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柔情经典(4)
房间里空荡荡的,四壁响着他的回声。我拥紧棉被,感到冷得厉害。云霄不说话的时候我可以听到雪花轻轻落在窗台上的声音,那只是一刹那,紧接着收音机里响起了木吉它的声音,有个男声,声音微哑,唱起了一苜歌《雪花》,那首歌是云霄送给一个叫玫玫的女孩子的。玫玫刚才拨通了音乐台的电话,玫玫听到云霄的声音,激动得有些说不出话来。
我一直咬着手指犹豫着该不该去按那些桔红色的键子,拿起电话听到一个悠长的蜂音我就感到害怕。云霄反复播出的那个号码我早已在心里背得烂熟,我心里总是解决不了的问题就是“打,还是不打?”
我在心里再次默诵了一遍那个电话号码,手指每按一下桔红色的按键,心就跟着哆嗦一下,总是拨不完那七位数就颤抖着把听筒放下,想说的话我根本无法启齿,也许我已经爱上了他,准确地说,是那个声音。
我把脸深深地埋进棉被,不让他看见我的泪水。对我来说云霄是无所不在的,虽然我无法看见他,然而他却能够穿透电波看见我,黑暗中到处都是他的眼睛。
为玫玫点的歌放完了,一切都静下来。
我听到云霄的声音,他说他要走了。节目开始的时候他说,“今夜,有我在身边陪你”,而现在他却要走了。云霄的声音像空气像流水,我无法握住他无法挽留他。
终于,我像疯了似地扑向那部电话,按键盘的手指快得失去了控制,我对着听筒声嘶力竭地喊:“今夜有雪,当心路滑!”
听筒里传来嘀嘀哒哒的短音,而他,想必已经走远了吧?
云霄说,“明天晩上,等你在老地方”。是的,云霄是说过这样的话,随后,他就随着电波消失了,去了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我不知道自己今生今世能否见到他。对我来说,他就像生活在月亮上,白天无法与他见面,只有到了晩上,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和他那慈爱的声音才会准时准点来到我身边。我把脸贴在收音机上,听他,看他,想他,等他。
有很多女孩打电话给他,我只是躲在暗处,一言不发。我给他打过一个电话,我说“今夜有雪,当心路滑”,可他并没有听到。
我等待明天,而明天遥远得好像永远不会再来了。我梦见铺了一地的雪花,我躺在上面,越飞越高……
“云霄,月亮上也会下雪吗?”
第十节 诗人与咖啡
老实说我是一个喜欢走极端的人,头发要么极长,要么极短,裙子也是如此,要短就短它个惊天动地,不能再短为止,要长就长它个拖拖拉拉,人已经下了公共汽车,裙子还在车上。车门一关,夹了我的长裙就走,为了不至于当街出丑,我只好像体育明星那样健步如飞,同时左顾右盼,看看有没有英雄佐罗前来救我。
佐罗还是有的,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人情儿还是挺浓的。我刚跑了两步佐罗就来了,两臂横在车前,像勇拦惊马。公共汽车果然刹车,我忙把拖拖拉拉的裙角往外拽。
佐罗笑笑地站在我面前,双手抱肩。“你看看你这样穿戴有多危险,以后最好裙子短一点。”
佐罗长得不帅,人却可爱。我建议跟他一起去喝咖啡,当然由我付钱。走进那家“浪漫咖啡店”我才明白,原来佐罗就是这家店的小老板。咖啡的香味儿好浓,我和佐罗杯碰着杯,脸对着脸。这样柔情地和一个陌生男孩聊天,对我来说还是第一次。
“让我猜猜你的职业,”佐罗说,“空中小姐对不对?”他看到我的蓝裙子便开始自由发挥。我拖长了声音说:“错啦——”
“那你是个大学生?”
