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形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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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绪论(3)

目前,从中国传统哲学研究的发展看,事实上表现出一种不可能脱离西方哲学语境、话语的方式[16]。表面上看,这是由于时代或历史发展的原因所造成,但从根本上看,出现这一现象的关键原因还在于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富有的包容性、融通性特征,正是由于这一特征的存在,所以在根本上造成中西方哲学在研究中的互补性。就西方传统哲学,尤其“是论”或“存在论”而言,其主要的理论特征是注重逻辑思维、追求确定性的认识,而这一特征又是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相对欠缺和不足的;但由于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具有包容性、融通性特征,具有对以“是论”或“存在论”形态为代表的西方哲学进行融合、融通的可能性、能动性,比如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研究、“新儒家”对西方哲学(如牟宗三对于康德哲学)的融通等,由此形成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研究的一个新维度,即在实际上不可能脱离对西方哲学形态,尤其是不可能脱离对“是论”或“存在论”的观照。

注释

[1]﹙明﹚王守仁:《传习录上》,《王阳明全集》。

[2]《左传·僖公十三年》,阮刻《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影印版。

[3]《国语·越语下》。

[4]《左传·哀公十一年》。

[5]《国语·晋语》。

[6]《国语·晋语》。

[7]具体参见《道德经》的第一章、第二章、第十五章、第二十五章。这些章节的相关论述,已经在根本上形成了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的“世界模式”理论,具体参见本书的第二章。

[8]《易传·系辞上》。

[9]《易传·系辞上》。

[10]《礼记·中庸》,阮刻《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影印版。

[11]《礼记·中庸》,阮刻《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影印版。

[12]﹙宋﹚朱熹:《中庸章句》,《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第17页。

[13]主要表现为对“两个世界”的基本特征以及诠释性、象征性方法的认可。具体可参见本书第二章、第六章的相关内容。

[14]以最为重要的领域而言,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主要呈现出三重理论形态,即研究现实存在的“可道”形态、研究最终超越性的“常道”形态和研究现实存在与最终超越性相统一的“道德”形态。具体参见本书的第三、四、五章相关内容。

[15]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具有多种研究方法,如知识论方法、诠释学方法、象征性方法等。参见本书的第五章第四节、第六章第一、二、四节的内容。

[16]在近代,具体说是从20世纪的20年代和30年代开始,中国哲学界着重引进和介绍西方哲学的主要流派以促进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研究;到20世纪30年代末和40年代初,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研究逐渐地走上了一条成熟的道路,其标志是一些哲学家吸纳百川,融会贯通了中国传统哲学和西方哲学,创建了自己的本体论哲学思想体系,其中影响较大且有自己体系的哲学家当推熊十力、冯友兰、金岳霖和冯契等人,创作出大量重要成果,如熊十力的《新唯识论》、冯友兰的“贞元六书”、金岳霖的《论道》、冯契的“智慧说三篇”等,代表了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研究的重要成就。作为本体论领域的哲学家,他们不仅沿用中国传统本体论研究方法,又在不同程度上借鉴和融合了西方哲学,成为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研究领域一道引人注目的景观。

第三节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与“是论”或“存在论”(Ontology)

上文曾提及,在现代汉语中,“本体论”多是指对“Ontology”的翻译;而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的基本概念是“道”,对“道”的研究是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的基本问题。那么,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即“道论”形态与西方传统哲学的“是论”或“存在论”形态有何相似与不同?二者能否在理论形态上统一呢?

一种观点简单地认为,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与西方传统哲学的“是论”或“存在论”二者的研究领域完全不同,理论性质也相异,所以没有任何理论形态上的一致性和可比较性[1]。但是,对于同样探寻世界根本性或统一性的哲学理论,其存在的情况也许是,在各自的出发点或关注的视域上存在差异,而未必在所有方面都截然不同。寻求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与西方传统哲学“是论”或“存在论”之间的区别或联系,这是一个有待考察的重要问题。

从西方传统哲学史的角度看,“Ontology”(“是论”或“存在论”)一词,是由17世纪的德国经院学者郭克兰纽(Goclenius,1547~1628)首先使用的。此词由“Ont”加上表示“学问”、“学说”的词缀——“ology”构成,即关于“Ont”的学问。“Ont”源于希腊文,相当于英文中的“Being”,也就是巴门尼德所言的“是”或“存在”。对于“是”或“存在”的研究,在西方哲学史上有着深厚的基础和长远的渊源。

从古希腊米利都学派开始,西方哲学家就致力于在知性的视域探索组成世界万物存在的最基本的元素,即“本原”或“始基”(Substratum)。对“本原”或“始基”的研究成为“是论”或“存在论”(Ontology)研究的先声,这是西方哲学史的一个重要开端。巴门尼德(Parmenides)无疑是这一领域的奠基者,他率先提出“只有存在者存在”的理论:

来吧,我告诉你,只有哪些途径是可以设想的。第一条是:存在者是存在的,它不可能不存在。这是确信的路径,因为它遵循真理。另一条是:存在者不存在,这个不存在必然存在。走这条路,我告诉你,是什么都学不到的。因为不存在者你是既不能认识(这当然办不到),也不能说出的。[2]

这是对西方哲学具有重要意义的关于“是”或“存在”(Being)理论的开端。当巴门尼德说“只有存在者存在”的时候,其为西方哲学指出了一条思维的路径,即人类只能研究“是”或“存在”,而不能研究不存在(Non—Being)。因为,“是”或“存在”表达了确定性或必然性的认识;相反,不存在由于在知性中表达不出任何的确定性或必然性,所以其处于人的认识之外。

