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遐思(陈先达哲学随笔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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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上篇(7)

天上的月与水中的月

水中的月为天上的月,眼中的人为眼前的人。天上一轮月,江河湖海中无数个月。所谓月照万川,就是这个意思。可水中实际上并无月亮,水中捞月是白费劲的。

一个哲学家不区分第一性与第二性,不区分存在与反映,满足于说天上的月与水中的月不可分,或者彼此联系之类的貌似深沉的话,其实无非是一种比较精致的唯心主义而已。

民间故事中的狮子掉进井里(狮子发现井里也有与自己同样凶猛的狮子而怒不可遏)、狗抢骨头(狗抢水中自己影子口中的骨头),嘲笑的正是那种否认第一性与第二性区分的唯心主义者。我总是想,不管唯心主义理论如何精致,说得如何天花乱坠,如何引经据典,如何援引“最新科学成果”,只要它鼓吹区分第一性第二性是旧的思维方式,最新成就是主客体在实践中融为一体,你就根本不要相信,除非他能从水中捞出月亮,从狗嘴里(水中的)抢到骨头。

谈死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是对死的认识的最高境界,是对死的意义理解通达之至极。文天祥不仅以死来昭示后世,而且以对死的价值的体认激励后人。可是这两句诗的真实含义不是纯道德的说教,而是以对自然和历史的认识为依据的。

“人生自古谁无死”实际上讲的是自然规律。凡人必有死。岂止是人,凡物必有始终。人有生死物有始末,这是永恒的宇宙普遍规律。

“留取丹心照汗青”实际上讲的是社会规律。如果历史无是非,无对错,无忠奸,是一笔糊涂账,那当然无所谓名留青史、遗臭万年的问题。承认历史的客观性,承认历史可以进行客观的科学的价值判断,才有青史留名的问题。

所以,死的问题不单纯是人生观问题,而且是自然观、历史观问题。对人生问题的体悟有赖于对宇宙、历史、人生的综合理解。

人的本质

马之所以是马,是因为它具有马的本性;之所以是良马,是因为这种本性表现得最集中、最充分。如果一匹马根本不具有马的特性,形状像牛,叫声如猪,跑起来如狗,这不是马而是怪物。这种使马成为马的特性,是马这个种所具有的类本性。所以生物中种的关系是个体与类的关系。类本性是一种自然性,它不是在个体之外存在的东西,而是个体所固有的自然本性。这是生物长期进化的结果。

可是如果用这种观点来观察人类,就会陷入理论误区。人当然也是动物中的一个类,因此任何个人同人这个类,存在与其他动物相似的关系,即个体与类的关系。从人作为类的角度看,如果一个人不具有人所共有的类特性,例如没有语言,没有思维,没有七情六欲,没有喜怒哀乐,尤其是没有劳动能力的潜在可能性与现实性,当然不是人。人要成为人,首先从种的角度看,应该具有人所共有的东西。可人不同于一般动物,人不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社会存在物。人的最本质的东西不是生物学上的类,而是在物质生产的基础上组成的社会的成员。所以人的本质,除了人作为类具有的类本质外,最主要的是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社会本质。即使是自然本性,也会受到社会的再铸造而发生变化。所以,人的本质不是永恒的超历史的,而是具有社会形态的特性。我们只有通过奴隶制度才能理解奴隶主的残忍,只有从资本主义制度才能理解私有者的贪婪。人的本质不能用人的类来解释,只有把人放在社会中才能理解人的本质。所以,我们可以说,动物的本性在动物自身,但我们不能说人的本质在人自身。人的本质在于它所依存的社会,也就是马克思说的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是人与一般动物的根本区别。一切抽象人性论者都是从这里陷入误区。

人性

有没有人性这个东西?当然有。动物有自己的本性,人难道没有自己的本性吗?可人性究竟是什么?这是个颇为不易回答的问题。人的自然本性,如生存、繁殖、希求健康长寿,即我们通常所说的饮食男女,当然是人的本性。

