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星辰昨夜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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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荒虚之境

{没有的时候也觉得没什么,但一旦拥有过,最后失去,那种感觉,是痛不欲生,是全世界只剩你一个人的孤独,与无助。}

我在睡觉这门学问上向来很讲究,比如床的摆放位置应当是南北朝向,且不宜靠窗,再比如床垫一定要够软,这样躺下去才有被包裹住的感觉,就像初生的幼虫躺在蛹里。虽然这个比喻有些膈应,但道理就显而易见了。

曾经我和老宋在床垫的选择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他说我正值长身体的时候,一定要睡硬木板床,不能睡软床垫,否则会影响脊椎的发展。而我则坚持且坚定地认为,睡觉就是用来享受的,若睡得不舒服,那还不如不睡的好,木板床又硬又不舒服,我为什么要自找罪受?

辩论的最后,我以炉火纯青的哭功赢得了对床垫的选择权。

中国有句古话,叫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没有听老宋的话的后果就是,我的脊椎果然是长歪了。

大一那年体检,跟初高中小儿科似的体检不同,正规且有范,甚至连B超都有,让我颇有一种刘姥姥初进大观园的感触。

做B超的场所在一辆车上,车厢被B超机隔为前后两部分,前面医生观察显示屏做记录,后面供学生进出。学生一个接一个地从车厢后面进去,做完就拿着体检书出来去下一个体检地点。

阵阵秋风下,几波不同年级的学生在车外排起了长队,等得无聊时就说起了八卦,我和苏荷作为新生,即便期待却又故作不感兴趣的样子,实则偷偷竖起耳朵聆听,生怕漏听了一点。

左后方的学姐说:“去年呀,大一有个学生就是做B超时发现怀孕的,后来还被学校开除了。”

右旁同级的学生大惊失色:“啊?这个都能查出来?”

左后方的学姐做出一副权威专家的模样道:“当然了,学妹啊,这可是B超,往那儿一站,有什么东西是看不到的?”

右旁同级的学生再次大惊失色:“啊?这样的话,我们岂不是会被看光光……”

大家不约而同地护住了胸。

“宋初慈。”

车厢内传来我的名字,我还没能接受自己要被看光光的事实,定定地站在原地,迟疑不决。想我守身如玉这么多年,为的不过是将来能在做程靖夕的小娘子时一展娇羞之状,此刻竟要被一台机器以及机器后的医生看光光,真是一万个不情愿啊。

“宋初慈。”

车厢内的女声有些不耐烦,探出个头来扫了眼:“谁是宋初慈,快进来,还有这么多学生要照,别耽误时间。”

苏荷在后面推了我一把,我哼唧了声,垂头丧气地走进车厢,被黑色的厚帘掩得严严实实,站在巨大的机器面前,我脑补了下出现在对面显示屏上的画面,沮丧地叹了口气。

“宋初慈,你这……你过来一下前面。”

我愣了一愣,哦了声,从后车厢下来,再走到前车厢的短短几秒内,我所能想到的就是B超照出了问题。联系到之前学姐说的怀孕事件,我不由冒了冷汗,难道在我的肚子里也照出了宝宝?

茫然抬头望了眼在车外等候的那一堆学生,清一色兴奋又惊讶的脸,不用想都知道,此刻他们的内心都在揣摩,我被医生特地叫到前面的原因是不是因为怀孕,再次不用想也知道,他们都希望结果是这样。

我怀着复杂的心情掀开了前车厢的帘子,医生看了我一眼,又低头在体检报告上写写画画,教育道:“你这个脊椎啊,是歪的,最好让家长带你去医院做个彻底检查,趁年纪轻还能矫正下,知道吗?”

原来只是脊椎问题啊,虚惊一场。

我长长吐了口气,忙不迭地点头:“我知道了,谢谢医生。”

连蹦带跳地出了车厢,不知从哪冒出来的苏荷一把捞住我的胳膊道:“哎哟,我的小祖宗,你现在怀了孕,可经不起这样上跳下窜啊。”

