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疾走·阳明山·初恋之殇(1)
血色的初恋,是花样年华陨落的伤疤。冰冷的亲吻,难温热那饱尝孤独的少女之心;僵硬的拥抱,亦无法填补那遍体鳞伤的寂寞。
【穿着红鞋旅行】
那日,母亲带着姐妹二人去定制皮鞋,美丽迷人的陈田心选中了黑色的漆皮,泛光且油亮;平日素爱灰色的三毛,竟直直地盯着一块红色的皮子,要了一双红鞋。
一双红色、闪亮、光鲜的皮鞋,让陷入泥泞旅程的三毛茁壮了脚力,健步如飞地走出了自我幽禁的心灵牢笼。从迷乱中钻出,从困顿中爬出,从伤痛中挺出。
颜色,是心情映衬在这世上的招牌。抑郁的黑,昏沉的灰,此时都不能成为三毛心绪的征兆,只有那明媚的红,才是那爱丽丝奇幻梦境的优雅剪影。红揉开了抑郁,红褪去了自卑,红舒展了心扉,红弥漫了旅途。
那一对红由小渐大,撕开了厚重的包裹,让一颗不愿再发霉的果子从中轻滑而出,在重回光辉之下抖掉积在身上的尘土和泥屑,用那红彤彤的色彩标注着新一段的旅程。
阴仄仄的天,让苦行变成了疾行,也让这旅程掺入了加速的配乐。三毛开始了快速行走,她有些厌倦了漫步的颓废,只有追着情的疾走,才能让她体味到驰疾的痛快。这终生皆在追寻爱之真谛和伤之迷醉的苦行女,也渴望那狂驰的风过耳畔,也觊觎那快奔的眼掠万象。由是,心之颠簸化作脚下生风。
穿上红鞋的三毛,终自信满满地走入顾家学画。这个被自卑、自闭和自伤多重折磨的女孩,也渴望那翩翩起舞的雅姿得到喝彩,渴望那红色的粗跟皮鞋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
三毛仿佛从孤岛中被解救出来的贵族小姐,脱胎换骨地站在老师面前。她的心在狂跳,但并非是重获自由的兴奋,亦非是初见光明的快慰,而是爱情的和弦拨动了她的心曲。
那温和儒雅的笑脸,那高尚柔情的灵魂,已让三毛不由得眷恋其中,难逃离。
三毛的爱在顾福生面前淋漓尽致地释放而出,连同那自闭的素心。只是,这爱太不平衡,也太不完美。在顾福生眼中,她只是一个可爱、拘谨、脆弱的小女生,如一枝从温室移居到旷野的花朵,仅是刚适应了外面的风雨罢了,并无惹眼之处,自然也难让他心旌摇荡。由此,三毛心生怨恨,恨自己的年幼与娇小,恨老师的成熟和高壮,恨这段只有开幕序曲而无谢幕致辞的无果悲剧。
这世上纵有千般悲怆供人感伤,但最大的悲怆,许是开始便知道了结局,却又无力自拔,如染了毒瘾般痛苦却无法自救。
正当三毛纠结这等不到的爱时,一个意外的消息如平地惊雷,摧垮了她最后的信念——顾福生要去巴黎定居了!
巴黎,多么遥远、陌生的地方,埃菲尔铁塔刚硬冰冷,塞纳河水幽寂难懂,凯旋门的孤傲像一道魔鬼的音符,阻碍了刚从三毛心中奏响的爱之乐章。
顾福生已是她生命中难以割舍的一部分,就像她的眼睛、耳朵甚至心跳。老师的离去,等于为她做了截肢手术,是永久的、不可逆的缺损。于是,三毛绝望了,她不知在失去这些之后,将如何面对次日的朝阳。
人生苦旅,总要有知心路友因道不同而辞别,这并非宿命,而是潜在的法则。顾福生如此,将来有人也会如此。
因不想饮啜离别之苦,三毛没有送别顾福生,就像回避那惆怅而去的哑巴士兵一样。
“越南号”终带走了一位把她从地狱中解救出来的天使。
三毛的所有情与恨,都随着那船的离去而漂到了遥远之地,最终消失在一朵浪花中。
失去了天使的世界,如同葬送了信仰的天堂。在三毛的心中,只有那么一缕阳光可以温暖身上的冷痛,驱走郁积多年的伤痕。然而,它终是逝去,一如从未出现。三毛曾多次告诉自己,失去将是永久的不可得,若寄情于怀,只能陷入更深的泥潭中而挣扎无望。
顾家宅院,顿成一座孤零零的空楼。满地寂寥,四处沧桑。三毛明知斯人已去,却又被不听使唤的双脚带到此处,在凉风中驻足,在阴影中蜷缩,在追忆中感伤……
顾福生是喜爱三毛的,在临走前将其托付给白先勇照顾。
