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言 创新驱动新机遇,区域协同新挑战
2014年7月《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获国务院批复(发改地区〔2014〕1729号),自此,珠江—西江经济带的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务院批复中明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提高认识、紧密合作、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把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西南中南开放发展战略支撑带、东西部合作发展示范区、流域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和海上丝绸之路桥头堡,为区域协调发展和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示范。” 珠江—西江经济带连接我国东部发达地区与西部欠发达地区,是珠江三角洲地区转型发展的战略腹地,是西南地区重要的出海大通道,在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和面向东盟开放合作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我国跨省份、跨区域合作不乏成功案例,比如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等,但上述地区经济发展协同的基础在于:这些地区各省市本身的经济差距不大,多数属于强强联合,可以共同分享产业协同效应带来的红利。而珠江—西江经济带的一头连接着发达省份——广东,另一头则是连接着欠发达省份——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列入规划范围的是广东的广州、佛山、肇庆、云浮4市和广西的南宁、柳州、梧州、贵港、百色、来宾、崇左7市,各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所处发展阶段、资源禀赋以及产业竞争力差异较大。理论上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和产业异质性为区域产业分工提供了先决条件,但在实际经济运行过程中则面临诸如政策协同、规划衔接、产业价值链合理分工和利益分配以及区域内产业转移等诸多需要解决的复杂问题,难度不可谓不大。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这一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预示着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战略将由“数量型增长”转变为创新驱动的“质量型增长”。对珠江—西江经济带而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既为该区域产业转型升级提供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珠江—西江经济带的产业转型升级必定要以创新作为第一推动力。我国早在2006年就提出“要在2020年建成创新型国家”,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在2015年10月召开的党的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开创性地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在2016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中提到“创新驱动就是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文化创新相结合,推动发展方式向依靠持续的知识积累、技术进步和劳动力素质提升转变,促进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精细、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进”。在对世界未来科技发展做出判断时明确指出,“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和军事变革加速演进,科学探索从微观到宇观各个尺度上向纵深拓展,以智能、绿色、泛在为特征的群体性技术革命将引发国际产业分工重大调整,颠覆性技术不断涌现,正在重塑世界竞争格局、改变国家力量对比,创新驱动成为许多国家谋求竞争优势的核心战略。我国既面临赶超跨越的难得历史机遇,也面临差距拉大的严峻挑战。惟有勇立世界科技创新潮头,才能赢得发展主动权,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特别强调要“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综上,“创新”已经成为我们国家发展理念当中的核心关键词。
作为发达地区的广东省,甚至早于《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获得国务院批复的时间,在2014年6月就出台了《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粤发〔2014〕12号,以下简称《广东决定》)。《广东决定》明确指出广东省到2020年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和创新型经济形态基本建成,努力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全面转变,主要创新指标达到或超过中等创新型国家和地区水平,并制定了从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协同创新、产业创新、转化应用、环境建设等6个全面重点推进、精准发力的“一揽子”政策。《广东决定》还着重强调了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将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聚焦计算与通信集成芯片等8大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抢占高新技术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制高点。《广东决定》要求把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作为重中之重,提出了充分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引导作用,通过贷款贴息、研发资助等方式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广东决定》还提出了实施原始创新能力培养计划,积极发挥高校在基础研究方面的生力军作用,加强重大科学前沿和战略高技术研究部署,实现重点突破,并开创性地提出探索实施创新券制度,实施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再造行动。《广东决定》涉及创新体系建设、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以及官产学研合作和基础创新能力提升等各个方面,为广东省的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指导。
