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金说6:社交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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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作介绍时的你 (2)

为他人作介绍的介绍人,在不同场合是由不同的人员来担任的。在公务活动中,公关、礼仪人员是最适当的介绍人人选。若是接待贵宾,介绍人则应是本单位职位最高的人士。例如,当一位外国总统前往一所大学参观访问时,将该校师生们介绍给总统先生的,非该校校长莫属。

而在社交场合,例如参加舞会、出席宴会时,介绍不相识的来宾互相认识,是主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另外一些非正式场合,与被介绍人双方都相识的人,也可以担任介绍人,介绍自己的朋友们相识。此外,如果你想认识一个人,主动要求另外一个与双方都比较熟悉的人来为你们引见一下,根据礼节来讲是允许的。

介绍人在为不相识的人作介绍之前,应充分考虑到被介绍人双方有无相识的必要或愿望,切不可好心好意去办“傻事”。在社交场合,可能的话,介绍人在“挺身而出”为他人作介绍之前,最好先去征询一下双方的意见,以免在为他人作介绍时冷场。

为他人作介绍的先后顺序,即先把谁介绍给谁,颇有一些规矩不可违背。照此行事,才是正确的选择。

在社交活动中,为他人作介绍的先后顺序大体上有以下六种。

其一,把男士介绍给女士,即把男士引见给女士而不是相反。这是“女士优先”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最常见的一种方式。唯有在女士面对尊贵人物之际,才允许有例外。

其二,把晚辈介绍给长辈,即优先考虑被介绍人双方的年龄差异,通常适用于同性之间。

其三,把客人介绍给主人,它适用于来宾众多的场合,尤其是主人未必与客人个个相识的时候。

其四,把未婚者介绍给已婚者,它仅仅适用于介绍人对被介绍人非常知根知底的前提下。要是拿不准,还是不要冒昧行事。

其五,把职位低者介绍给职位高者,它适用于比较正式的场合,特别适用于职业相同的人士之间。

其六,把个人介绍给团体。当你新加入一个团体,例如记者联谊会或高尔夫俱乐部,初次与该团体的其他成员见面时,负责人要是介绍你与众人一一相识太费时间,此刻他往往会采取这种方式来避免麻烦。至于你想认识每个成员的话,那么留待适当的时间由你们相互去作自我介绍。

以上六种方式,基本精神和共同特点是“尊者居后”,即应把身份、地位较低的一方介绍给相对而言身份、地位较为尊贵的一方,以表示对尊者[原文为:“后来居上”的他]的敬重之意。也就是说,地位高的人,拥有优先的知情权。

在社交场合,究竟应当采用哪种方式为宜,还是需要介绍人自己动一动脑筋,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方说,当你面对一位年近80岁、尚未结婚的男士和一位年方30岁的已婚女士时,就不能呆板地去照搬“把男士介绍给女士”或“把未婚者介绍给已婚者”。在这种情况下,得体的做法,应是依照“把晚辈介绍给长辈”这一条去行事。

又如,有时你可能会遇到一些难以按常规处理的情况,如需要介绍两位地位不相上下的经理先生或是经理夫人相识。对前者,你不能比照“把职位低者介绍给职位高者”的惯例行事,因为两位经理先生“职位”的高低是难分伯仲的。对后者,恐怕也不能依照“把晚辈介绍给长辈”的规矩去做,因为女士的年龄属于个人秘密,更何况没有一位女士愿意承认自己“显得老”了。在这种职位难分高下、年龄大小不便明说的情况下,只有采取“先温后火”或“先亲后疏”的办法,才能“过关”。“先温后火”意即把脾气好的一方介绍给脾气欠佳的一方;“先亲后疏”意即把与自己关系密切的一方介绍给自己较为生疏的一方。一般而言,脾气好的人,自己的熟人,总归好说话。而脾气欠佳的人,自己较为生疏的人,却喜欢挑“礼”,是不好得罪的。

还有一些时候,需要把一个人介绍给其他众多的在场者。此刻最好按照一定的次序,如顺时针方向或逆时针方向,自右至左或自左至右,依次进行。若没有地位非常尊贵的人士在场,就不该破例,挑三拣四地“跳跃式”进行。那样做的话,弄不好是会伤人的。

介绍人的陈述,就是介绍人在为他人作介绍时应当说的话。介绍人陈述的时间宜短不宜长,内容宜简不宜繁。通常的做法是,连姓带名加上尊称、敬语。

较为正式的话,可以说:“尊敬的威廉·史密斯先生,请允许我把周杰先生介绍给你。”

比较随便一些的话,可以略去敬语与被介绍人的名子,如:“韩小姐,让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袁先生。”或是以手势辅助介绍,先指向一方,说“王先生”,再指向另一方,说“鲍小姐”。只有对于儿童,才可以称其名,而略去其姓。

为他人作介绍时,要避免给其中任何一方厚此薄彼的感觉。不可以对一方介绍得面面俱到,而对另一方介绍得简略至极。也不可以对被介绍的一方冠以“这是我的好朋友”,而不给另一方“同等待遇”。在介绍自己的家人与他人相识时,一般不加头衔,但应当说明他与自己的关系,如“这是我表兄冯毅。”只有对“出嫁女”才需要加上“太太”、“夫人”之类的称呼,以免他人发生误会。

要是介绍人感到时间宽裕、气氛融洽,在为被介绍人作介绍时,在说明双方姓甚名谁之外,还可以简单介绍一些被介绍人能令他人感兴趣的有关情况,诸如工作单位、现任职务、专长兴趣、个人学历、原籍与出生地,等等。

介绍时的神态,主要涉及介绍人在作介绍时的动作表情与被介绍人届时的所作所为等两个方面的问题。

作为介绍人,在为他人作介绍时,态度要热情友好,语气要认认真真,不要给人以敷衍了事或油腔滑调的感觉。作介绍时,介绍人应起立,行至被介绍人之间。在介绍一方时,应微笑着用自己的视线把另一方的注意力引导过来。手的正确姿态应是手指并拢,掌心向上,胳膊略向外伸,指向被介绍者。但绝对不要在此时此刻,用手指对被介绍者指指点点,或是舞动手臂晃动不已。

被介绍者,在被介绍给他人时,应表现出自己希望结识对方的诚意。一旦介绍人张嘴说话,除贵宾与长者之外,被介绍者应一律起立,并以正面面向对方,目光柔和但又专心致志地看着对方的眼睛。

当介绍人为双方介绍完毕后,被介绍人应向对方点头致意,或握手为礼,并以“您好!”“很高兴认识你”等态度友善的语句问候对方。像“久仰久仰!”“久闻大名,如雷贯耳,今日得见,幸甚幸甚”之类干巴巴的客套话,最好还是免了。

如果在会谈或宴会的进行中被介绍给他人,可不必起立,但仍然应面向对方,微笑着点点头,或者欠身致意。

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讲,在作介绍时,你的所作所为都直接关系到留在他人心目中的第一印象的好坏。对此应加以慎重对待。讲礼貌,守规矩,只会有益无害。

有关做介绍的礼仪规范,我暂且就谈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