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生态语境中重新叙述和审视区域性文明的变迁,重新还原和记忆历史的真相,重新解读和推动新型生态文明建设,这是当下新史学的一个重要趋势和任务。
生态语境是一个使命式的概念,是以人类对自身实践活动负面价值的深切反思和幡然醒悟为前提,它源于生态危机的逼近、生态修复的高涨和生态理论的深化。其中生态危机对人类高歌猛进的工具理性当头棒喝,生态修复对人类索取大自然的贪婪亮出红牌,而生态理论则强烈要求人类进行环境行为的集体反思。
而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人地关系,在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过程中,人类为了生存的需要,不断地加深改造与利用地理环境,以增强适应地理环境的能力,从而改变地理环境的面貌;但与此同时,在人类活动改变地理环境的过程中,地理环境影响人类活动,产生地域特征和地域差异。人地关系的地域性或地域组合,是人文地理学研究的特殊对象。人地关系论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出现过各种人地关系的理论。在古代人地关系的认识中,中国有以“天命论”为基础的神怪论和不可知论,也有以“人定胜天,天定胜人”为代表的朴素的人地相关思想。西方既有埃拉托色尼等为代表的把地球作为人类家乡的观点,也有神的干预和上帝主宰一切的思想。随着近代地理学在内的科学技术的发展,人地关系论逐渐系统化,成为地理学重要的理论概念,其中以洪堡、李特尔、孟德斯鸠等代表学者认为: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受制于环境及人类对环境施加的行为,在对人类生存家园的反思历经百年以后,最终汇成一股巨大的集体发展诉求,即以人为本,环境和谐,可持续发展。
环境变迁的历史记忆是推动生态文明进步的动力,是生态文明重要的构成内容。换言之,深入了解真实的环境历史,让环境变迁的历史告诉环境变迁的未来,是刻不容缓的责任和义务,自然环境的记忆散落在现存的各种文献里面,如果按照一般历史学的解释,历史是当代史(克罗齐),历史是思想史(柯林武德),而拾落环境的历史,以生态档案深度读写环境变迁,则超越一般历史的时代责任。
2015年年初,作为一项文化建设课题,我们查阅了与贵阳市普定县生态文明相关的数千件档案。从时间上看,跨越了从民国年间到20世纪90年代的生态档案记忆。从档案来源类型上看,主要为农、林、水利、民政等方面的生态档案文献。从档案资料性质上来看,主要为汇报、报告、呈、训令、通令、知照、布告、函、指示、规定、规划、计划、工作总结、通知、请示、批复、纪要、提案、纲要、办法、调查表及意见书等文书类别。从内容上看,涉及普定县生态变迁的方方面面。包括普定洪涝、冰雹、暴风等灾害情况、自然灾后的防治、防汛抗旱、灾后生态修复、春荒育林、冬耕生产、兴修农田水利、兴建水库、水土保持工作、小流域综合治理、植树造林、退耕还林、林业规划、禁止木材砍伐、禁止烧荒垦荒、育苗栽种、造林造产、病虫灾后的治理,以及政府生态恢复的补助款等内容。
纵观普定县生态档案的时间与内容,普定县生态档案真实地反映了普定县的生态历史变迁。在普定县生态变迁的历史进程中,为了谋求生存与富足,过度的开发自然环境与改造自然环境,大规模的砍伐树木、垦殖农田、开山采矿,在社会物质形态充足的同时付出了沉重的生态破坏代价。土地流失、洪水泛滥、石漠化加剧、水源短缺、生物资源锐减。日益严峻的形势迫使人们反思自身的行为,重新估量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而通过普定县生态档案的建立,将重新反映与还原历史记忆,我们将在生态危机中重新来反思自身活动,探索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的生态文化伦理形态。对于一定区域范围内生态环境的修复与改善,是基于生态危机、反思人类非理性破坏行为做出的理性选择。我们应将社会及其所处的生态环境作为一个有机统一整体纳入观察的范围,不仅考察各种社会因素的相互作用,而且特别关注各种自然生态因素在人类活动中的特殊作用。
与此同时,我们通过重拾散落在文献档案中的生态历史记忆,重新还原了普定县的生态破坏与修复过程,在现存的生态记忆里面,我们都普遍设立了一个记忆的时间点,就是“生态1958”,认为在那个集体崇拜的年代,大跃进使得诸多森林消失。而在这个时间节点以后,我们的生存家园对生态保护变得是如此的渴望。然而事实的真相并非如此,如果说普定县是贵州生态的一个窗口,那么这个窗口只是一个透视,生态的破坏是随着人口的增加而加剧的,人向自然要生产用地,向生产用地要生存物资,当人口不断扩大,当一定区域内生态承载量与人口数量不平衡,协调打破的时候也就是生态破坏加剧的开始。在20世纪80年代,普定的森林覆盖率最低达到7.1%,后来随着燃料替代、建筑材料替代、农村城镇人口的转移,普定县生态文明建设提速,普定县的生态文明建设重新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从生态档案的角度,本书以生态档案深度读写环境变迁来重新认识生态变迁与生态发展,正确处理人类活动的变化与整体环境变迁的关系,具有重大意义。针对如今人类在利益驱使下的非理性工具行为,我们需要完善相关生态保护的政策、法规,生态法规与生态政策是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保障。同时,应积极转变生产方式,改变消费观念,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创建活动,推动生态文化建设。除此之外,应大力宣扬生态文明理念,提升人们的生态文明意识,转变人们生态保护观念,激发人们参与生态建设保护环境工作的积极性。
李发耀
201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