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新罗本纪第四。
<智证>麻立干<法兴王><眞兴王><眞智王><眞平王>。
四卷新罗本纪四智证麻立干元年
<智证>麻立干立,姓氏,讳<智大路>[或云<智度路>,又云<智哲老>。],<囗勿王{奈勿王}>之曾孙,<习宝>葛文王之子,<照知王{麻立干}>之再从弟也。母,氏<鸟生>夫人,<讷祗王>之女;妃,氏<延帝>夫人,<登欣>伊囗女。王体鸿大,瞻{胆}力过人。前王薨,无子,故继位,时年六十四岁。
论曰:<新罗>王称居西干者一,次次雄者一,尼师今者十六,麻立干者四。末名儒<崔致远>作『帝王年代历』,皆称某王,不言居西干等,岂以其言鄙野不足称也。曰『左』『汉』,<中国>史书也,犹存语“谷于”<匈奴>语“撑犁孤涂”等。今记<新罗>事,其存方言,亦宜矣。
四卷新罗本纪四智证麻立干零三年
三{二}年,春三月,下令禁殉葬。前国王薨,则殉以男女各五人,至是禁焉。亲祀神宫。三月,分命州郡主劝农。始用牛耕。
四卷新罗本纪四智证麻立干零四年
四年,冬十月,群臣上言:“始祖创业已来,国名未定,或称<斯罗>,或称<斯卢>,或言<新罗>。臣等以为新者德业日新,罗者网罗四方之义,则其为国号,宜矣。又观自古有国家者,皆称帝称王,自我始祖立国,至今二十二世,但称方言,未正尊号,今群臣一意,谨上号<新罗>国王。”王从之。
四卷新罗本纪四智证麻立干零五年
五年,夏四月,制丧服法颁行。秋九月,征役夫,筑<波里><弥实><珍德><骨火>等十二城。
四卷新罗本纪四智证麻立干零六年
六年,春二月,王亲定国内州郡县。置<悉直州>,以<异斯夫>为军主,军主之名,始于此。冬十一月,始命所司藏氷,又制舟楫之利。
四卷新罗本纪四智证麻立干零七年
七年,春夏旱,民饥,发仓赈救。
四卷新罗本纪四智证麻立干一零年
十年,春正月,置京都东市。三月,设槛穽,以除猛兽之害。秋七月,陨霜杀菽。
四卷新罗本纪四智证麻立干一一年
十一年,夏五月,地震,坏人屋,有死者。冬十月,雷。
四卷新罗本纪四智证麻立干一三年
十三年,夏六月,<于山国>归服,岁以土宜为贡。<于山国>在<溟州>正东海岛,或名<郁陵岛>。地方一百里,恃囗不服。伊囗<异斯夫>为<何瑟罗州>军主,谓<于山>人愚悍,难以威来,可以计服,乃多造木偶师{狮}子,分载战船,囗{抵}其国海岸,囗告曰:“汝若不服,则放此猛兽踏杀之。”国人恐惧则降。
四卷新罗本纪四智证麻立干一五年
十五年,春正月,置小京于<阿尸村>,秋七月,徙六部及南地人户,充实之。王薨,谥曰<智证>。<新罗>谥法,始于此。
四卷新罗本纪四法兴王元年
<法兴王>立。讳<原宗>[『册府元龟』姓,名<泰{秦}>],<智证王>元子。母,<延帝>夫人;妃,氏<保刀>夫人。王身长七尺,宽厚爱人。
四卷新罗本纪四法兴王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亲祀神宫。龙见<杨山>井中。
四卷新罗本纪四法兴王零四年
四年,夏四月,始置兵部。
四卷新罗本纪四法兴王零五年
五年,春二月,筑<株山城>。
四卷新罗本纪四法兴王零七年
七年,春正月,颁示律令,始制百官公服,朱紫之秩。
四卷新罗本纪四法兴王零八年
八年,遣使于,贡方物。
四卷新罗本纪四法兴王零九年
九年,春三月,<加耶国>王遣使请婚,王以伊囗<比助夫>之妹送之。
四卷新罗本纪四法兴王一一年
十一年,秋九月,王出巡南境拓地。<加耶国>王来会。
四卷新罗本纪四法兴王一二年
十二年,春二月,以大阿囗<伊登>,为<沙伐州>军主。
四卷新罗本纪四法兴王一五年
十五年,肇行佛法。初<讷囗王{讷祗王}>时,沙门<墨胡子>,自<高句丽>至<一善郡>,郡人<毛礼>,于家中作窟室安置。于时,遣使赐衣着香物,君臣不知其香名与其所用。遣人赍香囗问。<墨胡子>见之,称其名目曰:“此焚之则香气芬馥,所以达诚于神圣。所谓神圣未有过于三宝,一曰佛囗,二曰达摩,三曰僧伽。若烧此发愿,则必有灵应。”时,王女病革,王使<胡子>焚香表誓,王女之病寻愈。王甚喜,囗赠尤厚。<胡子>出见<毛礼>,以所得物赠之,因语曰:“吾今有所归,请辞。”俄而不知所归。至<毗处王>时,有<阿道>[一作<我道>。]和尙,与侍者三人,亦来<毛礼>家。仪表似<墨胡子>,住数年,无病而死。其侍者三人留住,讲读经律,往往有信奉者。至是,王亦欲兴佛敎,群臣不信,囗腾口舌,王难之。近臣<异次顿>[或云<处道>。]奏曰:“请斩小臣,以定众议。”王曰:“本欲兴道,而杀不(古)辜,非也。”答曰:“若道之得行,臣虽死,无憾。”王于是召群臣问之。佥曰:“今见僧徒,童头异服,议论奇诡,而非常道。今若纵之,恐有后悔,臣等虽卽重罪,不敢奉诏。”<异次顿>独曰:“今群臣之言,非也。夫有非常之人,{然}后有非常之事。今闻佛敎渊奥,恐不可不信。”