我给了她一记胳膊肘:“你才怀孕了,你全家都怀孕,我只是脊椎歪了!”我故意拨高了音量,让周围竖起耳朵的同学们都听见,大家面露失望之色,又扎成一堆开始聊起别的八卦。

后来老宋劳师动众地带我飞去上海请骨科专家为我看脊椎,骨科专家为我制定了矫正计划,矫正器天天穿在衣服里,我只能时刻绷直身子,稍微放松一下就会被矫正器的边边角角扎到。睡觉自然是更不能睡软床垫的,我睡惯软床垫,此刻突然换成硬木板床,十分不习惯,全身上下都很抵触,我夜里失眠,白天里又饱受身体折磨,对于生活,我只能用“苦不堪言”四个字来形容,没几天,我就迅速瘦了下去,圆脸变成了锥子,下巴尖得和什么似的,好像低个头就能戳穿自己喉咙。老宋看得心疼,跑去咨询骨科专家,脊椎歪了有没有特别严重的影响。答案是脊椎歪,只影响美观,年纪大后有成驼背的几率,对身体和正常生活并没有大影响。

我自觉比起天然怀孕来,脊椎歪了这件事着实微不足道,况且,我离了软床垫就睡不着觉,睡不着觉就会影响心情,那样的后果是我身边的人都不大好过,由此可以看出,睡不好的坏处远大于脊椎歪的坏处。

想通了这点,我就放心大胆地在歪脊椎的路上越走越远,并将离了软床垫就打死都不睡觉这一人生守则发扬光大。

但是,此刻在歪脖子树树干上的我,怎么会违背了自己的人生守则,以天为被,以树为床,就这么睡着了。

还做了个如此梦幻的,与风月有关的梦?

难道这就是现实里得不到的,老天爷会让你在梦中一尝所愿的传说吗?

我眨了眨眼,望着近在咫尺的程靖夕漂亮得冒泡的睡颜,欣慰且忧伤地咬了咬唇。

我欣慰是因为这么多年的愿望终于在梦里实现了,忧伤则是因为这么多年了,我对程靖夕这张脸依然是毫无招架之力。

这说起来有些不科学,想我宋初慈从小到大,面对兰西这等唇红齿白的顶级妖孽男,都定力非凡不为所动,兰西当了偶像派明星后,身边围绕的也都是些圈里的小生及模特,但一个都入不了我的眼。苏荷曾给我解释过,这就好比人接种疫苗,帅哥见多了,这个物种就和平常人没什么两样了。所以,我自认对帅哥有很强的免疫力。

但偏偏这样的免疫力在遇到程靖夕时,就溃不成军。

又或者,只有长得像他那副嘴脸的,才算得上是惊动我心魄的绝世之美。

我慰叹了声,一手紧扣着程靖夕的手,一手搭上他浓密的眉,一寸寸向下,抚过他微微颤抖的睫毛,贴着他如精心雕刻般的脸颊停住,视线下移,我顿了顿,认真思虑起,要不要往这动人的唇瓣上咬一口。

周敦硕在《爱莲说》里曾说过一句经典的话:“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意思就是,他喜爱莲花,达到了痴迷的最高境界,只远远观赏,碰一下都觉得是亵渎了它。

那么我之所以还在犹豫的原因就是,虽然我过去咬过的次数也不算少,但这一口咬上去,还是会有一种轻薄良家夫男的不道德感。

理智与欲望在我的身体里兵锋相见,打得不可开交,我觉得很愁,愁得狠狠叹了口气。最终,我的理智战胜了欲望,为了克制我的欲望,我废了好大的功夫才将锁在他唇上的视线扯断,本着转移注意力的想法往上移去。

就那不到一秒钟的时间内,方才还是闭着眼的程靖夕,唰一下睁开了双眼,直直与我的目光绕在一块儿。

他琥珀色的眼眸还带着浓重的睡意,朦胧地将我望着,就像隐藏在薄纱云雾后的圆月,神秘而迷人。

我的心像是被丢进热咖啡里的棉花糖,瞬间全融化成甜腻的奶油泡沫,拽着他的手往脸上蹭了蹭。

“你在干吗?”

初醒的声音带着点淡沉的沙哑,像刚出炉的酥糖,软糯即化,毫无疑问,我能在此时此刻这么悠闲地联想,就说明这一声对我而言是多么心灵撞击。

我轻拍了拍他的脸,柔声道:“这是个梦。”

程靖夕在面无表情地望了我片刻,然后抬起搭在我腰上的手贴到我脸上,捏起一块肉,用力一扭。

“啊,好痛!”我拍掉他的手,捂着脸委屈地瞪他。

他抬抬眼皮,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揉脸的手突然静止,我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那根本就不是梦!

