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判断推理模块宝典》是国家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的备考读本。
公务员考试笔试科目由《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组成。“判断推理”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的重要考核内容,试题体例由图形推理、逻辑判断(或称演绎推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共四部分构成。题量和考分比重约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总分的三分之一。
国内外诸多资格考试都把“判断推理”列为不可或缺的测试内容。从GRE到MBA、MPA、GCT-ME等考试,从公务员考试到银行等系统或大型企业的招聘测试,“判断推理”都是重要的测试内容。为什么“判断推理”如此受到社会的重视和青睐?因为大千世界人本主题,思维的独特属性是人类区别于其他群体的重要特征。人们的社会活动每时每刻都离不开思维,正确、流畅的思维方式被称作思维美学。图形推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和演绎推理能力都是思维能力的具体体现。
图形推理可体现人们对图形的求同、求异、共变等规律的发现能力和认知能力。司法机关的指纹鉴定、痕迹辨别、笔迹鉴定,通缉犯照片与当事人的比对,假货、假公章、假钞的识别等,均需具备图形推理的发现能力和认知能力。
定义判断则让人们从揭示事物本质属性的角度,正确认识事物、事件的一般属性。在社会实践或认知过程中,对事物的定性通常由定义规范界定,而定义判断能力是不可替代的断定能力。公务执法部门对“违规或非违规”的断定、对“罪与非罪”的定性,都是对“符合定义(法条)或不符合定义(法条)”的判断过程。执法者如果缺乏定义判断能力,其执法工作就难免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混沌现象,这无益于社会文明。
逻辑判断能力则是以诸多实在可信的信息为前提,运用正确的演绎推理形式或归纳方法,确保结论正确可靠的断定能力。若根据案发现场留有甲某的足迹或指纹,即断定甲某就是作案人,恐怕不符合逻辑判断。如果“机动车司机闯黄灯就要受到处罚”的法规是可行的,那么,在逻辑上支持“可行性”的前提是:司机能够准确判断黄灯何时亮起且能保证在黄灯亮起前安全停车。若这个前提是假的,那么这条法规的可行性即受到质疑。
综上所述,判断推理能力的实践功用可见一斑。
一、特色点读
1.诠释命题考点,涵盖面全
回顾多年“公考”历程,试题难度经历了不断升级的过程。但截至2015年,无论是国考还是地方公务员考试,试题的难度升级基本趋于稳定。本书全面梳理了最近两年的国考和大部分地区(难度大的省市)的真题考点,有针对性地提出简单易行的解题对策。由于本书考点全、涵盖面宽,因此整体预测:2015—2016年的测试难度不会超出本书诠释的命题考点和热点。
2.化难为简,突出快解技巧
本书与逻辑学专业教科书的共同点是介绍必备的逻辑常识,但不介绍与考试不直接相关的专业知识。本书的知识内容和解题技巧都是针对国考和地方公务员考试真题及难点而编写的,用通俗易懂的表述,提供具有普适性的通用模式类方法和技巧。
对于繁杂难于理解的逻辑原理,针对逻辑判断试题中惯用的句型群(思维形式)提供“特句特记”的方法,旨在摆脱素朴的苦思冥想,实现快速解析。如:直言四句转换、模态四句转换等。针对图形推理,概括元素分析、形状分析、数量分析等考点,从读图入手,确认类型图,对应考点解析。针对定义判断,着重明确定义要件中的主体、行为和属性,然后对号入座,并果断排除不符合要件主体、行为或属性的选项,减少阅读,实现快解。针对类比推理,主要明确概念之间的包含、反对、交叉、属性对应等逻辑关系,然后根据逻辑关系的相同、相近或匹配的比较选择答案。以上方法熟能生巧,便于知识的掌握和管理。
