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星辰昨夜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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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远空之星

{我喜欢程靖夕,偷偷地,小心地,无畏地,爱着他,爱了很久很久。}

兰西和苏荷为我找的房子是一座旧式阁楼,还有个特别文艺的名字,叫梨园。

城南一角,钻进闹市后面七拐八弯的巷道内,跟在兰西后头迷迷糊糊间不知绕了多少个弯,最后终于在一排古朴平房的后头看见它姜色的屋顶。

雕花院门后头狭窄的院内,种着一株梅,是在这个节气里难得一见的颜色,新绿的叶和明红的花骨朵互相映衬,梅树对面是一方鹅卵石堆砌的小潭,说它是潭其实又不太对,因为它相对于潭来说实在是太小,用水坑来形容其实更适合些。

我咋着舌用眼睛把每个角落都搜刮了一遍,由衷感叹:“要是这里架上一座桥,那可真是小桥流水人家了。”

“我也有此意,准备开春时便在这砌一座石桥。”

声音自院子角落的躺椅上传来,原本我以为下面盖着杂物的毯子动了一动,掀开一条缝,露出一张眉目如画的脸,相比于他的五官更扎眼的是他染成红色的板寸头,乍看之下,我还以为是《灌篮高手》里的樱木花道走出了漫画世界。兰西在我耳边轻声说:“他是房东,阮文毓。”

我当时还在“樱木花道走出了漫画世界”这件事里神游,一时没有反应过来,顺口接道:“你好阮玲玉先生,我是宋初慈。”

兰西头痛地嘶了一声,“樱木花道”滞了滞,弯起一双眼睛,笑意盎然道:“请跟我念,阮——文——毓——”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连忙补救:“对、对不起,阮文毓先生。”

阮文毓点点头,将被子拉过头顶,又没了动静。

他这个反应我没有看懂,以为他还有下文,就愣在原地等他的下一步举动,院内鸦雀无声了一会,最后兰西拉拉我的手,示意我跟他往左边的楼梯走。

上了楼梯,我才看见自己要住的房间,是这座双层洋楼的顶层,独门独天台,光秃秃的水泥地上没有一点绿意,和下面完全是两个世界,所幸的是,房间内部的田园混地中海式装修,看起来清新整洁,阳台上是几盆新鲜的绿叶植物,看上去很有夏天的味道,连带着房间里的温度好像都要比外边暖上一些。

兰西边给我收拾东西边道:“阮文毓住一楼,你住二楼,虽然说男女有别,但你俩实际上只是共用一个院子而已,所以也没了这层顾忌。”顿了顿,压低嗓音继续道,“这个阮文毓,我上次来给你找房时,他就特地提醒我,他最恨别人叫他阮玲玉。”又同情地啧了声,“看他刚才的反应,我觉得,十有八九是不高兴了。”

我将相框一个个从箱子里拿出,小心翼翼地摆上柜子,毫不在意地说:“你就别给我塑造恶房东的形象了,能把院子布置得那样别具匠心的人,一定有个海纳百川的心胸,怎么会在意这么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儿?”

兰西呵呵笑了两声:“你真是无时无刻不在刷新你的下限啊。”

我对他做了个鬼脸,转头拽着袖子擦了擦老宋遗像上的灰,对镜框内看着我慈祥微笑的老宋轻声道:“爸,欢迎入住我们的新家。”

当时我满身心都是入住新房的喜悦,连带着看谁都是美好的,所以也没去计较兰西损我的那句话,也发自肺腑认为房东是个文雅且长相脾气俱佳的人。后来我才知道我着实太天真了,还天真得很彻底。阮文毓的心胸,装他自个儿都挤得慌。用个形象点的比喻,大概就是院子里的水坑,我是说,在正常人的心眼都和水潭那么大的前提下。

房子收拾到一半,兰西接到了经纪人Carry打来的电话,Carry告诉他,她已经为他订好机票,让他现在立刻去机场,若明天没有在苏梅岛看见他,后天她就会让自己横尸查汶海,往后她夜夜出现在他梦中,常伴他左右。

兰西曾对Carry有过这样的评价:“她不应该叫Carry,应该叫Crazy。”

