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人的认识的原始发生(2)
大脑是人类思维的主要器官。脑细胞的分裂在胚胎形成的最初阶段就已开始,脑结构的形成则在个体机体的孕育和发展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并且贯穿在胚胎发育的全过程当中。在胚胎形成后的第四周,脑神经系统开始形成并分化出五个球状泡,它们后来分别发展成为延脑、小脑、中脑、视丘和大脑半球。胚胎形成后的第八至第十二周,脑皮层板开始形成;到了六个月时,已经发展到人脑所特有的六层结构。此后则是作为传导通路的神经纤维的发展。到了胎儿达到出生的程度时,胎儿的脑结构基本上已经完全具有了成人的大脑所具有的那些沟和回,并且达到360克左右的脑重量,大致相当于成人脑重量(1360-1400克)的1/3。[4]当然,胎儿的脑结构在出生时在重量和结构上的发展程度,并不意味着胎儿在出生后便马上能够借助它们而进行自觉的意识思维活动。要达到能自觉进行意识思维活动,还需要经过乳儿期、幼儿期的进一步发展和训练。但是,胎儿的脑结构这种相当程度的发展状况,却为胎儿在出生后迅速发展出一定的感受、知觉和反射能力提供了条件和可能。
感知—思维器官系统在组织结构方面的完善与其在功能方面的成熟之间具有密切的相关性。应该说,在胎儿期中发育出来的各种感觉器官和人脑,尽管已经具有相对成形的外部形态和物质结构,但它们在功能上还仅仅是潜在的。人的感知—思维器官系统的功能是在对于外部客体和自身的观念的掌握活动中表现和实现的。从功能发生的角度来看,这种功能则也只有在感知—思维器官系统与外部环境中复杂客体的相互作用中才能获得和完善。在与外部客体的相互作用从而发展自身功能的过程中,感官系统和思维器官系统是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大脑的运动和思维的活动需要有外部刺激的引发和推动,感官系统则是外部刺激和外部信息向人脑输入的门户和窗口,是连接外部世界与人的内在思维世界的通道。正是外部各种刺激引起人的感觉器官和运动—效应器官的积极活动促使着大脑皮质中相关机能组织和区域的发展。我们知道,根据现代的关于人脑皮质不同区域的机能组织学说,人的大脑的前后中央回并不是按照身体各相应部位的面积和它们在大脑皮质上的投影之间的直线依存性的原则组织起来的,而是按照机能原则组织起来,并按照机能系统的意义来划分区域面积的:这个或那个机能系统所具有的意义越大,它在大脑皮质第一级区中的投射所占的区域就越大,或者说,人的哪个器官被使用得越多,它在脑皮质中的代表区也就越大。感觉器官的发育直接地与大脑皮质的一级区发生关联。大脑的参与又使人的感觉器官系统的作用受着理性的支配、指导和影响,从而带有显著的选择性、能动性的特点。感知器官系统的发展为人脑提供了日益复杂的外部刺激和信息,要求人脑对其进行高级的分析整合,进行理性的加工处理,这就促使了人脑皮质机能组织的二级区和三级区的迅速发展。
我们知道,复杂的反射过程和行为的复杂形式是在神经系统的不同水平上实现的。大脑皮质是动物行为的高级形式和人类的有意识的行为的器官。从进化解剖学的角度看,在动物向人的过渡中,大脑的进化首先是同皮质新区的增长相联系的,这些新的区域在低等动物那里还是刚刚显现出来,而在人的身上则组成皮质的主要部分。皮质的古老部分旧皮质(包括尚未从皮质下组织分化出来的皮层组织)、古皮层(包括进入“嗅脑”系统中的双层的、古老的皮质组织)和间脑皮质(是刚刚提到的组织之间过渡性质的组织)则相反,在人脑中只占有皮质的不很大的部分,可是在低等哺乳动物身上它们则占据优势地位。
从高等哺乳动物(猿猴)向人的过渡中,脑的进化主要是与最复杂的第三级皮质区面积的增大相联系的,比较初级的第一、第二级皮质区部分的面积实际上并未扩大,有时甚至还变得比较小了。
完成形态意义上的人脑将以前的神经器官以解职的形式保存在自身之中,使它们成为承担着保证行为背景的、积极参加机体状态调节作用的器官,而将对于信息的接收、加工和保存机能,以及新的行为程序的建立和对意识活动的调节和控制机能都让位给大脑皮质中的新增区域,即我们所说的二级区和三级区。