本书与逻辑学专用教科书在知识的讲解上是一致的,但更注重快速解题的方法和技巧。
3.模块分类细致,逐个击破考点
所谓“考点”就是指试题中对应的不同“原理”。原理具有规律性、普适性。把相同原理对应的试题归结为相同的“类”,便于统筹把握“模式化”的解题思路,摆脱“一题一析”的低效率方法。把不同原理所对应的试题概括为不同的类,便于分类学习,逐个攻破考点。本书把原理相同的试题累积模块、梳理成章,为掌握规律性解析思路、实现快解提供技巧。
4.实战多练,促进娴熟生巧
本书提供的训练平台,题型丰富,考点俱全,难度偏高,题量充足。不仅有助于检验对知识原理的把握程度,而且让读者对所有类型的试题做到“心明眼熟”、熟而生巧,切实有效地提高实战能力。
二、误区点拨
判断推理能力测试的初衷是测试考生的快速判断推理能力。为了使考生在能力测试中充分显现实力。针对考生备考阶段可能出现的某些误区或疑惑,笔者结合多年教学实践中的体会谈些看法,供读者对照参考。
1.直觉的误区
任何人对事物的判断或推理都有直觉,直观感觉既能体现先天智慧,也会显现某些不足。良性的可靠的直觉过程其实就是逻辑思维过程。但是,先天的智慧往往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后天感知影响。后天感知包括理性认知和非理性认知。理性认知是科学认知,而非理性认知,包括思维习惯或所谓的“经验”认知,往往有失可靠性和安全性而不被科学认可。请考虑如下推理:
前提1:中国刘翔与古巴罗伯斯比赛,结果刘翔胜出;
前提2:古巴罗伯斯与美国梅里特比赛,结果罗伯斯胜出;
结论:如果中国刘翔和美国梅里特比赛,中国刘翔一定胜出。
这个结论是有疑问的!再看2012年试题(上海A—46):
A和B同时同地出发,当B走到途中凉亭时,A落后B1公里,B说:“前次我和C一起走,当C走到此凉亭时,我已经超过凉亭1公里了”,如果A和C一起走,则( )。
A.A和C同时到达凉亭
B.A先到达凉亭
C.C先到达凉亭
D.无法判断
根据简单枚举的归纳原理,答案是D,即无法判断。因为三个人“这次、前次和再一次”的行走速度等诸多不确定因素不得而知,无法做出断定性结论。若不顾及归纳原理,只靠所谓的直觉(根据小学算术),就可能会出现错误。例如选择C项,并附加脱离考点的分析。
可见,将判断推理能力建立在不可靠的经验、直觉的基础上,甚至固化为所谓的“技巧”等,对考试是不利的。
2.受质疑的模拟思维
顾名思义,模拟思维就是模仿来的思维习惯,属于非理性思维。“判断性”思维与“模拟”思维的差别犹如“智能机”和“模拟机”的差别。不加思考的“人云亦云、先入为主”等思维方法都不被科学接受。
模拟性思维人人都有,模仿性错误也是人人都存在的。习惯性的思维就是模拟来的思维,所以难免有误区,这需要在社会实践中修正。然而,考试具有即时性、不可修正性。依赖感觉或经验,面对如下判断,可能会出错!例:某经济学家关注国际通货膨胀走势,咨询某国:“贵国物价全面放开之后,物价水平都持续上升了吗?”假设得到的回答是:“没有!”该经济学家据此认为“有些物价持续上升,有些物价没持续上升”就是错误判断。因为“所有物价都没持续上升”的情况可能存在。若A国媒体报道“都持续上升”,乙国媒体报道“都没持续上升”,据此认为“双方报道有矛盾”也是错误判断。
出现以上错误是模拟思维习惯所致,在考场上应用未经科学实践证明的模拟思维,就容易背离考点而失分。诸多似乎“简单”却“易错”的问题,也是考试中容易出错的“不懈”重要考点。所以,仅凭感觉解题不是可取的“入围策略”。
3.忽视定理等于忽视考点
这里的定理是指经过科学方法或实践证明的具有正确性、可靠性,可作为原则或规律应用于实践的真命题或公式。在枚举归纳中,“不能得到断定性结论”就是归纳原则,否则就是以偏概全。不同命题都有不同的推理规则,这些都是逻辑定理。如充分命题的逆否规则、直言命题的推理规则或三段论规则等。
世界上不同国家、不同形式的判断推理(逻辑)考试,都是围绕不同的逻辑定理而命题的,我国公考也不例外,没有一道试题完全脱离逻辑定理而“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熟悉定理的过程就是熟悉考点的过程。
