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司马炎赦免罪犯:“苍蝇”和“老虎”
《资治通鉴》卷七十九记载了一件事:
公元267年的春天,正月十八,当时的晋王朝首任皇帝司马炎立自己的儿子司马衷为皇太子。
封太子也就是选接班人,在古代是一件大事,一旦这个接班人选定,那么今后十几二十年都将是这位储君的天下,因此,一般来说,封太子后要大赦天下,其原因大概是为其添福积德,全国欢庆,罪犯的罪恶也就可以得到宽恕,以表示皇帝和太子的仁爱之心。
这是历朝历代的规矩,但这是晋王朝的第一个太子,大臣们拿不准,于是就在立了太子后,询问司马老爷子是否有大赦。
司马炎这个人有点怪。事实上,晋朝司马家族的人都有点怪,从司马炎开始,晋帝国就没有一个正常点儿的皇帝。
这司马炎也是与众不同,本来,只要皇上那儿有个什么大喜事,都要大赦天下,这是惯例,本无需问,但人家这么一问,他倒得瑟了,人家都这样,我偏不,于是不赦免罪犯。
可是,你不赦免罪犯,可得有点道理啊,不然诏书上说:“自古以来,凡新立太子都要赦免,我晋皇帝认为不妥,就不赦免了。”那不是不讲道理吗?这司马炎不是傻子,憋了一天,还是很显“智慧”地下诏道:
“自近代以来,每次封立皇太子,就必然有赦免罪犯的诏书,似乎已成惯例。但如今社会正进入正轨,天下归心,国运昌顺,因此应当分别善恶,以示公平。如果对于恶的行为,让老百姓再心存侥幸,盼望大赦而宽恕罪恶,勉强地把恩惠施与罪犯,这是我不同意的!”
司马炎下诏,不赦免罪犯,其理由是为了公平,他认为如果因为赦免就让老百姓对罪恶存在侥幸心理,那么还是不赦免为好。
这个理由似乎有几分道理,因为毕竟这样的赦免,对罪犯的心理改造毫无意义,反而会使他们认为这是运气,使人们对犯罪赦免的侥幸更加感觉不公平。
如果历史只记载了这一段,我们对司马炎还是肃然起敬的,毕竟他有自己独特的思想。
但历史就是历史,它常常对一些口是心非、言行不一的人,毫不客气地送上一记响亮的耳光,这个耳光就是下面紧跟着的一个事件记载。
也在这年春天,晋朝京城司隶校尉、山西长治人李憙举报原立进县令刘友、前任尚书山涛、中山王司马睦、尚书仆射武陔抢占国家土地。那个时候,管理土地也是京城司隶校尉的管辖职责。
李熹请求免去山涛、司马睦等人官职,而武陔已去世,李熹请求贬黜其死去的封号。
李熹指控的这些人中,有芝麻官,如县令刘友,有高级干部,如尚书山涛、尚书仆射武陔这样重量级的官员,还有皇亲国戚司马懿的侄子,也就是现任皇帝司马炎的堂叔中山王司马睦。
由于涉及众多高官贵族,如果抢占国土属实,司马炎还一碗水真难端平,这简直是给司马炎先生出了一个难题。
本来这事司马炎装装糊涂就过去了,因为历史上也从没看到他处理过几个像样的事情,但他偏偏以为自己英明神武,一定能搞定,于是竟下令先查查看。
结果更糟:这查办的人竟然是个认真的家伙,一查不打紧,竟还是证据确凿,也就是说这个指控还属实,这下可难倒了司马炎先生。
几个月前刚说过要公平对待罪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可随便赦免,现在就要考验他了。
不过,司马炎先生显然没有想那么多,而是很快就作了一个让人大跌眼镜的判决:
一、县令刘友剥夺百姓财产,用来行贿,要严加查处,以惩邪佞;
二、尚书山涛等人,有错已改,且未再犯,免于追究;
三、举报人李意忠心耿耿,一心为公,不畏权贵,实为国之栋梁,予以嘉奖。
最后,司马炎还不忘自作聪明地给了一个“判后语”:
“东汉光武帝刘秀先生说过:‘皇亲国戚可要收敛些啊!’在此昭告文武大臣,你们可要谨慎行事,像这次的宽宥恩典,以后不是每次都有的啊!”
这可是一个直白的不公平判决,就连一向对这位本家皇帝毕恭毕敬的司马光先生也坐不住了,他认为:
治理国家最根本的基础,就是刑罚和奖赏,赏罚不明,就无法治理国家!晋武帝司马炎在这件事的处理上赦免了山涛而褒奖了李憙,刑罚不当,奖赏不明,真可谓是刑、赏两失啊。让我们分析一下,假如李憙所指控的事实成立,那么山涛就不能赦免;假如他指控失实,没有那回事,那么李憙就不应当得到褒奖。更为可怕的是,褒奖了李熹,让他举报,而又不因其举报进行处罚,这样,使他和上下结怨。下级刘友,其家族之人一定因其被杀而对李熹怀恨在心;上级山涛、司马睦,一定会找机会把那双最小最难穿的鞋子放在他的面前,唉!真不知道李熹的日子今后该怎么过啊!
四个人同罪,只杀了刘友,对山涛等人居然不追究,明显是“拣软柿子捏”,只打“苍蝇”,不打“老虎”,不敢处理权贵,而只滥杀卑贱,比不处理任何人还要坏,这难道就是司马炎先生口口声声说的刑罚上的公平吗!
最后,司马光老先生不忘感慨:“创业之初,就没有打下治理国家的基础,以后想代代相传承,恐怕就难了!”
实际上,司马光老先生不知道,在封建地主面前,公平就是根据地主的内心确信来赏罚,说得再直白点,就是皇上或掌权者的好恶,这里是绝对谈不到什么人格和民主的,更没有什么公平公正可言。
往往对赏与罚,这些人实在是搞不清楚,所以经常恩威把握不准,“英明神武”的司马炎在山涛等人不同的处理和赦免上,就好生让司马光先生一通批评。
事实上,公平就是当主人要分给若干个人一堆食物时,能做到不偏不倚,基本相当;而正义则是对这堆食物该不该分,谁多谁少的问题。按说在公平中,是没有“老虎”和“苍蝇”之分的,只有平等的主体,但当这块政治的肥肉(利益)可任意被舔舐的时候,“老虎”和“苍蝇”就会因肥肉而吸引,政治上就产生了公平的问题。当主人驱赶这些趋之若鹜的家伙时,打“苍蝇”和打“老虎”就成了问题,“苍蝇”可以随便打,而且只需要挥舞一下拍子即可,但对待“老虎”时,除了考虑其本身的分量以外,还要考虑“老虎”身后的势力、身下的体系。因此,在封建专制社会里,对“苍蝇”和“老虎”来说,公平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这样的政治里,柏杨先生说得好,在专制社会里,公平是不存在的,其结果往往是“官性兴旺,人性泯灭。”我要加一句就是,事实上,这样的所谓“公平”还会造成“奴性十足,兽性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