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导论:以实践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4)
四、人类社会的自我认识
人类的认识具有全方位性,不仅指向自然,也指向社会和人自身。过去的认识论研究不太区分不同的对象,研究对于一般对象的认识。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对于社会的认识得以系统化、科学化和专业化,而对社会和人自身的认识则相对滞后。随着社会实践的高度化和自觉化发展,对社会和人生的认识也走向了系统化、科学化和专业化,这就要求哲学认识论的研究也要深化到对于社会的认识,这就催生了社会认识论这个认识论的新兴分支学科。
对“社会认识论”进行专题研究,实际上隐含着我们的如下理解:与一般认识论相比较,社会认识论具有特殊的研究对象和性质,或者说,社会认识论视域内的认识对象与自然认识论等传统理解的认识对象是有所不同的,由此也决定了社会认识论具有不同于一般认识论、自然认识论的特殊性质。我们认为,社会认识论是关于人们怎样认识社会的学说,它以人们认识社会的认识活动为对象,考察人们认识人文社会现象的特殊活动结构、进化过程和特殊规律。从另一角度看,人们认识社会,又是人类社会总体对自身的自我认识,因此,社会认识论又是对于人类自我认识之谜的哲学探索。社会认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新兴的分支学科,有别于历史唯物论,在认识论体系中有其独特的规定和地位。为了推进社会认识论研究,我们有必要对社会认识论的产生、发展、基本规定和结构体系等作一些专门的探讨。
1.问题提出:社会认识论的时代生成
据研究,我们发现,国内外关于社会认识论的研究一开始是在不同社会文化和学术背景中相对独立地展开,因此各有不同的角度和思路。苏联学者从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反映论的原则,批判资产阶级哲学尤其是反对新康德主义入手,并从社会事件的可知性和社会发展的规律性的角度提出问题和展开思路。他们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入手,辨析社会认识与社会意识的异同,把社会认识作为社会管理的必要准备,从加强社会管理与控制的角度提出开展社会认识管理的必要准备,从加强社会管理与控制的角度提出开展社会认识问题研究的必要性。[1]相比之下,英国学者则更多受到大陆经验哲学传统的影响。安东尼·夫诺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出版的《关于社会认识的思考》[2]一书实际上是他《关于认识的思考》一书的继续。他力图在自然与社会、自然事实与社会事实、自然试验与社会试验、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等的对比分析中,在对人的理性、人的行为、人的价值等的探讨中揭示社会认识的特点。他上承培根、休谟,中接康德、孔德、马克思,直面以波普尔为代表的现代思想家,力图对现代人类认识中的一些难题作出自己的回答。大概与其社会的科学与文化背景相关联,美国学者斯蒂夫·富勒[3]对社会认识论的研究富于实证的色彩。他的《社会认识论》[4]一书从认识论的现代发展入手,在社会认识论与社会本体论的对比中立论,以西方社会中发达的科学技术与社会现实为背景,在对现代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尤其是语言学、心理学、社会学、生态学等的具体考察中揭示人类认识的特点,对知识生产的社会组织和哲学在知识生产中的特殊作用作了全面具体的分析,在美国学术界产生了较大影响。笔者曾与他就社会认识论问题长期进行探讨,其成果编译成《关于社会认识论的对话》(上、下)分别发表在《哲学动态》1992年第4、5期。[5]从这些对话中我们可以看出他对于社会认识论的基本看法。
