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街
Chinatown, 1971
在罗曼·波兰斯基(Roman Polanski)的影片《唐人街》中,有人问身为私家侦探的主人公:“你孤独吗?”他答道:“谁不孤独呢?”大部分黑色电影的主人公都是孤独的,他们一面刺探别人的隐私,一面也在逃避自己的秘密。这一类人物形象最初由达希尔·哈米特(Dashiell Hammett)所塑造,后来在雷蒙德·钱德勒笔下发展到了顶峰。亨弗莱·鲍嘉在哈米特的《马耳他之鹰》(The Maltese Falcon,1941)和钱德勒的《长眠不醒》(The Big Sleep,1946)中所扮演的角色标志着一种特定人物类型的诞生,这一类型日后将在电影银幕上占据重要的位置。尽管私家侦探这一职业利用他人的不幸谋生,但鲍嘉扮演的角色从来不是铁石心肠的恶棍,他们冷漠的外表下往往藏着一颗浪漫的心,坏女人在他们眼中也有可爱之处。他们通常受过一定教育,性格敏感,并不适合私家侦探这个行当。鲍嘉为黑色电影中的侦探形象定下了规则,在他之后扮演这类人物的演员只需照抄即可,就像套上一件别人穿过的舒适衬衣一样简单。然而,真正伟大的演员从不遵守规则,而是让规则体现在自己的表演中。杰克·尼科尔森(Jack Nicholson)在《唐人街》中饰演贯穿整部影片的核心人物杰克·吉特斯,他的表演继承了鲍嘉的传统,但处理得更加柔和,他所表现的是一个善良而悲哀的人物形象。
在影片中,尼科尔森鼻子上包着纱布的模样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划伤他的角色由波兰斯基本人客串),让我们感到他是一条粗暴的硬汉,但事实并非如此。尽管在一幕戏中他将一个人打得半死,但在日常工作中他却显得温文尔雅。他说:“我做婚姻调查,这就是我的营生。”像他这样的人怎么会使用“营生”这种文绉绉的字眼?此外,他接电话时总是彬彬有礼地自报家门,从不对着电话大吼“我是吉特斯!”他能动粗,能讲黄段子,甚至能毫不留情地质疑他人的人格,但他种种粗暴行为的背后始终藏有令人同情的另一面。正如所有的私家侦探一样,吉特斯长年与恶人周旋,难免沾上一身腥,但和大多数同行不同的是,他并不愿意这样。
尼科尔森的演技张弛有度,在需要的时候能演得咄咄逼人,甚至歇斯底里(参考《飞越疯人院》[One Flew Over the Cuckoo's Nest,1975]及他在《蝙蝠侠》[Batman,1989]中扮演的小丑)。《唐人街》这部影片之所以能超越一般犯罪类型片的水准,与尼科尔森的表演是分不开的。此外,罗伯特·唐尼(Robert Towne)所编写的剧本也对整部影片的成功起到了关键作用。他生动地再现了洛杉矶当年的面貌,将大沙漠中一座小城市的形象展现在观众眼前。《唐人街》中充斥着凶杀、乱伦等等罪行,其中最大的一桩阴谋威胁到整座城市的未来。阴谋的主使者是百万富翁诺亚·克洛斯(约翰·休斯顿[John Huston]饰),他深知控制城市的水源就等于控制了巨大的财富。吉特斯曾问克洛斯,为什么他已经如此富有却还要继续敛财:“就算你再有钱,又能吃多少?以你现在的身家,还有什么买不起的?”克洛斯答道:“未来,吉茨先生,我想要的是未来。”(他始终记不清吉特斯的名字。)
由于一件婚外情的案子,吉特斯卷入了克洛斯的阴谋。起初,他接到一位自称莫拉雷夫人的客户的委托,调查她丈夫出轨的情况。在调查过程中,他参加了市政府的公开听证会、勘察了干涸的河床,并见到了莫拉雷先生本人(达维尔·泽维林 [Darrell Zwerling]饰)。没过多久,莫拉雷竟神秘溺死,而真正的莫拉雷夫人(费·唐纳薇饰)直到这时方才现身。吉特斯陷入了谋杀、谎言与奸情交织而成的迷雾之中,他逐渐感到这一系列事件的背后另有隐情,某个神秘人物正在策划一桩未知的重大阴谋。最后,事情真相终于浮出水面,原来有人企图将河水改道,使圣费尔南多谷的橘农破产,乘机低价收购山谷中的土地,随后再通过行贿等手段将水源引回圣费尔南多谷,让山谷重获生机,通过这种方式牟取暴利。山谷地带一直被视为加利福尼亚州的聚宝盆,我记得乔尔·麦克雷曾告诉我,他当上电影演员的第一天,威尔·罗杰斯就给了他一条建议:“买地。在山谷里买地。”
克洛斯设计操纵山谷地价这一情节源于1908年的奥恩河谷案,罗伯特·唐尼将这件轰动一时的丑闻搬到三十年代,在此基础上创作了《唐人街》的剧本,并因此夺得了奥斯卡最佳编剧奖。在剧本前言中,唐尼回忆起了创作该剧时的情景:“一天下午,我的妻子朱莉回到旅馆,带来两条被子以及一本从公共图书馆借来的凯利·麦克威廉姆斯[Carey McWilliams]的《加利福尼亚乡村:陆地上的岛屿》,这本书里提到的案子后来构成了《唐人街》的故事基础。”麦克威廉姆斯担任《国家》杂志的编辑长达数十年,他不仅为唐尼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灵感,更向他展示了洛杉矶昔日的面貌。片中有一句名言:“要么把水引到洛杉矶,要么把洛杉矶移到有水的地方去。”对于洛杉矶这座诞生在沙漠中的城市而言,水就是一切。《唐人街》当年获得的十一项奥斯卡提名中有一项是最佳摄影奖,摄影师约翰·A.阿朗索(John A. Alonzo)的镜头成功地将洛杉矶的旧貌重现在我们眼前:阳光笔直地照射在过于宽阔的马路上,一栋栋建筑物突兀地矗立在街旁,仿佛在和自然环境赌气(有一个镜头是强烈的阳光照在吉特斯和另外两名警察的卷边呢帽上,给他们的眼睛打上了浓重的阴影,仿佛戴着黑色的眼罩)。这样的场景偶尔也会出现在以洛杉矶为背景的老片子里。