娱乐圈这个大染缸,你不去沾惹是非,是非也会来找你。当年兰西初出茅庐,就得到诸多赏识,风头正劲,自然遭到许多比他先入行又红不起来的人嫉恨,暗地里做了许多小动作,将“兰西委身某知名编辑”这样不实的报道卖给媒体,无良媒体以讹传讹,一时间,兰西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就在我们都以为兰西的演艺生涯会因此走向下坡路时,Carry把自己关在办公室整整三天,第四天早上各大报刊杂志的娱乐版封面就是——据国内某知名社交网站披露,某三流影星编造流言黑兰西事件全过程详解。跟着报道上的网址找过去时,帖子已经突破三亿点击量,主贴楼下回复的,清一色是让编造流言者滚出娱乐圈的留言。

结果就是,造谣者被公司雪藏,刊登不实报道的媒体花了三个版面来向兰西道歉,兰西的演艺生涯不仅没有因此受影响,反而赢得了大量同情票,让原本不认识他的网民都关注到他。

我们带着感激和膜拜之情寻找了那个神秘的楼主许久,都无果,直到有一天,Carry被兰西整天不务正业地找“恩公”行为惹急了,便当着他的面打开网站,登陆账号,集体瞬间石化了。原来Carry就是那个帖子的楼主,她把自己关在办公室的那三天里,购买了一堆水号,用IP编码器分裂成不同人顶贴爆料,最终激起网民的共鸣,无声地给兰西打了漂亮的一仗。

兰西因为这件事身价暴涨,给她的提成也比以前多了几个档次,她投在购买水号和IP编码器上的钱不知赚回了多少翻。

最难得的是,在我们向她表达内心的崇拜之情后,她只是顺了顺厚重的齐刘海,扶着黑框眼镜淡淡一笑:“动什么都别动我的饭碗,否则,哼。”

意味深长的尾音让我们仨不约而同地摸了摸起了层鸡皮疙瘩的手臂。

所以,我一点也不会怀疑,若兰西没有听话如期赶到苏梅岛,让片方告兰西毁约,她不仅拿不到这部戏的提成而因此扣奖金,如此大动她的饭碗,她绝不会食言立马横尸查汶海。

为了不闹出人命,也为了不让中国经纪人界流失这样一个人才,兰西听话地重返苏梅岛,临去前像个老妈子般对我千叮呤万嘱咐不要接近程靖夕。

我一面小鸡啄米地点头,一面想,在我心里,早已将程靖夕定位为洪水猛兽那一级别,自然会绕道远离他,所以,兰西这个嘱咐简直就是对我智商的侮辱。

后来事实证明,我的确是高估我的智商了。

夜里收拾行李的时候,我才发现一直携带在包里的护身符不见了。

那是老宋曾亲自到普陀山给我求来的护身符,佑我一生平安,这也是老宋留给我的最后一份生日礼物,我自然如视珍宝。

我认真回忆了一番,记起最后一次看见护身符,是白天在老宅收拾行李的时候,误将装有护身符的散钱包落在了浴室的梳洗台上,因为当时正在拭擦弄脏的皮包,没想手拙,弄湿了内层布料,我唯恐护身符浸湿,连忙拿出装有护身符的散钱包。

本想着走之前带走,哪知苏荷一通电话打来,我和兰西怕她等得急,就匆匆忙忙离开了。之后被程靖夕那一惊吓,加上入住新房的琐事,忙忙碌碌间,就忘了这件事。

落下护身符这件不幸的事中,幸运的就是程靖夕白日里明明确确地说了,他不想要这房子了。我总不能让护身符躺在老宅里被老鼠蟑螂霸占了吧?当然,更不能便宜了程靖夕那家伙,万一哪天被他发现丢了怎么办?所以现在,我必须立刻去把护身符拿回来。

没有丝毫犹豫地,我爬起来穿衣洗脸,准备夜探旧居。

我十六岁的时候,正值青春叛逆期,是个不安分的主,逃课夜归的事没少干。

老宋虽然是个慈父,但独独在跟学习有关的事上严格到令人发指。

那个时候,老宋俨然就是一复读机,时不时声情并茂地给我重复他的血泪史:“小慈啊,你不要生在福中不知福啊,想当年,爸爸可是想读书都没有机会,那会儿我初中毕业考职校差三分没考上,想问你奶奶要钱补考可是又没钱,如果我有你现在这样的条件,肯定会努力学习为找到好工作走上人生巅峰……”

我毫不客气地打断他:“爸,话别说得太绝,你那会要是有我现在这样的条件,说不定就不思进取了,整天想着怎么追人家小姑娘,成为纨绔富二代败光家财走向人生低谷。”

我因为这句话,被老宋禁足了一个月,还是在寒假的时候。

况且,这寒假还是我盼了半年之久才盼来的寒假!

