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贵阳市普定县生态档案整理的一些技术说明
2015年1月—5月,我们前后在普定县档案馆查阅档案4000余件。其中,在所收集的数千份档案中,本书共采用了350余件。
一、档案分类原则
因收集档案跨越时间范围大、数量众多、文书类别繁杂,故对档案的整理分类是一个重要的基本问题。普定县生态变迁经历了从民国年间到20世纪90年代一段很长时期的历史跨越,因此我们根据档案的时间跨度,首先将本生态档案分为民国档案与新中国成立后档案两大类。然后基于民国档案与新中国成立后档案在档案数量上的差别,将民国档案单列作为一个独立部分,并未建立分类,但按年代时间顺序进行排列。而新中国成立后档案,根据档案来源类型,将其分为农、林、水利、民政四大类。其中,每一类型均按年代时间顺序进行排序。
二、档案录入及校对的规范说明
(一)档案录入方式
本档案录入主要采用两种方式:一为原内容录入;二为内容信息摘要。对原内容的录入均忠实于原文,重新还原档案原始信息,记忆历史真相;对原档案内容进行的信息摘要,主要基于原始档案真实信息的基础上,对其主要内容及信息进行提取,摘要概括。
(二)文字修正与校正
(1)对由于书写习惯及因书写者文化水平差异造成的档案格式不统一,为保持原貌,除明显错字予以更正之外,其他一律仍旧,不加更改。
(2)为了便于阅读,在严格遵照原文意思上对档案内容进行正确的断句。
(3)对于原文中明显的一些用字不规范或不符合现代书写规范的文字,如影响档案整体信息理解,在原文后括号“()”修正。
(4)对于缺漏严重、无法辨识的文字,一律用“□”符号代替。
(三)档案编号说明
每一份档案均有独立的编号,由字母、数字两部分组成。字母部分表示该份档案的类型,数字表示此份档案在该份档案分类中所有档案中的年代排序,具体序号表示此份档案中在该年份类别下的排序。如“mg-32-021”,即表示民国档案中民国三十二年021份档案文件,“1y-75-007”,即表示林业档案1975年007份档案文件。其中,“mg-32-018-1”“mg-32-018-2”中的-1、-2表示此份018份档案文件所有照片的连续排序编号,即018份档案文件第一张图片、第二张图片。