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规制的经济绿色发展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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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写作意义

中国经济发展理念正在调整,越来越注重绿色发展,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绿色发展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十八届五中全会更是将之提升到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指导今后经济社会发展方针的制定。绿色发展变革必然带来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甚至价值观念调整,引导政府职能转变,将重塑新经济地理,对于区域空间要素流动和重新配置,主体功能区的定位和产业空间布局,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的构造产生深远影响。然而,推动绿色发展的某一最优政策是不存在的,不同的政策工具能否发挥重要作用取决于所处的实施背景和推动的环境。环境规制工具方面的选择由起初强调选择某一最优工具逐步转向构建最优工具组合。需要通过对命令控制型、市场激励型和志愿行动型等环境规制工具的作用机制分析,结合我国不同地区的实际,由点到面、由浅入深推进不同规制工具的绿色发展效应,并从规制的政策导向、动态实施以及工具优化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1.学术价值

传统经济学认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一种隐含的抵消关系,但波特提出了著名的“波特假说”,即企业在规制政策的引导下进行绿色创新并最终实现高利润与“绿色生产”的双赢格局,从一个全新的角度解释了环境规制、绿色创新和市场竞争力之间的互动关系。虽然很多学者以此为理论基础开展了广泛的模型研究和实证检验,但也有部分学者因其理论逻辑框架的缺陷而予以否定与批判。当假说成立时,将政府以环境成本内部化为目标,通过长期、单方向的环境规制作用于企业现有技术和组织水平,且能够形成绝对或相对竞争力的过程定义为环境规制的弱绿色创新激励。当假说不成立时,需要通过政府的干预达到环境收益内部化,以降低先前环境政策所导致的额外成本。环境规制将通过对企业效率提升和技术创新最终得到绿色发展。

现有文献往往是基于线性假设前提下,探讨环境规制的节能减排效应或经济增长效应。但现实情况可能是,各地区在能源结构、能源效率、污染构成、污染状况、技术水平、制度安排等方面大不相同,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对环境规制的承载力和响应也有所不同,即便是同一地区,节能减排与经济增长的系统耦合度对环境规制的反应也可能是非线性关系。也就是说,环境规制对节能减排与经济增长的系统耦合度存在门槛效应,即环境规制只有在某一特定规制强度或规制区间才能实现节能减排与经济增长的协调。这一非线性关系的考虑,将有助于准确掌握环境规制对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逻辑。

本书系统研究了环境规制与节能减排、环境规制与经济增长以及环境规制与系统耦合度的作用机制,进而探讨基于环境规制下研究节能减排与经济增长系统耦合度的内在关系。本书基于系统耦合原理,构建节能减排与经济增长交互作用的系统耦合模型,测算了省级节能减排与经济增长的系统耦合度及其动态特征。既重视环境规制减排效率关系的检验,又重视环境规制与全要素生产率关系的论证,厘清环境规制对实现节能减排与经济增长协调的内在逻辑关系。本书在质疑现有研究中环境规制对节能减排、经济增长的线性关系结论基础上,提出了节能减排与经济增长耦合协调的最优规制强度。

环境规制工具是为解决社会造成的负面环境影响,达成环境规制目标的制度规则与行动安排。其类型包括了强制干预的命令控制型、面向市场的经济激励型和基于自愿和信息传递的环境规制。由于所有的规制工具都存在优越性与局限性,彼此之间并不存在严格的等级关系。只有在明确各自应用特性和创新特性的前提下,实现多类规制工具的相辅相成,才能更好地体现出环境规制的绿色创新效应。此外,环境规制工具的选择及实施是连接环境目标和环境改进效果的核心环节,决定了环境规制的有效性与实用性。在解决特定环境问题的过程中,必须综合考虑来自政府、市场、企业等层面的多重因素影响,以及规制的稳定性、灵活性、严格程度等自身特性的影响。

本书在区分不同类型及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环境规制的基础上,运用动态面板模型检验了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的非线性影响效应。有利于未来进一步扩展和细分环境规制的类型,以深入探讨不同类型环境规制的协同效应,对科学设定环境规制强度和合理选择环境规制形式以激励绿色发展具有学术探讨价值。

2.应用价值

智库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最高表现形式,其价值在于咨政建言的应用性。本书从环境规制的政策考察出发,目标是环境规制的政策设计,目的是实现应用价值。

