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民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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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 经济民族学的理论工具

第一章 结构-功能理论在民族经济分析中的运用

一 社会研究中的结构-功能理论

无论在历时还是共时的背景下,人类社会所展示出的不同样貌,源出于其结构的差异,而社会又表现为一种系统化的存在。这一简单但影响深远的观念,构成了结构-功能理论的基本起点。由此出发,社会可以被理解为由不同的结构部分所组成,在一定的规范原则的指导下,不同部分在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与作用的过程中分别承担和发挥着相应的功能和效用,从而让不同人类群体社会的构建与存续成为可能。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功能分析凭借其广泛的阐释力以及在其他分析模式中的拓展,逐渐演化为20世纪社会研究中极具代表性的、主导时间最久的重要理论方法之一。

结构-功能理论发端于孔德(1798~1875)。他主张建立一门关于“社会的科学”,并创造了社会学一词。运用实证主义方法,借用生物学的术语和概念,在一系列的生物学有机体与社会有机体的对应比较中,他把“结构分解为要素、组织和器官”[1],进而催生了功能分析的社会系统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及其动态平衡这两个核心命题。除了同样强调系统的内部关联之外,斯宾塞(1820~1903)更在一种组织原理可比性的基础上提出了“分化”(differentiation)概念,即认为社会如同生物体一般,必然持续地处于阶段性扩张与进化的状态之中。

涂尔干(E.Durkheim,1858~1917)试图改进初期功能分析社会生物论直接类比的方式,为社会本身的研究寻求更为充分的合法性。从对现象的共时性客观研究出发,涂尔干认为:“一切社会过程的最初起源都必须从社会内部环境的构成中去寻找。”“历史发展的主要原因不是在社会环境的外部,而是在社会环境的内部,各种社会现象也是同样”[2]。他不仅强调社会整体性的研究“要考察社会现象的原因,或者社会现象的产生,不能在那些组成集体的各个分子中去寻找,而必须对这个已经组成的集合体进行研究”[3]。而且从社会现象的分类出发提出“社会类型”的概念,并由此开启了比较研究之路。在进一步提炼出一种综合了共同信仰、道德价值观、文化符号象征指向、情感与美感倾向等集群的“集体表象”的基础上,他把社会区分为规则层面与不规则层面,并指出两大层面以不同的方式发挥着巩固、规范和调整社会的相同作用,从而展开了对社会“整合”的功能分析。而他对社会原因与功能的区分向我们警示:一是基于某种需求的事物效用的分析与社会本身存在的分析是根本不同的;二是对社会事实的研究不能还原到生物学和心理学的层面,因为它们只是假设事物具有某种属性进而说明其特征,但不能真正解释事物存续的根源[4]。在以上研究基础上,他发展出了具有深远影响的三个概念范畴:“反实利主义”、“反个体主义”与“类型学进化论”[5]

马林诺夫斯基和拉德克利夫-布朗是把结构-功能理论拓展到民族研究场域的重要学者。这两位人类学家都把社会和文化看作整体性的功能系统;都坚持任何系统的部分必须按它们置身其间的总体结构来理解;都具有一定的反对进化论、反对重构历史并注重共时性研究的特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使依凭“历史解释来探寻起源的研究方式被抛弃”[6];也都倡导学术研究的实用价值,并开启了实地研究方法的一代新风。1922年,他们的《西太平洋的航海者》和《安达曼岛人》同时出版,使人们对不同民族社会与文化的审视展现出崭新的面貌,并为今天的民族研究奠定了一些最基本的方法与规范。

