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做事圆融之法(2)
张胖子一看王有龄并不是来有意为难自己,喜出望外,立即写下了款已还清的收据,交给王有龄。至于利息,他自然是不好意思收,一再推辞,但王有龄非给不可,最后,张胖子只好连声道谢收下了。
这一出清旧账的戏着实“演”得漂亮。胡雪岩本来就受了冤枉,不仅为此丢了饭碗,落魄到以打零工维持生计的地步,更是丢了他视如生命的面子。现在终于等到可以为自己洗刷恶名,争回面子的时候了,胡雪岩首先想到的却不是“报仇”,而是如何保全别人的面子。难怪王有龄会发自内心地叹服:“好宽的度量!”
胡雪岩以自己的宽容之心给旧上司张胖子留足了面子,保住了他的饭碗,这令张胖子很感动,一直记挂着胡雪岩的“恩情”。通过这件事情,胡雪岩又多了一个真心实意的朋友。后来,在胡雪岩创业过程中,张胖子以自己在信和钱庄的实力,以及在钱庄业的影响力,帮胡雪岩渡过了许多难关。
由此可见,无论在什么时候,保全别人的面子,也就是在保全自己的面子;给别人留一条生路,也就是在给自己开一条通道。只要心胸开阔,对别人始终怀着一颗包容之心,“得饶人处且饶人”,在以后的道路上就会少一些挡住成功的“围墙”。就像胡雪岩说的,“饶人一条路,伤人一堵墙。”这可以说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
低调做事,不自招嫉妒
都说同行是冤家,同行相妒。而胡雪岩却能做到不招人嫉妒,但他绝对不是没有本事,不值得别人嫉妒,而是他深知出来混要“低调”的道理。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不招人妒是庸才。但可以不招妒而自己做得招妒,那就太傻了。”
“不招人妒是庸才。但可以不招妒而自己做得招妒,那就太傻了。”胡雪岩这样解释嫉妒和做事的关系。
嫉妒的力量是可怕的,而自招嫉妒更可怕。也就是说本来别人可以不嫉妒你,但是由于你做得太招摇,才惹来了别人的嫉妒。这样的人是最傻的,等于是用自己的双手在自己前进的必经之路上埋下颗颗地雷,说不定哪天蹚上就会爆炸。
自招嫉妒就是自找麻烦,不管麻烦是大是小,总归不是好的,或者惹来非议,或者为自己树敌。
人在商海中搏击,最怕非议,最怕树敌。一个精明的商人,一个成功的商人,虽然深知遭人嫉妒是难免的事情,但他绝对不会自招嫉妒,而是无论在多么春风得意之时,都会处处言行谨慎,时时做事低调。
胡雪岩是一个精明的成功商人,他当然也深知这个道理。所以,无论是在扶摇直上之时,还是穷途末路之际,胡雪岩都非常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避免过于张扬,导致别人的嫉妒而使自己腹背受敌。
胡雪岩说的不自招嫉妒,绝对不是一套虚假理论,而是在做事时真真正正落到了实处。不自招嫉妒,就不会让自己在同行中处于孤立地位,这是一种深刻的战略眼光。
给王有龄打工,从上海购买商米代垫漕米成功回来之后,胡雪岩就准备自立门户,开一家属于自己的钱庄。但当时胡雪岩并不是有钱了,发达了,其实他还是身无分文,而是觉得到时候了。他已经筹划好了资金的来源,就是以王有龄为官场靠山,凭借他们的交情承办代理打点道库、县库的过往银两。
当然,这件事不是上嘴唇一碰下嘴唇、轻易就能实现的,而是要让王有龄得到一个州县的实缺(实缺制是清朝的一种制度,有额定官职的人经过正式任命之后就叫实缺)。当时王有龄的仕途刚刚起步,还只是浙江海运局“坐办”,根本不具备给胡雪岩提供代理公款业务的条件,要得到州县的实缺,也不知道是哪年哪月的事情。再者,他现在确实需要胡雪岩的全力相助,不想他离开自己。
当胡雪岩把开钱庄的决定告诉王有龄之后,王有龄沉思了半天,才终于开口说:“雪岩,说句老实话,我现在不愿意你去开钱庄。目前是要你帮我,帮我也等于帮你自己。你有机会捐个功名,到哪里都跟我在一起,抚台已经有话了,最近还要派我兼一个差,那时候我会更需要帮手,你不会看着我不管吧?”
“这我早就想到了。开钱庄归开钱庄,帮你归帮你,我两样都照顾得来,你请放心好了。”胡雪岩诚恳地说。
“当然,你的本事我是再清楚不过,不会不放心……”王有龄有些口不应心,说白了还是不放心。
“雪公,”(王有龄字雪轩,胡雪岩称他为雪公)胡雪岩放低了声音说,“您现在刚刚得意,外面还不大晓得,所以此刻我来开钱庄,才是机会。等到浙江官商两方,人人都晓得有个王大老爷,人人都晓得你我的关系,那时我出面开钱庄,外面会怎么说?”
