踪了,獏绝种了,马共解体了,干台湾底事?
”⑤台湾读者的东南亚知识水平二十年如一日,那种无意识的优越感似乎更稳如磐石。锦忠借小说《胶林深处》以为况喻:胶林太深,太黑了,外人进不去,也没那个兴致。即便进去了,可能也出不来。《胶林深处》原就是一则马华文学处境的悲伤的寓言。为什么“后设”?“后设”的其中一个面向不就是评论——把非思问题化?我们不都是在自身的暗夜里写作?
这些多年前的书评都已敏锐地指出或暗示,身在异乡,如果你还想写作,如果还想在这里生存,该怎样自我调整呢?可能的途径有二。
一、最务实的途径当然是,好好地讲个有趣、好看的故事就好;不要把你对你的存在困扰的痛苦思考强塞给读者。要写得曲折离奇,有血有泪,感人至深,在华美诡谲的异国情调背景里。
二、把可能给读者压力的背景剔除得干干净净,以创造出“普世”的寓言。
还好,二十年来,那两条路中的任何一条我都没走。《乌暗暝》出版四年后面世的《刻背》,似乎反而“变本加厉”地沿着原有路径往前走。没有任何反响是一点也不奇怪的。
在这些少作里,雨经常下着。暗夜的树林,有人一再归来。北上的、或南下的火车,总是抛锚似的停在半中途。日本鬼子再次杀了进来,尸首老是淤积在黑水之河。黑河之水汹涌,马共在历史的深处发出幽黯的光。有人反复醒来,在重层的梦的深处。失踪、死亡,在故事的开端或终端。妄想回家的人并没有意识到,他再也回不去了。
重看之后,除了几篇非大马背景的(《伤逝》《少女病》《新柳》)之外,其他的与其说是太现代,不如说是过于写实了。
感谢麦田出版社编辑同仁的努力。
特别感谢马大中文系张惠思为这新版写序。惠思小我七岁,四年前她和夫婿许德发造访埔里时曾约略提及,我年轻时的那些作品对她们那一代曾经有过一些冲击。今年二月中旬返马,德发提及我一九九六年曾到马大去座谈,他们两位都曾与会,但我不记得了,惠思也不记得了。后来惠思出示一本《梦与猪与黎明》让我签名,扉页上就以她当年的字迹注记着九六年的出席。他俩而今都已为人师多年,在国立大学里有重要的位子,任重而道远。夜长虽梦多,黎明还是会来的。马华文学困境的缓解,还有待于在地学者的努力。本地国、私立大学中文系的老师尤其扮演了关键的角色。谨致祝福。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七日
①对其中一位公开形诸于文的,我的仔细回应见于《注释〈注释的南方〉》,《注释南方》(有人,二
〇
一五),二九—三二。
②如夏绍华,《回来——致留台创作群》,《南洋商报·南洋文艺》一九九七年四月九日文中有“对大马写作人的外流,我深感痛心”。这种论调时有所闻。但谁关心那些一代又一代,回去了,而名字渐渐消失于文坛的文青?谁会为他们“深感痛心”?
③杨照,《文学史的附魔纪录》,本书附录。
④詹闵旭,《伦理的包袱》(二〇一三)收于《读裁读侪肚脐》(前卫,二〇一五)。
⑤张贵兴,《再见普罗米修斯》,本书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