我的心脏顿时跳到了嗓子眼,仿佛有无数个小人高举“怎么办”的大字牌狂奔而过,好在我定力十足,眨了眨眼,低沉着嗓子对他道:“你在做梦。”

然后,一个大前跃跳起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了出去。做这个动作前,是凭着我对自家的熟悉程度而言,我很有信心,但不知道是不是这会儿太过紧张,急于跑路,我被门槛啊拐角啊板凳腿什么的绊倒多次,几乎是连滚带爬地跑出去。其间,还差点认错门撞进公卫,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好不容易跑到别墅外面,鬼使神差地回头一望,看见穿着白色家居服的程靖夕

正倚在阳台上托着腮的身影,他对我招了招手。

我哀嚎一声,捂着脸落荒而逃。

一路狂奔回梨园,我一头扎进床褥里,想想还是觉得丢脸,跳起来又怄又恼地将脑门往墙上撞了几下。头被撞得生痛,可见我自知这个脸丢得有多大。

但经路上凉风一吹,以及大脑几下的撞击,我终于可以冷静下来,细想一下这个事的诡异之处。昨夜最后的记忆,我记得是在歪脖子大树上,所以,就算我睡着了,也该是睡在树上才对。可怎么醒过来时,却是和程靖夕同在一张床上?

况且,我还记得,我离开时,程靖夕是睡着在沙发上的,还是我给他披的毯子。将这两个记忆串在一块儿,三天后,我终于绞尽脑汁拼凑出了两种可能。

一是程靖夕看见窗帘拉得不那么整齐,他就顺便那么一整窗帘,然后自然就看见了窗外的我。二是我在树上睡得迷迷糊糊时被冷风吹醒,就半昏迷状态自行爬回去,往熟悉的床垫上一躺,呼呼大睡。当然了,这两种情况都是围绕在程靖夕在沙发上睡完一轮回到房间的前提下。但以我对程靖夕的了解,一般第一种情况,他不叫保安都是大慈大悲了,可能看着过去的份上给我留点脸面,就毫不犹豫地扣死窗户,拉上窗帘,装作没有看见我。

所以,综上所述,能够说服我及大众的,就只有第二种情况了。只是不知道,昏睡的那几个钟头里,我有没有凭着本能对程靖夕做什么……

脑子里应景地浮现出一副香艳画面,我摇了摇头,拍拍自己的脸,自言自语道:“宋初慈,你这个色女。”随手拿了几件衣服,钻进了浴室里。

温热的水从头淋下,我舒服地叹了口气。

这所房子的洗浴设施没有老宅那样先进舒适,仅有个蓬头,但比起从前连蓬头都用不上的日子,还是要好太多了。知足常乐,这是过去老宋教会我的人生第一堂课。

苏荷的电话打过来时,我正在吹头发,关掉吹风机的刹那,听到电话铃声,急急忙忙就往外跑。浴室的排水设施做得不够好,满地的积水,我一个没留神,鞋底打滑,摔了个屁股开花。

我废了半天力才爬起来,一瘸一拐地去接电话。话都没说,苏荷就如轰炸机般羞辱起我来:“哎哟,您可真是大驾啊,您倒是不接啊,我蛮想试试连续300个电话能不能把手机炸了。”

我懒得搭理她,我说:“有话快说,有屁就放。”

“屁没有,话倒是有一句,我爸公司周年庆,你过来一起吃个饭吧。”

“我没空啊。”

“你一无业游民都好意思说没空了?你让我们这种辛勤劳作的老百姓情何以堪啊,少废话,把自己拾掇清爽了,半个小时后我来接你。”

没等我继续推辞,苏荷就挂了电话。我看着电话上十三个未接来电,无奈地吐了口气,吹了吹挡住眼睛的头发,按照苏荷电话里交代的那样,开始拾掇自己。

当年对程靖夕穷追猛打时,我在化妆这一行上算是收获颇多,那会儿为了短时间内训练出化妆的基本技巧,我就连出门买瓶水,都要认真化上一遍,什么打底眼线啊,丝毫都不马虎,这就造就了我如今五分钟搞定日常妆的神技。

我对着镜子往屁股上青紫的地方抹了点消肿化淤的药酒,再慢吞吞换好裤子,走下楼。

苏荷还没有到,我就站在院子里的梅树前研究了下树枝的长势和花朵的瓣数,不多久,苏荷的电话又打来了。

“你自己走出来吧,你这巷口不知谁在这停了辆车,巷子本来就窄,这一挡我的车开不进来。”

挂了电话后,我一瘸一拐地往外走,离巷口还有一段距离时,就看见苏荷口中挡道的车,一辆无牌照的黑色宾利。

抬头望了眼这片古朴平房,墙面斑驳不堪,已难辨认出从前的颜色。墙根青苔密布,墙缝里还有些绿色的小草盎然生长,黑色瓦檐也饱经风霜,呈现灰蒙之色,我由衷感叹,真人不露相啊,这可真是块卧虎藏龙之地啊!