可超出这个范围,人们都可以看到所谓人性是文化、教育、环境等多种因素的结合物。一个人见到穷人同情怜悯,我们说他有人性;一个人不仅不同情反而压迫穷人,我们说他没有人性;一个人对父母很孝敬我们说他有人性,如果他虐待父母,我们说他没有人性。很显然,这里所说的人性不是指人的本性,即性善还是性恶,而是指良心。有没有良心,是属于道德范围。良心本质上是一种教养。

人性表现在人的行为之中,是人们用来判断和评价人的行为的一种尺度。这种尺度是一种变化着的尺度,是时代的、历史的、社会的、伦理的。因此,每个时代是否符合人性的标准是变化的。

类意识

人和一般动物的一个根本区别,是人有类意识,即能意识到你和我一样是人,是属于一个类——人类,这就是费尔巴哈的看法。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也是这样看的。知道所有的人都属于一个类,与是否以人的态度对待人是不同的。历史和现实表明,以人的态度对待人并不是人的本性,而是表现一种新的社会关系。屠格涅夫的小说《木木》表明,奴隶主对待奴隶比木木对待狗要残酷得多,木木以人的态度对待狗,而奴隶主是以狗的态度对待人,至于当年德国法西斯对待犹太人,日本侵略者对待中国人无不如此。在人与人的关系中起决定作用的并不是抽象的人性,而是利益——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利益的性质则取决于生产关系。一个人、一个阶级、一个国家,为了自身的利益可以对另一个人、另一个阶级、另一个国家采取极其野蛮的做法,这是一种非人的态度。300%的利润可以使人冒上绞架的危险,那为了更多更多的利益还有什么事不能干?在阶级社会中脱离阶级关系、阶级利益来考察人与人的关系,只能像恩格斯说的“出丑”。用类意识来观察历史,观察人与人的关系是得不出正确结论的。在阶级社会中最根本的方法还是阶级分析方法,在阶级消灭以后,则应该是唯物史观的社会分析方法。

人道主义的社会制约性

我们不同意抽象人道主义,并不意味着我们在任何意义上都不同意人道主义。我们反对以抽象的人性作为人道主义的根据。我们应该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角度来看待人道、人性问题。

人是社会存在物。人的思想、道德、行为都有社会原因,而不是决定于人的本性。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由于利益的冲突,可以比人对待动物还野蛮。人与人之间的残杀,尔虞我诈,可以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是动物界所未有的。这当然不是说,人的本性比动物坏,而是社会使然。人并没有永恒不变的为善或为恶的本性,为善为恶都是后天环境决定的。从社会制约性来看人的行为,就不会把一切推给人性,从而掩盖了产生一切恶的实在原因,因而也找不到根除恶的方法。我们当然期望人们彼此以人相待,但要做到这一点,一定要创造一个能以人相待的社会环境,而不是呼唤人性的复归。如果我们把一切归结为人性,用人性的召唤代替社会改造,只能让罪恶永远存在下去。

我们全都是些集体性的人物

歌德在逝世前一个月的一次讲演中,发表了一个极为重要的观点,他说,伟大人物的成就不应简单地归功于他们个人的所谓天才,而应归功于当时社会状况和他接触到的前辈和同辈的教益。歌德还说,事实上我们全都是些集体性的人物,不管我们愿意把自己摆在什么地位。严格说来,可以看成我们自己所特有的东西是微乎其微的,就像我们个人是微乎其微的一样。我们全都要从前辈和同辈那里学到一些东西,就连一些最伟大的人物单凭他特有的、内在的自我去对付一切,他也决不会有多大成就。

这话说得多好啊!其实在社会中一切物质产品都是集体性的产物,尽管从形式来看某件产品最终是由一个人制造出来的,但是从这个产品的原料、制作、工艺来看都凝结着一定的社会力量,精神产品更是如此。举凡科学的发明、艺术的创作无不体现着集体的智慧。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过一段非常好的话:“甚至当我从事科学之类的活动,即从事一种我只是在很少情况下才能同别人直接交往的活动的时候,我也是社会的,因为我是作为人活动的。不仅我的活动所需的材料,甚至思想家用来进行活动的语言本身,都是作为社会的产品给予我的,而且我本身的存在就是社会的活动;因此,我从自身所做出的东西,是我从自身为社会做出的,并且意识到我自己是社会的存在物。”[1]