大部分文献的观点认为,技术进步是缓解资源环境压力的重要工具,是可持续发展的钥匙。然而,回顾历史,我们又会惊人地发现,其实大部分资源环境压力的产生又是技术进步导致的,比如没有工业革命就自然不会有石化能源的无节制使用等。我国正处于深度工业化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必然导致资源环境压力增加。在20世纪90年代初,波特的研究发现(Porter and Van der Linde,1995),良好设计的环境政策可能实际上能够提高生产力和增加技术创新,环境规制在获取环境效益的同时能够得到创新效益。然而,值得关注的是,波特的论证倾向于依靠“良好设计的”环境规制。环境规制质量是衡量规制是否科学的标准,环境规制质量应该包含政府环境规制能力以及既定环境目标实现程度两个方面,是环境治理质量、过程质量、结果质量三者组合的统一。

绿色发展离不开相关政策的有效激励和制度环境。在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和复杂的情况下,环境规制手段也不断地改进,内容更加丰富。需要从“政府推进型”的环境管理模式向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环境管理模式转变。政府不应以短期内可能对经济增长造成的负效应作为理由而采取放松规制等短视行为和错误决策,而应具有长远眼光,维持良好而严厉的规制者声誉,从而规避企业的策略性行为,还应尽量避免未来环境规制的不确定性,使企业对未来的规制强度形成理性预期,进而有助于企业制定长期的投资决策。实现以上效果,必须要依靠科学合理的环境规制,而设计科学合理的环境规制,需要对我国环境规制的历史评价和趋势分析,为了能实现本书的应用价值,我们采用的是客观数据、文件和资料,从有力证据中寻找结论。

环境规制设计在全世界都是难题。环境规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对绿色发展产生连锁反应,一个可行的环境规制政策能够契合国家方针,满足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可持续利用的“双重价值”。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要想更好地进行环境规制,需要有“环境智库”的保障,能为政府部门制定环境规制及其实施策略提供参考。

本书在梳理中国环境规制实践的基础上,论证了中国环境规制与节能减排、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有利于中国环境规制顶层设计的判断。本书利用历史客观数据,分别实证分析了环境规制对节能减排的效应、环境规制对经济发展的效应,有利于对我国环境规制政策从末端监管、源头监管、过程监管三方面进行回顾,根据我国经济实力、环境资源状况、社会文明水平等,建立完善的环境规制政策体系。

本书测算了节能减排与经济增长双赢下的最优规制强度或规制区间,在怎样把握政策强度上,提出了政策见解。“双赢”是环境规制科学与否的“标准”,实行激励与约束。一方面环境规制要成为规范企业环保行为的有力约束和指导,执行从严从紧控制新建的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的行业项目,实行最严格的环境排放标准,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另一方面要考虑各地区经济的发展程度,以及资源承载力、环境敏感度等客观条件,实施差别化准入制度,从而将各项环境规制政策灵活运用到产业转型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的过程之中。

本书对环境规制的命令控制型、市场激励型和公众参与型等政策工具进行了比较分析,探讨了如何综合施策。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的影响,除了与环境规制强度松紧有关,环境规制工具组合也尤为重要。合理有效的环境规制应是命令控制型工具、市场激励型工具和公众参与型工具等的融合使用。首先,我国需要构建完善的环保法律法规体系,更需要加大环保执法投入,提升环保执法的主动性;其次,还应该进一步完善市场激励型工具,建立更加弹性化的排污收费标准和更为严格的排污惩罚制度,推动排污权交易制度更广泛地实施;再次,积极推动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降低社会公众的参与成本,使得社会公众能更加便捷地参与环境治理;最后,积极鼓励非政府组织、企业发起自愿性环保项目。因此,环境规制是一个系统性工程,要充分运用命令控制、市场激励、公众参与、志愿行动等正式和非正式的政策措施,形成一个有机、有序的环境政策体系。

本书分行业、分区域评估了环境规制政策实施效果,提出了精准施策的思路。我国区域资源环境承载条件差异较大,各区域的环境规制强度也差异明显,区域资源环境优势格局、生态承载力以及环境规制与生产力布局存在不平衡、不协调,在环境规制政策的实施过程中,不同地区的不同强度的环境规制工具、不同类型的环境规制工具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技术发展阶段会对绿色发展产生不同的影响。我国要充分发挥各类型环境规制的优势,针对不同地区的情况选择不同类型的环境规制政策。不断丰富区域环境规制工具,建立公平、多样、精细的政策工具体系,实施分区域、差别化的环境规制措施,加强区域政策的针对性,进一步强化区域间环境规制的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