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1章 奸商与狂徒
午后的阳光正好,将索托城繁华的商业街染上了一层温暖的金色。
经历了玫瑰酒店的对峙,尤其是见识了戴沐白那三十七级战魂尊的绝对实力压制后,小舞内心的不甘与挫败感,早已积蓄到了顶点,迫切地需要一个宣泄口。
她的目光在川流不息的人群和琳琅满目的店铺间飞快扫过,计上心头。
她猛地挣脱了沈序那若有若无的掌控,一把拉住身旁毫无防备的唐三,指向街角一家装潢得粉嫩梦幻的服装店,用一种清脆刻意的声音喊道:
“小三你看!那家店的裙子好漂亮!我们去看看!”
不等唐三反应,她便像一只挣脱了束缚的欢快小鹿,兴高采烈地将他拖进了店里。
她拿起一件点缀着无数蕾丝和蝴蝶结的粉色公主裙,在自己身前比划着,大声问唐三:“怎么样怎么样?我穿上这个,是不是就像个真正的小公主?”
她一边说着,一边用眼角的余光,极具挑衅意味地瞥向了门口那个缓步走来的白衣身影。
看清楚了吗?混蛋!
我才不是什么任你摆布的宠物兔!我是公主!是需要所有人捧在手心里的公主!
唐三看着眼前巧笑嫣然的小舞,心中悬着的一块大石终于落了地。他只当是小女孩爱美的天性发作,无奈又纵容地笑了笑。看来小舞已经从昨天的对峙中缓过来了,还是这么有活力。沈序兄平时对她管教是严厉了些,由着她闹一闹也好。
沈序脸上不见半分怒意,反而挂着温和的微笑。他缓步走进店铺,在唐三和满脸堆笑的店员都以为他要为妹妹一掷千金时,他走到了小舞身边。
他俯下身,嘴唇凑到她的耳廓上:
“裙子很美,但太惹眼了。”
“小舞,你也不想……自己是十万年柔骨兔化形的事情,被武魂殿的人知道吧?”
混蛋!恶魔!我就是要让所有人都看到!我恨你!
小舞心中疯狂地咆哮着。
你……你又拿这个威胁我!
她的身体瞬间僵住,脸上的笑容凝固。
她触电般地放下手中的公主裙,所有精心伪装起来的气焰,在这一句话面前土崩瓦解,碎得一干二净。
在唐三困惑的目光中,她默默地重新退回到了沈序的身后,姿态乖巧。
沈序直起身,动作极其自然地揉了揉她的头发,对一旁错愕的唐三和店员无奈地笑道:“抱歉,我妹妹又淘气了,我们赶时间,下次再来。”
那名女店员脸上的职业微笑出现了一丝不易察察的僵硬,心中暗道可惜,但看着眼前少年那无可挑剔的俊美容颜,又觉得他说得有几分道理,只能惋惜地欠了欠身。
多好的哥哥,又帅气又有耐心。
不远处,一位带着女儿的贵妇人,立刻将这一幕当成了活生生的教材。
她拉过自己正吵着要买新玩具的女儿,压低了声音教育道:“看见没有?那才是真正的好哥哥,知道什么该买,什么不该买,绝不一味地骄纵妹妹。”
而唐三,更是对沈序的用心良苦深信不疑。
他看着沈序那带着几分歉意的笑容,又看了看小舞那敢怒不敢言、最终还是乖乖低头的模样,心中不由得感慨万千。
小舞的性子确实太野了,若非沈序兄这样时时刻刻严加管束,将来还不知会闯出什么祸事来。
这份严厉的背后,想必也是一种深沉的爱护吧。
屈辱的泪水,在小舞的眼眶里疯狂打转,被她死死地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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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过街角,一家招牌古怪的店铺出现在三人眼前。
店铺的门面并不大,门上悬挂的招牌却与众不同,分别是一柄剑,一柄锤子和一条蓝电霸王龙,与大师那块武魂殿特许令牌上的标记一模一样。
就在他们好奇打量时,几个路过的本地魂师的议论声,清晰地飘入耳中。
“快看,那个铁公鸡的店又开了。”
“听说专坑外地人,卖的都是些破铜烂铁,价格还死贵。”
“谁去谁是冤大头!”
唐三心中一动,带着两人走了进去。
店铺内昏暗杂乱,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铁锈和尘土的味道。一个看上去五十来岁的中年人,正懒洋洋地躺在一张吱呀作响的摇椅上。
这人脸型狭长,下巴前凸,颧骨很宽,配上一个鹰钩鼻,活像一块踩了多年的鞋底子。脸上那副死板的方形黑框水晶眼镜,更让他平添了几分滑稽的奸猾之气。
唐三的目光,很快便被墙角一块毫不起眼的污浊水晶吸引了。
凭借着紫极魔瞳与唐门对珍稀材料的知识,他一眼就认出,这水晶之内,竟是制作顶级暗器龙须针的绝佳材料——板状发晶!
他心中狂喜,但表面不动声色,走上前去,准备捡个大漏。
“老板,这块水晶怎么卖?”
鞋拔子脸中年人眼皮都懒得抬,懒洋洋地伸出一根手指:“一百个金魂币。”
就在唐三准备掏钱时,他又慢悠悠地补充道:“哦,说错了,是二百。”
小舞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刚想骂人,却被沈序轻轻拉住。
唐三咬了咬牙,点头道:“二百就二百,我买了。”
“算了算了,”弗兰德不耐烦地挥了挥手,“看你这穷酸样也买不起。五百个金魂币,少一个子儿就滚蛋。”
这番无赖般的操作,将唐三逼入了绝境,也把他心中的憋屈感推向了顶点。
奸商!