随着调查的深入,吉特斯逐渐接近了案件的核心。他已经不再关心自己的利益,一心只想揭开一切谎言,查明事情真相。与此同时,他与伊芙琳·莫拉雷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复杂。唐纳薇扮演的莫拉雷夫人是一个冷漠而优雅的女人,有时显得像瓷器一般脆弱,特别是提到她父亲的时候。起初吉特斯被别人假扮的伊芙琳·莫拉雷所骗,随后又被真的伊芙琳所骗。他以为自己爱上了她,随后又以为自己再次受骗了。他以为她将丈夫的情妇藏了起来,她却说那人是她的妹妹,紧接着又改口说是她的女儿。他感到自己被耍了,不禁勃然大怒。
伊芙琳的父亲便是百万富翁克洛斯。休斯顿所扮演的诺亚·克洛斯有一双阴险的小眼睛,是个口蜜腹剑的人物。他与吉特斯共进午餐时上了一条连头的整鱼,鱼眼圆睁,仿佛瞪着吃鱼的人。吉特斯说了一句:“上鸡的时候可别连头一起上。”休斯顿(正是他执导了《马耳他之鹰》)无论是在屏幕上还是在生活中都善于通过自嘲让别人放松戒备,他在片中有这么一句台词:“我当然值得尊敬,我都这么大岁数了。只要年头够久,政客、婊子和破房子都值得尊敬。”
大多数黑色电影都会在最后揭开谜底,《唐人街》也不例外。在影片末尾,所有的疑团都解开了,几个主要人物之间的关系真相大白,但正义却远未得到伸张。罗伯特·唐尼曾写道,他“与罗曼[波兰斯基]之间最后发生了争执”,而他自己对于影片那“极度可怖、极度绝望的现实主义结局一直感到失望”。该死的人没有死,而不该死的人却死了,这样的结局的确令人心寒。然而,我并不认为波兰斯基错了。就在波兰斯基拍摄《唐人街》五年之前,他的妻子莎朗·塔特(Sharon Tate)惨遭邪教团伙“曼森家族”杀害,他表现出绝望的倾向实属情有可原。如果影片晚十年拍摄,制片厂或许会不顾导演的意见,坚持采取较为光明的结局,但《唐人街》恰好赶上了传奇制片人罗伯特·伊万斯(Robert Evans)在任的时期,在那段短短的时间里,派拉蒙公司推出了一系列经典电影,其中包括《教父》。在伊万斯的支持下,波兰斯基得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处理影片结尾,于是才有了我们今天看到的《唐人街》。
波兰斯基1933年出生于巴黎,从小在波兰长大,对他而言,《唐人街》是他好莱坞事业的起点。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期,波兰斯基就在欧洲导演了几部绝佳的惊悚片,包括《水中刀》(Knife in the Water,1962)、《恶心》(Repulsion, 1965);随后他来到加利福尼亚,又凭《罗斯玛丽的婴儿》(Rosemary's Baby, 1968)获得了巨大成功。就在波兰斯基春风得意之时,他的妻子却被曼森家族残酷杀害,他伤心之下远走欧洲,拍摄了风格怪异的《麦克白》(Macbeth, 1971),片中的杀戮场面仿佛在暗示邪教团伙杀人的情景。《唐人街》上映之后数年,波兰斯基被指控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不得不再次流亡欧洲。《唐人街》这部影片证明波兰斯基原本有可能发展成为好莱坞的巨头,而不必像如今这样,为了《海盗夺金杯》(Pirates,1986)之类的奇怪影片奔波筹款。
对尼科尔森而言,《唐人街》中的角色具有无法估量的意义。他出道之后忍辱负重地拍了十年廉价B级片,终于凭借《逍遥骑士》(Easy Rider,1969)一鸣惊人,随后又在《五只歌》(Five Easy Pieces,1970)、《猎爱的人》(Carnal Knowledge,1971)以及《最后的细节》(The Last Detail,1973)中展现了高超的演技。杰克·吉特斯这个角色对尼科尔森的意义更加重大,通过扮演这个角色,他继承了鲍嘉的衣钵,作为一个既危险又可靠的男人出现在银幕上,吸引了大批观众。对于男人来说,他像个哥们儿,而对于聪明的女人来说,他这种沧桑男人远比急色的毛头小伙子更有魅力。自从扮演吉特斯之后,尼科尔森就树立了饱经世故却又不失赤子之心的个人形象。他会坐在观众席前排观看篮球比赛,边看边冲着记者的摄影机镜头露出狡黠的笑容,仿佛等着看场上的球员做出什么猥琐的事情。
《唐人街》最初上映时被视为传统类型片基础上的一次革新,有人称之为“新黑色电影”。几十年过去了,当年电影发展的轨迹如今看来已经不那么清晰。在今天的观众眼中,《唐人街》和早期的黑色电影没有什么区别,对于《唐人街》而言,这无疑是一种褒奖。
(殷宴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