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建立信心:自信积极表达主张
会议上,针对方案A与方案B,大家七嘴八舌,各自提出自己的主张。负责执行方案的凯西,心中迟迟拿不定主意,觉得两个方案似乎都有问题,但心中又怀疑:自己的想法真的正确吗?不断犹豫着该不该提出来。每当支持A方案的同事发表意见,凯西就倾向采取A方案;当支持B方案的同事开始反驳,凯西就会跟着怀疑起另一方案的可行性。“我觉得,A方案可能有个问题,就是……不要比较好吧……”凯西小声的发言,隔壁的资深同事听了几句立刻笑了一声,让凯西越来越没有信心说出反对意见,她的话都还没说完,马上被同事们打断。最后,资深同事说:“你两个方案都做做看好了。”“下星期就做好给大家看。”
愣住的凯西,不知道该怎么办,连还嘴的余地都没有了。
根据心理学家道格拉斯·麦格雷戈(Douglas McGregor)的研究,凯西的表现具有明显的消极导向,只希望别人帮自己做决定,是X理论中的典型表现。
麦格雷戈在1966年提出X理论和Y理论(theory X and theory Y),相对于X理论的消极被动,Y理论认为人们有积极的自我督导能力,希望自己能做决定。如果想成为Y理论的代表人格,拥有对事物的主导权,就应该具备积极自信的态度;若经常自我怀疑或缺乏自信者,便容易成为X理论下的被动人格。
人在表达拒绝的过程中,必须先对自己有充分的认知,沟通时展现自信、积极应对。若说话时缺乏自信,则会显出一种刻意中立的样貌,让自己看起来毫无主张或见地,暗示对方帮你做决定。这时就成为被支配的X理论实践者,容易被对方说服,无法成功地拒绝他人。
其实,人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举止告诉对方,希望对方如何跟自己相处、如何对待自己。如果一个人总是表现出畏缩、缺乏自信的样貌,甚至企图讨好对方,别人自然认为这是你期待的相处之道,形成不对等的关系。因此,只要改变自己,就能改变别人对待我们的方式。她认为,“拥有自主性”就是“拥有拒绝力”,我们是自己的主人,有权力、有能力告诉别人,该怎么与我们相处,时时巩固内心的自信,才不会陷入无法拒绝的泥淖。
由内而外找到自信,创造主导影响力
那么,应如何培养并发挥自主性呢?有自主性的人,会尽可能把关心的重点放在自己影响力可及的范围内;相反地,容易受影响的人,则把重点放在他人的眼光、行为等无法掌握之处,把自己交给别人评价,让影响范围渐渐缩小,产生无力感。斯蒂芬·柯维(Stephen Covey)曾提出类似概念,他以“关注圈”与“影响圈”解释:人若只关心自己的关注圈,就会自认是大环境之下的受害者,被动地受他人行为牵制;若能培养自己的影响圈,以积极主动的方式思考,由认为“我的处境是外界造成的,我无法改变”(只关心自己的关注圈),转换成“我的处境是自己抉择的结果,我可以创造出自己想要的”(开始培养自己的影响圈),就能主动做出改变。“拒绝”和“接受”,是你自己的选择,你可以主导自己的影响力,而不仅是关注别人帮你设定好的圈圈。
这其实和挑食有些类似:一直不去尝试是因为觉得“以前没做过,所以不敢尝试”。但只要勇于迈出自我判断的第一步,就能逐步产生信心,展开有建设性的相处模式。由于影响圈并非万灵丹,拥有看清应努力到何种程度、超出哪种程度就要放弃的能力,也是拒绝力的一部分。
找出比对方好的优点,助长自信气势
由播种内心的自信种子开始,建立表达拒绝的自信。以凯西的故事为例,她因为被同事笑,进一步影响自己对事情的态度,最后自动认为自己的想法一定是错的,这种现象称为“关联法则”,因为某情况感到挫折,此后无论再发生任何事,都容易再产生负面想法,形成“负面连锁反应”,一旦陷入,就难以恢复自信。
1次不拒绝,2次不拒绝,3次、4次……拒绝他人的自信不足,陷入无止境的答应循环,则是一种气势不足的负面连锁反应。面对这种情况,《反击的智慧》一书提出“感受小胜利”的自信增强法。
当遇到地位较高、说话较强势的对象,一般人心中不免认为:“天啊,老板好有威严。”“顾客要选择别的厂商了。”“资深同事好像很厉害。”由于你只看见对方的优点,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信心便慢慢流失。此时应该试着在心中找出对方的弱点,并加强自己的长处,进一步增强表达的自信心。可以从最小的事情开始,慢慢扩大自信,如:“头发那么少,还是我的比较多。”“态度那么骄傲,还是我比较谦虚。”
凭借这种微小的胜利感,将内心的自卑感导正,并寻找更多的胜利感,相信“在某个地方我一定赢他”。只要重复3次,在心中找出3个比对方好的优点,就能产生一股自信的气势,使情绪更加放松,不再受对方压制,要说出拒绝的话语便非难事。
建立拒绝的自信
拒绝他人的时候,无论对象是谁、在何时何地,谨记自己拥有以下10项权利,自信地说出拒绝的主张。
·我是独立自主的个体,拥有配合自己的情况决定优先级的权利。
·我是聪明又有能力的个体,拥有别人以尊重的态度跟我相处的权利。
·我拥有用言语来表达自己心情的权利。
·我拥有说明自己意见和价值观的权利。
·我拥有自己说“Yes”或“No”的权利。
·我拥有犯错的权利。
·我拥有改变想法或心情的权利。
·我拥有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权利。
·我拥有不需要将别人的烦恼全揽在自己身上的权利。
·我拥有不需要仰赖别人认同的权利。
资料来源:《25岁前一定要学会的拒绝力》,胜间和代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