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史文化及文献研究(修订本)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一 “绝地天通”与史职的产生

1

早期文化形态混沌淳朴,随着社会文化的发展,必然会经历一个分化的过程。《庄子·天下》云:

天下大乱,贤圣不明,道德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譬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不能相通。犹百家众技也,皆有所长,时有所用。虽然,不该不遍,一曲之士也。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察古今之全,寡能备于天地之美,称神明之容。是故内圣外王之道,闇而不明,郁而不发,天下之人各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悲夫,百家往而不反,必不合矣!后世之学者,不幸不见天地之纯,古人之大体,道术将为天下裂。

《庄子》谓古人所直观体验的浑然一体的“道”,在后代被各执一端的“百家众技”所分解,每一学派自陷于狭小的范围之中,所以只能得道之一隅,离古之“道”相去越来越远。所谓“纯”、“大体”者,皆指远古文化混沌一体的性质,而后世分门别类之学就是从这混沌一体中分化而出。史学自然也不能例外。要追寻史学的最初形态,就只能返回到远古的混沌一体的文化之中去。

青铜器是中国早期文明的主要表征物。青铜器在上古时期主要是用作祭器、礼器,“在巫教环境之内,中国古代青铜器是获取和维持政治权力的主要工具”[1]。从龙山文化出土了大量青铜器、陶器、玉器,它们在形式上都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外形精美、不耐实用、制作费时,而且为少数人所占有[2]。这些都说明青铜器大多数是用于祭祀,并且存在一个宗教特权阶层。这一阶层的专业核心就是巫觋集团。从现有文献中,我们知道商朝文化中最核心的观念是人和神的关系。《礼记·表记》所谓“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说的就是人神关系在商代绝对优先于人际关系,人神关系构成了商代社会的基本秩序,而巫在这之间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甲骨卜辞中巫字形作,李孝定以其得之于“巫者所用道具之形”[3];张光直以为即木匠画方圆的矩,并引《周髀算经》“方属地、圆属天、天圆地方。……是故知地者智、知天者圣。智出于句、句出于矩”,以说明“矩便是掌握天地的象征工具。矩可以用来画方,也可以用来画圆,用这工具的人,便是知天知地的人。巫便是知天知地又是能通天通地的专家,所以用矩的专家正是巫师”[4]。所谓“知天知地”和“通天通地”是巫职最根本的性质,其地位、社会作用,皆由此而来。

巫在商代社会有着绝对重要的意义,各阶层的巫觋人员是当时社会最主要的组织力量。巫觋是殷商时期的政治领袖。陈梦家说:“由巫而史,而为王者的行政官吏;王者自己虽为政治领袖,同时仍为群巫之长。”[5]率商灭夏的商王汤为了求雨,曾“斋戒剪发断爪,以己为牲,祷于桑林之社”(《太平御览》卷八十三引《帝王世纪》)。古代求雨最急之时,要焚巫,这一习俗到春秋时代还保留着[6],可见商汤拥有大巫的身份。又据《尚书·盘庚》载,盘庚迁殷,要靠卜稽所获得的“天命”来使人信服。卜辞中也常见“王占曰”这样的记载,可见商王常主持占卜仪式。王既如此,官吏也不例外。李玄伯说:“巫在古时是极有威权的人物,他是神与人的中间。在官吏就是教士的时候,他的地位不见得比邦君低。所以商的宰相‘卿士’就是巫咸巫贤。”[7]据《山海经·大荒西经》记载,与巫咸、巫彭平列的共有十巫,组成一个“巫咸国”。商人还有所谓“东巫、北巫、四巫、九巫”等传说[8]。这些传说反映了殷商社会巫觋异常活跃的情景。可以说,殷商社会形态就是围绕着巫觋及其交通人神而构建的。

《国语·楚语下》中观射父有一段关于早期巫的文化作用的阐述:

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是使制神之处位次主,而为之牲器时服,而后使先圣之后之有光烈,而能知山川之号、高祖之主、宗庙之事、昭穆之世、齐敬之勤、礼节之宜、威仪之则、容貌之崇、忠信之质、禋洁之服,而敬恭明神者,以为之祝。使名姓之后,能知四时之生、牺牲之物、玉帛之类、采服之仪、彝器之量、次主之度、屏摄之位、坛场之所、上下之神、氏姓之出,而心率旧典者为之宗。于是乎有天地神民类物之官,是谓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民是以能有忠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祸灾不至,求用不匮。

这一段话出自春秋时期,其中必然包含了春秋时期的现实和观念,透过这些,我们可以从这段话中看出,古代的巫觋们在内在精神和学识方面,都有超出常人的要求。他们是当时社会的精英,具有相当的人格魅力,甚至具备了神的某些品质,唯其如此才能得到神的信任,得到人的信任。他们以祭祀和仪式来组织、规范社会活动,使人间社会有序,而这个秩序的核心就是人神和谐的原则,也就是祭祀精神:使人民能够有忠信,有某种精神依赖和信仰;使灾祸不生,日用得到满足。巫觋所掌握的有关祭祀仪式的种种知识,就是全社会知识的核心,其他的一切都可以由此推理出来,比如政治秩序、职官的设置等等,都可以通过巫觋的“上下比义”而获得。民间社会的实用知识自然也不会例外。不仅如此,神灵还保证了这些知识的天然合理性和有效性,可见,巫觋文化是信仰和技术的结合。正是这一文化形态,开启了中国文明的大幕。