王曰:“众人之言,牢不可破。汝独异言,不能两从。”遂下吏将诛之。<异次顿>临死曰:“我为法就刑,佛若有神,吾死必有异事。”及斩之,血从断处涌,色白如乳。众怪之,不复非毁佛事。[此据<金大问>『囗林杂传』所记书之。{与}韩奈麻<金用行>所撰<我道>和尙碑所录,殊异。]
四卷新罗本纪四法兴王一六年
十六年,下令禁杀生。
四卷新罗本纪四法兴王一八年
十八年,春三月,命有司修理囗防。夏四月,拜伊囗<哲夫>为上大等,摠知国事。上大等官,始于此,如今之宰相。
四卷新罗本纪四法兴王一九年
十九年,<金官>国主<金仇亥>,与妃及三子:长曰<奴宗>仲曰<武德>季曰<武力>,以国帑宝物来降。王礼待之,授位上等,以本国为食邑。子<武力>仕至角干。
四卷新罗本纪四法兴王二一年
二十一年,上大等<哲夫>卒。
四卷新罗本纪四法兴王二三年
二十三年,始称年号,云<建元>元年。
四卷新罗本纪四法兴王二五年
二十五年,春正月,敎:许外官携家之任。
四卷新罗本纪四法兴王二七年
二十七年,秋七月,王薨,谥曰<法兴>。葬于<哀公寺>北峯。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兴王元年
<眞兴王>立。讳<囗麦宗>[或作<深麦夫>。],时年七岁,<法兴王>弟葛文王<立宗>之子也。母,夫人氏,<法兴王>之女;妃,氏<思道>夫人。王幼少,王太后摄政。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兴王零一年
元年,八月,大赦。赐文武官爵一级。冬十月,地震。桃李华。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兴王零二年
二年,春三月,雪一尺。拜<异斯夫>为兵部令,掌内外兵马事。<百济>遣使请和,许之。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兴王零五年
五年,春二月,<兴轮寺>成。三月,许人出家为僧尼奉佛。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兴王零六年
六年,秋七月,伊囗<异斯夫>奏曰:“国史者,记君臣之善恶,示褒贬于万代。不有修撰,后代何观?”王深然之,命大阿囗<居柒夫>等,广集文士,囗之修撰。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兴王零九年
九年,春二月,<高句丽>与人攻<百济><独山城>,<百济>请救。王遣将军<朱玲{朱珍}>,领劲卒三千击之,杀获甚众。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兴王一零年
十年春,遣使与入学僧<觉德>,逸{送}佛舍利。王使百官奉迎<兴轮寺>前路。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兴王一一年
十一年,春正月,<百济>拔<高句丽><道萨城>。三月,<高句丽>陷<百济><金岘城>。王乘两国兵疲,命伊囗<异斯夫>出兵击之,取二城增筑,留甲士一千戍之。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兴王一二年
十二年,春正月,改元<开国>。三月,王巡守次<娘城>,闻<千勒{于勒}>及其弟子<尼文>知音乐,特唤之。王驻<河临宫>,令奏其乐,二人各制新歌奏之。先是,<加耶国><嘉悉王>制十二弦琴,以象十二月之律,乃命<于勒>制其曲,及其国乱,操乐器投我,其乐名加耶琴。王命<居柒夫>等,侵<高句丽>,乘胜取十郡。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兴王一三年
十三年,王命<阶古><法知{注知}><万德>三人,学乐于<于勒>。<于勒>量其人之所能,敎<阶古>以琴,敎<法知>以歌,敎<万德>以舞。业成,王命奏之曰:“与前<娘城>之音,无异。”厚赏焉。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兴王一四年
十四年,春二月,王命所司,筑新宫于<月城>东,黄龙见其地,王疑之,改为佛寺,赐号曰<皇龙>。秋七月,取<百济>东北鄙,置<新兴{新州}>,以阿囗<武力>为军主。冬十月,娶<百济>王女,为小妃。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兴王一五年
