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役运动员就业问题的思考
运动员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直接担负着攀登世界竞技体育高峰的重任和为国争光的艰巨使命。这个群体人数虽不多,但却体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价值,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但是由于大多数运动员自身文化素质不高及其它综合因素,退役之后在融入社会和就业上普遍存在困难,面临巨大的就业压力。退役运动员就业关系到运动员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关系到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我国体育强国目标的实现。经过国家体育总局近几年的努力,退役运动员的就业困难问题有所缓解,但仍很严峻。如何帮助退役运动员顺利实现就业,是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正是针对这一问题展开探讨和思考。
一、退役运动员就业现状
上世纪90年代末之前,运动员退役安置大多实行政策性安置,即运动员退役之后,由体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工作。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政策性安置面临巨大困难,难以继续大范围实施,目前仅有少数退役运动员通过体育部门得到安置,而除了极少数优秀运动员被安置到比较好的工作岗位外,其他通过组织安置的工作多数不太理想,很多运动员最终选择了辞职或“跳槽”。政策性安置方式已经无法解决运动员的退役安置问题。
目前,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退役运动员自主择业成为了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的主要形式。但是由于大多数运动员文化基础相对较弱、社会经验相对缺乏、社会适应能力不强,这使他们的就业竞争能力较弱,在自主择业过程中很难与普通大学生在就业市场上竞争。而退役安置费又十分有限,无法为退役运动员再就业提供实质的帮助。
近期,媒体对于一些优秀运动员职业转换失败个案的深度曝光也将这个问题推到公众面前,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使得解决退役运动员再就业问题更加迫切。此问题已成为国家各级体育管理部门关注的重点。妥善解决运动员的退役安置,对退役运动员这一特殊人群实施就业保障,不仅是社会给予他们的应有回报,也是党和国家对他们关爱的直接体现,更关系到我国运动队伍的长远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与储备,关系到国家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和体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退役运动员保障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刘延东国务委员等国家领导人均在讲话中强调要关注运动员的教育和保障问题。而刘鹏局长更是多次强调运动员就业工作的重要性。近年来,总局大力加强运动员保障工作力度,相继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优秀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做好运动员职业转换过渡期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2010年又联合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别是为运动员设置了职业转换过渡期,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强运动员职业辅导工作,引导广大运动员根据市场需求,提高再就业能力,顺利实现从在训到退役的过渡和职业转换。通过体育总局及各省市体育局的共同努力,退役运动员得到了很好的就业保障,运动员再就业困难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是由于问题是长期积累而形成的,运动员再就业困难问题在短时期无法消除,体育部门仍需要做出更大的努力,才能够改变目前运动员的就业困境。
二、运动员就业困难原因分析
(一)现行的运动员就业安置政策不健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运动员的退役完全由国家进行安置,安置工作主要是由各级劳动、人事部门运用行政手段在计委、教委和体委的协助配合下进行操作,在国家强有力的行政指令框架内,安置工作运作良好,退役运动员的问题较少。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资源配置的主导力量已不是政府,行政命令已不如过去灵验,加上各级地方行政机关机构改革,人员大幅度精简;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普遍实行竞聘上岗;企业进行减员增效,下岗失业人员逐步增多等等,退役运动员的政策性安置难度越来越大。目前采取的货币补偿、自主择业的退役运动员的安置政策相对滞后,无法很好的解决自身素质较低的退役运动员在高社会就业压力背景下再就业困难的现实问题。
(二)退役运动员的综合文化素质不高,社会就业竞争力偏弱
