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做正当之事(4)
要解释这些情形的道德差别并非易事—为什么使电车拐向岔道似乎是对的,而将人从桥上推下就是错的呢?不过,请注意我们在推理出两者之间令人信服的区别时所遇到的压力—如果我们推理不出来,那么就要重新考虑我们在每一种情形中对何谓正当之举做出的判断。我们有时候将道德推理看做是说服他人的一种途径,然而,它同时也是一种澄清我们自身的道德信念,了解自己相信什么、以及为何如此的途径。
某些道德困境源于相互冲突的道德原则。例如,一种在失控电车故事中起作用的原则认为,我们应当尽可能多地挽救生命;而另一种原则则认为,即使有一个很好的理由,杀害一个无辜的人也是不对的。当我们面对一种情形—其中我们要挽救一些人的生命就必须杀害一个无辜的人—的时候,我们便遇到了道德困境。我们必须弄明白哪一种原则更有说服力,或者更适用于这种情形。
另一些道德困境则源于我们不确定事情将如何展开。像失控电车这样的假设的故事,排除了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所遇到的选择的不确定性。它们假定我们确切地知道,如果我们不调转电车的方向盘,或不把那个大个子推下桥的话,有多少人会死去。这使得这类故事不能完美地指导现实行为,不过这也使得这些故事成为对道德分析有用的方法。通过悬置偶然性—例如,“如果那些工人看到了那辆失控电车并及时地跳开了呢?”—那些假想的案例有助于我们剥离出重要的道德原则,并检验它们的力量。
阿富汗的牧羊人
现在让我们来考虑一个真实的道德困境,它在某些方面与那个假想的失控电车的故事有些类似,然而,事态将如何发展的不确定性,使之变得更加复杂:
2005年6月,一个由美国海军士官马库斯·勒特雷尔(Marcus Luttrell)和其他3名海豹突击队队员所组成的特殊军事小组,在阿富汗境内靠近巴基斯坦边界的地方,进行一项秘密的前期侦察任务:寻找一名塔利班领导人,他是奥萨姆·本·拉登的亲信之一。据情报显示,这名领导人率领140~150名全副武装的战士正藏匿在崇山峻岭中的一个小村庄内。
这一特殊军事小组在山脊上占据了一个位置,并俯瞰那个村庄。突然,两名阿富汗农民赶着上百只咩咩叫着的羊,和他们撞了个对面。他们还带着一个约14岁的小男孩。这些阿富汗人没有武器,美国士兵用步枪对准他们,命令他们坐在地上,接着便开始讨论如何处理这几个人。一方面,这些牧羊人是手无寸铁的平民,另一方面,如果放他们走,就会冒这样的危险—他们可能会告诉塔利班分子,有一帮美国士兵在这里。
当4名士兵仔细考虑他们的可选择余地时,他们意识到自己没有带绳索。因此,捆住这几个阿富汗人以争取时机找到另一个藏身之处的办法,在此时并不可行。他们仅有的选择就是,要么杀了他们,要么放他们走。
勒特雷尔的一名战友认为要杀掉这些牧羊人:“我们是在敌后执行任务的现役军人,受高级长官的委派来到这里。我们有权做任何事情来挽救我们自己的生命。如何做对军事行动有利是显而易见的;放走他们是不对的。”勒特雷尔难以抉择。他在回忆录里这样写道:“从我的内心深处,我知道战友说得对,我们不能放走他们。可是问题在于,我还有另外一个灵魂,我的基督徒灵魂。它一直向我施压,有个东西在我的灵魂深处不停地告诉我:杀害这几个手无寸铁的人是不对的。”勒特雷尔没有说清楚他所说的基督徒灵魂是什么意思,总之在最后,他的良心不允许他杀害这些牧羊人。他投了决定性的一票,放走了他们。(他3个战友中有一个弃权了。)正是这一票,让他后来无比悔恨。
在他们释放那几个牧羊人一个半小时以后,这4名士兵发现自己被80~100名手持AK-47和火箭筒的塔利班分子所包围。在接下来的那场惨烈的战斗中,勒特雷尔的3名战友都遇难了,塔利班分子还击落了一架试图解救该海豹突击队的直升机,机上16名士兵全部遇难。
勒特雷尔身受重伤,他跳下山坡并爬行了3英里,来到一个普什图人的村庄。那里的居民保护着他,不让他落入塔利班分子之手,直到他获救。
在回忆录中,勒特雷尔谴责自己所投的反对杀那些牧羊人的一票。他在一本有关此次经历的书中写道:“这是我一生当中所做出的最愚蠢、最糊涂、最笨的决定。我当时一定是脑子出问题了。我投了这样一票,而我实际上知道这是签下我们的死亡执行令……至少,当我回顾这些的时候我是这样认为的……决定性的那一票是我投的,它会一直困扰着我,直到我栖息在东得克萨斯的一座坟墓里。”
使这些士兵所处的困境如此艰难的部分原因在于一种不确定性,即他们不确定如果他们释放那些阿富汗人后将会发生什么。他们会仅仅走开而已吗?他们会不会通知塔利班分子呢?然而,假如勒特雷尔当时知道,放走那些牧羊人会导致一场灾难性的战斗,造成惨重损失—19名战友丧生、自己身负重伤以及军事行动的失败,他会做出不同的选择吗?
