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清初国情分析(1)
探讨历史问题,一个基本的准则,便是要将这一问题置于它所由以产生的社会环境中去。对历史上的经济问题如此,政治问题如此,军事问题如此,学术文化问题亦复如此。而在历史上,不同时期的学术现象,不仅有其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而且无不是受那一定时期的社会经济、政治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并在宏观上规定了它所能达到的高度。因此,要考察清初学术史,总结出80年间学术发展的基本规律来,准确地把握当时历史环境的基本特征,就成为一项十分必要的工作。也就是说,弄清楚清初的国情,是研究顺治、康熙二朝学术史的出发点。
一、对17世纪中叶中国社会发展水平的基本估计
清初的历史,乃至全部清王朝的兴衰史,是在一个什么样的基础之上展开的?这是需要我们首先去加以解决的问题。
清王朝建立的17世纪中叶,无论在世界历史上,还是在中国历史上,都是一个重要的发展时期。不过,这种重要性的内涵,世界史与中国史却不尽一致。就世界范围而言,在西欧的一些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经过一个多世纪的酝酿,到此时已经日趋壮大而足以同腐朽的封建制度相抗衡,并最终取得冲决封建经济网罗的胜利。以公元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为标志,开始了资本主义在西欧的胜利进军。这样的巨大历史变迁,无疑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它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影响也是空前的。从此,揭开了世界近代历史的第一页。但是,这丝毫不意味着世界各国在同一时期都迈入了近代社会的门槛。同各个国家、各个民族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均衡相一致,它们各自的社会发展水平也不可能是同步的。当欧洲的历史翻开近代社会篇章的时候,古老的中国却依然被封建制度牢固地桎梏着,并没有提出迎接近代社会的历史课题。在当时西欧的历史舞台上,显示出扭转乾坤力量的,是新兴生产方式的代表者资产阶级。而在东方,左右当时中国历史命运的,仍旧是与封建宗法制扭结在一起的封建地主阶级及其国家机器。从17世纪20年代起,在中国历史舞台上叱咤风云的农民大众,虽然他们以不可抗拒的力量摧毁了旧的封建王朝,但是他们却没有意识到,也不可能去否定这个王朝所据以建立的封建经济结构。恰恰相反,严酷的历史现实表明,作为推动历史车轮前进的阶级,17世纪的中国农民大众,在争得生存下去的一点可能之后,他们所付出的巨大代价,却被顽固的封建制度无情吞噬。其结果,便是他们沿着父祖生前的足迹,依旧回到以耕织相结合的生产方式中去,成为替新的封建王朝创造财富的基本力量。
在17世纪的中国社会成员构成中,同西欧迥然而异,这里不惟没有资产阶级的席位,而且也尚不具备产生资产阶级的历史条件。尔后的历史发展证明,直到之后两个世纪,中国资产阶级才出现在历史舞台上。近数十年来,我国历史学界和经济学界的研究成果显示,尽管自明代中叶以后,在我国少数地区的某些手工行业中,已经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但是由于作为国民经济主要构成部分的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低下,这就决定了手工行业中的这种萌芽是极其微弱的。退一步说,即使是如同某些同志所论证,在当时的农业生产中也出现了类似的萌芽。但是从总体上来看,较之以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封建经济,局部而微弱的资本主义萌芽,不过宛若汪洋大海中的一叶扁舟而已,步履艰危,随时存在倾覆的可能。在17世纪20年代到80年代的社会动荡所造成的经济凋敝中,资本主义萌芽被摧残殆尽,就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
足见,同样作为重要的历史发展时期,西欧的17世纪是以资本主义的胜利进军来显示其历史特征的。而中国的17世纪不然,它所展示的则是一幅激剧动荡的历史画卷。封建商品经济的发展所孕育的微弱资本主义萌芽,土地兼并、赋役繁苛所造成的生产力大破坏,空前规模的农民大起义和随之而来的封建王朝更迭,旷日持久的国内战争,以及这一世纪最后20年间封建经济的复苏,所有这些都层次清晰地错落在画面上。这一幅历史画卷表明,在17世纪的中国,古老的封建社会虽然已经危机重重,但是它并没有走到尽头,它还具有使封建的自然经济恢复和发展的活力。因此,17世纪中叶的中国社会并没有翻开近代历史的篇章,它依旧处在封建社会阶段,只是业已步入其晚期而已。我们不能违背这样一个基本的历史实际,用世界历史的分期来规定中国历史的分期,人为地把17世纪中叶的中国社会纳入世界近代社会的范畴。否则,我们不仅对清初学术历史价值的估计要出现偏差,而且对整个清代学术的历史评价都可能出现偏差。
