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控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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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中国式控制力的三大境界(1)

管理有境界高低之分,控制力亦如此。最好的控制力是控制于无形,达到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的共同实现,上下一心,自动自发,无为而治。中国式控制力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亦即三种境界:软控制、硬控制、无为而无不为。下面,让我们来一一作以剖析。

第一种境界——软控制

作为一个中国人,大概没有谁会对儒家儒学感到陌生的了,儒家的思想早已深深地铭刻在每个中国人的心里。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始,儒家思想就成了每个中国人心里的道德标尺。这把横亘于每个人心里的道德标尺就是儒家控制力成功的标志。儒家的控制力是道德上的约束,是一种软控制。

从孔孟儒学看软控制

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实际上一语道出了儒家控制的核心和基本原则就是“德礼之治”,而其社会政治控制则亦由此演绎而来:

1.注重德礼引导教化的事前控制,而不十分重视以政刑惩戒为内容的事后控制。

2.强调以“德”为内容的内在控制与以“礼”为内容的外在控制的相互结合运用。

3.以“克己复礼”为工夫的个体控制和以社会教化为功用的群体控制的相互参照。

事前控制是管理系统为使未来的实施结果与期望达到的目标而事先采取的控制活动形式。显然,这需要提出预期的目标并制定具体的实施程序、规则,使行为者明确应该怎样做和不应该怎样做。孔子提出的参照标准乃是“德”、“礼”。前文中的“道”,即“导”,就是诱导、引导的意思。这里的“政”并不是广义上的国家行政管理,而是指与刑罚相连的政治。“德”、“礼”是事前控制的标准,而其效果则是要使民众“有耻且格”。这里的“格”解作“至,来”。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儒家的控制是一种诱导,不是像刑罚那样硬性的控制你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而是从道德思想层面上来诱导你,控制你,这就是一种软控制了。

显然,儒家重视的这种事前控制基本手段是道德教化,而不欣赏片面的严刑重罚。“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说的就是要“为政以德”。当然,儒家并不是主张完全可以不要刑律,不要政法,“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但是在他们看来,道德教化比起刑法来说,更容易取得有效和持久的控制效果且付出的代价较低。儒家重视道德教化的事前控制,而不重视以严刑重罚为主要特征的事后控制。用现代管理语言来说,就是强调道德价值观的衡量评判和精神引导作用,要求管理者把一套“设定”的价值观念灌输到组织成员的头脑中去,使之化为内心的自觉行为,从而达到有效控制的目的。

同时儒家以“道之以德”为主要内容的事前控制通过一定的组织力量,把一整套价值观念灌输到社会成员的头脑中去,也是一种强调内在控制的管理手段。这种控制手段在封建社会的长期实践中证明是十分有效的。这一点典型地体现为中国文化(其主体即儒家文化)的高度凝聚力、向心力。因为从控制的角度看,中国作为一个超大规模的社会系统,单纯依靠政治系统的高度强制性的控制、惩罚性的控制是不可能有效控驭整个系统的。这一点,在封建社会尤其如此。中国作为五大文明古国中非常完整地延续下来的并依然兴盛强大的国家,其根本的原因不是高度严厉的政治控制,而是以“道德教化”为根本的事前控制。因为严厉的政治控制即使在短时期内能够奏效,其作用也不可能长期持续下来,而只有深入人类心灵的内在控制才能提供一种代价较低却十分有效的控制方式。这是儒家十分重视内在控制的原因。

同时,以“齐之以礼”为特征的外在控制方式也是儒家管理哲学中十分重要并得到高度关注的内容。在孔子那里,“齐之以礼”与“道之以德”二者并重且相互联系、相得益彰,二者都是民众“有耻且格”的管理方式。实际上,“礼”在政治管理中的功能乃在于提供了一套规范形式,这一规范形式的内容即为“仁”。显然,孔子“引礼入仁”使思想具有了鲜明的政治倾向性,导致政治伦理化和规范情感化。孔子还强调通过规范的情感化,有效调节人际间的利害冲突。一方面是由外在的控制“内化”为自觉的道德控制;另一方面则是“推己及人”,实现整个社会系统的控制。

那么,“齐之以礼”的外部控制要经过哪几个必要的环节呢?