从发展的过程性上来考察,人脑皮质中不同水平的机能组织和机能区并不是一开始就完全形成并且平衡、同步地发展起来的,而是以非平衡态的形式在儿童的发育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经历了一个由一级区到二级区和三级区的渐进发展过程。这个过程,同时也是人脑的组织结构由简单到复杂和人的意识思维功能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研究表明,与胎儿最初分化出的主要是简单的投射性器官相适应,胎儿脑中首先形成的是与之相对应的皮质下组织和第一级皮质区,并在胎儿成熟时达到完全成熟的程度,所以乳儿一出生便具有进行我们前面所谈到的种种无条件反射的能力。相比之下,在乳儿出生时,比较复杂的第二级和第三级皮质区则还未完全成熟,“这表现在:包含在这些皮质区内的细胞的面积比较小,它的上层的宽度不够发达(众所周知,这些上层具有复杂的联络机能),它们所占据的领域的面积比较小,最后,它们的要素不够髓鞘化”[5]。于是,随着乳儿到幼儿感知器官系统的活动和发展,在外部世界日益复杂的刺激下,人脑中的高级机能组织区也不断地发展起来。从面积上看,第二、第三级皮质区的增长在儿童生活的3-4岁时特别迅速,而某些特殊复杂机能的皮层组织的增长则要到7岁甚至12岁时才能相对完成。皮质区面积的扩大也是与神经组织的髓鞘化程度相适应的。髓鞘化的程度是与神经组织的机能发展程度相适应的,第一级皮质区神经要素的髓鞘化在乳儿发展的早期便已结束,第二、第三级皮质区的髓鞘化过程则要延续很长时期,到12岁左右才能基本完成,而这正是与第二、第三级皮质区在面积方面的增大过程相适应的。
上述情况表明,人的感觉器官系统,尤其是脑结构和思维器官系统的发生、形成和完善,确实是人们从事感知—意识思维活动的物质基础和机体性条件。认识的发生过程,依赖于感知—思维器官系统的发展和完善程度,后者的发展和进化过程制约和调控着意识思维活动的发生和进化过程。感知—思维器官系统的孕育、进化和发展所必然具有的生物制约性和渐进性,则从物质基础方面制约着认识发生的渐进过程。
有关脑结构的进化,解剖学研究向我们提供了两个方面的情况。其一,大脑皮质的分层次结构是长期历史发展的产物,而人脑所具有的发达的第二、第三级皮质区则是它优胜于动物脑的最主要之点;其二,人脑的第一、第二、第三级皮质区的发展也不是在从猿变为人的瞬间完成的,它在人类起源和发展的循序渐进过程中也经历了一个比重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
3.外环境的内化和个体内部结构的社会化
人的机体发育,尤其是感知—思维器官系统的发展,是认识发生所必不可少的物质生理基础和生物学前提。但是人的机体发育,尤其是感知—思维器官系统的发展和功能的获得,却绝不仅仅是一个生物学和生理学现象,而是一种在与外部环境交互作用中而展开和进行着的社会现象。离开了外部环境因素的刺激、作用和内化,则即使是正常人的遗传基因也不可能发展出具有人的社会性意识思维功能的机体。可以说,人的遗传基因为人的意识思维能力的发展提供了生物学和遗传学的可能,适当的社会环境的作用才使这种可能性转化成为现实。因此,在与环境的交互作用中,使外部环境以一定方式内化为自身的思维和行为结构,使自身的内在世界按照外部环境的要求社会化,这是人的感知—思维能力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方面。环境的作用是认识发生的社会前提和现实基础。
在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发展自身,这是有机体运动和存在的普遍现象。巴甫洛夫曾经指出:“所有的生命从最简单的有机体到最复杂的有机体,当然也包括人在内,都是一长串跟外界环境越来越达到最复杂程度的平衡的系列。”[6]不同发展程度的有机体在其机体结构和功能方面的发展程度与它所生活的环境的复杂程度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内在相关性。机体结构越复杂,功能越高级,它所赖以生存的环境条件也就越复杂;所能驾驭的环境条件越高级,则对它的功能方面的要求也越高,二者之间呈现出相互促进又相互适应的平衡和协调关系。