“哔——哔——”两声尖利的喇叭声后,苏荷更尖一点的声音传来:“宋初慈,愣啥呢,赶紧上车。”

她的红色TT就停在巷口,一只手搭在眉骨处,一只手对我招了招,朝后头打了个手势。

“来了来了。”又对着宾利的车窗整了整刘海,我费力加快步伐,刚坐进车里,门还没关好,车就嗖地一声蹿了出去,我因为惯性整个倒在车背上,刚好撞到了屁股上的淤青处,我揉着屁股龇牙咧嘴道:“赶着去投胎呢。”

苏荷回过头瞪着我:“你怎么那么没口德,咱俩都还在车上呢少女!”

她这么一个动作可把我吓得忘记了屁股的痛,我可不想真去投胎了,连忙说:“你看前面,别看我,小的错了,小的掌嘴。”立马意思意思地拍了拍脸。苏荷这才满意地把头转过去:“你晚一步上车,后面那俩如狼似虎的交警就要上来开罚单了,我一来这儿,他们就掐着表盯着我瞧。”呵呵笑了两声,又继续道,“也不瞧瞧姐姐我是什么人物,想往我脑门上贴罚单,再去修炼个几百年吧!”又从后视镜里望了望我,“话说回来,你怎么走路跟一瘸子似的,能走正常点么?”

我没好气地说:“我把屁股给摔了。”

“噗,喜闻乐见啊!”苏荷乐起来,瞧她那小样儿,就差没拿两朵大喇叭花手舞足蹈地跳啦啦队操了。要不是她开着车,掌握着我的生死大权,我还真想也往她屁股上踹一脚,跟我做一对患难姐妹,看她还乐得出来不。

车开到一家金碧辉煌的酒店面前停下,过去老宋带着我来这吃过几次,酒店号称请的是大不列颠皇家御用大厨,菜做的也确实好吃,分量却少得可怜,价格更理所当然的高。总而言之,就是性价比低出平均线。老宋虽然不兴奢侈之风,还略微有点唾弃,但大多数客户都好这口,吃的不过是一个烧钱的氛围。

苏荷她老爹,恰巧就是个爱烧钱的主儿。

刚进大堂,我就看见苏荷她老爹翘着个二郎腿,两根手指夹着雪茄跟人说话,苏伯伯保养做得好,头发看不出一根白丝儿外,还梳得顺溜顺溜的,一副上海滩大枭似的。

苏荷曾和我吐槽过她爹,她说:“一大老爷们,天天整得和娱乐圈年轻小姑娘似的,什么针都往脸上打,还自以为打一针就年轻十岁了,天天冲我妈媚笑,给我起得一身鸡皮疙瘩!是我太苛刻,还是他眼神不好,难道他没有发现自己脸上的褶子和松垮的肌肉吗!”

我就安慰苏荷:“诚然,你并不是苛刻的人,我也看得出苏伯伯脸上的褶子痕儿,但是,你想啊,谁没个爱美之心呢,况且苏伯伯当年又是个迷倒万千少女的大帅哥,大概是不能接受自己会有老成这样的一天,你身为他的女儿,虽说不上要你支持他这个行为,但至少要理解呀。”

话虽如此,但一想到若干年后,同样身为迷倒万千少女的程靖夕,会像苏荷她老爹那样热衷于美容,我还是打了个抖,心里暗下决心,一定要给程靖夕树立正确的生老观。

同苏伯伯打过招呼后,苏荷就领着我上了电梯。

这个酒店还有个金贵的地方就在于,它每一层电梯打开,都是一个独立风格的大宴厅,就跟楼盘广告里,一梯一户一个概念。

苏伯伯的公司包了酒店七、八两层,我们在八层停下,电梯门刚一打开,就看见一金发碧眼的外国帅哥咧着口白花花的牙冲我俩笑。

我愣了愣,小声问苏荷:“你家公司现在面向国际发展了?连外国员工都有。”

苏荷不动声色地往我腰上掐了一把,悄声说:“还不是为了你。”

“啊?”我一时没懂,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此时,外国帅哥已走到了我们面前,苏荷没有再搭我话,冲外国帅哥伸出手:“嗨,Jensen。”

“嗨,苏荷,你好,”外国帅哥一口标准的京片儿,“这位美女是?”