从人的基本生存需要出发,受马赫现象主义哲学、冯特心理学及实用主义哲学的影响,马林诺夫斯基以他对“库拉”交换的研究为起始,相继作出了两个突出贡献:以生物系统、社会结构(工具)系统和文化(符号)系统的划分,提出了系统层次的问题;指出经济适应、政治权威、教育社会化和社会控制是四种普遍存在的功能需要,从而提出系统需求在各个层次上的复杂多样性,以此细化了功能分析的基本框架,并勾勒了人类学现代功能分析的大致轮廓。他的研究还凸显了三个显著特点:一是通过田野工作,解说日常生活的意义,在聚焦微观过程中暗示研究者的深度“参与观察”;二是通过对异族他乡的文化和语言进行跨界翻译(或文化置换),表现出对土著文化意义及其主体性的掌握;三是赋予文化以整体观的意义。而尤为让人瞩目的成就,是民族志和田野工作技术方法的革命性创新。从某种角度上说,这种技术方法的卓越贡献绝不亚于理论分析的突破。有人称其为人类学里的一场革命[7];亦有人称之为对旧的人类学的再创造[8]。在其代表作《西太平洋的航海者》中,马林诺夫斯基便以其对“库拉圈”的经典分析,不仅实践了其理论主张,更呈现了一种迥异于现代市场经济的,融荣誉、象征、地位、社会交往、物品流动等于一体的交换制度,从而在民族经济研究场域引发了对“礼物”“交换”“互惠”“市场”等核心概念的持续聚焦与批评性反思。

功能分析的另一位代表人物拉德克利夫-布朗(也作拉德克里夫-布朗),认为“文化科学或者社会科学的基本问题之一,就是社会整合的特征的问题”[9]。这样的基本逻辑引导着其研究旨趣始终指向社会本身的整体存续。他因而更凸显了功能分析对区别于大型“文明社会”的、相对封闭共同体进行共时研究的理论主张。正如在对安达曼岛人的礼物交换与社会生活的关联性分析中所体现的,他坚持认为“社会生活方式的延续取决于结构的延续”[10],社会是能够进行经验实证研究的实体,并由此强调从制度的角度出发,去比较、阐述和揭示社会结构所具备的自我延续与维护机制。其分析主要在三个方面展开:社会类型的比较;社会不同系统与结构的关系,亦称社会生理的分析;社会结构的演变与新结构的产生。在这些研究中,他区分了社会结构与社会组织,认为结构是关于人的配置,组织是关于活动的配置;并且逐步地从把文化视为社会人类学的学科内容,转向只把文化视为社会体系的一个特征,即以“结构”取代了“文化”。他所全面深入阐述的“结构-功能”的系统分析方法,不仅为20世纪40年代以后的英国社会人类学提供了一个主要的理论框架,而且成为列维—施特劳斯“结构人类学”的一个生长点。

正是这些理论特征,导致功能分析“特别喜欢向人们表明,社会的表层性经济制度如何通过亲属制度或宗教信仰制度而得以建构,仪式系统如何促进经济的生产、如何组织政治行动,宗教迷信如何不是一种毫无根据的天方夜谭而是调控社会关系的宪章”[11]。例如,经济过程与亲属制度便可以得到如下结构性理解:

在置身于这种经验主义(功能派)传统的人类学家所撰写的专著里面,“社会结构”通常体现为姻亲和血统模式。这显然是因为事实明显表现为,在几乎所有自在长存的均衡社区之中,亲属关系提供了经济贸易赖以流通的基本网络。因此,亲属关系被视为经济关系的一种“变换”。[12]

总体来看,人类学在19世纪的关注点,主要在于文化特质的传播过程,以及独立于社会情境之外的社会制度的演化过程。在此学术氛围中,从功能分析的角度提出问题,便“充满着开创性发现的意义以及对民族志作者角色的自我意识”[13]。这种为现实主义旨趣而设计的、进行文化整体性描绘的理论工具,一度成为20世纪支配社会人类学的主流话语和指导经济民族学研究的主要框架。

