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投资性房地产
【大纲要求】
原大纲:熟悉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条件;熟悉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及投资性房地产相关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熟悉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计量模式选择依据、计量模式的变更的会计处理;熟悉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以及处置的会计处理。
说明:2014年12月考试大纲删除了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要求,但本章综合性较高,有关会计处理会涉及到其他章节内容,2015年5月和9月仍有考题涉及到本章内容,因此本书仍列示该节内容。
【要点详解】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条件(熟悉)
1.概念与确认条件
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与确认条件如表2-7-1所示。
表2-7-1 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与确认条件
2.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如表2-7-2所示。
表2-7-2 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二、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及投资性房地产相关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熟悉)
1.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具体内容如表2-7-3所示。
表2-7-3 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2.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
根据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确认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
三、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计量模式选择依据、计量模式变更的会计处理(熟悉)
1.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
企业通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才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但是,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1)成本模式
在成本模式下,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期(月)计提折旧或摊销;存在减值迹象的,还应当适用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会计处理如表2-7-4所示。
表2-7-4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2)公允价值模式
公允价值模式会计处理如表2-7-5所示。
表2-7-5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2.计量模式选择依据
(1)一般情况下,企业应当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2)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3)同一企业只能采取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3.计量模式变更的会计处理
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以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四、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以及处置的会计处理(熟悉)
1.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1)转换形式和转换日
企业必须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才能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非投资性房地产或将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房地产转换形式和转换日如表2-7-6所示。
表2-7-6 房地产转换形式和转换日
(2)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非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非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会计处理如表2-7-7所示。
表2-7-7 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非投资性房地产
(3)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会计处理如表2-7-8所示。
表2-7-8 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2.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具体如表2-7-9所示。
表2-7-9 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