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左手爱情,右手离殇
毕业后,我和齐宣进了同一家公司,主要负责医疗器械产品的售后服务。
做售后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活,闲时闲得要命,忙时忙得疲于奔命。出差就天南地北到处跑,不出差我和齐宣就窝在办公室里上网,吹牛,聊天。
我和齐宣都是属于那种胸无大志的人,生活过得安逸,工作过得惬意就好。如很多平常人一样,从来没有为自己的未来做过打算,做过规划。所以平时除了工作之外,网络就是我们全部的生活。
上网纯粹是无聊,上网跟N多的陌生人聊天更是无聊中的无聊,但我和齐宣的日子,大多数都是在无聊中的无聊中度过。正如齐宣在QQ上的签名一样:哥聊的不是天,是寂寞。
朝九晚五的工作,按部就班,生活过得平淡扯谈,波澜不惊。公司的老总是一个很好说话的人,他常年累月出差在外,时间精力有限,并不太理会我们,于他而言,只要公司运行正常,他便不会刻意去挑过多的毛病,在他眼里,一件事情的结果远远比过程重要。
所以老总不在公司的日子,我们便过着放羊一般的生活,该工作时工作,该玩乐时玩乐。那时候还很年轻,不懂得自爱,所以肆意地挥霍自己的青春,却很少去思索,规划自己以后的工作和生活。
谁都年轻过,荒唐过,我们也不例外。
我们将大把大把的青春,如同指间那一根根香烟,唇边一个个寂寞的烟圈,在网络上无聊地点燃,从此找不到方向。
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半年后,林子结婚,新郎不是我,伴郎却是。
我就像很多影视文学作品中的配角一样,虽生有一副小姐的身子,却是做丫环的命,倒霉悲剧的总是我,而且还心甘情愿地一直衰下去。
齐宣一直都不明白,我为什么要去做这个伴郎,他骂我贱,他骂我不争气,他恨铁不成钢,他忿忿不平。
好几天,齐宣根本就没有让我的耳朵清静过一分钟。他总是骂完林子后就接着骂我,他不明白,他难过,他很气愤。
齐宣不明白,林子如弃敝屣地把我甩了,为什么还要冠冕堂皇地请我做伴郎;他不明白,林子离开后,我曾经那么伤心难过,为什么还要去做伴郎;他不明白,别人把我的女朋友抢了,我为什么还会如此的大方。
是的,他真的不明白。要是换成我是他,我也会不明白。
人,有时候真的是很无奈,因为爱过、付出过,所以才会被囚禁在里面出不来,那些枷锁是自己给自己戴上的礼物。
我给齐宣烦够了,就会狠狠地回他一句: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然后一脸无辜的看着他,直到他不屑地转身离开。
那几天,齐宣看我的眼光就好像看到外星人一样,天外来物。我甚至能读懂他内心深处的想法:这娃脑壳子有病,没治了!
我想,我是不是已经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我不是圣人,我只是在做一件自己认为是对的事情。
其实,林子打电话给我,让我做她的伴郎时,我就知道她在心里想了些什么。她只不过想让我从此之后死了这条心,不用再去想她,念她,记挂着她。她只是想告诉我,她现在过得有多好,就算没有我,她一样能照顾好自己,我们既然做不成恋人,至少还能做朋友,做一对普普通通的朋友。从此是仇人也好,最熟悉的陌生人也好,但至少不会是知己蓝颜。
既然她都不介意,那么我干脆就成全她。有时候,成全自己很难,但成全别人却是件很容易的事。助人为乐,何乐而不为?
我总以为,有时候忘记一个人最好的方法,并不是逃避,或是想尽办法去忘记,而是绝望。古人常说,哀莫过于心死,我想,我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而答应了林子。我们都是变*态的人,就连互相伤害,有时候都变得赤*裸裸。
林子的婚礼极其奢华,而她娇美如花,幸福得脸上都洋溢着难得一见的阳光,这一切的一切恰如她所愿。
新郎是高我一届的一位师兄,据说父母是市里面的领导,有头有脸。新郎曾经追求过林子,这个我知道,但我还是想不到新郎会是他,以前林子还在我的面前极其贬损过他,骂他是神经病,骂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这一出戏,真有点出乎意料的精彩。
我知道林子她是穷怕了,她从小家境就不好,父母残疾,家徒四壁,她能顺利地读到大学毕业真的是件很不容易的事。
别人都是轻轻松松从小学读到中学,再从高中读到大学,而她却是一点点熬过来,很小的时候事事就得靠自己,连个能帮忙的人都没有。
我知道,她真的很努力,付出很多,才千辛万苦地走到今天这一步。所以,我一点都不怪她,如果这一切都是她想要的生活,那么我就应该祝福她,那怕我的心在沥沥地滴血。
今天这种场面,认识我们的人都认为,这一场婚礼于我而言是一种残酷的美,所以我在很多同学和朋友的眼里,看到最多的是关心和悲悯。说真的,我真的很感谢他们,但他们的眼光却一次又一次伤害了我。那些无形的眼光,宛若利刃一般,不动声色地划过了我的心脏,然后留下一道道无形的伤痕。
整个婚礼期间,我并没有出什么差错。没有心不在焉,没有心神不定,当然也没有悲伤,或如丧考妣,一切都完美得无懈可击,甚至连我都不得不佩服自己,就差没把自己当作神一样来膜拜。
直到婚礼结束,众人全散了,我才像被抽了筋一样,全身乏力,瘫倒在椅子上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抱着脑袋,感到无比的寒冷,甚至有那么一刻,有一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压迫着我并不强大的心肺。
齐宣一直陪在我的身边,但一看到他眼里泛起悲悯的目光,我就特别想揍他,甚至想大脚大脚地踹他。我不需要别人来同情,也不需要别人来怜悯。我这是自作自受,引火焚烧己身。
“要不要跟你出去喝两杯?”
齐宣在这个时候说这样的话,特别有诱*惑力,或许此时、此刻,也只有酒精才能让人麻醉,很容易的解脱出来。
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三杯两杯下肚,我已醉眼迷离。古人说得好,愁多酒虽少,酒倾愁不来。如果一醉能解千愁,又何必醒来。
当晚,是齐宣把我背回了家。到了家也是一宿不得安宁,我呕吐了一次又一次,连胆汁都吐得一干二净,污秽物上泛着一层青绿色的水汁,整个嘴巴都是苦苦的味道。
次日将近中午,我才起来,口干舌燥,头疼欲裂。
我走出客厅正准备找水喝的时候,齐宣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看到我没事,就对我说:“小狼,我想起鲁迅先生写过的一篇文章,题目叫《论雷峰塔之倒掉》,那最后一句话用在你的身上,真是天设地造,再恰当不过。”
“那一句?”我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齐宣没有说,但我从他脸上的表情完全可以看出来,他眼里分明写着两个字:“活该”!
齐宣说得没错,话虽刻薄点,但我是活该,真的是活该!
后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都在不停地反省自己,我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其实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伟大。
此后,我跟林子再也没有丝毫的联系。
我曾以为,没有了林子,我会活不下去,但事实证明我错了。林子结婚后,我的日子过得还不错,能吃,能睡,还能喝酒。有人说过,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他说得没错,他简直就是一个天才。
我的生活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又恢复了正常和简单,一切就如同这座城市的天气一样,一年四季温暖如春,缺少分明和变化。
如果没有齐宣,如果没有那一款游戏,我想以后的一切都不会发生,我会一直简单平静地生活下去。
只是,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