十五年,秋七月,修筑<明活城>。<百济>王<明囗>与<加良>,来攻<管山城>,军主角干<于德>伊囗<耽知>等,逆战失利。<新州>军主<金武力>,以州兵赴之,及交战,裨将<三年山郡><高于都刀{高干都刀}>,急击杀<百济>王。于是,诸军乘胜,大克之,斩佐平四人,士卒二万九千六百人,匹马无反者。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兴王一六年
十六年,春正月,置<完山州>于<比斯伐>。冬十月,王巡幸<北汉山>,拓定封疆。十一月,至自<北汉山>,敎所经州郡,复一年租调。曲赦,除二罪,皆原之。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兴王一七年
十七年,秋七月,置<比列忽州>,以沙囗<成宗>为军王{军主}。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兴王一八年
十八年,以<国原>为小京。废<沙伐州>,置<甘文州>,以沙囗<起宗>为军主。废<新州>,置<北汉山州>。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兴王一九年
十九年,春二月,徙贵戚子弟及六部豪民,以实<国原>。奈麻<身得>作炮弩上之,置之城上。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兴王二三年
二十三年,秋七月,<百济>侵掠边户,王出师拒之,杀获一千余人。九月,<加耶>叛,王命<异斯夫>讨之,<斯多含>副之。<斯多含>领五千骑先驰,入<囗檀门>,立白旗,城中恐惧,不知所为。<异斯夫>引兵临之,一时尽降。论功,<斯多含>为最,王赏以良田及所虏二{三}百口。<斯多含>三让,王强之,乃受其生口,放为良人,田分与战士,国人美之。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兴王二五年
二十五年,遣使<北齐>朝贡。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兴王二六年
二十六年,春二月,<北齐><武成皇帝>诏,以王为使持节东夷校尉<乐浪郡>公<新罗>王。秋八月,命阿囗<春赋>出守<国原>。九月,废<完山州>,置<大耶州>。遣使<刘思>与僧<明观>,来聘,送氏经论千七百余卷。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兴王二七年
二一{十}七年,春二月,<祗园><实际>二寺成。立王子<铜轮>为王太子。遣使于,贡方物。<皇龙寺>毕功。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兴王二八年
二十八年,春三月,遣使于,贡方物。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兴王二九年
二十九年,改元<大昌>。夏六月,遣使于,贡方物。冬十月,废<北汉山州>,置<南川州>。又废<比列忽州>,置<达忽州>。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兴王三一年
三十一年,夏六月,遣使于,献方物。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兴王三二年
三十二年,遣使于,贡方物。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兴王三三年
二{三}十三年,春正月,改元<鸿济>。三月,王太子<铜轮>卒。遣使<北齐>朝贡。冬十月二十日,为战死士卒,设八关筵会于外寺,七日罢。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兴王三五年
三十五年,春三月,铸成<皇龙寺><丈六像>。铜重三万五千七斤,镀金重一万一百九十八分。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兴王三六年
三十六年,春夏旱。<皇龙寺><丈六像>出泪至踵。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兴王三七年