此后,以帕森斯、默顿(R.K.Merton)等为代表,推动了功能分析在社会学中的拓展,同时也为经济民族学功能分析提供了新的理论资源。帕森斯以行动为聚焦点,分析了行动者、人格、文化、社会四个系统的功能性关联,强调了适用于所有系统的普遍的功能必要条件,并且按满足功能必要条件的后果来解释现象。具有代表性的是,他以“表达型”与“工具型”两种行为预测模型分别对应于传统与现代两种社会关系,并进而扩展出相互对立的五对范畴[14]。而贝夫(H.Befu)也对礼物交换作出了类似的功能区分。默顿的“中层理论”则提倡对功能必要条件作出经验性判断。他认为,早期功能分析以社会系统的功能一致性、社会事件的功能普遍性和功能事件对社会系统的不可或缺性这三个假定来构建宏大理论是有疑问的,然而,选其反面来构建低层次的经验命题同样没有意义。对默顿而言,作为一种整体概念的功能分析,应该强调的重点是社会整合的类型、方式、程度、范围以及社会系统各部分中既存事件的各种影响。进而,他还提出了制度可能产生类似社会冲突的某种“反功能”,隐藏于显功能之下的“潜功能”以及“功能替代物”等,并由此强调了对婚姻、家庭、边缘社会群体等领域研究的重要性[15]。这种理论倾向与主张,与现代人类学的研究旨趣是遥相呼应的。

在马林诺夫斯基与拉德克利夫-布朗的共同启发下,结构-功能理论民族社会经济的研究场域获得了空前深化和极大进展,产生了以马塞尔·莫斯(M.Mauss)、弗士(R.Firth,1902~)、埃文思-普里查德、埃德蒙·利奇(E.Leach),以及贝特森(G.Bateson)、格鲁克曼(M.Gluckman)、沃纳(W.L.Warner,1898~1970)、雷德菲尔德(R.Redfield)等为代表的旨趣不同、形式纷繁和观点各异的论说。

功能分析从一开始便隐晦而大胆地表达了这样的意图,即它可以用于一切现存人类社会的普遍阐释。基于此,拉德克利夫-布朗提出了一种不同文化体系对比的“比较社会学”的构想。然而,这样的普遍性理论建构的宏大设想,却遭遇了来自其自身内在矛盾的挑战。以1929年的《新西兰毛利人的原始经济》和1936年的《我们,提科皮亚人》等为代表,莱蒙德·弗士聚焦于前资本主义的非西方群体的经济关系及其特点,并对其经济、生态、环境和社会结构等展开了综合研究。其首要贡献在于,推动人们把经济现象的研究视为了解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环节。他着力强调了“他们”的“经济组织是一种社会化的反应,而不是个人的反应”[16],以及其劳动、分配、交换以及资本、货币等观念与西方社会的诸多差异。然而,为了突出非西方经济体系存在的合理性及其功能效用,他在指出经济学概念不能直接用于“原始经济”分析的同时,却又广泛地借用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及其分析工具,来架构、设计和分析非西方群体的经济活动与现象。例如在对莫斯礼物理论的批评中,他便认为互惠与毛利人的“均等报酬”或“补偿”观念紧密相关[17]。由此,他进一步把社会行为或社会制度的结果性功能,视为这些行为或制度产生和存在的基础。这种功能分析的理论倾向与其经济学深厚造诣的结合,一方面开启了形式主义分析的理论先河;另一方面正是在将功能分析理论普遍化的努力中,也显露了以西方话语体系来解释非西方世界的自我中心论的危险。

尽管被冠以统一的称谓,但功能分析的具体模型框架与方法却不尽相同。如拉德克利夫-布朗的以社会秩序的整体建构为基点与旨归的分析模式,就与马林诺夫斯基以个体需求及其满足为出发点的分析路径相区别。有如福忒斯等学者,尤其是埃文思-普里查德的《努尔人》,则在有别于前辈的、主张亲属体系兼具家庭与社会政治双重特质的基础上,揭示了没有中央集权的大型社会存续的运作机理。对经济民族学尤具启发性的是,他以努尔人生产生活的中心——牛为起点,在牛的圈养、生产、再分配与争夺中,看到了牛与努尔人的兼具血缘和地缘双重性的、不断裂化的政治社会组织之间,存在着一种高度同构的相互对应与作用的关系。牛因而成为努尔人“血与土”相结合的社会政治结构及其功能的物质载体与象征性表达[18],并因此获得了环境适应、财富、荣誉、礼物赠予、献祭物、艺术活动载体等多向功能的丰富表达[19],尤其是作为再生产其社会结构的关键要素的价值。埃文思-普里查德因而体现出一种区别于大多数功能分析模式的理论风格,并开启了对功能分析经验主义研究模式的反思并使之转向结构主义。