就在唐三攥紧拳头,屈辱地准备放弃时,一只手,轻轻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沈序缓步上前,示意他退后。
他看着摇椅上那个懒洋洋的奸商,脸上露出一个比午后阳光还要和煦的微笑。
“五百个金魂币……嗯,这个价格,倒也……”
弗兰德眼皮一抬,以为来了个识货的冤大头,嘴角勾起一抹讥讽:“怎么,这位小哥觉得公道?”
“不。”沈序摇了摇头,那双深邃的眼眸里,笑意更浓了,“我只是觉得,这个价格,似乎还配不上这块水晶的真正价值。”
这话一出,唐三和小舞都愣住了。
弗兰德更是像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他从摇椅上缓缓坐直,那双小眼睛在滑稽的黑框眼镜后眯成一条缝,上下打量着沈序,语气里充满了商人的精明与不屑。
“哦?那依小哥的意思,它值多少?”
小舞紧张地拽了拽沈序的衣角,压低了声音急道:“哥!你别乱说话,我们快走吧!”
沈序没有理会她,只是凝视着弗兰德,目光平静而深远。
“我只是在想,有没有一种可能……老板你,会心甘情愿地,主动把这块水晶送给我们呢?”
此言一出,弗兰德先是一愣,随即像是听到了人生中最好笑的笑话,爆发出极其夸张的大笑,笑得前仰后合,眼泪都快出来了。
唐三震惊地看着沈序,心想他是不是疯了。
小舞更是紧张地死死揪住沈序的衣角,手心全是汗。
弗兰德笑够了,擦了擦眼角的泪水,讥讽道:
“小子,我这庙小,可容不下你这尊大佛。买不起就别在这儿挡着光,影响我睡觉。”
“滚蛋。”
沈序却仿佛没有听到他的话。
他甚至没有再看弗兰德一眼,而是转过身,面对着身边满脸不甘的唐三,脸上露出了一个温和的笑容。
“别在意,唐三。”他的声音清朗而平静。
说着,他抬起手,极其自然地拍了拍唐三的肩膀,像是在为他打气。
紧接着,他的手顺势滑下,像是要为他抚平衣襟上本不存在的褶皱。
昏暗的店铺里,所有光线都聚焦于那只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
就在这慢条斯理的、不急不缓的动作中,唐三腰间,那一条由二十四颗美玉串联而成的魂导器腰带,被不经意地、完整地、清晰地……
展露了出来。
那二十四颗温润的美玉,在昏暗的店铺中,如同被拂去尘埃的明星。
二十四桥明月夜。大师亲手赠予唐三的储物魂导器,二十四颗美玉每一颗都对应着一处独立的储物空间,是早已失传的魂导器制作工艺中的珍品。
弗兰德的笑声,戛然而止。
……
……
弗兰德猛地从躺椅上弹了起来,那双看似懒散的眼睛瞬间锐利如鹰,死死地盯住那条腰带。
震惊、怀疑、激动、怀念……在他那张鞋拔子脸上交替闪过。
“这……这是小刚的……”他结结巴巴地开口,声音都在颤抖。
沈序这才淡淡一笑,揭开了底牌。
“这位,是大师的亲传弟子。”
他看着弗兰德,叹了口气,悠悠说道:“大师曾说,他有一位视财如命的故友,平生只认信物不认人。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下一秒,之前所有的奸猾与懒散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弗兰德一个箭步冲了上来,脸上堆满了谄媚到极点的笑容,一边疯狂搓着手,一边点头哈腰,那模样,活像一只看到了骨头的哈巴狗。
“哎呀!哎呀呀!原来是……是大师的弟子!您看我这有眼不识泰山!该打!该打!”他甚至抽了自己一个耳光。
“别说一块破水晶,您就是把小店搬空,我弗兰德要是皱一下眉头,就不是人!”
小舞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随即抱着手臂,撇了撇嘴,用清脆又带着几分嘲弄的语气开口了:
“哟,老板,你这脸变得可真快。刚才不是还一口一个穷酸样,叫我们滚蛋吗?”
弗兰德闻言,非但不恼,反而像是找到了表现的机会,猛地一拍大腿,对着小舞点头哈腰:
“这位姑娘说的是!说得太是了!都怪我!是我有眼无珠,狗眼看人低!我这双招子,就该拿去喂狗!”
说着,他竟真的抬手,又在自己脸上啪啪抽了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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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弗兰德千恩万谢、近乎滑稽的恭送下,三人离开了店铺。
唐三还沉浸在失而复得的巨大喜悦之中,一路上都在感激不尽。
小舞却没有感到丝毫的解气。
她抬起头,狠狠地瞪了身旁那个云淡风轻的沈序一眼,然后气鼓鼓地将头扭到了一边。
哼!又是这样!
又是这种把所有人都玩弄于股掌之中的样子!
虽然很厉害……但是……但是真的好讨厌!
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弗兰德脸上的谄媚笑容缓缓收敛,重新变得深邃。
他摸着下巴,喃喃自语。
“看不透……”
“小刚,你这家伙。”
“呵呵,看来今年的史莱克,会非常有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