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吐温自传(中小学生必读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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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我妈妈是在一八九〇年十月的时候去世的,那年她八十八岁,真是高龄。她的一生,可真是艰苦奋斗的一生,因为四十岁的时候,他的身体便已经很虚弱了,被认为患上了不治之症,不久于人世了。二十五岁以前,我对她很了解,不过二十五岁以后,我要好久才能见她一面,因为我们母子两个住的地方很远,有好几天的路程。我只是谈到她,而并不打算给她写正式的传记,专门对她进行描述。在此我只是从中引几段事例,来对她的性格做出探照灯式的一瞥,不打算对她的生平经历进行系统的展示。严格地说,她并不具备什么特别的经历,不过她有着优美、突出而又可爱的个性。

每个人的心灵摄下的有关于人们的成千上万张视像,都有不同的结果。我用心灵摄下了我这个最早、最亲密的朋友的千千万万张视像,但是只有早年那张最清晰、轮廓最分明的留了下来。那是在四十七年前,她当时已经四十岁了,而我是八岁。她挽着我的手,和我一起跪在我哥哥的床前,哥哥大我两岁,他的尸体躺在那里。她涕泪横流,并且还在呜咽。也许对我来说,这种无声的哀痛还是新鲜的事,所以它给了我异常强烈的印象——这个印象以及那个情景至今还留在我的脑际,这就令那个情景显得更加强烈和值得纪念。

妈妈的形体瘦小,但心地宽宏——宽宏到能够装得下每个人的痛苦和幸福。我发现她同其他我所认识的人的最大的并且是明显的区别在于:别人只对少数几件事富有兴趣,而她则会将这种兴趣一直保持到死的那一天,并且是对整个世界,世界上每一件事、每一个人都具有的。纵观她的一生,她从来不会对事对人半信半疑,或是划清界线,对部分事或人漠不关心。假如一个病人,不论对什么事或人都怀有热烈且又永不熄灭的兴趣(除了对他自己之外),并且对自己来说,一刻也不能够安静,这样的病人是难以征服的,是疾病的最大敌人。我可以确定,我妈妈的这种性格,是她几乎活到九十岁的主要原因。

她无论对人还是对动物的兴趣都是热烈、亲热而又善意的。她总是有原谅人家、爱人家的理由,哪怕是其中最凶恶的,哪怕她自己为此而受到牵连,她也不会在乎。天生的,她就是无依无靠的人的贴心朋友。人家说,虽然她是长老会教友[33],却可以被人哄骗得替魔鬼说好话。大家曾经做过试验。大家串通好开始骂撒旦,一个接一个恶毒地咒骂,无情地鞭挞,在这精心策划的戏法中,我那个丝毫不存戒备心理的妈妈就掉进了圈套。她承认撒旦坏透了,是堕落的,因此大家说的有理,那些控诉都是对的。不过,有谁能说他所受的待遇是公正的呢?一个有罪孽的人也只不过是一个有罪孽的人,撒旦也是,就像其他同类人一样。其他同类的人如何才能得救?光靠他们自身的奋斗吗?不是的。否则谁也得不到拯救。除去他们自身微弱的努力以外,还需要加上基督徒国家全部教堂里无数颗怜悯的心在每天发出的那种打动人心的恳求与祈祷。可是谁为撒旦祈祷呢?在整整十八个世纪中,什么人能有那种很平凡的人道思想,肯为那个唯一最需要祈祷的人进行祈祷呢?我们这唯一的同伴和兄弟,这个最需要朋友的人,却偏偏一个愿意帮助他的人都没有。我们中唯一的一个罪人,按照常理,正是他应该享有那最崇高和最明白不过的权利,得到每一个基督徒日夜的祈祷,这是因为理由朴素而又无可厚非:他在罪人之中是罪过最高的,他的需要最大,是第一位的。

我的妈妈,撒旦的这位朋友是最温柔的,她朴实无华的语言,很自然的就能感人肺腑。只要是没有能力进行防御的人或者动物受到了伤害或者羞辱,将她的怜悯与愤慨激起,她的话语便开始变得最雄辩起来。她的雄辩很少是很尖锐、很激烈的那种,而是文静且又充满怜悯的,很有说服力的动人雄辩。用词如此真诚、高尚而又朴素,说得又如此动人,我曾不止一次看到她赢得了那些原本不轻易受感动的人的眼泪,那些眼泪是表示赞许的。只要是发现有什么人或动物受到欺压,她那属于女性和纤弱体型的恐惧心理就都退往后方了,而她那战士的品德便会第一时间冲到前方来。有一天,我在我们村子里,看到一个邪恶的科西嘉人[34],这个人是我们镇上谁都害怕的,只见他追赶着他家的大姑娘,很快便把一些小心谨慎的男公民抛在了身后,他的手里还拿着一根粗绳子,据说是用来捆那个姑娘的。我妈妈将大门开得大大的,来迎接那个姑娘,接着不仅没有在她身后把门关起来上锁,而是站在门口,张开两手,阻挡着要过来的人。那个男人咒啊、骂啊,用他手中的那根绳子吓唬她。可她丝毫也没有退缩,也丝毫没有害怕。她只是站在那里对他进行咒骂、侮辱和嘲弄,在街中央根本听不到她说话的声音,但是,对于这个男人的良心,对于他那沉睡中的男子汉的人性来说,她的声音却是振聋发聩的。于是,他便请求她的原谅,并把绳子给了她,对天发誓说她在他所见过的女人当中是最勇敢的,说完便扬长而去,从此再没有给她找什么麻烦。从此以后,他们两人成了好朋友,因为妈妈身上有他一直在找的东西——对他并不惧怕。