尽管“体教结合”的模式己被广泛推广,但文化素质教育与训练之间的矛盾一直十分突出,运动员在训练过程中处于全封闭环境,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要投入到运动训练和各种比赛中,脱离了正常的教育环境,与同龄人相比,丧失了很多接受教育的机会。加之大多数竞技项目要求运动员从小就接受大强度、大运动量的训练,违反科学规律的超强度训练导致伤病缠身,使之教育水平有限,自身文化素质、劳动技能明显不足。尤其是伴随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劳动越来越复杂,工作岗位对于人才的选拔标准日趋提高。与此同时,社会就业压力越来越大,退役运动员就业难上加难。
(三)退役运动员缺乏职业转换意识
从那些退役后成功实现职业转换的运动员身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自身的努力是运动员退役后成功就业的不可或缺的关键因素。然而,由于运动员在役期间处于半军事化管理的状态,运动员只需要关注于训练和比赛,其他所有事情都由运动队一手包办,加之多年来实现的政策性安置方式,使得我国大多数运动员寄希望于组织安置这种办法解决就业问题,认为这是运动员应享受的一种“待遇”。“这种认知使运动员产生等、靠、要”的依赖心理,缺乏对于退役后通过自身努力实行再就业的主动性,对社会就业压力没有准确的认知。退役运动员在希望能够选择社会需求旺盛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职业的同时,缺乏对社会、职业本身和自身的理性分析,不可避免地导致面临心理预期与现实情况之间产生的极大反差,从而产生了茫然、消极情绪,没有去积极的面对、改变这种局面。
三、解决退役运动员就业困境的途径
(一)进一步完善我国运动员就业指导组织机构体系
必须重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构筑严密的政府责任体系,努力改变某些地方政府和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偏差行为,提高政策执行力。建议在国家体育总局和各省、区、市体育局设立专门的管理、服务机构,建立中央和地方的分级管理、服务体系。在退役运动员与运动员就业指导部门之间建立畅通的沟通和联系渠道,宣传政府对退役运动员就业保障的最新政策,实时掌握退役运动员再就业状况和就业需求情况,对退役运动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就业培训和职业指导。
(二)引入社会先进的职业指导理念,结合体育行业以及运动员的特点,建立针对运动员的职业指导服务模式加强体育系统内职业指导师的培养,成立系统内职业指导师队伍,为运动员提供更加专业的就业指导服务。应用职业测评工具,让运动员对自己的职业人格和职业兴趣倾向有了更深的认知,为今后的就业方向提供了有益的参考。针对测评结果辅以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等,帮助运动员正确认识自己、认知社会、发现自己的潜能、取长补短,不断提高与完善自我。
(三)加强运动员自我转换意识退役运动员自身受传统就业观念的束缚,缺乏主动就业的意识,增加了运动员社会就业的难度,要在在役期间对运动员灌输主动就业的观念。使他们了解要想退役之后有好的出路,根本上还是要自食其力,树立自信、自强、自立的就业观念,促使其主动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以适应将来身份的转变。
(四)加强对运动员体育领域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运动员自身运动优势,使其在体育健身领域实现自我价值
运动员十几年甚至二十几年的专业训练,虽然影响了文化知识的学习,但也换来了普通人无法匹敌的体育运动能力。体育休闲健身产业的蓬勃发展,社会迫切需要高水平的体育专业从业人员,如果能够充分发挥专业运动员所具有的运动优势,将运动员自身技能转化为职业技能,将为运动员实现再就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应针对退役运动员大力展开体育领域职业技能培训,使运动员具备一名体育健身指导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引导其在大众健身领域就业,体现运动员特有的价值。
(五)以创业带动就业,引导和扶持对具有创业意识的退役运动员走上创业之路
退役运动员拥有体育技能特长,同时具有吃苦耐劳、开朗豁达、人际沟通能力强的性格特点,这些优势都是创业成功的有利条件,众多取得创业成功的运动员就是很好的例证。在这些成功运动员的影响下,有相当数量的退役运动员有自主创业的想法。在当前国家大力鼓励和扶持自主创业的大好形势和政策引导下,在体育产业的蓬勃发展的今天,创业也将成为退役运动员拓宽就业渠道,拓展自我发展空间,实现职业转换的一种重要方式。运动员通过创业在实现自身就业的同时,还可以吸纳和带动更多的退役运动员实现就业。当然,创业对于退役运动员来说绝非易事。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应为退役运动员提供一个创业指导和创业培训平台,引导和扶持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运动员自主创业,并对其进行规范、科学的创业培训和指导,弥补运动员创业相关知识缺乏,企业管理经验欠缺的不足,提高运动员创业成功率。
运动员退役后能否顺利实现再就业不仅关系到运动员自身今后的发展,更与我国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密不可分。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工作,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深入实践调查研究、通力合作的结果;是推进建设体育强国,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契机;必将进一步激发运动员顽强拼搏的内在动力,有利于后备人才培养,有利于进一步夯实竞技体育发展的基础,有利于不断改革和完善举国体制,促进体育事业的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