社会认识论这个概念在西方最早是由美国的图书馆学专家谢拉提出来的。“社会认识论是社会中对知识的研究……这门学科的关注点应该集中于所有社会构造中各种交流形式的生产、流动、集合以及消费。”[6]可见,他的主要兴趣在于把知识看作是社会中由多种方式来生产、分类和积累的商品来研究。通常认为,知识并不是那种很容易在财政预算表上以概念方式加以标识的东西。但当图书管理员进行图书采购和分类时,他被迫使之概念化。奥地利非经典经济学家弗里茨·马克鲁普(Fritz Machlup)在他的《美国的知识生产与分类》等书中,系统地沿着这种思路开展了研究。20世纪80年代,富勒将社会认识论这个概念由图书馆学和经济学引入了哲学和社会学。1978年10月出版的美国《综合》哲学杂志组织专辑就此进行了讨论。但是直到今天,许多哲学家发现社会认识论是一个与传统哲学概念相悖的概念。过去,作为哲学分支的认识论通常被看作是研究单独的个体如何得到关于世界的知识,至少从笛卡儿以来便是如此。而今天,社会认识论者对认识论的理解已经有了相当的变化。至少我们可以看到以下几种:
(1)知识生产,尤其是科学知识的生产,需要一种与生产普通商品既相区别又相协调的劳动。因此,知识就是一种产品(商品,Commodity)。
(2)尽管一个孤独的个体也可能有“信仰”或“意见”,但在相应的团体使之合法化之前,它们不会真正变成“知识”。所以,知识就是确认(Certification)。
(3)我们并非先天地或自在地具有关于作为个体的知识;相反,我们必须向别人学习如何认识作为个体的自己。因此,知识是一种建构。
(4)尽管一个团体的成员在许多问题的个人意见方面会有所不同,但他们在态度和信念方面仍然享有某些共同的确定的内核,以证明他们确属同一共同体的成员。
因此,知识就是一致(Consensus)。以上几种理解并非完全一致,因为它们各自源于对知识的不同方面的理解,但它们都是社会认识论的合理含义。
在非常广泛的意义上,社会认识论起源于对知识与权力之间关系的哲学思考,在西方文化传统中,这种思考可以追溯到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对培养哲学王的特殊关注。此后两千多年来,知识与权力分离倾向日益增多,以致今日形成了两类相对独立的学科:一是认识论和科学哲学;一是伦理学和政治理论。前者专门研究知识,后者专门研究权力。实证主义作为一种哲学运动在近代的兴起,可以看作这种分离的一个例证。在奥古斯丁·孔德和琼·斯图尔特·米尔这两位最早的实证主义者看来,有必要开展对知识的社会生产目的的专门研究。后来,鲁道夫·卡尔纳普等逻辑实证主义者重申为知识研究奠定中性的政治基础。结果,今天的社会认识论者不得不反复向他们的学术界同仁证明关于知识和权力的进程是彼此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
据我们已经接触到的材料看来,各国学者对社会认识问题进行专门研究都是在尝试回答19世纪80年代英语世界哲学萧条状态的探索过程中开始的。尽管自从尼奇以来,人们不断地宣告着哲学的死亡,但在理查德·罗蒂1979年发表《哲学与自然之镜》之前,它并未实际地影响到美国的职业哲学家们。罗蒂宣称,哲学的所有传统任务都已被各种具体科学所接管,哲学家们的唯一任务在于继续沟通各种学科进行一种“人类的对话”。他的观点集中在“我们应当做什么”这类问题上,对任何志趣于登上古典规范的哲学之船的人来说,这都是一种悲观的信号。但是罗蒂是对的,理论的哲学已经理智地完成了它的使命,在重要的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大多数是无用的经院哲学。不幸的是,今天的情况依然如此。而且,面对日益复杂的知识产业和它们在国际事务中日趋重要的作用,系统的思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要。而这种思考正是一种哲学思考。因此,社会认识论不是局限于我们自己的领域,而是一种综合性的运动。
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社会认识论正是在以下几个重要领域的哲学流派的综合:德国的历史决定论、英美的分析哲学、法国的结构主义社会学。但社会认识论的未来不会局限于历史学、哲学和社会学等传统学科,而是一个新的综合领域,可以把它叫作“科学与技术学”。这种研究在美国还刚兴起,但在西欧和澳大利亚却已经流行了二十多年。这种研究不仅关注学术和政策,而且注意培养广大观众的科学文化素养和科学家的公众意识。
