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了解报关员资格
我国《海关法》第十一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报关业务,明确了报关员资格许可制度。我国报关员资格许可是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和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的形式进行的。
2.2.1 报关员资格考试
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由海关总署组织。海关总署负责确定考试原则,制定考试大纲、规则,统一命题;指导监督各地海关组织实施考试,处理考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阅卷,公布考试成绩;管理各海关审核报关员资格申请、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事宜。直属海关在海关总署指导下具体实施考试;受理、审查报关员资格申请,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直属海关可以委托隶属海关受理、审核报关员资格申请,并办理颁发证书等事宜。
我国海关规定,报关员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因在报关活动中发生走私或严重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曾被海关依法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
(3)在考试中发生作弊行为,被海关取消考试成绩,不满3年的。
2.2.2 报关员资格的取得
海关总署核定并公布报关员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成绩合格考生自考试合格分数线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海关依法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决定授予报关员资格的,应当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报关员资格证书”是从事报关工作的资格证明,由海关总署统一制作,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者可以按规定向海关申请报关员注册。
2.2.3 职业资格与执业资格的关系
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政府规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它必须通过考试方法取得。考试由国家定期举行,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时间。根据英文的官方翻译,职业资格证书是Vocational Certificate,而执业资格证书是Professional Certificate。
本书中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并不意味着取得了报关员执业(从业)资格,只有经海关注册登记取得的“报关员证”才是报关员执业的凭证。书中所提的撤销报关(执业)从业资格,即意味着吊销“报关员资格证书”和“报关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