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关于爱情,前世回眸的因缘(3)
后来苏菲换了工作甚至没告诉王韬地址。苏菲总是在心里说等情况好转了再和他解释。其实,在伤害他的同时苏菲自己也在煎熬着,工作的艰辛和在异乡的孤独,总是让苏菲想起以前依赖他的日子,经常委屈地不知不觉地流泪。不过总有个信念在支持着苏菲:她要做到最好的自己给他看。但是苏菲忽略了,当一个人的爱得不到回应的时它就会渐渐变淡。再多的激情也会被磨灭。
换工作后的两三个月,苏菲和王韬一直没有联系。后来,以前的同事转过来一封信,一看就知道是苏菲的。拆开一看,只有聊聊几字:
苏菲:
我来过北京,可是我却没有找到丢失的你。也许是北京的繁华把我的风筝弄丢了,再也抓不住了,所以我选择放弃!
王韬
最后两个字让苏菲的心沉下去,一看时间还是上个月寄来的,苏菲慌忙打他的电话,在网上留言,写信,用了一切能联系他的方式,可是都没有任何回应。焦急等待了一个星期,可是什么消息也没有。苏菲急得六神无主,这时才发现,她其实就是一只风筝,线的那头是王韬,可惜现在找不到线的那头了。
爱情,就是向彼此袒露心扉。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能让爱你的人为你担心,风筝飞得再高,只要有一根线牵着,最终仍然会回到对方的身边。可当这跟线已经承载不了风筝的飞行时,他只有选择放手。放手的原因并不是不爱她,而是再也找不到她了。
一次后悔,后悔一世
生活中总有些阴差阳错的事情让我们唏嘘不已。有些人,有些事,不去追求,那就是一辈子的后悔。
她在E—mail里告诉阿华,下个月,她会飞到纽约,他要去机场接她,她要在第一时间吃到美国的薯条。阿华曾无数次在E—mail里吹嘘,纽约的薯条品种繁多又便宜,足以让她在一周内变成超级肥妞。
阿华知道她是爱薯条的,书包—侧总塞着一袋薯条。上自习课时她的嘴巴从来不闲着,同桌的女孩对别人说她很讨厌她,因为她的皮肤黑。其实,她讨厌她吃薯条,香香的味道总能轻易地侵略了她的味觉神经,扰乱她安心读书。第二个学期伊始,她向班主任提出调换位子,没出卖她的薯条,她对她的敌视有所减轻。她叫夏田,有着让她嫉妒的白皮肤和一头乌黑的头发,还有着很棒的学习成绩。夏田如愿以偿,和阿华分享同一张课桌,她一回头就能看见夏田歪着脑袋和阿华说话。她有点儿后悔,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提出换座位的应该是她。
她不要夏田喜欢阿华,所以,从高一到高二,她逮着机会就拼命践踏阿华的形象,夏田每次都是不在乎地偷笑,她有点儿怀疑她在侮辱她的智商。于是,在高三上学期,因为一件小事,她和夏田之间的战争终于爆发。
夏田说:“晓琳,你知道吗,你很让人烦啦。”她仰起鼻孔:“我哪里让你烦啦,你才让人烦呢,整天仰着鼻孔装骄傲的公主。”然后,她们谁都不理谁,看教室外的梧桐树,开满了小喇叭样的紫色花朵,再然后,扑哧一声,她们都笑了,冰释前嫌,成了三人死党。这事发生在2002年的秋天。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到了2003年的秋天,夏田考进了清华,阿华去了上海理工。她把自己只能在本市读一所普通大学的罪过归罪于薯条,它们用美味涣散了她的学习动力。
期间,夏田曾在网上问她:“晓琳,你爱阿华吗?”她甩过去一个吃惊的表情:“嗬,你饶了我吧,我爱阿华?除了耍赖,他不会哄女孩子,又不懂浪漫,我的初恋可不想交给一截邋遢的木头。”夏田不相信,她信誓旦旦。其实,她是言不由衷的。
2006年冬天,阿华突然从上海跑了回来,他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在学校的寝室楼下。她傻乎乎地跑下来,站在凛冽的风里仰着头看他。阿华是个大男人了,她的额头只到他的肩,穿得那么厚,像一只笨笨的北极熊。
“不好好上学跑回来干什么?”寝室楼里有暖气,冬天一到,总是让她错误地估计了外面的温度,穿得少少地下来。在寒风里瑟瑟地问他。
阿华撇了一下嘴巴:“又臭美了,快回去穿件衣服,她在这里等你。”哈,他的口气又疼又怜又无奈,她喜欢,宁肯这样冻着让他怜下去。她倔倔地说不。