我国学者对社会认识问题的关注尽管各有侧重,但把它作为哲学理论研究深化和深入当代人类实践的一个重要结合点,却是普遍认同的。从理论方面看,它意味着打破过去认识论研究与社会历史观研究相互隔离的状态,使之在新的层面上真正有机、合理融洽地内在结合起来。一方面,历史观的研究要关注人,关注人的活动和人的自我意识,在“自然历史过程”、“自主创造过程”和“自我意识过程”这三者的具体历史统一中理解人类社会的存在、活动和发展,真正揭示人类社会作为意识、能创造和善于自我更新、自我完善的自组织系统所特有的生机、活力与进化机制;另一方面,认识论的研究不仅要积极深入到个体认识活动的内在生理—心理机制,而且应当拓展到既是其对象又是其宏观背景的人类社会历史文化层面,从而向着“对社会的认识何以成为可能和如何达到科学”的层次上有所前进、有所深化。从社会实践方面看,它意味着从科学地认识和合理地决策的角度重新审视当代人类所面临的“全球问题”与“个性问题”,沿着从认识和自我认识的非科学化导致决策的非科学化引出大量不合理实践这条思路去发掘和揭示当代活动造成大量反主体性效应的深层原因,寻根治本,少犯错误,少走弯路,提高效率,增强效益,自觉促进人类文明的加速度发展,快速高效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这种意义上,开展和深化社会认识论研究,既有其深刻、充分的理论根据,又有其现实、紧迫的实践根据。
2.社会认识论的学科定位
(1)社会认识实质上是社会总体的自我认识
人们认识社会,实质上又是人类社会总体进行自我认识的实现形式,因此,社会认识论作为人类如何认识社会的学说,同时又是对于人类社会自我认识之谜的哲学探索。它把人们认识社会的活动上升到社会总体自我意识高度来加以分析和理解,揭示其特殊的社会功能,同时又在无数个体关于社会的对象性意识(社会学说、观点等)通过一定的社会评价和转换机制而向社会意识的转化中,揭示社会总体的自我意识机制及其实现途径。
那么,人类社会作为人的一种总体性存在方式怎样认识自我?我们知道,人类社会运动既是一种基于生产力和经济运动之上的客观的、有规律的“自然历史过程”,又是人们追求和实现自己目的的自觉的能动的活动过程。客观性、规律性与目的性、自觉性的有机统一和内在结合,恰恰是人类社会作为高级的物质运动形式区别于其他运动形式的最本质规定。而这两个方面的实际统一和转换,在现实生活中是通过人类社会的意识和自我意识机制来实现的:生活在既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人们不断地认识自己周围的自然、社会和自身,努力预测社会发展趋向和未来前景,探索历史运动的内在脉搏和基本规律,依据它们在观念中不断地建构起关于未来世界发展理想前景的诱人蓝图,并在实现它的多种可能途径中反复比较研究,力图依据主观需要与客观可能这内外两种尺度的内在统一,对自身行为作出合理的科学抉择和决策,然后据此去积极地发起一定的活动,并自觉地对这种活动进行有效的监测、调节和控制,使得活动始终沿着合理化的目标前进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并争取最佳的效益……社会总体的客观运动过程,是在人们的自觉活动过程中得以展开和实现的。而人们的认识和自我认识则贯穿在这整个过程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并作为社会运动中的信息方面和调节机制,实现着客体的自发运动形式向人们的自觉活动模式的转换,促使个体行为向社会的总体运动规律靠拢与接近。正是由于这种意识和自我意识,人类社会才成为一种自我监测、自我调节、自我评价、自我定向、自我激励和自我完善的自组织系统,社会有机体才能以它所独有的以社会意识为基本内容和基本特征的自觉意识而区别于其他任何非社会有机体。
那么,社会总体的自我意识是怎样实现的呢?这只有借助于无数个体对社会的认识才是可能的。人类社会作为无数个体有序结合的总体性和关系性存在,除了其中存在的个体人的感知—思维器官系统(及相关的工具和语言符号系统)外,并没有任何其他的超人类的认识器官,因此,社会作为有机整体要认识自身,也不可能采取任何超人类的方式和手段,只能借助于构成自身的那无数具有意识和自我意识功能的个人来进行。社会总体的自我意识,是社会总体借助于自身内部的无数个体(及相应的集团)对社会的认识及其成果(关于社会的学说、观念)而实现的一种自我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