三十七年春,始奉源花。初,君臣病无以知人,欲使类聚群游,以观其行义,然后举而用之。遂简美女二人,一曰<南毛>,一曰<俊贞>,聚徒三百余人。二女争娟相妬,<俊贞>引<南毛>于私第,强劝酒至醉,曳而投河水,以杀之。<俊贞>伏诛,徒人失和罢散。其后,更取美貌男子,妆饰之,名花郞以奉之。徒众云集,或相磨以道义,或相悦以歌乐,游娱山水,无远不至。因此知其人邪正,择其善者,荐之于朝。<金大问>『花郞世记』曰:“贤佐忠臣,从此而秀,良将勇卒,由是而生。”<崔致远>鸾郞碑序曰:“国有玄妙之道,曰风流。设敎之源,备详仙史,实乃包含三敎,接化群生。且如入则孝于家,出则忠于国,<鲁司寇>之旨也;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敎,<周柱史>之宗也;诸恶莫作,诸善奉行,<竺干太子>之化也。”<令狐澄>『新罗国记』曰:“择贵人子弟之美者,傅粉妆饰之,名曰花郞,国人皆尊事之也。”<安弘>法师入求法,与胡僧<毗摩罗>等二僧回,上『棱伽胜囗经』及佛舍利。秋八月,王薨。谥曰<眞兴>,葬于<哀公寺>北峯。王幼年卽位,一心奉佛,至末年祝发被僧衣,自号<法云>,以终其身。王妃亦囗之为尼,住<永兴寺>。及其薨也,国人以礼葬之。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智王元年
<眞智王>立。讳<舍轮>[或云<金轮>。],<眞兴王>次子。母,<思道>夫人;妃,<知道>夫人。太子早卒,故<眞智>立。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智王零一年
元年,以伊囗<居柒夫>为上大等,委以国事。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智王零二年
二年,春二月,王亲祀神宫,大赦。冬十月,<百济>侵西边州郡,命伊囗<世宗>出师,击破之于<一善>北,斩获三千七百级。筑<内利西城>。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智王零三年
三年,秋七月,遣使于,以献方物。与{侵/举}<百济><阏也山城>。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智王零四年
四年,春二月,<百济>筑<熊岘城><松述城>,以梗<囗山城><麻知岘城><内利西城>之路。秋七月十七日,王薨。谥曰<眞智>,葬于<永敬寺>北。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元年
<眞平王>立。讳<白净>,<眞兴王>太子<铜轮>之子也。母氏<万呼>[一云<万内>。]夫人,葛文王<立宗>之女,妃氏<摩耶>夫人,葛文王<福胜>之女。王生有奇相,身体长大,志识沈毅明达。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零一年
元年,八月,以伊囗<弩里夫>为上大等。封{赠}母弟<伯饭>为<眞正>葛文王,<国饭>为<眞安>葛文王。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零二年
二年,春二月,亲祀神宫。以伊囗<后稷>为兵部令。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始置位和府,如今吏部。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零五年
五年,春正月,始置船府署,大监弟监各一员。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零六年
六年,春二月,改元<建福>。三月,置调府令一员,掌贡赋,乘府令一员,掌车乘。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零七年
七年,春三月,旱,王避正殿,减常饍,御<南堂>,亲录囚。秋七月,高僧<智明>入求法。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零八年
八年,春正月,置礼部令二员。夏五月,雷震,星殒如雨。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零九年