第一步是学礼。“不学礼,无以礼。”通过学礼,人们可以把握社会典章制度和规范,知道哪些是应当做的,哪些是不应当做的。

第二步是约之以礼。显然,学礼、知礼并不等于能依礼而行,因此还要有一个由社会、管理者和他人以礼对修己者加以约束的阶段。

第三步是依礼而行。学礼和约之以礼,人们会逐渐习惯于这种约束,这就有一个由不自觉转化为自觉地依礼而行的过程。这样,自觉地依礼而行也说明外在的控制方式“齐之以礼”已经内化为内在的控制方式“道之以德”了。

个体控制和群体控制的结合运用也是儒家管理哲学的重要特色。一言以蔽之,儒家管理哲学中的个体控制就体现在“克己复礼为仁”一句话中。颜渊问仁,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一曰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同仁乎哉?”再问其详,则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孔子说的意思非常明白,首先要“克己”,然后才讲到“复礼”,这个“礼”才有意义。所以说“为仁由己”,又说“能近取譬”,“近”就是“近”到“己”。“克己”“由己”都是首先从自己开始。用现代管理控制语言来说,“克己”是个体控制的出发点,首先是用内在的道德来克制自己,比如在义利问题上,克制私欲而取义,此为仁之一端。个体控制的第二步是“复礼”,这也是控制的目的所在。其标准则是“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四句话,这也是孔子对仁的最为详细的阐发。

但儒家管理哲学并没有在个体控制上就此打住。可以说,在儒家思想中,个体控制是群体控制的源头,而群体控制则是个体控制的自然延伸。究其原因,这与儒家思想中政治管理的道德化有极大的联系。其一是重教化,用道德教育人。其二,与此紧密相关的是,极端重视管理者的表率示范作用,来推行“德礼之治”管理者的道德示范作用,目的在于治土安民,换取人民的道德支持,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巩固和扩大其道德合理性基础,从而实现群体控制乃至整个社会控制的目的。

儒家的软控制通过事前的教育达到了事前控制的目的,通过内在的道德和外在的理智规范了人的行为,通过控制一个个的个体达到了控制整个集体的目的,儒家的软控制的确是厉害无比,别的控制方法是控制人的身体,而儒家的控制方法则是控制了人的心。

政治化的儒家社会对人的控制力更厉害

让我们来想象一下,一个政治化或者说权威化了的儒家社会会是什么样子的呢?领导者对人的控制不止是行为上的,而且一定还有态度、信仰甚至下意识层面的东西。尽管你的行为很正确,但是领导者还是对你存在怀疑,因为你可能态度不好;可能你态度很好,但是你对整个社会的最高理念的信仰可能不坚定;就算前三者都很好,但是你下意识的东西可能有问题,做的梦可能是不健康的。这就是政治化的儒家社会。法家社会的控制只是对人身体上的控制,只要你不犯罪,就绝对不会惩罚你,但是在政治化的儒家社会里,你的行为和你的思想一样受到严格的控制,不仅不能乱动,更不能乱想。

举个例子来说,比如三纲,《韩非子》中提出如果臣不尊君,子不尊父,妇不尊夫,那么这样的社会必定会动乱。儒家从汉代接受了这种观点,提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妇纲”。这就是我们经常听到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不死谓之不忠”“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不亡谓之不孝”,这显然地都违反了道德的基本精神。这些规范要求,是比较片面的。臣要忠,子要孝是绝对的规定;而对君是否要正,父是否要慈,却并无严格的要求。到了极端的情形,君要臣死(即使是完全无正当理由,甚至于是违法或不道德的),臣不得不死(绝对服从);父要子亡,子不敢不亡。这样片面不公平、不合理的发展,史实证明其不但不能绝对维持团体组织的利益成功,反而促使其尽早崩溃败亡。但封建帝王们很喜欢奉行这样的理论,他们一再地努力推行这个理论,却也一再地证明它的缺陷。片面性要求的本身常会导致既得利益者对权力的滥用。权力滥用则迫使多数人牺牲。过分的牺牲则必使整体力量削减,以致获得反效果,这是毋庸置疑的。