现在来中国发展的外国人日渐增多,汉语也走向世界,成为世界最博大精深的语言。各卫视的汉语节目也如火如荼的,像我们国人,各地方言影响严重,比如像我这种,就N和L怎么都分不清,时常成为小伙伴们嘲笑的对象。所以,大街上随便一个外国人说普通话的水平可能都比本地人要高,我早见怪不怪了。

“我叫宋初慈。”我礼貌地朝他伸出手。

Jensen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点点头,领着我们往前走。周年庆已经开始,穿过华丽的红木大门,里面是西装和晚礼服的海洋,服务生端着各类酒和佳肴穿梭在人群之中,一片纸醉金迷之景。

苏荷到底还算是我的好姐妹,知道我屁股受了伤,特地找了一垫高的软椅给我坐着。

苏荷晃着酒杯里的紫红色葡萄酒和我贫:“瞧瞧你这特殊待遇,一看就知道你身份不一样,怪不得那么多人往你这看呢。”

我往嘴里送了一块柠檬蛋糕,说:“去去去,往这堆穿晚礼服的美人里一站,我这一身大衣牛仔裤就是另类好吗,他们估计以为我是没穿制服的服务生吧,要不是你苏大小姐站在我旁边,我早就给赶出去了!”斜前方一红衣美女同我眼神撞在一起,下巴一挑,抛过来一个风情万种的小白眼,我大度地别过眼,打量了一下苏荷,方才她披着一件长款羽绒服我没在意,没想到脱下羽绒服后里面竟是一件黑色的小礼服,她居然不告诉我,心机何其之深啊!

我拿起酒杯上的樱桃,丢进嘴里,抬手顺着苏荷从头到脚意思了下,瞪着她道:“你怎么没告诉我要穿礼服啊?”

“我不告诉你当然是有理由的,咳,”她神秘地看了我眼,拢起手放在下唇咳了声,“Jensen就喜欢朴实的女孩子啊。”

我手一抖,刚送到嘴边的布丁掉了下来。

苏荷笑得奸诈:“Jensen,是我爸公司之前请的一个模特,你看到啦,小伙长得特好,在模特圈里可受欢迎了,不分国界老少通吃,我是这么想的,你看,咱亚洲人的脸里,你就看上了一个程靖夕,对其他亚洲脸不感冒,那么,换张欧洲人的脸,兴许你就来电啦,我之前也和Jensen说过你的情况,人家对你们这类文绉绉……”

苏荷还在夸夸其谈,眼风里瞧见Jensen端着两杯酒还模特范十足地朝我们走来,一脸如沐春风地笑,我就抖了抖,咕噜一下咽掉刚才由于太过震惊含在嘴里的半口布丁,转身就往门口跑。

虽然我屁股受伤,行动比较迟缓,但由于我这个举动太突然了,苏荷大概也没想到,所以她没反应过来丢了先机,加上我小宇宙爆发,又那么巧刚好电梯门开了,所以,就让我一路无阻地跑到了电梯里。

“宋初慈!你站住!”

我死命按关门扭,追过来的苏荷的身影被合上的电梯门关在外面,我长长吁了口气,抹了抹额头的汗。哎,苏荷这祖宗可真是个人才,有朋友如此,我深刻感受到人生的无奈啊!

“叮——”电梯停下,门缓缓打开,我一边感叹着人生的无奈一边走了出去,还没走几步,我就被一阵掌声拉回神来。

四下望了望,才发现此地不是我设想中的一楼大厅,转头看了眼楼层灯,赫然写着十六,应当是先有人在十六楼按了电梯,所以这个电梯是先上,再下。

“今天,是农历十一月初七,是大吉大利的好日子,对我们每个人来说,更是个好日子。”

从宴厅里传来标准的司仪声音来看,这里应该是在举行一场订婚仪式,说到订婚,曾经我和程靖夕也有过一场,不过和其他正常人有些不一样,因为求婚的是我,订婚仪式也没这么隆重豪华,在小小的包间内,统共也就五个人。