九年,秋七月,<大世><仇柒>二人适海。<大世>,<奈勿王>七世孙,伊囗<冬台>之子也。资俊逸,少有方外志,与交游僧<淡水>,曰:“在此<新罗>山谷之间,以终一生,则何异池鱼笼鸟,不知沧海之浩大,山林之宽闲乎!吾将乘囗泛海,以至,侵寻追师,访道于名山。若凡骨可换,囗仙{神仙}可学,则飘然乘风于囗寥之表,此天下之奇游壮观也,子能从我乎?”<淡水>不肯,<大世>退而求友。适遇<仇柒>者,耿介有奇节,遂与之游<南山>之寺。忽风雨落叶,泛于庭囗。<大世>与<仇柒>言曰:“吾有与君西游之志,今各取一叶,为之舟,以观其行之先后。”俄而<大世>之叶在前,<大世>笑曰:“吾其行乎!”<仇柒>勃然曰:“子{予}亦男儿也,岂独不能乎!”<大世>知其可与,密言其志。<仇柒>曰:“此吾愿也。”遂相与为友,自南海乘舟而去,后不知其所往。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一零年
十年,冬十二月,上大等<弩里夫>卒,以伊囗<首乙夫>为上大等。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一一年
十一年,春三月,<圆光>法师,入求法。秋七月,国西大水,漂没人户,三万三百六十,死者二百余人。王发使赈恤之。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一三年
十三年,春二月,置领客府令二员。秋七月,筑<南山城>,周二千八百五十四步。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一五年
十五年,秋七月,改筑<明活城>,周三千步;<西兄山城>,周二千步。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一六年
十六年,帝诏,拜王为上开府<乐浪郡>公<新罗>王。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一八年
十八年,春三月,高僧<昙育>,入求法。遣使如,贡方物。冬十月,<永兴寺>火,延烧三百五十家,王亲临救之。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一九年
十九年,<三郞寺>成。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二二年
二十二年,高僧<圆光>,随朝聘使奈麻<诸文>大舍<横川>还。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二四年
二十四年,遣使大奈麻<上军>入,进方物。秋八月,<百济>来攻<阿莫城>。王使将士逆战,大败之,<贵山><囗项>死之。九月,高僧<智明>,随入朝使<上军>还。王尊敬<明公>戒行,为大德。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二五年
二十五年,秋八月,<高句丽>侵<北汉山城>,王亲率兵一万以拒之。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二六年
二十六年,秋七月,遣使大奈麻<万世><惠文>等朝。废<南川州>,还置<北汉山州>。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二七年
二十七年,春三月,高僧<昙育>,随入朝使<惠文>还。秋八月,发兵侵<百济>。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三零年
三十年,王患<高句丽>屡侵封囗,欲请兵以征<高句丽>,命<圆光>修乞师表,曰:“求自存而灭他,非沙门之行也,贫道在大王之土地,食大王之水草,敢不惟命是从!”乃述以闻。二月,<高句丽>侵北境,虏获八千人。四月,<高句丽>拔<牛鸣山城>。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三一年
三十一年,春正月,<毛只岳>下地烧,广四步,长八步,深五尺,至十月十五日灭。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三三年
三十三年,王遣使,奉表请师,<炀帝>许之。行兵事在『高句丽纪』。冬十月,<百济>兵来围<囗岑城>百(+余)日。县令<赞德>固守,力竭死之,城没。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三五年
三十五年春,旱。夏四月,降霜。秋七月,使<王世仪>至<皇龙寺>设百高座,邀<圆光>等法师,说经。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三六年
三十六年,春二月,废<沙伐州>,置<一善州>。以一吉囗<日夫>为军主。<永兴寺>塑佛自坏,未几,<眞兴王>妃比丘尼死。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三七年