阿华刷地拉开了羽绒服拉链,她被裹进去,暖得她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那天,阿华像一只巨大的树袋熊,揣着她在校园里走来走去。他要去纽约读研究生了,在上海,他通过了托福考试。
她的心忽地缩了一下,仰起头,看他:“为什么一定要去纽约呢,夏田也去了。”
阿华也仰起了头,他们一起看天,下雪了,细碎的雪花飘进眼睛里,挂在头发上,凉气丝丝钻进心里。阿华说:“因为去美国读研究生时间短啊。”时间,不是她在乎的,她很想问阿华,在纽约,他是不是和夏田在同一个学校。夏田在纽约。
直到阿华离开,她还是没问,只是站在雪夜里拼命向载着阿华远去的计程车屁股招手,直到视线里只剩了两道漫长的车痕,她蹲在地上,在雪地上写下:晓琳爱阿华。然后哭了,继续飘落的雪花,那一串字渐渐变浅,渐渐被吞噬。
阿华要去北京转机去纽约,她们的送别在机场画上句号。阿华进入了安检通道,渐行渐远,离她,她冲着他的背影张开嘴巴:“晓琳爱阿华。”
只是,她的声音被机场广播淹没了,阿华只听到她念他的名字,没有听清前面的。他折回来,探着长长的脖子问:“晓琳,你说什么?”她很失望地说:“没说什么,她念了雪地上的一句话。”他摆了摆手,离开了她生活的城市,去了遥远的纽约,那里有夏田。
一周后,她收到了阿华的E-mail,阿华在E-mail末尾问:“在机场安检口,你说了句什么。”她回E-mail给阿华,然后按了发送。回到收件夹,看到了夏田的E-mail,她兴高采烈地告诉她,终于可以给她发E-mail了,阿华给她装了中文输入系统。
她慢慢移动着鼠标,逐字逐句地看,不放过一个标点。看了两遍,关上电脑,夏田的E-marl内容她已倒背如流。她没给她回。然后,她决定去纽约。
阿华的E-mail时不时发过来,末尾的结束语在千篇一律地重复:“在机场安检口,你说了什么?”
她的回答从不重复,阿华知道她在撒谎,他要听到她的真话。她犹豫再三,好像说了它就失去了发E-marl的动力。
2007年春天,她给阿华发E-mail让他到机场接她,她要在从机场到住处的路上一口气尝完纽约各种口味的薯条。
在机场出口,她看见了阿华。他黑了瘦了,眼睛炯炯有神,像黑人的牙齿,在黑夜里一闪一闪地富有光泽。她张着胳膊,像鸟儿一样扑向阿华,却扑进了夏田的怀抱,她竟然躲在阿华身后。她看着她,好像给了她一个天大惊喜,在爱情面前,这样的惊喜喧腾不起效果。但是,她要配合人家演下去,假装很惊喜。
回住处的路上,阿华从背包里给她掏薯条吃,果然吝啬,竟真的一种口味只带了一片。在吞下第四枚薯条时,她看到了阿华手背上多了一片巨大而暗红的疤痕,她一把捉在手里:“和别人打架了?”
夏田没心没肺地咯咯笑,抢着说,“这是阿华去中餐馆偷师的代价,他发誓要学会做菜,养好她的胃。”
她缓慢了对薯条的咀嚼,然后味蕾失灵。她闭上眼睛努力向后仰头,夏田摸了摸她的脑袋:“晓琳,你怎么了?”
她不肯睁眼:“飞机后遗症,有点儿晕,还有,她想她老妈了,第一次离她这么远,现在她一定坐在电话机边,望着纽约的方向掉眼泪。”眼泪就—滴—串地落下来,她总算给自己找到了合理的借口。穿过眼泪,看到—个叫晓琳的傻妞,她傻乎乎地等着—个叫阿华的男生来追,等来等去,爱情却已被遗失在等待的路上。
初恋没来得及开始就结束了,她忽然感觉自己很多余。
那天晚上,阿华狠狠地喝了两瓶啤酒,很没出息地醉了,他抬起醉眼说:“晓琳,你还没告诉她,在机场安检口,你究竟说了什么?”
她盯着他,悲愤地大喊:“你就那么想知道她究竟说了什么吗?”
“想,夏田也想。”
“好吧,她说‘晓琳爱阿华’!”说完,她摔门而去,对身后面面相觑的两人,视而不见,街边的流浪猫惊异而诡秘地看了她一眼,被她的呜呜大哭吓得落荒而逃。
那天晚上,夏田上街找她,很远很远地看着她:“她问过你的,你说不爱他,可是,当她知道你爱他时,她们已经在一起了。”
“她爱他。”
“谁让你不早说呢,爱得早不如说得早。”
最后,夏田问:“她们是做情敌呢还是继续做朋友?”
她仰着头,想啊想啊,想得很难受,半天才说:“做情敌她也得不到爱情,你以为她傻呀,连爱情和友情一块扔了?”
然后,她们呱嗒呱嗒地跑向彼此,在街中紧紧地拥抱,可,她还是哭了。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幸福,在合适的地方,遇到正确的人,就放心去追求吧!