作为欠发达地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在国家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大背景下,也迎来了难得的跨越式发展的新机遇,完全可以通过制度创新,将潜在的“后发优势”转变为现实的“竞争优势”,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为此,广西于2016年9月发布《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桂发〔2016〕23号,以下简称《广西决定》)。《广西决定》中明确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主要目标,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目标是:到2020年初步建成创新型省区,创新支撑产业发展的能力大幅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体制机制改革实现重大突破,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明显提升,创新创业人才集聚涌现,“双创”活力竞相迸发,创新体系更加完善,创新环境更加优化。该阶段具体的发展目标包括实现全社会R&D经费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5%,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5%,大型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比重达到30%,建成国家级创新平台100家以上等具体指标。第二阶段目标是:到2030年全面建成创新型省区,重点领域技术创新取得重大突破,产业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幅提升,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加速集聚,创新型经济占主导地位,建成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创新中心、富有活力的高端产业创新创业基地,成为我国与东盟创新要素双向流动的重要枢纽,为广西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广西决定》为广西在新的历史机遇期实现跨越式发展绘制了一张创新驱动的蓝图,确定了广西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方向,关键在于落到实处。
珠江—西江经济带作为一个整体区域,与我国其他经济和产业集聚区有显著的差异,主要表现为区域内部发展的极度不平衡。虽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为该区域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但区域协同发展仍然是需要面对的最大挑战。作为发达地区的广东省而言,前期积累了大量的创新发展经验,创新发展的制度和文化氛围浓厚,这些都为广东4市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但广西作为欠发达地区,要将潜在的“后发优势”转变为现实的“竞争优势”,单纯地寄希望于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发达地区转移来的产业往往是过剩产能和非前沿技术,真正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核心技术广西很难通过承接产业转移的方式获得。也就是说,在珠江—西江经济带的框架内,广东转移至广西的产业主要可能为缺乏知识和技术溢出效应的传统产业,而不大可能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广西7市要想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关键在于积累和提升技术能力,而技术能力的获得往往是通过从事研发和产品开发等产业链高端环节才能实现,从事低技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是无济于事的,而且往往会被锁定在价值链低端环节。
按照路径创造理论,广西的产业转型升级实际上就是创造新演化路径的问题,在这里政府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一般认为,一个地区发展的僵化是制度的路径依赖导致的锁定效应造成的,由于发展来自技术的不断变革,必然要求社会、制度环境根据技术变迁不断做出调整,如果一个地区无法有效地应对新的技术范式做出制度创新,那么将无法驱动发展。而从广西的角度,则必然要联系到技术学习和学习的阶段性问题。在前一个发展阶段,广西的企业主要是学习成熟的生产技术,而随着产业不断深化,企业不仅需要消化更为艰深而广泛的技术知识,而且必须与学习对象建立起新的联系,并且需要该企业自身在学习过程中贡献越来越多的创造性因素。也就是说,在新的发展阶段自主创新变得越来越重要,因此,广西的决策层需要在政策和制度创新方面做到以下三方面。第一,塑造一种创新文化。一个有活力、充满进取精神的社会将激励创新的努力。第二,注重技术学习和自主创新。成功的地区在任何战略环节上都创造着技术吸收的机会,而同时保证本土企业在决策上不受外部控制,在技术层面上能坚持自主开发。第三,制度创新与技术进步相匹配。在现代经济中,企业、大学研发组织和政府之间的联结与反馈是制度的核心,广西能力深化的根本障碍在于这些主体之间的联结是松散而薄弱的,并没有产生协同效应。广西在推行发展战略的时候,如果过分依赖自由市场机制,将导致制度缺乏,从而无法驱动新制度的产生,相反的,如果政府力量过于强大,会导致制度内生演化空间受到抑制。平衡好政府的推动作用和自发演化的力量是十分重要的。
广西7市的发展整体落后于广东4市,因此,珠江—西江经济带作为一个整体区域,要实现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面临的障碍还包括由于区域内落后地区发展滞后,市场体系发育水平较低,分工程度低,微观创新的力量是孤立的,弱化了它对整个区域经济竞争力的潜在贡献。也就是说,珠江—西江经济带目前的创新活动不具有系统性,创新体系不健全。因此,如何缩短行政区划分割造成的制度距离,对构建该区域的创新体系十分重要。产业转型升级不能简单地理解成新产业的产生和旧产业的消亡,而是持续的技术、经济和制度的转型过程,产业转型升级必须有相应的制度和政策支持。区域创新体系是以促进学习和技术能力积累为核心的一整套制度体系,珠江—西江经济带作为一个整体而言,能否构建这样一套制度体系,关键在于做到以下两点。第一,重视地区差异,先进带后进。由于珠江—西江经济带11个城市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以及历史文化特殊性,我们应该将产业转型升级理解成一个本土化的、情境特定和社会性等多因素共同决定的过程。区域内经济发展落后的城市在承接发达城市产业转移过程中,在对相关技术引进、消化和吸收之后能否实现再创新,关键在于能否将发达地区的“技术内在化”,这有赖于一系列的支持性制度。因此,珠江—西江经济带的创新体系建设应该秉持累积性和本土化的技术观,特别要注重欠发达地区的发展实际,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技术转移的制度体系。第二,通过制度创新促进创新体系转型。产业转型升级从长期来看,实际上是一个制度变迁和结构转型的过程,创新体系转型背后的制度创新在产业转型升级中起着核心作用。广东4市作为发达地区,创新体系相对成熟,广东的创新体系建设经验在促进广西创新体系转型过程中应该发挥积极作用。广西创新体系的成功转型是珠江—西江经济带区域创新体系实现整合的关键所在,只有广东和广西的创新体系形成匹配效应,才能实现区域内的协同发展。
当今世界正处于新一轮技术革命浪潮的酝酿期,颠覆性技术不断涌现,在这样一个历史机遇期,我们认为,珠江—西江经济带迎来了难得的产业转型升级的“机会窗口”。该区域的协同发展,关键在于广西的赶超跨越,广西要想实现跨越式发展,一定不能长期从事价值链低端的产业活动,因为这会被锁定在价值链低端环节,从而使得产业转型升级受阻。而只有从事研发和产品开发等高端价值链活动,才能获得技术能力,只有获得技术能力才能真正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式发展。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广西除了自身的制度创新之外,离不开广东的支持,广东的创新溢出和技术转移是广西获得技术能力的捷径。也唯有如此,珠江—西江经济带作为一个整体经济实力才能显著提升,才能成为区域协调发展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