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新诗与新诗人后序
这本新诗诗选编完了,前半部十二诗人的诗原系废名先生所选,今少加以增减;讲义亦只最后两章改编了一下。后半部的附录文是顺手而非顺序写的,也应该附记一笔:沈从文的诗,新月一,Sonnet五章,刘大白的诗,将来之花园,雪朝一,雪朝二,旅心,昨夜之歌,渡河,废名及其诗,新月二三四,微雨,望舒草,现代的一群,汉园集,诗抄一二,春野与窗。若目录二则略具是史的姿态了矣。本来还是应有而无的一个重要的附录,即一部分译诗,这正如内典,那也是要算中国的东西才合理的。可惜没有时间也没有余地了。工作所费的日力则自秋经冬徂春,约计十月不足,故处处显得是乱头粗服,然而我想也就可以这样大踏步走出来了。
选诗本身本来就应该当作一件近于是艺术的工作看待,这里却仿佛有的很随便,有的又很苛求似的,其实则多半为了材料生熟的不同因而看选的方法也有异其取舍,但是无论哪一家派在我总是保持着“心审而后许其然”,新诗虽小道却也不想潦草塞责。这部东西的内容废名先生说得好:“胡适之先生在论诗的文章里所谈的是做诗的技巧,我所注意的乃是中国自有新诗以来十几年内新诗坛上有了许许多多的诗因而引起我的一种观察。”
他自有他的“灵魂的冒险”,但同时又多有“但书”,因此我也在斗胆的放在一块之余也还有“一点抗议”似的话略作声明:这部现代诗选我打算就把工作停止在二十六年上,而在这其间我惭愧看不出有什么精密的统一性,盖整个的新文学甚至新文化还都不过是雏形,而新诗只是新文学中的一道小河,也本没有多少话可说,我且不妨干脆说,这部东西若真有一点点价值的话,也只能就是在诗选那一部分里隐约着而已,别的话乃是连编者自己也并未看重,自己的话还应该在自己的屋子里去说,而且选诗的工作比写诗说诗也殊困难不止十倍。但选诗也并不能漫无标准,我是爱经验的,T。S。Eliot有云:“没有一种重要的理论不是从最好的经验而来。”(如Aristotle的诗学之于希腊悲剧是结论,即是最好的例。)又对于“只供给意见而不涵养”者表示不赞成,这我也觉得很好,因为我又是爱欣赏的,故所说大抵抱着实际的兴趣,其实也(本)没有多少学理史论可证明,我只想就大体粗糙的加以解释而已。但有一个观点我要绝对拥护,这就是我认为“诗”,它自己有它自己的一个立场,或即哲人所谓的“正轨之制裁”,断非各色实验以及胡乱的指点所可动摇(我并不反对这些)!那原可以各适其适,可以各是其是,也可以各是其非,凡是文人学者最不适于立法,我们都还应该是永远自由主义者,为盼。
一年来的黑白生涯令我惭愧,也有戒心,因为我不会作代言人,不过同时我又有一个信念很是坚定了。据云Plato昔在他的学园门口悬挂一块牌云:“不学几何学不许入园”,我也想学他的文法,但要把几何学改作诗学了;只是Tagore的露天的学园既无指望,就是如传说中之SaPPho的诗人学校也永远是梦中的事情,为可惜耳。然而我终于觉得还有可说的乃是诗绝不是纯粹的功课,新诗这么少小尤其未必究竟有什么工作可讲,那是很明显的可一览无余;却是若谈到诗我却有了一点意见,我想它应该得像弄生物学,地质学一样的去弄,而关闭在屋子里即使是在三重楼或更上一层楼也恐一无是处者也。忆观“静剧”,因想理学家也说过可爱的话:“静中看万物,自然皆有春意。”性格并非固定,不过说到这里却也大有“定命论”的杞忧吧?我却还想把曾经读过的闲书随便的抄一节来以实我的后序,是露西亚的话:
“我说,你是不折不扣的俗汉,你当然喜欢凡事只从庸俗的方面去观察的。”
“孩子们!”巴巫斯它夫基喊道,“你们看到那只角上的一颗杨柳没有?让我们看谁先跑到那里。一!二!三!跑!”
“乡下人!”柏达列夫斯基想,“他把孩子们惯坏了。一个十足的田庄汉!”
“乡下人”岂是我们羡慕得来的,中国人就没有这种enthusiasm,虽然热情并不见就都好。但是就不兴奋甚至于六十分的平心静气的说,我也还是不但想固执我的意见的自由或自由的意见,并且想更进奉告年青的时人一句笑话,学诗没有不二法门,除了先去学会了人之欢喜或狗的撒欢!这才可以把握得住崇高感与优美感的微妙的调和,——这绝不会是在骂人(这却也有点缘故,据闻仿佛是Chetcaulrian有云:“有时候就是骂人也得经济,因为该骂的实在太多了。”况骂人者人恒骂之?庾信对其当时的北国文苑曰:“惟寒山一片石差有可观,余皆驴犬吠耳。”子山大雅,亦且骂。况我辈是喜读国风者?但最大的原因还在骂人实在是一种顶难的艺术,比诗难多了!旧文人骂人不带脏字如曰心地涂,盖即混旦,——于是没有文艺术同时当然的也就无所谓器识矣。乌乎乌乎,可不慎哉!)。的确,狗也实在并不容易企及的,余其犬儒派乎?非也,Ezra Pound有诗,题目《默想》,其辞云:
当我仔细地观察了狗的奇怪的习惯
我不得不承认
人类是高等动物。
当我观察到人类的奇怪的习惯
我承认,朋友,我迷惑了。
我自信,这一年的光阴,在我像许多人事一样,是白费了吧。但为了补救惋惜计,最后,我相信这也是最好的献给:一棵杨柳,一只狗。
三十年五月十五日记于北京之沙滩。朱百药
§§第一章 废名1936—1937年北大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