有一天,她在圣路易的街上走,看到一个赶车的粗汉子正在挥动鞭子抽打马头,她一把夺下了鞭子,这一举动吓了那个汉子一跳。接着,她便替那匹无意中闯了祸的马说好话。马夫终于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且主动提出了一个诺言说从此他不会再虐待马了,虽然他根本不可能信守。

这种替受虐待的动物说情的事,在她一生中是很普遍的。我认为肯定是她的态度没有冲撞到别人,肯定是她的好心肠路人皆知,所以她才总能达到目的,并且最终对方总是对她礼貌有加,并且经常对她进行善意的夸奖。对不会说话的那些种类繁多的动物来说,她是它们忠实的朋友。凭了一些微妙的迹象,那些无家可归、被人追赶、身上很脏、惹人讨厌的猫,一眼就认定了她天生就是来庇护它们的——就跟着她走进了她的家。它们的这种本能并没有搞错,它们像浪子那样受到了宠爱。那是在一八四五年,我们家曾经一度有过十九只猫。其中任何一只都没有什么优良的品性,或是长处,就只像通常的那样,运气不好罢了。对于我们大家来说,这些猫都是相当大的负担——这其中也包括我的妈妈——不过,它们运气不好,这就足够了,凭借这一点就得让它们待下去。这总要比家里连一只得宠的动物都没有要强一点。孩子们总是需要有些什么动物玩玩才行。但是,把动物放在笼子里,在我们家是不被允许的。动物被囚禁起来,那是绝对不行的——我妈妈甚至连一只老鼠的自由都不允许妨碍。

我小的时候,密苏里州的小镇汉尼巴尔的人还都很穷,但就是体会不到穷;反而人人都能体会得到愉快。自然,社会上也有等级——上等人,没有地位的人和根本没有家的人。彼此都认识,彼此都和气,没有人故意摆架子。可是等级界限还是清清楚楚。每个等级的社交活动总是和它同一个等级的进行的。这样一个小小的民主社会,充满自由、平等和七月四日[35]精神,并且十分真诚,但是你也觉察到,那些贵族式的病毒还是存在的。这是有的,并且没有谁出来责难,或者认真思考一下这种东西的存在是多么不合理。

在我看来,那种环境是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因为镇上的居民来自于奴隶州,并且他们的新家里还留存有奴隶制度[36]。我的妈妈,生来性格慈悲又富于同情心,她自己无意做什么贵族,不过凭借她的教养,她毕竟还是一个贵族。也许很少有人认识到这一点,因为在我看来,与其说这是一种原则,还不如说是一种本能。所以它的外在表现往往显现出偶然性质,而不是故意的,也不是经常性的。不过我认识到了这个弱点所在。我心中明白,她引以为自豪的是:现今的德拉姆伯爵们,即兰顿家的人,他们拥有他们家的土地的时间长达九百年。当年英格兰血统被诺曼征服者[37]改变的时刻,他们的身份为兰顿古堡的封建领主。那个时候,她的祖先们地位显赫。我分辩着——自然我说得比较委婉曲折,因为对待这种庄重的事,人们必须谨慎,千万不可以性急——由于世袭而对一片土地的拥有权长达九百年,这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不管聪明还是愚蠢,这谁都做得到。也只有世袭值得骄傲罢了,如此而已,岂有他哉。所以,不过是世袭传下来的东西让她引以为傲罢了,这同典押传下来的东西是相同的。而我们自己的祖先则不然,他是高人一等的,因为曾经那个叫做克莱门斯的祖先,他干过了对他来说极有声誉而对我来说则引以为自豪的事。那就是,他为审判查尔斯第一,并将他交于刽子手的那个法院的一员。

表面上看来,我这是开玩笑,但骨子里却不是的。我非常尊敬那个祖先,并且这种尊敬的心理日渐增加,而不是衰退。在消灭他那个年代头戴皇冠的骗子这件事情上,他是出过力的。不过我该为我的妈妈说句公道话,只要没有家里的人在场,我是从没有听到她提起过她那个光荣的祖先的。因为在她身上,毕竟还是有着美国人的那种优良精神的。不过我认识的兰普顿家的其他人来说,就不同了。塞勒斯上校和我妈妈是近亲,也兰普顿人。这个喜欢装阔的可怜老人活着时,陌生人们很容易就能从他嘴里听到一件原来的事,如“我们这一支最早的祖先”,并且总是装作不值得一提,在无意中说出来的样子。这样自然就引起了追问,这也正好投其所好。接着就要讲那段不幸历史的全部过程了,兰顿的后嗣是如何对那种愚蠢的欺骗——世袭的贵族制,深恶痛绝的,差不多一百五十年前来到了这个国家,结了婚,并与世隔绝,住在了荒漠的偏僻之处,生下了成为后来一代美国继承者的祖先。而在英国国内,人家以为他已经死了,爵位与财产也便转让给了他的兄弟,也就是今天那些非法篡夺行为的始作俑者。然后上校一般都是故意以谦恭的口气提起当时能够要求成为继承人的——他的那个远房的堂兄——还一本正经地将他称为“伯爵”。