我,程靖夕,兰西,苏荷,袁北辙。

往事如剪影,一幕幕浮现在我眼前。

那是一年前,也是像今天,一个没有下雪的冬夜,程靖夕成了我的男朋友,正好第一百零七天。其实看也知道,这个数字并没有特别之处,但对于我来说,和程靖夕在一起后,每一个日子都变得特别有纪念意义。只要我喜欢,一个心血来潮,就要拉着朋友吃个饭庆祝一下。

当然了,庆祝的名目统一都是我拿下自己男神的第多少天纪念日。

苏荷说我这是毛病,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拿下程靖夕这条路有多不容易,以致于在我拿下他后总有种飘在云端既幸福又缥缈的感觉,觉得老天真是垂怜我。

可我患得患失,唯恐有一天会失去他。所以,就在那天,脑子一发热就向程靖夕求婚了。

其实那天之前我也没有精细打算过这件事,甚至连想都没想过,因为从古至今,求婚这档子事都是男方干的,鲜少有女方主动。

只是我那晚多喝了几口小酒,一点醉意中,我飘飘渺渺地望着程靖夕,无论什么时候看他,无论看了多久,每一次看他,总会让我有种初见他的惊心动魄感,如擂鼓的心跳中,他察觉到我的视线,垂眸对我微微笑了笑。

这一笑,可要了我的命,我就像身处查理的巧克力王国里,抓着他的手,说:“程靖夕,不如,我嫁给你吧。”

啪嗒啪嗒,几双筷子掉了下来,袁北辙被菜呛到,抹着脖子咳成筛子,苏荷更是夸张,一口酒直接就喷了出来,坐在对面的袁北辙淋了头口水和酒的混合物,兰西同情又嫌弃地撇撇嘴。

但程靖夕不愧是我看上的男人,临危不乱,一点不像他们,小家子气的。

他扫了眼在座几人的姿态,缓缓将目光落在我身上,点了点头:“好。”

我兴奋地叫了声,扑过去抱了他个满怀,兴奋完了,我又担心他会反悔,到手的老公飞走了。连忙扯下易拉罐上的拉环,往自己手指上套了个,然后拉着他的手就往手指上套,程靖夕的手又细又长,但对于拉环来说还是大了,最后只有套在小指上。

我羞涩扭捏道:“虽然简陋也简单了点,但贵在心意,今天大家就做个见证,我和程靖夕,就算是订婚了。”

苏荷打断我:“喂,宋初慈,你懂不懂啊,你随口说是订婚我们也认了,但拿个易拉罐拉环当戒指,还把这玩意儿套小指上,你这是在逗我们吗?戒指套小指是代表单身,你这是要向全世界号召他程靖夕是单身,小姑娘们快往上冲?”

“我……”我刚想说些什么反驳她时,程靖夕就拍拍我的手,对苏荷道,“你觉得这算戒指?”

他轻笑了声,连我都听得出其中的鄙夷,何况是苏荷,眼看苏荷有拍桌子之势,程靖夕又转过头对我说:“不过是做个道具罢了,明天我会把真正的订婚戒指送来,哦,苏荷你也一起来看,看看什么叫戒指。”

我瞧见苏荷的脸色由青变红,又由红变青,跟一调色盘似的,但程靖夕还没打算放过她,叹了口气继续道:“没人给她订婚戒指,真是可怜。”

“噗哈哈哈。”

“程靖夕!”

这两声分别来自兰西和苏荷的声音是同时发出的,兰西捂着肚子笑得前俯后仰,幅度之大,我都替他捏了把汗,生怕他会一头栽进面前的菜盆里。

苏荷气鼓鼓地拍着桌子道:“你一个大男人,就这么欺负我一女的啊,你还算是君子吗!”

程靖夕端起酒杯,抬手过了下四周,认真道:“这里就一个女的,叫宋初慈,还有,我本来就从不以君子自居。”他一口饮尽杯里的酒,对苏荷耸了耸肩。

我同情地看着苏荷被气得说不出话的样子,忍了半天没忍住,和兰西一样笑得趴在桌上。

上天作证,我和苏荷认识近十年的时光里,她一直都是女王的姿态,加之她那张嘴特别贫也特别贱,我从没见过她在嘴上功夫吃过亏,可自从她和程靖夕碰面后,每次打嘴仗,最后都会败得一塌糊涂。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不怕死的最怕遇到不要脸的,不得不说,脸皮这一物,于程靖夕来说,纯粹只起到了好看这一作用。所以,苏荷的惨败,着实是件意料之中的事。

第二天,程靖夕果然就让袁北辙送了颗五克拉的钻戒来,袁北辙还带来了程靖夕的原话:“程先生说了,订婚的戒指就先委屈下宋小姐了,这样结婚时的戒指,才有进步的空间。”

苏荷在我旁边,牙咬得咯吱响,她说:“宋初慈,你要真和程靖夕结婚了,咱就绝交!”