我崩溃了,感觉人生无望了,整天以一副病入膏肓的脸面对我家的清洁阿姨以及我爸特意请来看着我的“保镖”们,看得他们心惊胆战。后来有一天苏荷来看我,她先是被我病入膏肓的样子吓,以为我得了不治之症,命不久矣,在得知真相后,她神秘地凑近我,问:“你听过长辫子姑娘的故事吗?”

我把头搁在床垫上,面无表情地说:“哦,听过,就是那个长着长辫子的姑娘想搭免费火车结果临站跳车的时候头发太长被车门夹住最后死翘翘变成厉鬼的恐怖故事吗?”

“什么鬼故事!”苏荷翻翻白眼,“你能不能看点有营养的东西,我说的是格林童话里面,长辫子姑娘把头发放到窗外让王子顺着爬上来幽会的故事呢。”

原来是个关于偷情的故事,也不见得多有营养。

如果放在往常,我一定会很雀跃地和苏荷深入探讨一下其中细则,但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我实在没有心情。

苏荷说:“喂,宋初慈,你是关傻了吗?就不知道借鉴人家爬窗户这个事吗?”

我苦着脸道:“我又没有长辫子。”

苏荷静了一会,下了结论:“果然是关傻了。我的意思是,你看,你的房间虽然在二楼,但你家院子里这颗歪脖子大树的枝桠刚好伸到阳台,且生得还算粗壮,虽然你最近胖了不少,但也还在能承受你体重的范围内,你完全可以翻窗出去。”

将她的话在脑中过滤了番,我瞬间就从病入膏肓的患者进入到了女神经病的角色,一跃而起,将毫无防备的苏荷扑倒在床,往她脸上狠狠地亲了一把:“苏荷,你真是我的贴心小棉袄!”

苏荷嫌弃地推开我,用手背擦着脸道:“离我远点。”

隔天苏荷就和兰西借着温习功课的借口,陪我在树上爬上爬下了多次,这棵树长得很懂事,枝繁叶茂的,枝桠宽度和坡度都很人性化,唯一让我感到无奈的是,从这棵树下来到院子后,还得从铁门之间的缝隙穿过去,才真正算得上逃出外面的世界。

当年我正是身体茁壮发育时期,饭量很大,身材其实是有点纵向发展的,为了能顺利进出铁门,我默默减了不少饭量和零食,苏荷就常说,我能扼杀掉像球靠拢的悲惨青春期,保持如今的白骨精身材其实要谢谢这个铁门。

当然了,我的胸前十年如一日没有波澜也是在当初发育时期拜铁门所赐。但,老祖宗不是常说,有得必有失,在这个问题上,我表示看得很开。

上了大学后,我就再也没干过翘家这档子事。

歪脖子大树和铁门一时间没了用武之地,我私以为它们一定很孤单。如今,能与它们再次亲密接触,着实是件令人倍感怀念的事。

但环顾了一下四周,无边的夜色下,树影叠重的别墅背后,修剪齐平的杂草上挂着夜露,连只夜巡的虫都没有,此刻我的境地,实在不适合怀旧。

我脱下外套,好不容易从铁门外钻进来,胸口已是一阵痛感。初冬的夜,虽然不比隆冬的凛冽,但吹在身上依然湿冷。夜风呼呼灌进衣领袖口,那感觉,就像吞下整整一罐薄荷糖,让胸口的痛更加明显。

万籁俱静中,我抱着双臂在歪脖子树下观望了会,握着拳头深吸了口气,抱着树干开始往上爬。

爬树这一行,我生疏了好几年,所以现在爬起来并不是那么利索,有几次脚底打滑还差点掉下去,所幸的是,歪脖子树并没有为难我这个老朋友,花费了些时间后,我便靠近了窗户,轻轻一推,就开了。