我们有些人往往过分夸大自我的力量,什么都是我,我,我,仿佛自己是世界的唯一创造者。其实个人的力量总是有限的,人的真实力量的发挥往往要借助于集体的力量,善于吸收前人的经验和成果。我们每个人不仅要善于做到这一点,而且要清清楚楚地意识到这一点,意识到我们都是一些集体性的人物。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2卷,12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个人与个人主义

人类历史的发展是独立的个人逐步形成的。在氏族社会中,个人从属于氏族,是氏族中的一员;在封建社会中,个人从属于家族,是家族中的一员,这是马克思所说的人对于人的依赖时期。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作为自主的个人出现在市场上,作为平等的一员从事交换;人作为独立的个人以物作为中介相互联系。独立的个人的形成是社会的一种进步。

独立的个人当然有自身的利益——个人利益,争取和维护自身的个人利益是正当的,是资本主义社会比封建社会进步的表现。个人利益不等于个人主义。个人主义是一种处理自己与他人的、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的根本原则,它以自我为中心,把对自己有利视为处理一切关系的唯一的最高的出发点,所以个人主义的本质是利己主义的。我们尊重个人的利益但反对个人主义。

人的使命

人应该有使命意识,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意识到这一点。马克思说过:“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务,至于你是否意识到这一点,那都是无所谓的。这个任务是由于你的需要及其与现存世界的联系而产生的。”[1]

人作为人,都处于社会中的一定地位,也就是说都扮演一定的角色。社会角色就包括人的使命。当然,并不是人们都能意识到这一点。能充分意识到自己的角色和使命的人是自觉的人,而意识不到甚至根本没有这种意识的人是浑浑噩噩的人。这实际上是个人生观的问题,是人活着为了什么的问题。

我们决不能把社会角色看成是固定不变的,永远如此的。角色不仅不可能固定不变,实际上人的职业地位特别是阶级关系的大变动都是角色的变动。在阶级社会中,阶级斗争的核心就是改变本阶级的不利的角色地位。例如资本主义社会下的无产阶级的全部斗争,就是改变本阶级的被剥削被压迫地位,而不是安于自己的角色地位。力图改变被奴役地位的是革命者,安于被奴役地位的是不觉悟者,而赞美这种地位的却是彻头彻尾的奴才。所以角色意识可能只是一种职业意识,而不是一种使命意识。在阶级社会中要把角色意识提高到使命意识,这就要把争取角色的变换与整个阶级的解放结合在一起。“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所表现的责任意识以及忧患意识,都是超越个人角色局限的社会的阶级的意识,是一种真正的使命感。

社会主义社会当然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但社会中人的角色也不是永恒不变的。革命者从不认为凡现实的都是合理的。由于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仍然存在富人和穷人,以及扮演各种角色的人。我们当然要逐步改变这种状况,真正使社会中人的角色与人的尊严和能力相适应。发展生产力,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才是社会主义社会中人的真正使命。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3卷,32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何谓见物不见人

马克思主义哲学反对把抽象的人作为哲学的出发点和归宿,反对把人的抽象本质作为历史的尺度,并从中引出人的价值、人的尊严、人的权利。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唯物史观的角度来研究人,探求人的社会本质,研究阶级关系和阶级斗争,研究人类解放的道路。这一切,在西方学者看来叫见物不见人。难道无产阶级,难道劳动者这占人口百分之八九十的人不是人吗?事情很清楚,在他们看来这不是研究人,而只有研究不属于任何阶级、不属于任何民族、不属于任何国家的人才是研究人。可这种人在哪里?谁见过?其实这种人是一种抽象,在现实社会中是根本不存在的。

在当今世界,人的问题日益成为各种哲学学说关注的重点。可是西方的人本主义哲学,无论是西方资产阶级哲学还是西方马克思主义,他们所说的人都是抽象的人,并力图以这种人来改造马克思主义,这就是所谓马克思主义的人道化。

人,是现实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人的社会,人的国家。离开了人所生活的世界,离开了人生活其中的社会和国家,人就是非现实存在物,是哲学家头脑中的抽象。从这种意义上说,西方某些学者批判马克思主义见物不见人是“对”的,因为这种人的确是见不着的,也从来没有人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