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士梅传
陆鸣珂(次山)①
邵士梅②,号峄晖,山东济宁州人也。其前身为高小槐,本高家庄人,向充里正③,急公守法④,不苛索民间一钱。病革时⑤,见二青衣人⑥,如公差状,令谨闭其目,挟与俱行。行甚捷,惟闻耳边风涛声。少顷,至一室,青衣已去,目顿开,第见二妪侍房帷间,则已托生在邵门矣。口不能言,心辄自念,觉目中所见栋宇器物,骤然改观;即手足发肤,何似非故我也?至二三岁能言时,辄云“欲上高家庄、高家庄”云。父母怪而叱之曰:“儿妄矣!高家庄安在?”及出就外傅⑦,间以语傅。傅曰:“此子前身事,宜祕之。”遂不复言。
【注释】
①陆鸣珂:字次山,江南华亭(今上海松江区)人。清顺治十二年(1655)乙未科进士,官山东提督学政。著有《使蜀诗草》。事略见《(乾隆)上海县志》卷十。本篇注出《古今文绘》。又见引于钱肃润《文瀫初编》卷十五。
②邵士梅:号峄晖,兖州府济宁州(今山东济宁)人,清顺治十六年(1659)进士,康熙初年曾任吴江县知县。王士禛《池北偶谈》卷二四“邵进士三世姻”、蒲松龄《聊斋志异·邵士梅》、钮琇《觚剩》卷二“邵邑侯前生”、朱翊清《埋忧集》卷三“邵士梅”、魏方泰《行年录》均载其生平及异事。
③充里正:担任里正。里正,古时乡官,也叫里长。春秋时,以里中能治事者为里正。明代改名里长,后来也叫地保。
④急公:热心公益。
⑤革(jí):通“亟”,危急。
⑥青衣:穿青色衣服的人,指役吏、差役,他们惯穿青衣。
⑦外傅:古代贵族子弟至一定年龄,出外就学,所从之师称外傅。与内傅相对。
【译文】
邵士梅,号峄晖,是山东济宁州人。他前生叫高小槐,原是高家庄人,曾担任里正,热心公益、遵守律法,不苛刻索取百姓的一文钱。高小槐病重时,看见有两个穿青色衣服的人,像是公差的样子,他们让他好好闭上双眼,带着他一起赶路。他们行走迅疾,只能听到耳边的风浪声。过了一会儿,抵达一处房屋,穿青色衣服的差役已经离去,他顿时睁开眼睛,只看见有两个老妇人侍奉在帷幕边,原来他已经托生在邵家了。他嘴里说不了话,心中就寻思,发觉自己双眼看见的屋宇房舍、器物摆设,一下子都发生了变化;即使双手双脚、头发皮肤,怎么就不像原来的自己呢?到了两三岁能说话时,他就说“想要去高家庄、高家庄”这样的话。父母感到奇怪,就斥责他说:“儿子你说胡话啊!高家庄在哪里呢?”等到他长大后出外向老师求学,私下向老师问询那些事。老师曰:“这是你前生的事情,最好不要外传。”他于是不再讲那些话了。
己亥成进士①,改授登州郡博②。适奉台檄③,署篆栖霞④,道经高家庄,市井室庐⑤,宛然如昨。因集土人而问之曰⑥:“此地曾有高小槐乎?”曰:“有之,去世已历年所矣⑦。”及询其殁时月日,与士梅生辰无异。遂告之故。觅其子,一物故⑧,一他出,惟一女适人,相距里许。呼与语,语及少时膝下事,甚了了。并访里中诸故老,其一尚存,皤皤黄发⑨,年九十余矣。相见道故旧,欢若平生。士梅因恍然有得,半生疑案,从此冰消。乃赋诗云:“两世顿开生死路,一身会作古今人。”遂捐赀置产,厚恤其家。后俸满量移⑩,作令吴江⑪。吴中人士,盛传其事。
【注释】
①己亥:指清顺治十六年(1659)。
②登州:州、府名。武周如意元年(692)置登州,治牟平(今山东烟台牟平区),唐神龙中移治蓬莱(今山东蓬莱)。明洪武九年(1376)升为登州府。郡博:即郡博士,府学学官,邵士梅曾任登州府学教授。
③台檄:古代朝廷用于征召、晓谕、诘责等方面的文书。
④署篆:署印,因官印皆刻篆文,故名署篆。此指代理县教谕。栖霞:栖霞县。明、清时属登州府,治今山东栖霞。据清钮琇《觚剩》卷二记“适栖霞广文缺,往摄篆”。
⑤市井:街市。
⑥土人:世代居住本地的人。
⑦历年所:过去多年。年所,年数。
⑧物故:死亡。
⑨皤皤(pó):白发貌。形容年老。黄发:指年老,亦指老人。