“又错啦,我压根没考上大学,如果考上的话,我今年该读大三了。”我告诉佐罗我现在是个“自由职业者”,一天到晩躲在家里写稿子挣钱。
“写稿子能赚几块钱?不如到我店里来干,我一个月给你两千。”佐罗的英雄本色这会儿已完全褪尽,和这座城市里的凡夫俗子一样。
夜晩我躲回我那小屋里去,我要远离灯红酒绿。心情烦躁的时候就去看朋友,我这位朋友住在闹市区的一所破房子里,那扇黑漆漆的破门里住着一位白马王子型的诗人,这真是一个奇迹,让人不敢相信。
穿过一条长长的水果街,小屋就到了。经过橙黄色的水果的过滤,心情一下子变得水晶透明。他是写诗的亚当,不食人间烟火似的,和他聊天,忽然跌进另一种意境里去,忘了刚才的佐罗和只顾赚钱的咖啡店小老板。
“有人让我去打工呢,”我坐诗人对面,一本正经地同他商量,“那人说他一月给我两千。”
诗人说:“两万也不干。你还是好好写你的稿子吧。去打工你赚到的可能是一些钱,但浪费的却是才华。”
我水晶一样清澄的心情变得沸腾了,有人这么看中我的才华,钱算什么?可我和别的女孩一样,我得吃饭。第二天一早我准时去了佐罗开的那家“浪漫咖啡店”。“对不起,我不是老板的女朋友,和你一样我也是来干活的。”我对替我开门的小姐这样讲。
这时候,喜欢走极端的个性又显现出来了,我不是走得极快把咖啡洒了一地,就是慢慢吞吞思想跑出八里地去,还常常张冠李戴,把A的咖啡去送给B。
打烊的时候,店里只剩下我和老板。小老板很严肃地问我:“你是否还打算在这里干下去?”我想哭却又觉得自己没出息。小老板递了一打餐巾纸给我,这会儿又有点像那个侠情的佐罗了。
“走吧,我们一起去看场电影。”佐罗自作主张地掏出两张票来,我说去不去还不一定呢,佐罗说我相信你会跟我走的,再说这么好的电影,不去可惜。我说你可以请别人,反正有的是人愿意跟你。佐罗却说,请女孩可以,却请不到一个像你这样诗情画意的。他拿起我写字的右手来看了看,又出乎我意料地亲了亲。我的脸一直涨红到脖根,我说不行我得走了。佐罗追上我一起走出“浪漫咖啡店”,大街上的行人都像是有什么要紧事急着要去办,只有我和佐罗,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穿过一道橙黄色的水果街的时候,忽然想起该去看看我那位诗人老友了。像这样的夜晩,大街上人来人往,他一个人还在孤独地写着么?
佐罗问我想什么呢,我说没什么,电影就快开始了。
第十一节 寻找金麒
我曾经喜欢过一个男孩,那是在高二那年的一个夏令营。当时参加夏令营的孩子很多,大家都来自于不同地区不同城市的不同学校,因此相互之间显得礼貌而陌生。
有一天早晨,夏令营组织大伙儿去爬山,我换好旅游鞋就上了那辆大客车。我正低头看着一本书时,旁边来了一个男孩。
“你好!你看的那本书正是我的诗集。”男孩很自信地冲我一乐。
我抬起头来打量他,只见他身穿运动短裤足球袜,一副运动健将的样子,哪儿像什么诗人嘛。“你吹牛吧?这本书的作者可叫圆圆。”
“我就是圆圆。我本名叫金麒,‘圆圆’是我妈年轻时候的笔名。”
“你妈妈也是写诗的吗?”车子开动起来,我俩也开始聊天。金麒告诉我,他妈妈不仅写诗,也写散文写小说,“母亲写了一辈子,却从没有一个字变成铅字。我写诗,就是为了给母亲偿还这个夙愿,所以,我写作用母亲的笔名。”
“你的诗集终于出版了,你母亲一定很高兴吧?”
金麒低下头来说:“是自费出版,所以我这才带到夏令营来卖,母亲为我借了债……”
这两代人对文学始终如一的痴情,真让我不知说句什么才好。那年我只有17岁,从来没有写过东西,竟不知写作是一顶如此迷人的事业,值得两代人付出全部的心血和努力。
老实说那时代我并不懂得诗的好坏,我感兴趣的,是那个写诗的男孩。他大大的眼睛,睫毛很长,端端正正的一张脸,总是微笑地看着你,好像有一肚子话要跟你说似的。他身上穿的那件T恤衫是柠檬黄色的,映衬着一张年轻而白净的大男孩的脸。
两个小时的路途似乎很短,还没聊几句呢汽车就到站了。金麒问我:“咱俩一块儿上山好吗?”
我很使劲地点了点头。金麒说:“赵凝你使我想起我妹妹来。”
“是套话吧?”
“真的真的,骗你不是人。”
面对这样一个可爱又可气的大男孩,我心里真有一种说不出的依恋和喜欢。就想跟他在一起,听他说话,跟他聊天,看他那活灵活现的喜剧表演。“将来你就等着瞅吧,”金麒说,“将来报纸上刊物上都将印满我的笔名——圆圆。”
“其实,我觉得还是你的本名比较好,一只金色的麒麟,听起来就蛮有诗意,何必要改用笔名呢?”金麒快乐地拍手大叫:“高招!高招!那我以后就不用笔名了。以后你在杂志上一看到金麒的大名,就立刻给我写信,好吗?”