埃德蒙·利奇则意识到传统功能分析所内蕴的均衡预设的缺陷,试图融合功能分析经验研究方法与结构主义理性思维方式的优势,以发展一种更具动态与弹性的分析方法。这种意愿充分体现在他的《缅甸高地的政治制度》(1954)一书中。他指出,缅甸克钦人的政治制度在贡萨和贡老之间来回循环往复,正如一只挂钟的摆针维持着一种动态的平衡。此外,利奇还在他的《文化与交流》等著作中,尝试了将功能分析、结构主义与象征分析相融合。贝特森在对新几内亚部落“纳文”仪式的系统研究中,认为功能分析不能只注重社会结构的研究,还应当揭示社会秩序、精神气质与个人情感之间的互动关系[20]

尽管作为涂尔干继承人的马塞尔·莫斯(M.Mauss)通常未被列入功能分析的队伍,然而,莫斯却最成功地延续了涂尔干为功能分析所架设的最为根本的理论逻辑,并为功能分析开启了新的方向。他虽然同样强调社会现象的整体性和功能分析,认为社会中的各种事物甚至最特殊的事物都有其功能,必须把每一事物和整个集体而不仅是与特定部分相联系;但莫斯的卓越功绩在于,他不接受进化论的公设,而教授一种带有严谨的比较方法论特色的现场研究方法。在影响深远的《赠礼:古式社会中交换的形式与理由》一书中,不同于马林诺夫斯基与拉德克利夫-布朗社会等文化功能先行的分析模式,莫斯的研究从礼物本身开始,其研究的主要意图,是在人格化的礼物中探讨人类与礼物、主体与客体、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关联机制。也正是因此,莫斯才可能超越功能分析仅仅把目光集中在个人心理或群体利益最大化的功利性诱因——各种各样的报酬欲望与心理的满足,以及不同群体秩序的构建与情感的慰藉等[21]。这样,莫斯第一个从“交换与货币的启动”这种社会行为中,展开事物运动与人类心理、行为、社会结构、制度文化等多个层面的互动探讨,开辟了功能分析的多样途径,开阔了经济民族学的研究视域,展现出他的开创性的重要地位。

自从功能分析诞生后,便在后来者的推广与拓展中得到迅速发展,并至今在人类学、社会学等领域持续发挥着广泛影响。如在美国,沃纳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便将这种方法引入了对现代企业制度的研究,从而开创了人类学研究现代工业文化的先例[22]。另一位受功能分析影响的人类学家雷德菲尔德,则提出了“大传统”与“小传统”的比较分析框架,并将功能分析引入了不同社会形态如部落、村落、乡镇、城市等的比较与变迁研究中[23]。在对中国的研究中,弗里德曼的宗族理论以及施坚雅的中心地理论等同样清晰体现了功能分析的影响。而中国学者吴文藻、费孝通、林耀华、杨庆堃、田汝康等,从20世纪三四十年代开始便大量吸收借鉴了功能分析方法。在《江村经济》《金翼》《芒市边民的摆》等作品中,他们分别对特定共同体中的农业经济与社会结构变迁、家族经济与社会均衡、宗教消费与社会构建等进行了深入分析,从而使功能分析在当时中国民族学/人类学的研究中占据了极为重要的位置。

在当代的民族经济研究中,功能分析仍或隐或显地以多种方式与其他理论交杂在一起,在发展中国家问题、农民问题、生态环境、性别研究乃至商品交易、股票市场、赌博、快餐连锁店等更为丰富多样的领域中存留并继续发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