三十七年,春二月,赐大囗三日。冬十月,地震。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三八年
三十八年,冬十月,<百济>来攻<母山城>。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四零年
四十年,<北汉山州>(+都督)军王{军主}<边品>,谋复<囗岑城>,发兵与<百济>战,<奚论>从军赴敌力战,死之。,<赞德>之子也。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四三年
四十三年,秋七月,王遣使大,朝贡方物。<高祖>亲劳问之,遣通直散骑常侍<庾文素>来聘,赐以玺书及畵屛风锦彩三百段。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四四年
四十四年,春正月,王亲幸<皇龙寺>。二月,以伊囗<龙树>为内省私臣。初,王七年,<大宫><梁宫><沙梁宫>三所,各置私臣,至是置内省私臣一人,兼掌三宫。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四五年
四十五年,春正月,置兵部大监二员。冬十月,遣使大朝贡。<百济>袭<勒弩县>。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四六年
四十六年,春正月,置侍卫府大监六员,赏赐署大正{大匠}一员,大道署大正一员。三月,<高祖>降使,册王为柱国<乐浪郡>公<新罗>王。冬十月,<百济>兵来围我<速含><樱岑><囗岑><烽岑><旗悬><穴栅>等六城。于是,三城或没或降。级囗<讷催>合<烽岑><樱岑><旗悬>三城兵坚守,不克死之。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四七年
四十七年,冬十一月,遣使大朝贡。因讼:<高句丽>塞路,使不得朝,且数侵入。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四八年
四十八年,秋七月,遣使大朝贡。<高祖>遣<朱子奢>来,诏谕与<高句丽>连和。八月,<百济>攻<主在城>,城主<东所>,拒战死之。筑<高墟城>。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四九年
四十九年,春三月,大风雨土,过五日。夏六月,遣使大朝贡。秋七月,<百济>将军<沙乞>拔西鄙二城,虏男女三百余口。八月,陨霜杀谷。冬十一月,遣使大朝贡。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五零年
五十年,春二月,<百济>围<囗岑城>,王出师击破之。夏,大旱,移市,畵龙祈雨。秋冬民饥,卖子女。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五一年
五十一年,秋八月,王遣大将军<龙春><舒玄>,副将军<庾信>,侵<高句丽><娘臂城>。人出城列阵,军势甚盛,我军望之惧,殊无鬪心。<庾信>曰:“吾闻:‘振领而囗正,{提}纲而网张。’,吾其为纲领乎!”乃跨马拔剑,向敌阵直前,三入三出,每入或斩将,或囗旗。诸军乘胜,鼓囗进击,斩杀五千余级,其城乃降。九月,遣使大朝贡。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五二年
五十二年,大宫庭地裂。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五三年
五十三年,春二月,白狗上千{于}宫墙。夏五月,伊囗<柒宿>与伊囗{阿囗}<石品>谋叛,王觉之,捕捉<柒宿>,斩之东市,幷夷九族。阿囗<石品>亡至<百济>国境,思见妻子,昼伏夜行,还至<丛山>,见一樵夫,脱衣换樵夫囗衣,衣之,负薪潜至于家,被捉伏刑。秋七月,遣使大,献美女二人,<魏征>以为不宜受。上喜曰:“彼<林邑>献鹦鹉,犹言苦寒,思归其国,况二女远别亲戚乎!”付使者归之。白虹飮于宫井。土星犯月。
四卷新罗本纪四眞平王五四年
五十四年,春正月,王薨。谥曰<眞平>,葬于<汉只>。<太宗>诏,赠左光禄大夫,赙物段二百。[古记云:“<贞观>六年王辰{壬辰}正月卒。”而『新唐书』『资理通鉴』皆云:“<贞观>五年辛卯,王<眞平>卒。”岂其误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