对于勒特雷尔来说,当他回顾此事时,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他会杀了那些牧羊人。考虑到接下来的灾难,人们对此难以表示反对。从数目的角度来看,勒特雷尔的选择类似于脱轨电车的情形。杀害这3名阿富汗人,将会挽救他的3个战友和那些试图解救他们的16名士兵的生命。然而,是哪一个版本的脱轨电车情形与此类似呢?杀害这些牧羊人像是转动电车的方向盘呢,还是更像将那个大汉推落桥下?勒特雷尔预料到了危险,但仍然不杀害这些手无寸铁的平民,这一事实说明,它跟推人坠桥的情形更为接近。
然而,杀害牧羊人的理由似乎在某种程度上比推人坠桥的理由更有说服力。这可能是因为,我们根据结果怀疑他们并不是无辜的旁观者,而是塔利班分子的同情者。让我们来考虑一个类比:如果我们有理由相信,那个站在桥上的人使那辆电车的刹车失灵,以企图撞死那些在轨道上工作的工人(让我们假设他们是他的敌人),那么,将他推向轨道的道德理由会变得更加有力。我们可能仍然需要知道,他的这些敌人是什么人,以及他为什么想杀死他们。如果我们知道,轨道上的那些工人是法国抵抗运动的成员,而桥上的那个大个子是个纳粹分子,他企图使刹车失灵而撞死他们,那么,将他推落桥下以挽救那些工人的理由,将在道德上更有说服力。
当然,很有可能那些阿富汗牧羊人并非塔利班分子的同情者,而是这场冲突的中立者,甚至是塔利班分子的反对者,他们是受到塔利班分子的胁迫而透露了美国士兵的藏身之地的。假设勒特雷尔和他的同伴们确切地知道这些牧羊人对他们没有危害,但是会被塔利班分子折磨而供出他们的位置,他们仍可能会杀了这些牧羊人,以掩护他们的军事行动和保护自己的生命。只是,与他们知道这些牧羊人是支持塔利班分子的间谍相比,他们在做出杀害这些牧羊人的决定时,将会更加痛苦,在道德上也更站不住脚。
道德困境
我们很少有人会面临像山上的士兵或脱轨电车目击者所遇到的那样重大的选择。然而,我们通过力图解决他们的困境,来说明道德论证在我们的个人生活中以及公共领域中的展开方式。
民主社会中的生活充斥着关于对与错、公正与不公正的争论。有些人拥护堕胎合法化,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堕胎是一种谋杀;有些人认为公平需要向富人征税以帮助穷人,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将人们通过自己的努力而赚来的钱拿走是不公平的;有些人支持大学录取中的反歧视行动,以纠正以往的错误,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这对那些按成绩应当能被录取的人而言,是一种不公平的矫枉过正的歧视;有些人反对严刑逼供恐怖主义嫌疑分子,认为这是一种与自由社会不相称的道德的恶,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这是阻止恐怖主义袭击的迫不得已的手段。
在这些问题上的分歧,经常是某个人在竞选中获胜或失败的原因,所谓的文化战争也是由此而起。考虑到我们在公共生活中讨论道德问题所怀有的激情和热烈程度,我们可能会认为我们的道德信念已经通过教育或宗教信仰的灌输固定成形,非理性思考能改变。
然而,如果这是真的,那么道德劝导就是无法进行的,并且那些被我们看做是关于公正和权利的公共争论,就不过是不同教条的相互攻击,或者是一种意识形态的食物大战。
在最糟糕的情形下,我们的政治会接近于这一情形,然而它本不该如此。有些时候,一场争论可以改变我们的思想。
那么,我们怎么能够通过这些相互对立的关于公正和不公正、平等和不平等、个人权利和共同利益的争论,进行独立的思考呢?本书将试图解答这一问题。