我在心中对自己宝刀未老的行为点了个赞,愉快地迈了过去。脚落在柔软的地毯上,轻得几乎没有声音,我关好窗,整好窗帘,转身正待走向浴室,眼风扫过床上时,猛然间就被吓得往后退了一大步,重重撞在窗户上,带出不算小的声响。我及时捂住了嘴,没让尖叫声漏出来。

我定格在原地,不敢动弹,屏住呼吸瞪着床上紧闭着眼的程靖夕,他似乎睡得很沉,我弄出这么大的动静,居然连个翻身都没有,这倒霉孩子,要是遇上入室盗窃的,他一定会被偷得只剩一条内裤,说不定还有劫色危险。

但我现在没功夫担心他会不会被劫色这个问题,我现下的处境,更值得忧虑些。

什么叫做进退两难,我算是深刻体会到了。

若现在转身原路返回吧,又似乎对不起我半夜千里迢迢从城南赶过来的行为,也对不起方才我那被铁门压过的胸。

这么一想,退路是没有了,只有硬着头皮按原计划实行。

又心惊胆战地观察了会,见程靖夕没有醒过来的意思,我沿着窗帘慢慢伏下身来,贴着地毯,一面匍匐前进,一面时刻注意着床上的动静,满腹疑虑。

程靖夕怎么会在这里?

诚然,房子是他的,出现在自己家也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但白天他曾表示过对房子的嫌弃,就算他是个善变的人,可变得如此之快我还是头一次见。

最让人想不通的是,屋内那么多客房,还有老宋的大居室在先,他为什么要跑到我的房间,睡在我的床上?

满腹的疑虑中,我总算顺利潜进了浴室,就着手机屏幕发出的微弱亮光,我一眼就看到了梳洗台上的搓澡巾。一时间兴奋得有些过了头,放松了警惕,蹭地一下跳起来,抓起搓澡巾就想逃。

啪嗒——

耳边传来清脆的开关声,在寂静的夜里像是被放大了几十倍,震得我全身汗毛直竖。

突如其来的强光让我不由闭上眼,低低的脚步声在身后响起时,我双手紧握在胸口,脑里一片混沌,只留三个镶金大字:完蛋了。

屏着呼吸石化了几秒,预期中程靖夕低沉的声音并没有出现,而是,出现了另外一种让人尴尬又无解的声音……

我愣了愣,缓缓睁开眼,看见镜子上,身穿白色睡衣的程靖夕正对着马桶的背影。

他居然泰然地解起了手?!

我只觉得一道雷劈到了脑门上,劈得我眼冒金星。

扶着梳洗台缓了缓,我开始纠结起来,他一定看到我了,现在我是该自觉地同他打招呼解释下半夜闯进来的原因,还是不要脸地调头跑走?

正纠结时,耳边又是一阵冲马桶的声音,恍然抬头,就看见程靖夕面无表情地朝我走来,眼神无焦地直视前方,因为身高的差距,并没有落在我身上。

他几步就走近了梳洗台,我紧张地瞪着他,在他快要走到我身旁时,立马双手揪着耳朵蹲了下来:“对不起我也不想来的,可是我的东西落在了这里,我特意挑这个时间来就是不想让你看到我而觉得膈应,但是我没有想到你会在这里我马上就走。”

几秒内不带停顿地说完这句话,来不及继续崇拜自己的好气魄,只听见了水流的声音。

偷偷掀起眼皮往上看去,只见程靖夕双手合起放在水流下左搓搓右搓搓,然后关掉水龙头,用摆在一旁的手巾擦了擦手,转身走了出去。

一副无视我的样子。

我注视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门口,脑子里忽然闪过几个大字,他不会是在梦游吧?

这个想法一出,我愣了一愣,认真想了想,是了,他绝对是在梦游。否则,以他的性格,一定是靠在门沿上用让人不寒而栗的眼神扫得我颜面无存,再挥挥手,蹦出俩字:“出去。”

短短几分钟里,心情大起大落这么多次,脑子居然难得清醒起来,我实在很佩服自己临危不乱的风范。

认清了这个事实,我变得大胆起来,直直走了出去,程靖夕不在床上,卧室的门打开着,走道里的昏黄灯光柔软地铺了进来,我沿着走道轻手轻脚地下了楼,看见程靖夕懒懒地靠在客厅的沙发上,对面电视机的幽蓝屏幕里正播着动物世界。