“无非说我出的本钱!你我的交情,不必瞒人,我出本钱让你开钱庄,也正常得很。”王有龄不以为意地说。
“这话不错!不过,雪公,虽然不招人妒是庸才,但是自己招妒,那就太傻了。到时候人家会说你动用公款,营商自肥,有人再告你一状,叫我于心何安?”看王有龄有些动心,胡雪岩用更低的声音继续说,“做事要做得不落痕迹。钱庄有一项好处,可以代理州县公库,公家的银子没有利息,等于白借本钱。你迟早要外放州县的,等你放出去再来开一家钱庄,代理你那个州县的公库,这就太明显了。所以,我要抢在这个时候开。你懂了吧?”
“啊!我懂了。”王有龄这才恍然大悟。
就这样,胡雪岩从各方面的利弊展开阐述,使王有龄从一开始反对他在“不恰当的时机”开钱庄,转变为积极支持和配合他的决定。
由此可见,胡雪岩精通不自招嫉妒的道理,而他用的就是“做事要做得不落痕迹”的方法。他并没有因为自己有了一个官场上的靠山就得意忘形,只等着在他的庇护下,托他的福来让自己也飞黄腾达,而是有自己独立的想法。胡雪岩的这个想法综合考虑了各方面的因素,考虑到了自己的行为可能招致的影响。因为他深知太过招摇、招人嫉妒的可怕性。因此,胡雪岩随时随地都注意不让自己锋芒太露,保持低调。
胡雪岩不光在自己事业的上升期不自招嫉妒,到后来,他在商场中处于逆境时,也格外注意这一点。
清朝末年,洋务运动逐渐生根,朝廷特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处理涉外事务。但是,真正与外国官商打交道的第一线衙门不是总理衙门的官员,而是另有其人,一个是设在天津的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另一个则是设在南京的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
当时的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是左宗棠,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是李鸿章。他们两个人向来不和。左宗棠看不惯李鸿章的所作所为,李鸿章对左宗棠也不客气。因此,两个人都使尽浑身解数,削弱对方的势力。大家都知道,两雄相争,先斩对方羽翼。也就是说,如果两个实力都很大的人斗争,一定要先从对方的“左膀右臂”下手,铲除其后备力量。而此时,胡雪岩是左宗棠最得力的干将,而且已经被赐红顶,成为朝廷命官,因此他也就毫无悬念地成了北洋系最明显的攻击目标。然而,在这个关键时刻,胡雪岩的三女儿要出嫁了,意外的事情来了。
嫁女儿这样的大喜事,再加上胡家的名声和实力,嫁妆当然不能草率。胡雪岩派他得力的罗四太太,带着大笔现银去上海采购钻石珠宝。罗四太太精明能干,在上海租界的一家德国洋行,买到了一批非常珍贵的钻石首饰。
这家德国洋行的经理早就仰慕胡雪岩的“财神”大名,办完手续之后,提出一个不情之请,希望罗四太太能将这批首饰在店里展览一个星期,给他们做做宣传,也就是想借胡雪岩的名招揽更多的顾客。
是展览,还是不展览,这是一个问题。
这个经理的请求,虽说不难做到,但却让罗四太太大伤脑筋,因为,现在整个北洋系都在伺机抓胡雪岩的“小辫子”。胡雪岩毕竟是朝廷的红顶大员,若在上海滩如此肆无忌惮,很容易给人留下话柄,不知情的人会说胡雪岩铺张招摇,于公于私都不利。所以,公开展览首饰很不妥当。
但是,如果拒绝,自然也会被传扬出去,又有人会说胡雪岩现在不如从前了,财力大大减弱,连女儿出嫁都拿不出像模像样的嫁妆,否则为什么不敢拿出来展示?这对胡雪岩的信誉也是一个很大的打击,以后做起生意来,场面就会大打折扣。
展览不是,不展览也不是。这对罗四太太来说是一个考验。一个人的能力有限,她便找到胡雪岩在上海的死党来一起商量。经过再三考虑,他们决定,展览可以,但是,既然是在德国洋行里,那么,首饰旁边的说明,就用英文和德文写,不能写中文。这虽然不是万全之策,但也不失为一个折中之举。
罗四太太想得很周到,她深知招摇会招人嫉妒,更知道招人嫉妒的利害。
招人嫉妒无疑就是在自己周围画了一个圆圈,把自己圈在里面,不光不安全,反而会孤立自己,给别人攻击自己行了方便,甚至有可能会让其他人“群起而攻之”。如果真是这样,再想翻身,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虽然是富甲一方的豪商,有“财神”之誉,但是,胡雪岩仍然能够保持低调谦逊的一贯作风,收敛锋芒,不自招嫉妒。他的这种习惯也深深影响了身边的姨太太。
其实,不自招嫉妒的思想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能够做到却不容易,需要有一种战略性的眼光。作为一个中国商人,一定要懂得不自招嫉妒的重要性,就像胡雪岩一样,收敛锋芒,低调做事,时常反躬自省。只有这样,才能在商场中行走自如。
“拿了会烫手的钱”,坚决不能沾
“拿了会烫手的钱,即使再多也不能沾,否则会自取灭亡。”这是胡雪岩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他也一直是这么做的,从来没有沾过“拿了会烫手的钱”,更没有想过要去沾。经商、做事若能这样从一而终,那么,还有谁不愿意跟他结交呢?还怕赚不到钱吗?