4.对技巧的不同解读
什么是技巧?不同论证者有不同理解。成语中有“巧发奇中”,其中强调了“巧”而淡化了“技”。而俗话还有“熟能生巧”的说法,直观语义就是“巧”从“熟”中得。重点指出“熟”才能生“巧”。符合逻辑地说,“熟”是“巧”的必要条件。符合逻辑的推理就是:不熟悉就没有“巧”而言,熟悉也未必就一定“巧”!判断推理的技巧是“熟能生巧”类,前述“熟悉定理的过程就是熟悉考点的过程”即缘于此。
面对试题,完全凭素朴的感觉答题,往往有失可靠性。但是,如果完全不靠感觉,只依赖死记硬背理论公式的方法也是不可取的。正确的认识是,熟知思维常识或定理是获得高分必不可少的基本前提。只有在熟练掌握基本常识和定理的条件下,才能真正地运用技巧,达到既正确又快捷的解析效果。
良好的判断感觉,是在掌握基本原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各类题型解题技巧(这里所说的技巧是与原理相关的),分辨不同类型题目所运用的不同技巧的切入点。面对试题,在几秒钟内就挑起思路开端,这个思路开端就是理性的良好感觉。一旦挑起开端,沿着开端进行的连续推演,几乎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事情。
三、正确理解解题要求
考生了解考试要求至关重要。对考试的目的和方法不了解,面对考题,不知道考核的标准是什么,这是考生在备考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如对定义判断的理解就各有不同。笔者在教学工作中,曾遇到背诵司法定义的考生。原因是,当看到定义判断有很多涉及法律常识的试题,就凭借毅力和决心采取死记硬背的方法,却不知定义判断是考核对陌生定义的直观判断能力,这个直观判断能力是即兴的认知能力,而不是把某些学科公认的定义拿来问考生知道或不知道这个定义(考常识)。其实,在试卷开端就明确提示:假设这个定义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这个提示已经把考试的目的和方法告知考生了。可见,理解考试目的和方法是很重要的。再如针对题干的一段论述,要求找到结论,或称推出结论。其中“推出”的确切含义是按照逻辑证明的方法(或演绎或归纳),以题干给出的材料或信息(论据)为唯一的依据,不附加任何主观观点、专业常识或情感因素,断定“从题干”能推出什么。推断出的结论是对题干的概括或推演,并不是对题干列举的前提、现象、事件发表看法或出主意、想对策,或选择与自己观点相同或个人认可度较高的选项,甚至脱离考点发生争议。为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误解,备考初期,就必须明确考试要求和解答标准。
四、正确处理“快”与“准”的矛盾
快速解题与准确率高是有矛盾的。快解和阅读又是有矛盾的。怎样解决这些矛盾是考生普遍关心的问题。用一件日常小事大致可以说明:首次接触计算机的人最眼花缭乱的是键盘,由于下的功夫不同,对键盘的熟悉程度就相差甚远。如是体会几乎人人都有。所有人的认知过程,几乎都要经历从陌生到熟练的过程。就解析试题来说,某类题型所对应的某些考点是有规律的。但凡解析过的类型题,思路大同小异,甚至完全相同。把握基本原理,对于经常出现的“以偏概全”(归纳错误)、“非黑即白”(反对关系错误)、因果倒置(论证谬误)的错误识别是一目了然的,这种一目了然的感觉就是快的根本。熟悉公务员考试的证明原理(演绎、归纳),通常需要三天到五天(结合一些简单直观的试题),这个阶段是认知阶段,还做不到“快”,但基本不会错。掌握原理后,第二个阶段是快速阅读,把握主句(论题、观点)和分句(论据、事例)的关系,熟练把握语句(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充分、必要等),依据熟练把握的原理向快速解析发展。这个阶段大约需要二至三天(主攻阅读,一、二阶段可并进)。第三个阶段是快速解析阶段。也就是完成前两个阶段后,自然进入的阶段。与前两个阶段不同的是:要有意识地增加解题量,熟悉更多类型题,俗话说做到“眼儿熟”。