有着标准普通话的旁白男声正在讲述大马哈鱼的洄游:每年秋季,成群结队的大马哈鱼沿江而上,他们不摄食不停顿,日夜兼程的赶路,不管是遇到浅滩峡谷还是急流瀑布,都不退却,冲过重重阻挠,直到目的地,然后体力消耗殆尽,产卵而死。

它们跋涉千里,为的不过是一场明知后果的悲壮死亡。

从沙发后绕过去,我站在沙发一侧,看着梦游中在看电视的程靖夕,心里陡然生出许多愁绪与叹息,不过是看到大马哈鱼的一生想到自己罢了。

因为在追逐程靖夕的这条路上,我其实同这些悲壮的大马哈鱼并无两样。

你会喜欢一个人多久呢?

会多久?

即使时光附上青苔辨认不出彼此的模样,横隔着比几千几万里的大洋陆地更遥远

的距离,明知结局注定是离别。

就算是那样,你还会义无反顾地喜欢他吗?

我会啊。

我喜欢程靖夕,偷偷地,小心地,无畏地爱着他,爱了很久很久。

从我十三岁时起。

那是记忆中多么遥远的时光,我记不起其他事情,却独独对程靖夕有关的惦念

不忘。

那年,我十三岁,本该是和苏荷一样坐在教室里读着并不喜欢的书的年纪,却因为生病休学了一整年,在医院常住。

那个时候,老宋仍是个司机,只是身份由当初的出租车司机变成了公司老板的专属司机,虽然薪水高了不少,但由于是老板的专属司机,所以老板什么时候有需要,无论手头在做什么,就得立刻出现。总而言之,自己的时间得随着老板的。

老宋对我很自责,说若不是因为自己忙得顾不了我,若不是自己无能,无法挣很多钱给我很好的生活,我也不会小小年纪就生病,同一帮大人挤在十人间的狭窄病房里。

老宋陷入了纠结,一方面,他想辞职专心照顾我,一方面,辞了职他就没钱供我治病。我自认是个懂事的小孩,也许是因为从小没娘的原因,知道老宋为了我发誓不再婚,一个大老爷们又当爹又当娘的不容易,所以就算自己害怕也不愿表现在老宋面前,假装坚强地安慰他:“爸,我没事,不用上学,其实我很开心。”然后一个人半夜躲在病房的公共厕所里哭,最后被外面等着的同房病人厉声喝出来。

现在看来,当时得的也不是什么重病,风湿热,但因发现得晚,出现并发症,打了不少价格不菲的激素。众所周知,激素不是个好东西,治愈的同时会给身体带来副作用,比如肥胖什么的。

我一样没能幸免于这个副作用,当时,我一个正值豆蔻年华的少女,在同龄的少女渐渐朝白天鹅趋势发展时,却只能看着自己的身材和吹气球一样膨胀,最后变成一个标准的O型晃晃荡荡,过去的衣服全都小得只能装得下半边身,就连当初按我手腕尺寸买的佛珠也戴不上,这是件多么可悲的事啊。

所以,十三岁的我,除了对住院生出的恐惧,更有对自己因激素致肥的自卑。

可要命的是,在我人生中最难看的时候,偏偏情窦初开,喜欢上了一个人。

那个人,就是程靖夕。

在多年以后的现在,回想起与程靖夕的这一路,我只能用老天注定这四个字形容。

比如,若不是那天一向爱吃生煎包的我突然心血来潮点了一笼小笼包就不会被热油烫伤嘴唇,若不是被烫伤嘴唇我就不会去问医生拿烫伤药,若不是拿烫伤药就不会看到他们办公室的电视里正在播偶像剧,若不是看到偶像剧我就不会坐在办公室里看到入了迷从而错过了饭点,若不是错过了饭点我就不会因为吃不到饭撒泼,从而引起那时作为义工的程靖夕的好奇心。

这一连串的事,出了任何一点差错,我和程靖夕都无相遇的可能。

我十三岁的时候,不仅胖且丑还俗,自以为人生最无法接受的不过两件事,一是吃不饱,二是睡不好。

虽然今次这个吃不好怨不得别人,但我还是坐在空荡荡的饭堂里摸着咕咕叫的肚子悲伤得一塌糊涂,眼泪鼻涕毫无形象地掉下,越哭就觉得越饿,越饿就哭得越大声。

就在我哭得无比投入时,头顶响起一个淡淡的声音:“拿着。”