大师应朋友之情,对颇有文采的三毛尽心尽责。一次,白先勇主办的《现代文学》杂志社要举行联谊,他便亲自来到陈家让三毛前去。起初,还沉浸在离别愁怨中的三毛有所顾忌,但白先生诚恳期待的目光,终于让她挺起胸膛走出家门。
这是三毛在离开天使庇护下第一次接触外世,当她躲藏于白先生的步影中时,恍惚发觉自己已恢复了许多,不再对风吹草动敏感,不再对陌生脸庞防备。那颗曾被自卑锁链紧紧箍住的心,正在一阵柔和的雨水冲刷下渐渐软化、轻松。
三毛开始渴望被充足的阳光照射,渴望被新鲜的空气养育。
她要救赎自己,救赎那个被压抑多年的脆弱灵魂。
从此,三毛不再沉迷独自啃书、写作的生活,转而将部分时间用于社交。她会主动登门,看望她信赖的朋友,捧着一颗干爽之心与他人交换。这种交往为三毛新增了勇气,后在一位朋友的劝导下,已辍学七年的三毛决定重新进入学校——她考进了文化学院。
【爱与痛的拥抱】
成为三毛新旅地的文化学院,位于阳明山上。它原名为草山,据台湾府志记载:“草山以多生茅草,故名。”附近青山翠谷,满是一片娇艳欲滴的绿,原野开阔,放眼回眸,遍地皆是樱花、杜鹃,红艳的连成水天山色之妙。
文化学院风光绮丽,校风肃然。浓密的树荫,在地上落下朝圣之气;古色古香的砖瓦楼宇,装载了无数求索之心。
花前月下的风情,让这山间书院到处飘飞着春心的柳絮;象牙之塔的纯粹,让这世外学府随地散布着修心的绿茵。
进入学院,便要选择专业。本来,酷爱阅读和写作的三毛似乎应选择文学,抑或是让她曾沉醉许久的美术。然而令人惊讶的是,三毛选了哲学。
哲学,一个听来深奥难懂的学科,竟激发了感性的三毛那潜藏于心的挑战之欲。也许,经受过重大压抑的她迫切想要寻找有关生命的答案,因此才将其当作主修的课程。或许在三毛眼中,看似沉重的哲学散发着异样的浪漫,因它需要思考和认知,因它需要逻辑和辩证,能让散漫的思维以缜密的舞姿跳动翻转——这大概是三毛骨子内最为渴求的。
此时的三毛已砸碎了那扇关了许久的幽闭之门,因而在进入文化学院后,便以清新随和的形象映在同学的心里。那略带俏皮的刘海儿,那惹人怜爱的脸庞,那朴素无邪的微笑,都化成打开外人心门的通行证。
每逢上课,三毛那深厚的内涵便让同学心生敬佩。七年的自闭,让她善于用思考打发那满溢的时光,也让她在书本中寻到不少真知灼见。正因为此,同学不敢在她面前讲话过多,生怕被这冷静沉稳的女生抓了笑柄。与人为善的三毛从不与人争论,即使观点相违也仅是安静地注视,带着清淡寡味的笑。如此,同学对三毛的感情越加深厚,欣赏她的多才,更爱她的宽厚。
三毛的大爱,让周遭的人深感温热,不会对其望而却步;三毛的自伤,又让旁人心存畏惧,留出那一米安全线,便成就了一个活脱脱的三毛。
三毛虽聪颖好学,但她毕竟在家庭授课中成长,吸收的知识皆是精心挑选而与教科书上的大纲毫无瓜葛,且她不喜死记硬背,因而对基础的文学常识反倒不甚了之。结果,三毛大一的语文考试竟得了一个冷冰冰的“不及格”。老师在震惊之余,便让三毛补考。
考试,始终如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三毛求索学海的路途中。只因她对自由的获知天生痴迷,所以本能排斥这教导式的传承。遨游书海,畅快于书海;跋涉学涯,却隐痛于学涯。
深知补考无望的三毛,几经冥想后决定用交一篇文章来替代,幸而得老师应允。
文章的内容是三毛杜撰的一个家族故事,描述了主人公凄离别样的童年以及唯美含血的爱情故事。结果,老师被其深深打动,忍不住在夜间多次落泪,最后承认三毛是所教学生中最有天资的一个。
文造其魂,文塑其人,文修其心,文亦折其命。三毛与文字,如一对欢喜冤家,在宿命的暴雨下共用一伞,遂成割舍不断的纠结旅伴。
借于文字的拯救,三毛顿出火海刀山,不仅保住了学业,更保住了那颗敏感孱弱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