我们可以从下面这个问题开始:当人们面对一个棘手的道德问题时,道德反思是如何自然地产生的?首先,我们对一件应该做的事—比如,将电车拐向岔道—怀有自己的观点或信念。然后,我们会开始思考那些支持自己信念的理由,并找出它们所依据的原则:“牺牲一个人的生命而避免更多人死亡是更好的。”接着,当我们遇到一种能证明这种原则是不对的情形时,我们便迷惑了。“我以前认为,尽可能多地挽救生命总是正确的,而现在将那个人推落桥下(或杀害那些手无寸铁的牧羊人)似乎又是不对的。”我们感觉到源自于这种困惑的压力,并想要把它弄明白。这便是导向哲学的本能。
当遇到这种张力时,我们可能调整我们对何谓正当之为的判断,或重新考虑我们最开始拥护的那个原则。当遇到新的情形时,我们在自己的各种判断和原则之间左思右想,用一个来修正另一个。在这种从行动领域向理性王国之间来回思考的过程中发生的思想上的转变,就是道德反思。
这种观念将道德争论看成我们对各种特殊情况的判断和我们通过思考所信奉的原则之间的互动。它有着悠久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苏格拉底的对话和亚里士多德的道德哲学。然而,尽管传统深远,它仍然受到以下的挑战:
如果道德反思就在于在我们的判断和所认同的原则之间找到一个合宜点,那么,这种反思又如何把我们带向公正和道德真理呢?即使我们终其一生都能成功地将我们的道德直觉和有原则的信念整合在一起,我们又能有多大的信心能说这种结果不过是一系列自圆其说的偏见呢?
答案在于,道德反思并不是个体的追求,而是公共的努力。它需要一个对话者—一个朋友、一个邻居、一个同志或一个公民同胞。当我们与自己争论时,这个对话者可以是想象的而非真实的。然而,我们不可能仅仅通过内省而得出公正的意义以及最佳的生活方式。
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苏格拉底将普通公民比作一群被囚禁在洞穴里的囚犯。他们所见到的所有景象都是墙上的影子,是他们永远不能理解的事物的投影。在这里,只有哲学家能够从洞穴中走出,来到阳光之下,从而见到事物的真相。苏格拉底认为,如果人们能够把哲学家再次诱骗至他们所生活的黑暗之中,那么由于哲学家看到了太阳,因而只有他才适合统治那些穴居者。
柏拉图的意思是:要想抓住公正的含义以及良善生活的本质,我们就必须超越偏见和日常生活的惯例。我认为他是对的,可并非完全正确。穴居者们的要求应当得到满足。如果道德反思是一种对话—如果它需要在具体情境中的判断和影响这些判断的原则之间左右权衡的话—它就需要各种观点和信念作为基础和材料,而无论它们多么片面和原始。一种与墙上影子毫不相关的哲学,只能催生出一种贫瘠的乌托邦。
当道德反思转变成政治反思时,当它询问应当用什么样的法律来管理我们的集体生活时,它就需要参与到城市的骚动中,参与那些使公众心烦意乱的各种争论和事件。政府救助、价格欺诈、收入不平等、反歧视行动、服兵役以及同性婚姻的讨论,都是政治哲学探讨的内容。它们促使我们不仅在家庭和朋友面前,也在我们国家的那些高要求的公民面前,阐述并维护我们的道德观和政治信念。
更为苛刻的还是政治哲学家,无论古代还是现代,他们都以一些激进的、令人惊讶的方式来思考那些使公民生活富有生气的观念—公正与权利,义务与同意,荣誉与德性,道德与法律。亚里士多德、伊曼纽尔·康德、约翰·斯图亚特·密尔以及约翰·罗尔斯都是这样的人物。但在本书中,他们的出场却并不是按时间先后排序的。本书并非一本观念史,而是进行道德和政治反思的旅程,其目的并非在于向人们展示在政治思想史中谁影响了谁,而在于促使读者将自己关于公正的观念付诸批判性的检验,了解自己的真实想法,以及这些想法来自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