我抬起手背用力擦了擦眼,直到泪眼清晰起来的瞬间,我清楚地看见男生面无表情的脸上一闪而过的嫌弃,然后注意力就锁定到了他手中递过来的馒头。

那是半个白花花的馒头,师傅揉面的功夫深,醒面的时间也够长,所以,出锅的馒头又白又蓬,切口的内里层次分明,气孔排列有序,阵阵香气萦绕在鼻间,我忍不住吸了吸口水。

我已经无法考究当年的程靖夕在看到一个满脸鼻涕的圆球时是什么心情,那时的程靖夕虽同现在一样寡言,但内心却是个阳光善良的少年,脸上挂着善意的笑,有一颗路见不平助人为乐的心,看见饿哭的胖姑娘还会分给她半个馒头。

当时我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我那一串擦眼泪拭鼻涕的动作一定让他心生嫌弃,否则怎么会在我伸手去拿馒头时,他突然扬手轻轻一抛,让馒头落在我怀里,从而避免与我的手接触呢?

我没有在意,欢喜地咬了一口馒头,觉得这馒头虽然口感有些滑,也有些涩,但透着一股柠檬香,肯定是哪家店的新产品,风卷残云地吃完后,我抹了抹嘴角,抬头边笑边准备问他还有没有馒头时,突然愣住了。

方才顾着吃,也没有仔细多看他的长相。现在缓过神来,才惊觉他长得很好看,眉如远山,眼若星辰,鼻梁高挺,薄唇微抿,不仅衣衫干净,长相也十分清秀。

怎么医院饭堂会出现一个这么好看的男生?我居然还在别人面前哭得如此毫无形象?内心的小人捶胸顿足悔不当初,只恨时光不能倒流,回到几分钟前,变成个优雅的小公主,抹着眼泪揪着手帕小声哭泣。在他向我走来时,忽闪着水汪汪的眼睛,再意思意思地吃几小口,然后羞赧地拭着嘴角说:“我吃饱了,谢谢你。”

沉浸在幻想中无法自拔时,好听的男声又淡淡响起:“感觉如何?”

“啥?”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愣了一会后觉得他可能是在问我吃了馒头感觉如何,于是重重地点了点头,“好吃好吃,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馒头。”不知道现在挽救形象还来不来得及。

他淡然的脸上有了笑意,拍拍我的头,然后什么都没说的就走了。

我被他的那一点笑意迷得七荤八素,回过神时他已经走到饭堂门口,我将手在嘴巴上笼起个正三角,冲他喊:“你、你叫什么名字?”

他停下来,转身,有阳光从天空倾泻而下,刚好落在他身上。我突然间就看傻了,我记起小时候看过一部电影,上面的男主角也是这样,转身,微笑,像是一个美丽而遥远的梦。我以为这样的男子只存在于童话或是电视中,可是现在,他就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告诉我,他的名字。程靖夕。声音不是很大,却刚好可以让我听得见。从此,纠缠住我手心的掌纹,再难割舍。

按照国际惯例,一般这个时候我是该告诉他我的名字,但在彼时,我清楚知道土肥圆的我根本入不了他的目。我自卑,又有些不甘心。要按我原来正常的状态下,我是会更自信一些。但俗话说,第一眼的印象起了决定性作用,俗话又说一眼万年,要我以现在这副样子同他相熟,即使最后我病好消了肿,深刻存在于他脑海里的,保不准还是现在的样子。想到这里,我真是万念俱灰。

小小年纪的我,当下就在心中决定,虽然我对程靖夕一见钟情了,但得等我恢复身材,再去找他,漂漂亮亮地同他重新认识。

那天回去后,或许是没有吃饱,我捂着抽痛的肚子在床上昏睡了一下午,后来护士来给我吃药,看我痛得一头汗,掀开被子时却发现我的床上有一片血。

我之前昏昏沉沉以为那些湿意是汗,没想到竟然是血,我吓得不轻,眼泪又开始往下掉,抽噎着问护士:“我会不会死啊……”

护士淡定地冲我笑了笑:“你这是来月经了,第一次吧?”又侧头冲走廊上喊,“小王,328号房送一套新床单来。”

我坐在床上将护士的话消化了一会,然后脸慢慢地红了。

月经。这个词我早有听闻,听说苏荷早在几个月前就来初潮了,她说这是从女孩变成少女的象征,在古代,姑娘来了初潮后就是大人了,可以嫁人生子了。

所以即使她疼得脸色苍白,她还是很开心,她觉得她和我不是一个档次的,比我这个小女孩高了整整一大截。

所以,我对初潮这个词又期待又害怕,当它突如其来地到来时,我其实是有点恍然大悟的,为什么它早不来迟不来,偏偏在我遇见程靖夕的那天来,不就是天注定的吗?