这样违反基本道德却能够如此长久存在的规范实在是一个奇迹。道德之所以为道德是因有其规范在、固有其轨则在,但其所重皆在于能使人合理而恰当的生长,凡违反了生长之理的,就已经离去了道德,“天地之大德回生”,这才是最根本的判准。一旦将道德实践从生活世界中孤离开来,从历史社会总体中孤离开来,那道德实践不但会落空,而且极可能坠为一种劣质的意识形态,进而产生一种意识形态上的反控。这么一来,就使得社会上的民者、尊者拿“理”来作为控制的工具。

事实上,这种用绝对“忠信”的道德规范来维系一个秩序井然和有效组织的理想,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完全实现的。因为绝对忠、孝,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对所谓“忠、孝”的依赖过程,实在是鼓励弄虚作鬼,假冒伪善。其结果就一面是威武十足,人吃人的礼教;另一面是欺骗诡诈,鬼哄鬼的伪装。一个团体组织的实质内容,可能就是愚昧、腐败、无能、落后、虚假的一团。

只要看看中国有儒家以来两千多年的历史就会知道儒家的控制力到底有多强。中国的忠臣、孝子、节妇层出不穷,儒家的软控制就像一张大网,从行为到思想都被这张大网罩了个严严实实,想要逃出这张网的人不仅要受到刑罚的惩处,还要受到礼法的责罚甚至还有社会舆论的唾弃。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以个人的力量看来,除了屈服好像就没有什么别的办法了。

一个社会化的儒家社会所进行的控制之严密令人畏惧,在这样的社会里,从行为到思想都不能自由,每个人身上都有着重重无形的枷锁,一旦触动了这些枷锁,所受到的将会是无尽的谴责。幸好这样的社会是不可能完全实现的。

第二种境界——硬控制

儒家所倡导的“仁、义、礼、智、信”等,因其只是从思想及道德上对人的一种约束,加之意识形态的模糊性,故而实际操作性不强。因而,行诸以外的政治法令等法家硬控制主张便大行其道。

令行禁止的纯粹法家硬控制

法家是持人性本恶论的,儒家的荀子也认为人性是本恶的,荀子思考的是怎么把恶的人性改造成善的。法家认为人性是本恶的,但是法家思考的是用什么方法把这一群恶人管住,让他们无法为恶。

法家历史之悠久,完全可以和儒家媲美。早在公元前536年,执政于郑的子产将刑法铸在金属鼎上,公布于众,“三月,郑人铸刑书”(《左传·昭公六年》)。之后,李悝在魏国提倡“尽地力之教”;吴起在楚国“明法审令”;申不害在韩国“内修政教,外应诸侯”,都相继公布刑法,以及战国早期,商鞅在秦国实施变法,这些政治家有几位便是后来的法家先驱者。当时,孔子、孟子为推行儒家的“内圣外王”而奔波于列国终不得展其志时,李悝、商鞅、申不害等一干法家人物则位极人臣,实现着他们富国强兵的夙愿。更有齐国名相管仲,曾以最初的法家理念托起了春秋时第一个强大的霸主齐桓公。在从春秋争霸到秦并六国的过程中,法家学说就政治层面而言,远较其他各家的影响大。直到西汉景帝时晁错仍然代表着法家在政治舞台上施展着影响。即使西汉武帝尊儒以后,法家的影响逐渐势微,作为严格意义上的法家就从政治舞台上消失了。

法家学说强调“法”“术”“势”。所谓法,为定法。一旦制定下来,就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办事,不徇私。要说明的是,虽然法家很看重对既定法律条文的严格执行,但同时他们也密切关注着时代的变化,讲究法要顺应“时”的发展。所以在《韩非子》一书里就有很著名的“守株待兔”的故事。韩非子自己也说:“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在韩非子之前的商鞅也在《商君书》中说:“民道弊而所重易也;世事变而行道异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思想,所以就有了以商鞅为代表的一系列变法。

所谓术,是用人之术。在法家之前,社会的格局比较明显,贵族为上层阶级,平民为下层阶级。贵族们受到很好的教育,所谓知书达礼,而且贵族之间有所谓的君子协定。而平民老百姓因为缺少教育,不懂礼。所以当时的管理一般是针对平民的。比如《礼记》里就有一句话:“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后来社会的格局变化了,特别是到了战国时期,不光是平民,贵族们也不讲这个礼了。所以作为君主,管理就非常的麻烦。这个时候法家就站出来说,不用这么麻烦,君主不是什么都要管,而应该是分派给别人去管事,君主管人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