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电子商务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等无纸化技术所进行的各类商务活动的总称。作为传统商务活动的变形,电子商务仍然反映的是传统的商事关系,仍处于传统法律调整的范畴之中。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市场虽然发展迅猛,但总的来看,尚处在发展的初期,特别是由于网络技术的发展创新速度非常快,新的事物层出不穷,每一项技术变革都会带来网络市场较大程度的变动,许多问题难以准确进行量化定性分析,这使得传统法律难以应对,即传统法律规范难以直接适用或根本无法调整。因此,需要新的法律来替代传统法律对此类社会关系进行调整,故而这类调整电子商务的法律规范就构成了电子商务法,而对其加以研究的学科就构成了电子商务法学。
当今社会,电子商务的出现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代表着未来市场交易发展的方向。各国均把网络经济作为国家大力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这是实现本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战略举措之一。因此,以美国为首的各国为了抓住机遇,纷纷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培育扶持、促进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努力为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的发展创造提供良好宽松的法律发展环境。1996年,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的颁布将此类立法推向了新的高度——各国电子商务法趋于一致性,这种新的发展趋势引发了各国普遍的立法高潮。在这种大环境的影响下,中国学者从2000年起开始进行大量电子商务法的研究,基本涉及电子商务法的各个领域,目前国内大部分研究成果已从初期的对国外电子商务法研究的移植、介绍阶段进入独立研究中国电子商务法的新阶段,已初步形成一定的理论体系和基本共识。
在这种情况下,编者对中国目前的电子商务法研究成果进行汇总并修正以往的一些学术观点,依托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商法精品课程团队,借助编者数年来积累的电子商务法教学经验和庞大的教学团队优势,试图对中国及世界电子商务法的发展进行新的诠释。作为应用型教材,本书对电子商务法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整合,对这十年来的研究成果进行分类汇总,这需要编者对电子商务法进行新的独立思考,以便形成电子商务法本科教学所要求的内在逻辑体系,从而促进教学。因此,本书首先邀请了从事电子商务、商法和诉讼法教学的相关教师参与,力求解决以往教材编写中作者专业仅限于电子商务法的局限性,使本书适合法学、电子商务等本科及研究生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实务和研究工作的人员阅读参考。其次,将本书的章节与体例大致分为三个部分,即电子商务法的基础理论部分,主要介绍学科所涉及的基础知识、现有法律文件;电子商务法的部门法制度,如数据电文制度、电子签名认证制度、电子支付、电子合同及电子商务法的其他相关制度,如诉讼管辖制度等,从而形成本科教学所要求的深度及广度。
本书写作分工为:罗宝刚编写第一章;白锐编写第二章、第七章(第三节~第五节);毛永红编写第三章;马启花编写第四章;李训伟编写第五章;刘鹏编写第六章;郭英杰编写第七章(第一、二节);李丽编写第七章(第六节);刘恒科编写第八章;席珺编写第九章;潘淑岩编写第十章;罗丽娅编写第十一章;曹艳琼编写第十二章,全书由白锐主编,郭英杰、刘鹏副主编,赵肖筠教授主审。
电子商务法的研究是一个庞大而繁杂的课题,加之本书编写人员众多,参编人员学术观点及学术水平还有待提高,恳请读者给予批评指正,以便后续修订,促进相关教学与研究的进一步发展。
在本书的撰写过程中,得到了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法律系的大力支持,同时本书参考了大量中外编著者的有关文献和著作,在此,编者对上述人员谨表示真诚的感谢。
编者
201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