如果长期不平衡,则必然导致物种的灭绝或退化。人类作为有最高级的意识和自我意识能力的社会存在物,原因在于它生活在一个最为复杂和高级的自然—社会环境之中。人的认识是一种社会现象。人所具有的高智慧是与人的社会性相关联的。人的意识、认识活动及其成果区别于物质的一般反映特性,一级动物心理和高等动物的初步智慧正在于它的强烈的社会性。复杂的环境,尤其是错综复杂的各种社会关系,对人的生存和发展不断地提出挑战,要求人类发展出具有应付这种复杂环境的能力。人的发展着的能力不断地改造并创造出日益复杂的环境,而发展变化着的环境又对人的能力发展提出要求,并成为促使人的能力不断发展的外部动力。这正是人与环境相互协调地发展的辩证关系。但对居于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连续链条中的每一新生代来说,以他们的机体组织和感知—思维器官系统,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去尽快地适应复杂环境的需要,并逐步地达到驾驭和掌握它所需要水平,则是个体发展的重要外部动力,也是其重要的社会条件。如果说遗传基因决定了认识发生的生物和生理性方面,那么环境就决定了认识发生的社会性方面。
认识的系统发生是从原始人类的角度来考察的。作为原始的类存在和类活动而言的环境,一方面是当时人类总体生存与活动在其中的大自然,它包含着人类初步的实践活动所带来的自然环境的微弱变化,但却主要是以天然形态而存在的自然界;另一方面是人类在当时的原始实践活动中所结成的尚未充分发展的社会关系。人与自然界之间的狭隘关系制约着人们之间的狭隘关系,而他们之间的狭隘关系又制约着他们与自然界的狭隘关系。人类认识的系统发生正是人类在这双重的狭隘关系中以原始方式处理自己与大自然和原始社会关系的实践活动中实现的。
对现代意义上认识的个体发生来说,环境概念则有所不同。它指的是个体人所生存和活动的、经过前人的历史活动所创造的那个环境,这个环境当然也是大自然的一部分,但主要地却是人化的自然,是人的社会,是前人以自己的劳动和活动为个体、为后代所设置的生活环境。
个人对他人、社会的实际依赖和情感上的依恋,是人类的社会性在长期历史积淀中对每一个体的发生和发展发生影响的一种积极表现形式。我们知道,人是最具有社会性的动物。从个人对于社会的关系看,社会性的重要含义是个人对社会的依赖。社会性的高度强化和发展导致了人的某些动物性生理机能的退化和个体的独立生存和活动能力的减弱。社会依赖性作为人的一种社会特性积淀到个体的遗传因素中,导致了个人出生后长期不独立。各种动物在离开母体后不久便具有独立生存的本领,人却由于这种生存本能的退化,相对而言,不仅有较长的孕育期,而且在出生后要经过相当长的对社会、他人的生理依赖期。刚出生的婴儿几乎不具备从大自然中选择和采集现成的生活资料的能力,甚至离开了父母和社会的精心照料便难以成活,更难以得到正常的社会性发展。个体对于社会的深刻的依赖性必然导致个体在情感上对他人、社会的强烈的依恋性。据研究,在乳儿时期,随着乳儿心理的发生,产生了乳儿对母亲的强烈的依恋,表现为对母亲的“依附、吮吸、哭、笑、咿呀学语、喊叫、身体接近和跟随”等。在儿童成长的各个年龄层次上,“都发现了对母亲的视觉朝向、接触和移到她近旁这三者之间的显著相关”[7]。
人的社会性的强化和发展是以生物性本能的淡化和削弱为条件的,而人的生物性方面的减弱又与人的可塑性的增强具有一种正比关系。个人对社会的日益增强的依赖性也表明个人在社会影响下的可塑性,并且证明了“人类是这样一个物种,它具有大量适应环境的行为,这种行为使它能够应付范围广阔的环境变化。此外,和其他物种相比,人类具有较少的固定动作型式,更多的是具有有利于学习的可塑性和一个较长的处于无能状态的婴儿期”[8]。个人对社会从胎儿到成人的各个时期的依赖性,决定了社会可以通过各种手段对个人的成长产生影响,培养和塑造出一个个以至于一代代适合自身特点的新人,并且根据社会进化的水平来发展人类自身。这正是环境对个体发育和认识发生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