⑩俸满:旧时官吏任职满一定年限后,得依例升调。量移:泛指迁职。
⑪作令吴江:担任苏州府吴江县(今江苏苏州吴江区)知县。《(乾隆)吴江县志》卷十九记邵士梅在康熙七年(1668)任吴江知县,不久因病辞归。
【译文】
清顺治十六年邵士梅考中进士,另行授予登州府府学教授。后来,他奉朝廷谕令,代理栖霞县教谕,路经高家庄时,看到市集屋舍,宛如自己昔日所熟识的样子。因此召集当地人并问询他们:“这里曾经有个人叫高小槐吗?”众人回复:“有的,他已经辞世多年了。”询问高小槐去世的时间,发现和自己的生辰完全一样。于是告诉众人此中的缘故。寻访高小槐的儿子,得知一个儿子已经辞世,一个儿子外出不在,惟有一个女儿已经嫁人,她家距离此地有一里多地。邵士梅便把女儿叫来说话,谈及女儿年幼时嬉戏于自己膝下的事情,记得非常清楚。同时寻访乡里相识的那些老者,还有一位老者健在,白发苍苍,已经九十多岁了。两人相见时互诉往日交情,就像过去一样欢洽愉悦。邵士梅因此忽然有所感悟,半生以来未曾解决的疑问,自此全部消失不见了。他便赋诗道:“两世顿开生死路,一身会作古今人。”他于是捐出资产给高家子女置办产业,优厚地抚恤高家。邵士梅后来任职到期改授职务,担任吴江知县。吴地人士,广泛流传着邵士梅两世为人的故事。
余初未之信也。适登州明经李曰白为余同年曰桂胞弟①,便道过访②。余偶言及,曰白曰:“得非我登州邵峄晖先生乎③?其事甚真,余所稔闻④。”因述邵在登时,尝以语同官李簠⑤,簠以语曰白者,缕悉如此。余稍铨次其语⑥,为立小传⑦。夫高小槐一里正耳,片善之积,尚能死无宿孽⑧,生得成名,况其他哉?云间野史陆鸣珂撰⑨,时康熙七年五月晦日也。
【注释】
①明经:明、清对贡生的尊称,即挑选府、州、县的秀才送到国子监去读书的人,意谓以人才贡献给皇帝。李曰白:《(道光)荣成县志》卷七记顺治间拔贡有李曰白,字季玉,曰桂弟。曰桂:李曰桂,山东成山卫(今山东荣成)人。清顺治三年(1646)举人,他与陆鸣珂同为顺治十二年(1655)乙未科进士,故为同年。顺治十五年(1658)任福建沙县知县,事见《(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三九、《(乾隆)福建通志》卷二七。
②便道:顺路。
③得非:得无,莫非是。
④稔闻:素闻,得知甚早。
⑤李簠(fǔ):字宗周,沂州府日照县(今山东日照)人。清顺治八年(1651)举人,顺治十六年(1659)任蓬莱县教谕(《(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二六),康熙五年(1666)迁安东卫教授(《(乾隆)沂州府志》卷十九)。
⑥铨次:编排次序。
⑦小传:略述人物生平事迹的传记。
⑧宿孽:前世的罪孽,旧有的罪孽。
⑨云间野史:作者自称。野史,旧指私人著述的史书。与“正史”相对而言。
【译文】
我起初不信这事。恰好登州府的贡士李曰白是我同科进士李曰桂的弟弟,他顺路拜访我。我偶然谈及邵士梅两世之事,李曰白说:“莫非是我们登州府的邵峄晖先生吗?这件事情的确是真的,我很早就知晓这件事。”因此讲述邵士梅在登州府时,曾将前生的事情告知给同僚李簠,李簠又告知李曰白,李曰白详细分明地转述给我。我稍微编排整理了他的话语,为邵士梅撰写了这篇传记。那高小槐只是一个乡间里正,因为积累了一点善行,便可以死后不带任何罪孽,托生后又得以科榜成名,何况其他行善之人呢?云间野史陆鸣珂撰写,时为清康熙七年五月三十日。
张山来曰:观里正之善者,其福报如此①。其恶者,来生从可知矣!
【注释】
①福报:福德报应。
【译文】
张潮说:看这个里正是行善之人,所以转世才得到这样的福报。作恶之人,他们的来生从这里就可以反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