一般地说,经过上述三个阶段的自我训练,试卷中三分之一的试题在10—20秒内能解决掉,超过三分之一的试题需要40—60秒,还有少于三分之一的试题要花费60—90秒。超过这个时间的解析对于“考场”就没有意义了。
以上三个阶段中,前两个阶段要追求“质”,也就是要求理性的准确,不强求速度和数量。在没有熟练把握原理的情况下,解题越多,错误越容易固定,这是有害无利的。后一个阶段除了理性地求准确以外,还会突发灵感地出现感性的准确。这时,就要增加解题量,不仅是熟悉类型题的需要,更是训练脑力(与体力类似的概念)的需要。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考生普遍反映题量大,时间紧,平均55—60秒要做一道题,感到压力很大。其实,这是每一个人都要面对的问题,是十分公平的。只要这样想,这方面的压力就会基本消失。
五、解题慢的原因
1.考点原理陌生
对必须固化的逻辑原理不能脱口而出。举例来说,考生对95×95=9025这样的问题只要0.3秒就可完成,而对:“并非所有人都必然享受优质服务=有的人可能不享受优质服务”这样的语句等价互换则要费些心思。还容易出现的问题是顺口而出的失误。出现错误所显现的已经不是快和慢的问题,也不是疏忽造成的失误,而是根据日常“人云亦云”的模拟思维导致的失误。备考充分的考生把严密思维的模式固化在大脑的知识库中,临场发挥能体现快和准,失误也较少。完全靠现场苦思冥想(自信者),既辛苦又费时,而且不安全。
2.阅读方法不当
通常习惯性的阅读方法是统览通读的方法。这样的阅读方法很难做到有效阅读。对试题的阅读是要分析结构关系的,而每种结构关系都是有规律的。怎样识别语句之间的结构是阅读的关键。如首先要把作为论题的主句记住,并简化为概念作为思维分析过程的要素,而对于论据、事例性的分句则可一般浏览,再多的同类的事例也只是为支持或说明一个观点或看法的辅助性叙述,所以,对分句不需要重点记忆,也不需要费时分析。这些都需要在学习中理解把握。可以这样说,只要原理清楚,阅读方法正确有效(关系清楚),断定过程只需要几秒。一旦费时,则或者阅读无效,或者原理模糊,也可能都存在不足。掌握原理对促进快速阅读十分重要,而阅读过程也是复述原理的过程,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因此,有效阅读与熟悉原理是同等重要的。
3.大脑疲劳
大脑疲劳导致分析试题超时的现象要引起高度重视。一个分析问题能力很强的人,如果不注重脑力锻炼,也会出现连续思考的过度疲劳。在疲劳状态下,大脑“转速”下降,影响阅读理解,最直接的表现就是注意力无法集中,结果阅读无效。犹如一个优秀的短跑运动员,在马拉松比赛中不一定取得优异成绩一样,优势无法体现。为避免临场出现过度疲劳现象,考生需要在平时有意识地锻炼脑力,像练长跑一样循序渐进,既要注意休息、给养的科学性,又要注重强化脑力训练,以便增强临场的战斗力。
本书虽历经十版修订之多年磨砺,但由于笔者受限于知识程度和认知能力,定有不妥甚至错误之处,恳请广大读者、同人不吝赐教、斧正。
心语:《判断推理模块宝典》真诚希望成为您的终生好友。
付连奎 伍景玉
2015年元月修订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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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家讲义图书答疑QQ:363103993
2.特别提醒:本书所选真题,均来源于网络或根据考生回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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