这里,巴门尼德揭示出人类所具有确定性或必然性认识的对象,是“是”或“存在”,而不是“不存在”。这一思路,对西方哲学的影响,尤其是对柏拉图(Plato)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比如,在柏拉图的“理念论”中,作为世界之根本的“理念”(Idea),其无疑表达是对“是”或“存在”探寻的结果,而不是“不存在”,后者明显被排除在“理念”世界之外。

由巴门尼德、柏拉图所指出的对“是”或“存在”探索的哲学路向,对于西方传统哲学及其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从而,“是论”或“存在论”成为西方传统哲学的主流形态,柏拉图主义也因此而成为最具影响力和决定性的西方哲学形态之一。

那么,“是论”或“存在论”是如何确定其研究对象呢?从词源上看,“Ontology”的内涵首先与“Ont”或“Being”相联系。“Ont”或“Being”在语言学中是系词,即没有任何具体的规定性,而是连接主词与谓词,表示二者的关系,其指向的是事物的性质、状态、特征等规定。正由于“Ont”或“Being”的这种系词特点的存在,反映出一种可能性,即虽没有任何具体的规定性,但又蕴含着可能的任何规定,从而其内在地蕴含有一种普遍性意义。当西方传统哲学家们发现“Ont”或“Being”的这一特点之后,将其规定为哲学概念,从而产生出“是论”或“存在论”。

在西方传统哲学中,“是论”或“存在论”所指向的研究对象以存在(Existence)、本质(Essence)等问题为实质内容,如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在《形而上学》中将哲学的任务规定为“研究作为存在的存在(Being as Being)”[3],以区别于物理学、心理学、自然神学、宇宙论等具体学科和特殊形态的形而上学,其实质是揭示事物的实体(Substance),即某物之所以为某物的根本规定(Which Indicates the Substance of the Thing)[4]。这里的实体与本质是同义语,其与感觉(Sense)、现象(Phenomenon)相对应,本义是指在可感现象背后、引起此现象但不具有可感现象属性、被认为是唯一实在的那种东西。

可见,在西方哲学中,“是论”或“存在论”并非以宇宙、万物的根本、根源、本然、应然的存在样态为研究对象和目的,而是研究、探索事物现象的本质、实体、存在,即一般概念、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和反映概念间关系的命题,因而指向了事物的一般性、普遍性并先于经验事实的原理[5]。

从严格意义上看,中国传统哲学中的“本体论”与西方传统哲学的“是论”或“存在论”所指向的研究对象和表现出的理论形态具有各自的内容。在中国传统哲学中,“本体论”并不专门以存在、本质、实体等问题为研究对象,而是指向探索事物的根本、根源、依据、标准,并以之揭示出事物的本来、本然或应然样态的存在,如王阳明说:“心之本体即是天理”[6]、“至善者,心之本体”[7]。这里的“本体”均是本然、应然之义,其指向宇宙、万物本来、应当的存在样态,当然其内在地含有宇宙、万物的本源之义,但不专指宇宙、万物的本源。如张岱年说:“在宋明道学中,所谓体或本体,亦非专指宇宙之最究竟者。”[8]

为什么中国传统哲学没有产生出“是论”或“存在论”?一种观点认为,由于在中国汉语文字中,没有“Being”这样的系词[9],由此决定了中国传统哲学无法产生“是论”或“存在论”的形态。但从根本上看,起决定作用的似乎不简单地是一个语言学问题,而是由中西方哲学的研究思路的差异所致。具体言之,中国传统哲学由于重视对宇宙万物的本来、本然或应然样态的存在及其意义的研究,这决定了其研究是一种“本体论”形态;而西方传统哲学则明显关注对象的存在、本质、实体等问题,这就最终指向对事物的普遍性存在的探索和研究,从而产生出“是论”或“存在论”形态。正因二者研究思路不同,所以,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与西方传统哲学“是论”或“存在论”颇有差异。仔细考察二者的差异,其主要体现于以下方面:

首先,二者在表现形式方面不同。中国传统哲学的本体论没有严格的表现形式上的要求,其表现形式既可能是具体的存在形态,也可能是抽象的存在形态。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具有各种表现形式,比如,“道”、“理”、“性”、“心”、“气”、“阴”、“阳”、“太极”、“太虚”、“无”、“有”、“虚”、“空”,甚至“山”、“水”、“雷”、“泽”等均可以表达本体,但有一个总体的要求,即这些概念无论采用什么样的形式或表现,本体却是严格意义上的一个基本的和最终的存在;而“是论”或“存在论”则不同,从形式上看,“Being”具有严格和统一的形式,即它是用语法中的系词形式而成为普遍性的范畴。它的形式是固定的,但其实质是抽象的,它没有任何具体的规定性,而仅仅是一种可能性,但这种可能性同时又含有规定性,因而又是一种必然性。中国传统哲学的本体概念如“道”或“理”,虽然表面上似乎包含着形式和限定,但其并不具有严格的固定功能(尤其不具有系词功能),所以没有如“是论”或“存在论”一样具有严格和固定的形式。

其次,二者在研究方法上不同。西方传统哲学的“是论”或“存在论”在研究方法上倾向于逻辑的运用。这里的“逻辑”主要是指思辨理性或者纯粹思维,这是西方传统哲学“是论”或“存在论”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是由其追求所研究对象的确定性、实在性、一般性、普遍性决定的。而在中国传统哲学中,本体论则不完全局限于思辨理性或者纯粹思维,它在更广阔的层面上,运用各种研究方法,其既有理性的思辨,也有感性的直觉、情感的审视、价值的判断、超越的感应等,但又不局限于任何一个方面,总体上呈现出各种方法综合运用的特点,从而在方法上体现出“通”的品格[10]。由此“通”的品格,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的研究思路,总体上倾向于根源性或根本性、整全性或大全性,与西方哲学倾向于分析性或思辨性有很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