只是当初我并不晓得,这个天注定的,不是缘分,而是伤心。

我偷偷打听到程靖夕是附近医科大的学生,每个月会来医院做一天的义工,就是开导下小朋友陪老人散个步什么的。

医院的每个角落,都被我当成偷窥程靖夕的用地,似乎是不太想打激素,早点恢复,漂漂亮亮同他认识,身体里每一个细胞似乎都有了共识,又或许是老天垂怜,老宋的外快挣得很麻利,我的病情飞速好转,本来预计还要半年的疗程,仅用了三个月就痊愈了。

人家都说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可见并不是胡说。

出院以后,我还是经常去医院偷窥程靖夕,并且风雨无阻。

本来按我想的那样,当我身材容貌恢复后,就和他打招呼,先融入他的生活,再过两年,等我再大一些,同他告白,双宿双栖,我甚至连一个动作一个眼神都想好了。我也确实在尽快恢复身材这件事上下了不少功夫,吃过不少苦头,但所谓天意,就是在原本设想好的路径上生出旁的枝节。

偏偏我们俩家,因为一场车祸成了世仇,我在他面前说出自己的名字的勇气,一下子泻得干干净净。

穿堂风过,我瑟缩了一下,从回忆里钻了出来。

电视上夜间节目还在循环播放,方才还在梦游中的程靖夕不知什么时候靠在沙发上又沉睡了过去,可能因为冷,他抱着胳膊,往沙发里蹭了蹭。

我扯过一旁的毯子,轻轻搭在他身上,按了按被角,顺着原路返还。

打开窗,爬上树时却望见漆黑的暮空中星子如盘,从我这个角度看上去,凌乱的树叶,衬着天边一弯清冷的月,别有一番风味。便坐了下来,靠着树干看起月色来。

当年翻树翘家时,我就动过要坐在树上看夜景的念头,只是那时贪玩,又嗜睡,夜里回来时,基本都没了精力看,沾了枕头,连澡都不洗,就昏昏大睡。

今夜终于得偿所愿,但心情却并不如当时所想的惊艳开心,或许是方才想了许多往事,让我望着月色只能想到六个字:凄凄惨惨戚戚。

当年在程靖夕看不到的背后,追他追得辛苦且默默无闻时,苏荷曾问过我,喜欢一个人那么要那么辛苦,为什么不放弃。

我想都没想地摇了摇头。

我记得少年时看过一部宫斗剧,某宫女刚入宫时被管事太监欺负,又打又骂又不给饭吃,差点饿死时,幸被路过的某位娘娘施舍了一碗饭,多年后,宫女为报娘娘的一饭之恩,为她鞍前马后,做了许多身不由己的坏事,还无怨无悔。

我举一反三,想象力丰富地认为,若施给宫女一饭之恩的不是娘娘,而是个侍卫皇子什么的,那绝对要演变成一场以身相许的风月剧。

可见一饭之恩的这个恩有多么巨大。程靖夕也算对我有一馒头之恩,如此看来,喜爱他是件意料之中的事。

虽然喜欢上程靖夕的原因,是因为他长得好看这个肤浅的原因,但日积月累,喜欢程靖夕这件事,就变得和吃饭睡觉洗脸刷牙一样,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生活习惯。

人可以不吃饭不睡觉吗?不可以。所以,我也不能不爱他。

夜风大了些,几棵稀散的枝桠被风吹得晃动,倒映在我眼里的月亮仿佛也晃动起来,晃得我头晕,用力揉了揉眼,它仍在晃动,索性闭了眼,靠着树干养起神来。

等这撩人的风小了后,再走吧。将伤心的开心的往事,通通抛诸脑后。管它如云还是如烟,都别再回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