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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阿莫鼠
自从我的好友兼资助人本·富兰克林与世长辞以来,不少所谓的历史学家便试图为他的一生立书作传。这些著作大多谬误百出,我感到是时候亲自执笔,以正视听了。
消息闭塞的三流文人们总是惊讶于本的博学多识、英明睿智,在他们看来本似乎对世间一切都了然于心。
要是他们来问问我,我可以毫不客气地说:这都是因为我。
多年以来,我都是他的密友和军师。可以这么说,他的功成名就与我密不可分。
倒不是我给自己脸上贴金,我不过是想要说句公道话罢了。荣誉应当属于有功之人嘛——有功之人嘛,主要就是我。
本无疑是个了不起的家伙,他是个伟人,爱国人士;但他也时不时会犯点傻,要不是我的话——好吧,我这就把事情的本来面目写出来,诸君做个评判吧。
我是二十六个兄弟姐妹中最大的一个。我的父母按照字母表的顺序替我们起了名字。我,打头的,就叫阿莫鼠(Amos),后面的依次取名叫作芭丝鼠芭(Bathsheba)、克耗德(Claude)、丹尼耗(Daniel)……一直到鼠诺芬(Xenophon)、伊鼠贝儿(Ysobel)和泽纳鼠(Zenas)。
我们住在费城第二大街老基督教堂的小祈祷室里,就在嵌板后面。有那么多张嘴要吃饭,自然不是个殷实之家。事实上,我们相当穷,简直一贫如洗。
1745年的那个寒冬,我们一家走入了绝境。那年的冬天是如此寒冷,令人至今难忘。夜复一夜,我可怜的老爹只能拖着湿漉漉的疲惫身躯,带着空空如也的食物袋回家。
我们不得不去啃祈祷书,啃光了祈祷书之后,我们又去啃牧师的布道书。我终于受够了。那些祈祷书已经很难下口,更别提布道书了,那更难啃!
作为家中的长子,我是该离家去外面的世界闯荡一番了,说不定还能因此接济其他手足。至少,我一走家里也少了一张嘴吃饭。
于是,我和他们道了别——我的老妈,老爹,还有其他兄弟姐妹们,从芭丝鼠芭到泽纳鼠。在一个寒风凛冽的冬夜,我上路了。
那时我压根就没想过,再次回到那间小小的祈祷室时,我已见识过怎样的奇人异事了。我满脑子都是我那冻僵了的双手,饥肠辘辘的肚子,还有那些要命的布道书。
那个晚上,也不知道走了多远,饥寒交迫的我已经有些神志不清。唯一能记得的就是我走进了一间厨房,闻到了奶酪的味道!没花多少工夫我就找到了它,虽然只剩了点儿奶酪皮,而且又干又硬,可是我吃起来却狼吞虎咽。
几天来总算是饱餐了一顿像样的食物,我恢复元气,打量起了这栋房子。这房子真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仅有的几件家什,不是太硬就是太滑,无法下口,没有软绵绵的东西,也没有不为人知的角落,好让我这样个头的主儿能蜷起来打个舒舒服服、暖暖和和的盹儿。屋子里也很冷,和外头一样冷。
楼上有两间房。一间黑漆漆的,里面传来鼾声。另一间则透着点亮光,里面喷嚏连连。我选择了喷嚏连连的那间。
火炉旁的大椅子里,坐着一个身材粗壮的胖脸男人,他正借着一支蜡烛的微光写着什么。每隔一会儿,他就会打喷嚏,他的方框眼镜也会随之飞出。他放下笔去捡眼镜,再回到座位前重新坐好,烛火便随之摇曳不定;待到烛光稳定下来,他的喷嚏又会接踵而至,这一切再度循环往复。这样下去,他怕是写不出个什么名堂。
我当然知道他是谁。费城人人都知道伟大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博士——他还是科学家、发明家、出版家、编辑家、作家、军事家、政治家和哲学家。
不过在那个晚上,他看起来既不伟大,也不出众。他看起来冷得不行,还有点昏头昏脑的。
他身上裹着一件睡袍,毛领子脏兮兮的,头上呢,戴着一顶古怪的毛皮帽子。
那帽子提起了我的兴致,因为我仍然感到冷得刺骨——这个房间也和房子里的其他地方一样昏暗阴冷。尽管那帽子着实丑陋不堪,但在它的一侧我发现了一个洞——大小刚好够我钻进去。
顺着椅背我就爬了上去,在一连串喷嚏声的掩护之下,我溜进了那顶帽子。真是个舒坦的地方啊!有足够的空间令我伸展自如;空气也十分充足;皮毛柔软,关键是非常暖和!
“这儿,”我对自己说,“就是我的家了。我再也不用住在冷冰冰的街道、地窖和小祈祷室里了。我就住这儿了!”
那时候,我当然想不到这里竟然真的成了我的家。我只知道我是那么的暖和,那么的饱足——哦,还有那么的困倦!
就这样我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