我抱着戒指傻笑,沉浸在幸福之中。

那颗戒指,在我和程靖夕结束的那天被我摘下来还了给他,而那晚作为道具的易拉罐拉环还躺在我的首饰盒里。如今,倒真应了那句话,物事,人非。

事事休。

此时此地想起这段旧事,大约是触景生情,我觉得特感伤,想着要赶紧离开这个触景伤情的地方,脚刚踏出去,宴厅里司仪的声音却让我顿住了。

“在这美好的日子里,我们盼望很久的程靖夕先生与闻澜小姐的订婚仪式终于举行了!”

仿佛平空里一道雷正好打在了我的天灵盖上,我被击得全身发麻,脑子里一片空白,程靖夕和闻澜?他们订婚了?

心底有个声音在呐喊着,这不是真的,不会的。为了证实这个声音,我踉跄着往前方的宴厅跑,用力推开红木大门,开门的声音巨大,引来了厅内许多人的注目。

我的目光越过他们朝前望去,两束强光打在最前方的舞台上,我很容易就看清正前方那俩人的模样,天灵盖上又挨了一道雷。

这一连串的打击,让我有些不知所措,我往后退了几步,越渐模糊的视线里,我看见厅内的袁北辙朝我快步走来,我怕他过来和我说话,怕他告诉我这一切都是真的,于是,我转身就跑,电梯还没到,我就推开安全通道的门,顺着楼梯往下拼命地跑。

屁股的伤经我这么大幅度的运动,疼痛早已蔓延到腰椎,我痛得全身都在发颤,但我不知道,这痛,是源自身体上的,还是心理上的。

“宋小姐!”袁北辙的声音响在空荡荡的楼梯间里,更像恐怖片里的大Boss的索命回音。

我加快步伐,眼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不停重叠的楼梯,当看见平坦的路时,我几乎是滚着出去的。冲出大堂,冲进灯火辉煌的夜色里,我看见了苏荷,她披着羽绒服,拿着手机来回走动,看到我,她一甩手,指着我就嚎:“宋初慈,你大爷的,非逼老娘我说脏话,我……”

她话还没说完,就被直扑进她怀里的我撞得往后退了两步,跌坐在花坛之上,她话还没接下去,我就哇一声哭出来,声音之大,连我自己都觉得,这次可真是豁出去了。

苏荷愣了愣,低下头拍拍我的头:“小慈,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你先别哭,快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我跪在地上,抱着苏荷的腰埋在她怀里放声大哭,我说不出话,只有一声大过一声的痛哭。周围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我也不想这样丢人,可有时候人是控制不了自己内心深处的感觉。

无论我再如何嘴硬,什么要与程靖夕划清界线,再无瓜葛。什么他走他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如此短的时间内,我还收拾不了自己的心情,亦做不到看着他和别的女人订婚,还要装作波澜不惊的!我承认我的心依旧会痛。

在我与程靖夕没有交集的那几年里,我虽然一如既往地喜欢他,但我知道,世界这么大,人那么多,我们再相遇是那么难,最后也总会有一个人,身穿白色婚纱,陪他走过红毯走完一生。我知道那个人不是我,我遗憾,我难过,但我不会痛。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要让我曾经得到过他,为什么要让他和我的心靠在一起,为什么要让我曾经以为自己就是那个与他白头偕老的人。

凡事大都如此,没有的时候也觉得没什么,但一旦拥有过,最后失去,那种感觉,是痛不欲生,是全世界只剩你一个人的孤独,与无助。

回忆如剪影,被眼泪冲刷成一帧帧老旧的画面,那是我记忆中最美丽的回忆,但美丽的东西,往往含有剧毒,如今回头看时却发现,最灿烂的一刻已经过去,剩下的只是让人心碎难堪的瞬间。

从2000到2010,十年的追逐,好漫长的一场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