2

是什么保证了这一宗教集团特殊的社会地位呢?特殊的器物和技术,可以保证少数人在祭祀方面拥有特权,但随着经济和手工业的发展,特殊器物会不再特殊,祭祀占卜技术会变得简单而普及,这就导致巫觋集团社会地位的合法性受到挑战,其社会权力就很难得到认同。观射父接着说:

及少皞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无有要质。民匮于祀,而不知其福。烝享无度,民神同位。民渎齐盟,无有严威。神狎民则,不蠲其为。嘉生不降,无物以享。祸灾荐臻,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

“绝地天通”的传说实际上描述了巫职的独立过程。杨向奎说:“颛顼时代,重、黎‘绝地天通’,是为巫的开始。”[9]但所谓“巫的开始”并不确切,从上下文来看,这其实是巫的再次兴起,是其职业化、专业化的过程。巫的职业化、专业化过程,与史官的产生有着重要的关系。司马迁《太史公自序》自溯家族渊源,亦云“昔在颛顼,命南正重以司天,北正黎以司地”,其中所隐含的意思亦是以“绝地天通”为史家的起源。今人李零也认为“绝地天通”是讲“职官的起源,特别是史官的起源”,所讨论的是“史官文化能不能由民间巫术取代的问题”[10]。所谓少皞、颛顼云云,是一种神话性的表述,在年代上不可当真,从历史发展的逻辑来说,有“家为巫史”之可能。“家为巫史”必须是技术简单,操作简易,才可以做到。它说明文明初期,虽然存在着一个巫觋集团,但这一集团是不稳定的。由于巫觋集团体现了人类社会的基本价值和行为规范,所以,它的不稳定,对于世俗权威和世俗秩序的形成极为不利。“绝地天通”的结果,是使巫觋成为一个突出的职业人群,获得更加稳定的社会地位,从而也使得天人关系更为明确、稳固。巫觋要作为一个职业阶层独立出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通过提高专业化程度来垄断话语权力。而专业化往往是通过两个途径实现的:繁杂的知识和神圣的传统。这些,尤其是后者,在很大程度上促成了史职的产生。

从理论上说,“民神杂糅”的时代也应该早于“民神不杂”的时代,不过中国境内民族复杂,文化发展不均衡,也不能完全以时间顺序来考虑。比较“民神杂糅”时代和“民神不杂”时代的巫史,我们可以看出,前者所做的不过是“烝享无度”的祭祀,技术含量较低;而后者的职能就很不一般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先圣之后”、“名姓之后”等世系、族谱类的掌握;二是仪式变得更加精致、繁杂,一般百姓没有能力掌握、记诵那些复杂的程序。对世系、族谱的掌握,就是对人类族群自身传统的感知和认同,是一种历史感,它能赋予现实一种天然合理性;此外,谱系和仪式的繁复,使得知识必须以“旧典”的形式传承,这使得知识本身有可能从礼仪活动中独立出来,超越礼仪活动本身,成为一个社会群体存在的依据。

一个成熟的专业,一种门类文化,它的背后必然有一个独特的传统。青铜、玉制祭器在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然被看作是重器,人们相信它们对祭祀和社会特权有重要的意义,但此时它们的意义已渐渐转而依赖于它的历史性了。比如春秋时楚王觊觎周之九鼎,并不是楚不能制作它,而是不能获得那份历史性。而巫觋主要以更为繁杂的祭祀知识和操作技术,来垄断阐释、规导人类社会生活的权力。而更为复杂的仪式,往往得益于时间因素才能成立。比如商代十分复杂的周祭制度,就是用五种祀典对商王的祖先进行周而复始的祭祀,这其中包含着多种时间因素的排列组合,诸如卜日、祭日、先王先妣的日干名等,现代学者至今仍然不能完全明白其中的奥秘。显然,特别的时间意识,一方面使得祭祀仪式变得非常繁杂,另一方面又使得人们更明确地以时间来组织、记忆本民族、家族的过去。商王死前虽自有名,但在他们死后,人们却以甲、乙等日干名来记忆他们及其配偶。这些日干名和祭祀仪式有特殊的关系。侯外庐因此由“殷代世系称号”而断言“时间观念的发现,是人类最初的意识生产”[11],是颇有道理的。准确地说,殷代世系称号,不是纯粹的物理时间概念,而是延续和秩序的一种标志,它是殷商历史意识的一种体现形式。这些世系称号及其所关联的特定的祭祀仪式,包含了许多非一般百姓能够掌握的专门知识,而历史因素在这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传统和历史意识,启发了这一社会阶层的文献意识。

3

文字符号的出现是史职形成的一个重要的契机和前提,也是巫觋职业化的一个重要标志。《淮南子·本经训》云“昔者,苍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可见文字出现的意义是非凡的,它意味着“绝地天通”的成立,意味着人神秩序得到了重新调整。