二、明清更迭是历史的前进
从广义上说,明清更迭并不仅仅是指崇祯十七年(1644年)三月十九日朱明王朝统治的结束,以及同年五月清军的入据北京和四个月后清世祖颁诏天下,“定鼎燕京”[1]。它是一个历史过程。这一过程长达一个世纪的时间,其上限可以一直追溯到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清太祖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兴兵,其下限则迄于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廷最终清除亡明残余,统一台湾。
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到明代,随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强化,其腐朽性亦越发显现出来。及至明神宗万历之时,朱明王朝已入末世。其间虽有过张居正十年(1573—1582年)的锐意革新,然而颓势已成,不可逆转。启祯两朝,更是江河日下,犹如痈疽积年,只待溃烂了。
土地兼并,这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尤其是它的晚期,是一个无法解决的社会问题。明末,不惟地主豪绅巧取豪夺,“求田问舍而无所底止”,更有官庄的肆意侵吞。据《明史·食货志》载:“神宗赉予过侈,求无不获。潞王、寿阳公主恩最渥,而福王分封,括河南、山东、湖广田为王庄,至四万顷。群臣力争,乃减其半。……熹宗时,桂、惠、瑞三王及遂平、宁德二公主庄田,动以万计,而魏忠贤一门,横赐尤甚。盖中叶以后,庄田侵夺民业,与国相终云。”[2]仅以江苏吴江一地为例,“有田者什一,为人佃作者什九”,土地兼并已经发展到如此严重的地步。加之私租苛重,缙绅飞洒、诡寄,转嫁赋役,“佃人竭一岁之力,粪壅工作,一亩之费可一缗。而收成之日,所得不过数斗,至有今日完租而明日乞贷者”。[3]
明末,在以农民为主体的广大劳动者身上,既有私租的榨取,复有官府繁苛赋役的重压,而辽、剿、练三饷的加派,则更属中国古史中所罕见的虐政。崇祯十二年(1639年),御史郝晋上疏,对加派的苛酷惊叹道:“万历末年,合九边饷止二百八十万。今加派辽饷至九百万,剿饷三百三十万,业已停罢,旋加练饷七百三十余万。自古有一年而括二千万以输京师,又括京师二千万以输边者乎?”[4]在重重压榨之下,人民生计荡然。崇祯末年,自江淮至京畿的数千里原野,已是“蓬蒿满路,鸡犬无声”[5]。
同经济的崩溃相终始,明末政治格外的腐败:阉寺弄权,士绅结党,贪风炽烈,政以贿成,一片亡国景象。明神宗在位40余年,蛰居深宫,侈靡无度。熹宗一朝,宦官魏忠贤一手障天,祸国殃民,“自内阁六部至四方总督、巡抚,遍置死党”[6]。魏氏党羽,推行恐怖政治,“广布侦卒,罗织平人,锻链严酷,入狱者率不得出”[7]。政治黑暗,无以复加。天启六年(1626年)八月,浙江巡抚潘汝祯请为魏忠贤建生祠。一人首倡,群丑效尤,竞相建祠于苏、杭、松江、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四川等地,“计祠所费,不下五万金”[8]。寡廉鲜耻,趋炎附势,已成一时风尚。而炽烈的贪风,公行的贿赂,在明季官场更有席卷之势。崇祯帝即位之初,户科给事中韩一良上疏言道:“然今之世,何处非用钱之地?何官非受钱之人?向以钱进,安得不以钱偿?……以官言之,则县官行贿之首,而给事为纳贿之魁……科道号为开市。臣两月来辞金五百,臣寡交犹然,余可推矣。”[9]崇祯当政17年,尽管孜孜图治,然而病入膏肓,积重难返,历史又岂是个人意志所能转移!因此,崇祯一朝“事事仰承独断”的结果,不惟于事无补,反倒使“谄谀之风日长”[10]。这样腐朽已极的封建专制政权,理所当然要遭到历史的淘汰。
正当朱明王朝积弱待毙之际,地处我国东北的建州女真崛起。自努尔哈赤于万历十一年(1583年)兴兵以来,短短半个世纪,雄踞辽沈,虎视关内。皇太极继起,挥师频频叩关,出没于山东、山西、河北,乃至京畿一带,成为终明之世不得摆脱的敌对力量。而置朱明王朝于死地的,则是无路可投的农民大众。天启七年(1627年),陕西白水县农民率先举起义旗。星星之火,倏尔燎原,于崇祯十七年(1644年)将腐朽的朱明王朝埋葬。但是李自成的大顺农民政权,由于其小生产者的局限,没有能够得以巩固,入据北京仅仅40余日便又匆匆西去。明末农民大起义的胜利成果,为拥兵西进的满洲贵族所攫夺。中国封建社会没有发生根本的变革,而只是凭借农民起义的力量,实现了改朝换代的政治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