“伯爵”有才能,要不是活着的时候遭到了不幸,是完全可能有所作为的。他是一个肯塔基人,心肠很好,但是他没有钱,也没有用来赚钱的时间,因为他的所有时间都用在让我以及我们一族其他的部分人给他提供经费,好使他为他的继承申请能够在上议院里通过而斗争。他拥有所有该有的文件和证明。他确信自己能够赢得胜利。这样,他在梦想中度过了一生,一生都贫困潦倒,有时候简直无以为生,最终死在了远离家乡的地方,由一些陌生人抬出了医院下了葬。这些陌生人并不清楚死者是个伯爵,因为他的模样不像。那个不幸的人经常自己签名为“德拉姆”,并且为此而责备我投那个非贵族化,也就是非兰普顿式的共和党的票。而与此同时,还会有我们这一族的其他一支子弟,也就是其他的激烈的弗吉尼亚州人,为了这同一次的投票事件来信责怪我——理由是共和党是贵族政党,它作为一个将国王处死者的子孙,同这些野兽勾结一起,很不合适。因此我经常但愿自己从没有过什么祖先才好,因为这些人实在带给我太多的麻烦。

正像我所说的那样,我们生活所处的社会是一个蓄奴的社会。黑奴制消亡的时候,我妈妈同它天天接触已经将近六十个年头了。不过,即使像她那样仁慈和富于同情心,我怕她也没有意识到,奴隶制是赤的,离奇怪诞的,不正当的抢劫。她从来没有在教堂里听到过有人对它进行攻击,反而倒是无数次地听到人家为它进行辩护,把它神圣化的话。她听惯了的是《圣经》上对它进行肯定的话。至于《圣经》上对它进行反对的话,她是从没有听说过。按照她的经验来说,全部聪明的人、善良的人和有圣职的人,都会深信,奴隶制是正确的、神圣的,是受上帝宠爱的,也是奴隶们应该日日夜夜感恩的。很显然,这个奇迹是教育与社会环境完成的。我们的奴隶依旧信服的、满足的。专制政体下聪明程度超过他们的奴隶主很多的奴隶们显然也认为是这样的。他们崇敬自己的主人——君王与贵族,并不因为自己是奴隶而感到耻辱——对于奴隶制的本质,他们视而不见,比较起来,他们的低贱程度要远远高于我们的黑奴,因为由于顺从而成为奴隶,要比被逼迫为奴隶更加卑鄙——事实也确实如此。

不过,汉尼巴尔的奴隶制度,并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激起人们那种处在瞌睡状态中的本能。因为那是一种温和的家务劳动式的奴隶制度,而不是种植园那残暴的一套。虐待的事情很少见,也极不得人心。将一家奴隶拆开,卖给几家主人,也是人们不喜欢的,所以也并不常有,除了结算家产时可以算是例外。我不记得我在那个镇上看到过奴隶拍卖。不过我疑心,因为这样的事非常常见,所以反而不会让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我清楚地记得我曾经见到有十来个男女黑人被铁链拴在一起,在水泥地上躺成一堆,等着被运往南部的奴隶市场。我见到了世界上最悲惨的脸。奴隶被铁链拴在一起,不太可能是常见的景象,否则,它留给我的印象不会这么强烈、这么持久。

人人都厌恶“做黑人买卖的人”。他们被认为是一种徒有人形的恶魔,买下一些无依无靠的可怜虫,再将他们赶进地狱里去——因为不管是我们白人还是黑人,都把南方的种植园当作地狱。实在没有办法用更温和的名词来对它进行形容。如果威胁说要将他卖给“大河下游”,还不能令一个倔强的黑奴服从的话,那就不可能具有其他方法能叫他听话了——这样,他就无可救药了。可是我也记得,有一次,一个白人,只是为了一件小小的罪过,就将一个男性黑人杀死了,而似乎谁都没有把这当作一回事——这是站在那个被害的奴隶的角度说的——人们反倒对那个奴隶的主人不无同情,认为他的一项值钱的财产被夺走了。而当事人只是一个不足道的人,根本无力赔偿这项损失。

人们的普遍看法是,在奴隶制度下生活的人会变成冷酷的人是奴隶制度必然的影响。在我看来,这样的影响是并不存在的——一般来说并没有。根据我的看法,对待奴隶制度这件事足以令每个人的人性变得麻木,不过事情到这里就可以止住了。我们的镇上,没有什么冷酷的人——我的意思是,和其他国家差不多的市镇相比,不见得会更多。根据我的经验,冷酷的心在所有地方都是稀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