传说中,苍颉与史职有关。今《世本》(辑本)说:“苍颉作书,史皇作图。”《绎史》卷五“史皇生而能书”条下注引《春秋元命苞》说:“仓帝史皇氏名颉。”由此可以看出,苍颉和史皇之间有着交互而不可分的关系。史皇当然是史,可见文字图符与史职的出现是直接相关的。许慎《说文解字》释“史”曰:“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后人对史家记事之说,殆无可疑,唯对其释“中”为“正”有疑问,认为中正乃“无形之物德,非可手持”[12],故往往另有申说。江永说:“凡官府簿书谓之中,故诸官言‘治中’、‘受中’。《小司寇》‘断庶民狱讼之中’,皆谓簿书,犹今之案卷也。此‘中’字之本义。故掌文书者谓之史,其字从又从中。又者,右手,以手持簿书也。”(《周礼疑义举要·秋官》)王国维赞同阮元以“中”为“射礼所用以实筭者”的说法,但他认为:“筭与简策本是一物,又皆为史所执,则盛筭之中,盖亦用以盛简。简之多者,自当编之为篇,若数十简左右者,盛于其中,其用较便……然则史字从又持中,义为持书之人。”[13]关于史所持为书册这一观点为后世大多数学者所认同[14]。由上可以推定史家的原始职务即与文字载录有关。鲁迅《且介亭杂文·门外文谈》论史的来源说:

原始社会里,大约先前只有巫,待到渐次进化,事情繁复了,有些事情,如祭祀,狩猎,战争……之类,渐有记住的必要,巫就只好在他那本职的“降神”之外,一面也想法子来记事,这就是“史”的开头。[15]

不过,从巫中产生史,更重要的原因是“绝地天通”而导致的巫觋职业化。从现有的文献可以看出,史与甲骨龟卜的关系最为紧密,其在宗教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大致在于记录。使用龟甲或兽骨进行占卜的方式很早就有,但在甲骨上刻字记录则始于晚商时期。商代正式的龟卜活动中,包括不少的职事,如钻凿、命龟、占龟、书契等。其中书契的人,就是史官了,他们也是巫觋集团的成员。他们有时在甲骨上留下名字,所以又被陈梦家称为“签署者”[16],胡厚宣则断言“此史官签名,多于记事文字之末,知此官者,乃记事之史”[17]。综合二人的观点,史官的职责包括记录占卜过程和保存卜辞文献。史官在初期和命龟的贞人在职责上似乎有明确的分工,饶宗颐说:“当日锲刻者乃别由史官任之,与贞卜者异其职掌。”[18]不过,倘将锲刻史官等同于纯粹的锲刻之匠人,则又不然。因为史亦有参与贞卜、“命龟”等仪式而拥有贞人身份的,所以陈梦家说“‘签署者’多为卜人”[19]。甲骨卜辞中,有贞人以史为名,如“丑卜史贞王燕之日叀吉”(《殷虚书契前编》6.43.6),其中“史”即贞人之名[20],则此人身兼史和贞二职。可见,史官也是巫觋集团的成员,古人常以“史巫”并称,如《周易·巽卦》九二爻辞说“用史巫纷若”。不管如何,在甲骨卜辞中,我们能看到一些锲刻和保存者的名字,他们就是最早的史官。

史职初期的任务在于见证占卜过程,也就是对占卜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文献保存,其地位不如主持占卜的贞人等。随着历史和文献的累积,史官必然会越来越深入宗教活动的核心,甚至起着领袖的作用。据王宇信统计,“第一期武丁时期签名史官较多,达二十三名。第三期只一名‘狄’者。其他各期即第二期祖庚、祖甲,第四期武乙、文丁及第五期帝乙、帝辛时期,都没有史官签名之事”[21]。也就是说,早期史官似乎还很显眼,但随后这一职事就不那么突出了。这并不意味着史官突然消失了,只能解释为占卜行为中纯粹的史职逐渐淡薄,史官应该糅合到贞卜活动之中了。卜辞有“贞其大史于西于下乙匄”(《合集》1672)、“翌日乙大史祖丁有去自雨启”(《屯南》2838)等记载,这里的“史”都可训为“事”,而“事”在当时应指祭祀。以“史”借代为“事”,可见“史”已可表征祭祀了。一则卜辞云:“乙丑卜,出,贞大史弋,先,其有报于丁卅牛,七月。”(《合集》23064)说的就是大史主持祭祀的事。有学者据此认为“大史可能以主持某些祭祀为其主要职责”[22]。可见,史官本人在宗教活动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文化意义也越来越显著。

神灵赋予人类以秩序,并通过巫术祭祀的形式体现出来。而传统的观念化和祭祀活动的历史化,为巫觋的专业化准备了条件。史官成立最初的意义,就是依据自然形成的历史合理性,以及把握历史的技术,以保证巫觋的职业化。随着时代的延续,历史的厚度不断地增加,这种职业所承担的继承、阐释等文化功能就会越来越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