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5-13 18: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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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 则
2 术 语
3 平面控制测量
3.1 一般规定
3.2 GNSS静态测量
3.3 导线测量
3.4 GNSS-RTK测量
3.5 测量记录与成果提交
4 高程控制测量
4.1 一般规定
4.2 选点与埋石
4.3 水准测量
4.4 全站仪三角高程测量
4.5 GNSS拟合高程测量
4.6 测量记录与成果提交
5 地形测量
5.1 一般规定
5.2 图根控制测量
5.3 地形测绘
5.4 水域地形测量
5.5 地形图修测
5.6 纸质地形图数字化
5.7 成果检查和提交
6 线路测量
6.1 一般规定
6.2 线路工程的控制测量
6.3 道路测量
6.4 管道测量
6.5 渠道测量
6.6 送电线和通信线测量
6.7 地下管网测量
7 厂、库、站址测量
7.1 一般规定
7.2 导线法建立建筑方格网测量
7.3 辐射法建立建筑方格网测量
7.4 GNSS测量建立建筑方格网
7.5 厂、库、站址工程测图
7.6 厂、库、站地面三维激光扫描测量
8 变形测量
8.1 一般规定
8.2 地面形变测量
8.3 建(构)筑物变形测量
8.4 河、海、湖和水库堤岸冲蚀测量
8.5 季节性冻土冻胀观测
9 航空摄影测量
9.1 一般规定
9.2 航空摄影
9.3 首级和像片控制测量
9.4 像片调绘
9.5 航空摄影测量内业
9.6 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
9.7 机载激光雷达
9.8 成果检查和提交
附录A 大地坐标系有关资料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