经商的人,没有几个不是为了赚钱的。商人重利,尽人皆知。胡雪岩作为一个商人,也不例外,他也把利看得很重。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胡雪岩赚钱走的都是正道,那些蝇营狗苟之事他绝对不会干,烫手的钱,他从来都不沾。就像他经常说的,拿了会烫手的钱,即使再多也不能沾,否则会自取灭亡。
那么,究竟哪些钱属于“拿了会烫手”的呢?也许,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百个人就会有一百种看法。但总的说来,会烫手的钱,不外乎以下三大类:
第一类是触犯法律得到的钱。如靠走私贩毒、偷盗抢劫、杀人越货等不正当途径或手段得来的钱,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黑钱”。通过这种途径或手段赚钱,虽然可能会一本万利,甚至几十、几百万利,但却会对社会的和谐和安定造成严重的危害。这样的钱拿了肯定是会烫手的。况且,挣黑钱,不光国法不许,天理也难容,就算侥幸当时没有遭到惩罚,但总有一天会招来“灭顶之灾”。而在“等待”灾难的过程中,也就只能每天提心吊胆地过活了。
第二类是损人利己得来的钱,也就是以损害同行或以坑蒙拐骗的手段赚到的钱。比如当时龚振麟、龚之棠父子为了一己之私,在原本属于胡雪岩的军火生意中作梗,想把这份生意据为己有,这种钱如果拿了是会烫手的。这是明显以损人为手段赚取钱财的行为,违背了商场中公平竞争的原则,同时也冲破了人自身应该遵循的道德底线。这种靠损人利己的“阴招”得到的钱财必然会为自己种下祸根,早晚会让自己“吃不了兜着走”。
第三类是那种虽然不违法,同时也有正当理由去拿,但拿了却有可能与同行或朋友结怨的钱。如当王有龄想在端午节之前上任湖州知府,以便拿到地方官员和士绅孝敬的“节敬”时,胡雪岩劝他不要因此抢了前任署理的“好处”。按理说,王有龄节前上任,别人也说不上什么,拿这份“节敬”也理所当然,但胡雪岩认为这钱拿了会让王有龄得罪同僚,是烫手的钱,所以他坚决不同意王有龄节前上任。事实也证明,胡雪岩这样做是明智的。
一般来说,在这三类烫手钱中,对于前两类,人们比较容易理解,而且也看得很明白,大多数人也能尽量约束自己按“游戏”规则办事。但对于第三类,有些人往往会迷糊,不是因为看得不清楚,就是看清楚了,却常常因为利益驱使很难主动放弃。按理说商人追逐利益,拿了也是人之常情。但一个优秀的商人往往比一般人看得更远,他们能够从别人看来赚不到钱的地方设法挖出银子来,更能在适当的时候舍弃一部分利益维持并扩大自己的人际关系网,懂得为别人着想,拒绝烫手的钱。只有这样,才能持久地驰骋于看似无情却有情的商场。
胡雪岩是一个优秀的商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极能为别人着想,对第三类“拿了会烫手的钱”也处理得相当漂亮。单是帮助王有龄分析“节敬”这一件事就足以表现出来。
由于办理解运漕米(关于漕米制度,将在第三章第二节中讲到)有功,当时已经由浙江海运局“坐办”升为“总办”的王有龄,回到杭州不久再次被提升,做了署理湖州知府(署理是清朝的一种制度,指官员出缺或离任,由其他官员暂时代理职务。在这里也就是说,王有龄做了代理湖州知府)。这时眼看就到端午节了。当时官场有个不成文的规矩,一方官员和地方士绅,逢年过节都要给主官送“节敬”。
知府是我国宋代至清代地方行政区域“府”的最高长官。明代确立知府为正式官名,为府的行政长官,管辖所属州县。清代沿袭明制不改。作为一个地方的最高行政长官,知府当然是主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