“放手去爱不要逃,一辈子能有几次真正的拥抱。”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不要等待幸福来找你。要自己去主动敲开幸福的大门。
“一错身,一生错”,不要让自己的等待换来最终的伤害,不要让门内的那个原本属于自己的位置被别人所取代。
一辈子的“谎言”
说出一句话,可能只需要几秒钟的时间;而为这句话所付出的代价,往往是一辈子。
那一年的冬天,雪下得特别突然,他排了一天队只勉强买到两张硬座的车票。他担心她受不了将近三十个小时的硬座,她却在电话那头兴奋地大叫:“你居然买到坐票了,我听说好多人都只能站着回家呢。”他心里突然间温暖而充实。他的心里,一直期待她些微的赞许,或者更准确地说,依靠。
火车上繁乱而拥挤,她坐在他身边,安静而柔弱,他看着她,排山倒海的感情冲击着他的心脏,他禁不住握起了她的手。看着她闪烁的目光里万千柔情,他暗下决心,一定要照顾她一辈子。
那年春节仿佛一个噩梦,让人措不及防,他的父亲因癌症撒手人寰,留下柔弱不禁风的母亲,以及惊人的债务。他开始有意躲避她。他不能让她和他一起面对残酷的现实,不知如何让她来分担这种哀痛。他开始拼命打工,和她什么都没说,又好像什么都说了。
大学四年很快过去了,她申请去美国留学。他一直想着自己要足够强大去照顾她,或者说他不想她对他有丝毫的看不起。突然间,分别让这一切都变得毫无意义。她的热泪滴到他的心里,她说:“四年后,我会回来,希望你做到你想做的。”
是的,他想做的,他最想做的是骄傲地踏实地拥她入怀。
他的事业慢慢地开始步入了正轨,债慢慢地还清了,他有了自己的公司,虽不大,但每一份疲惫都让他觉得充实、满足。人们说他像上足了发条的工作机器,但是他觉得幸福,四年快到了,梦想似乎很近很近。
但是,一项错误的决定让他不大的公司一夜之间濒临倒闭。他不再惧怕如山的债务,但是他不能面对她。在他的梦想里,她应该生活在他的呵护下,不食人间烟火享尽世间荣华。
他给她打电话:“留在美国吧。”停了一下,他说:“我有了女朋友。”电话那头,她微微地“啊”了一下,他的心脏迅速地抽紧。那一瞬间,他幻想着自己丢掉那可怜的自尊和骄傲,哪怕有那么一瞬间可以到她的身边去。触摸那自己朝思暮想的容颜。她挂掉电话。黑夜铺天盖地,他躺在地板上,甚至感觉不到心脏的跳动。
从此,他杳无音讯。他失魂落魄。只是玩命地工作,不再想儿女情长。
弹指一挥间,10多年过去了。他功成名就。每次他踏进公司大门的时候。所有的人感受着他的威严。一个成功的单身王老五,坚强、果断,白手起家,仿佛是一个传奇。
黑夜来临的时候,他的坚强像潮汐一般消退,孤独肆无忌惮地扑来。他不想放纵自己的感情,偏偏思念有如潮水般不可挡。
终于,她出现在他面前,手里牵着的小男孩聪明顽皮。他看着她,突然掉下泪来。小男孩在他的怀里好奇地摸着他的鼻子问:“叔叔你怎么哭了?妈妈说有你这样鼻子的男人都不会懦弱。”
他忽然有如芒刺在背,尴尬地笑着:“告诉叔叔,爸爸对妈妈好吗?”她笑起来,眼里闪动着感情和泪光:“他是个好人,尽管我们现在都在还房贷,但是我们一起走过了所有最美好和艰难的岁月。”
他知道她永远具有这种能力:对他一语中的。她知道是他那深埋在坚强后面的懦弱摧毁了爱情。他甚至不敢在爱人面前分享,他惧怕爱的压力,惧怕爱情灰飞烟灭。
人生中苦难与幸福并行不悖,等到他明白,一切已烟消云散。
目送她登机,他的眼泪前所未有地倾泻。她一直微笑着,努力控制着湿润的眼睛。登机之后小男孩一直得意地问她:“阿姨,我演得好不好?”男孩是一个朋友的爱子,酷爱表演。
飞机腾空的一刹那,所有的东西轻微地失重。她觉得生活飘了起来,或者是她见过了他,放下了最后牵挂。她取出止痛药,干涩地咽下。
洛杉矶的医院里,她像年轻时候一样,想着他,泪流满面。这时的洛杉矶,正是漫天飞雪、生命凋零的时候。
她走的时候安静而祥和。
中国的那个城市里,那个发誓要照顾她一辈子的人正怅然若失地走在厚厚的积雪上。她像一转身之间,人生,已是一世。
在彼此相爱的两个人眼中,对方就是自己的全部。为了对方,自己可以背负那所有的罪,一句看似绝情的谎言,里面包含着多少眼泪。不是非要离开你,只是,希望你过得比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