“没看到你的大名就不能给你写信了吗?”
“当然可以写,”金麒的眼睛显得又亮又大,“还从来没有女生给我写过信呢,不过你例外。”我问金麒:“那你给不给我写信呢?”金麒想了想说:“还有一年就快考大学了,如果我考上了就给你写信,如果考不上……”金麒的眼晴黯淡下来。这时候我们已经爬到山顶了。
夏令营结束,我带着金麒那本诗集回到北京,而金麒也带着我送给他的一支笔回到了他所在的那个南方小城,从此再也没了消息。
即使在高考前夕最紧张的日子里,我也没有停止过对金麒的信的等待。学校传达室的那只小窗前,每天人来人往,只有我肯放慢脚步,眼睛盯住小窗里的信件一封一封慢慢地看。多么盼望有一天,有一封大大的牛皮纸信封上,写着“赵凝收”的字样,底下落款是“南方的金麒”。可是一直没有金麒的消息,金麒这个人就像空气、像水,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也曾试着给金麒写过信,可都被盖上“查无此人”的血红印章原封不动地退了回来。高考前的那段日子里,我的情绪低落到极点。
我一直留意我所有能找得到的报刊杂志,看看有没有“金麒”和“圆圆”这样两个名字。我已经从金麒那里开始,对文学发生了浓厚的兴趣,立志无论将来学什么干什么,都不能放下手中的一支笔。
高考结束后的那个暑假,我一边呆在家里等消息等金麒的信,一边开始了我“格子纸生涯”的第一页。记得那篇稚嫩的小说里,写了一个大男孩的故事,其中满篇都是金麒的影子。故事里把他描绘成一个多愁善感、敏锐而又“诡计多端”的人,故事里的女孩一直在苦苦地等待他的只言片语。那些时候,我多么希望金麒会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像我们第一次见面那样,说一句“嗨,你好。”一切都没有发生。没信、没消息,也没有金麒。所有文学刊物都让我找遍了,没有金麒一点痕迹。我到外地读大学去了。
那年五月的一个星期天,我收到一个陌生的信封,竟以为是金麒。心口怦怦乱跳着撕信,手抖得怎么也撕不开。一位同学在一旁道:“你胡乱撕什么嘛,看看下面的落款,怎么可能是你那位莫明其妙的白马王子写来的呢?”在同学中间,我和金麒的故事早已流传开了。
我一看信的落款,白纸红字,竟是我心仪已久的一家编辑部的地址。一直盼着我的朋友金麒的名字变成铅字,没想到早早变成铅字的竟是我自己的。记得几个月前好像懵懵懂懂往哪里投过稿子,扔进信筒转身就忘了,因为我对自己根本不抱希望,只是潜意识里想和我喜欢的那个大男孩金麒有个共同嗜好罢了。这样无心插柳,没有等到金麒,倒把自己给陷了进去。大学四年,我一直功课平平,文学作品倒是读了个饱饱的。
大规模写作是在大学毕业以后。发表的作品渐渐多了起来,“赵凝”这个名字也有一点点响亮了。每天收到的约稿信、编辑来信、读者来信都很多,常常是从收发室抱一怀信回来坐在地毯上慢慢拆,慢慢读,很充实,很满足。四面八方到处都有爱我的喜欢我作品的朋友,他们寄来一封封热情洋溢的信,虽然我来不及一一回信,但我总想我会写出更多更好的作品来报答大家的。
有一天,在大准的读者来信中我见到了他——那个用钢笔清清楚楚写着的“金麒”。
金麒,我长久以来苦苦等待的金麒,是你吗?我心跳得厉害,信却无论如何也不敢拆。他的字很漂亮,和他人一样,瘦瘦的,傲傲的,好像一面雾中的旗。
“赵凝,我一直无法面对你,因为我是个失败者。”夜深人靜的时候,我反反复复读着金麒写给我的信,心痛得厉害。金麒在信中说:
“那年夏令营分手后,我一直都处于疯狂创作的状态,我拼命地写,到处投稿,想早点拿出成绩来去见我心目中好美的一个女孩。可是我失败了,稿子石沉大海,得不到一点回音,以致于后来影响了我的高考成绩,我没能考上大学。母亲当年为我出书欠了债,磨粗了双手到现在还没能还上。现在我已经决定放弃文学这门‘贵族职业’,我得去干粗活儿了,我得挣钱养活我自己,养活我妈。”
没有留下地址,我无法回信给他,金麒的故事到现在对我来说仍是个谜。也许会有那么一天,有一个满脸胡茬的男子会蓦然出现在我面前,大声说:“还认识我吗?我是金麒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